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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禅学史上的一桩疑案——玄高从浮驮跋陀学禅说辨伪▪P4

  ..续本文上一页僧传时一个基本指导方针是以传主的高德实行、而非声势地位为厘衡高下、取舍详略的标准。这诚然是非常高明的见解,而且也符合他编纂僧传的根本宗旨:作为一个佛门弟子,他研究佛教史是为了表彰高僧大德,弘扬如来正教,激发后人景仰之心,并由此进而皈依佛教或更加坚定信仰。但问题在於:怎样的行为方可称为高德实行?换言之,作为取舍标准的“高德实行”,它本身的标准又是甚么?这种标准从根源上讲只能来自佛教对人生的根本看法。佛教对人生的基本价值判断是“苦”,因此,了生死、求解脱便成为人生的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价值取向。如来万般说教,无非教人自求解脱;而所有的解脱法门,最终都必须落实到修行者的禅修实践。因此,从佛教作为解脱之道这一根本立场和实践风格来看,禅学造诣的高低可以说是衡量僧人是否堪称高僧的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标准。

  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禅定境界是一种唯证相印的离言境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很难用一种明确的、程式化的标准来衡量其深浅,只能靠其外在表现如神异来推论。虽然未显神异未必不是高僧,但确有神异则肯定能够说明其人修行高深,因为只有深入禅定,才能引发种种神通;而且神异越是不可思议,说明相应的禅学修养越高。另一方面,从激发信众对佛教的崇敬心理来看,最有效的也莫过於高僧们所具有的种种神妙莫测的特异功能。所以,作为一个佛教信仰的实践者,慧皎要以神异来证明传主的高德实行;作为一个佛教信仰的传播者,慧皎要以神异来宣扬佛教的高深伟大。前者是他思考的出发点,后者是他思考的落脚点,但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反映在《高僧传》的编撰中,就是他对传主的神异事迹往往不遗余力地加以搜罗,甚至专列“神异”一门表彰其中之卓著者;而对传主其它方面的事迹则往往视为无关宏旨而予以删削,甚至在本传中只字不提而只在他传中略加说明;至於僧团之间难免会有的矛盾冲突,如勾心斗角、党同伐异等等,则更是略而不论,即使不得不提到也只是一笔带过。

  《高僧传》对慧观、慧义两传的详略处理,就明显地体现了由作者的这种信仰者立场和取舍标准所导致的偏颇和失真。慧观和慧义都是刘宋初年的一代名僧,但无论从持律、行禅、义解当中的哪一方面来看,慧观都远在慧义之上。揆之情理,应是《慧观传》更为详审。但慧皎的处理却刚好相反:慧义曾为刘宋立国大造神异灵瑞,《慧义传》就以近二百字的篇幅详述其事,而《慧观传》全文总共才三百字左右。又《慧义传》对传主争强好胜、蓄财敛物等劣迹均予隐讳,(注:参见《高僧传》卷第三,《僧伽跋摩传》,118;卷第八,《慧基传》,324;又本传於慧义巧取他人田宅一事亦予回护。)即使在他传中为显示他人之德而不得不涉及时亦予以回护开脱。同样,《慧观传》将传主派遣宋地僧人西行注法、延揽外国沙门东来弘教、翻译佛典,举荐僧材等极有功於中外佛教交流发展的事迹一概略去,(注:参见《高僧传》卷第二,《卑摩罗叉传》,64;《昙无谶传》,80;卷第三,《求那跋摩传》,107,108;《僧伽跋摩传》,119;《求那跋陀罗传》,131;卷第七,《慧严传》,262;《道猷传》,299;卷第八,《法瑗传》,312;卷第十一,《慧询传》,430。)却大谈他与达官贵人宴饮赋诗等事,舍本逐末,未见高明。如果只取两人本传来评判高下,很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当然,僧传对慧观、慧义两传的处理可能是由於作者对两人有其自己的高下评价,因而以材料的取舍体现其春秋褒贬。(注:这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限於论题,我们只能略作探讨。《高僧传》对慧观的贬抑态度可能是由於:慧皎认为慧观的立场过於保守,因而对此有所不满。支持这种看法的材料是类似以下的一些事件:

  1.在当时沸沸扬扬的顿渐之争中,慧观力主渐悟论,作《论顿悟、渐悟义》驳难竺道生的顿悟说。(参见慧观:《三乘渐解实相事》,见《名僧传抄》,16-17上;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479-482)。

  2.当时祇洹寺的外国沙门保持踞食的习惯,与中原礼俗相冲突,引起教团内外关於佛教律仪是否应该入乡随俗的争论。慧观从维护戒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着眼,主张仍从其旧。(参见范伯伦:《与生、观二法师书》、《论踞食表》(一、二、三);镰田茂雄:《中国佛教通史》,史101-104)。

  然而这两件事都只是义理之争,与慧观的人格无涉(《道猷传》载慧观举荐道生弟子道猷一事,可见慧观在争议中的风度)。)但由於其立言宗旨的偏狭而造成的不当仍是一目了然的。(注:从慧皎对史料的取舍和行文风格来研究他为僧传设置的“拟想读者”将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题目,限於论题,我们只能付诸阙如。)

  也正是由於慧皎以崇扬佛教、激发信仰为立言宗旨,作为虔诚的信仰者的慧皎很难想象也不愿相信僧团中有人——而且是广受尊敬的玄畅——竟然会有造假作伪的行径,因为这显然有损於僧团形象,不利於激发和坚定信众。所以,明明已发现了纰漏,却仍然让伪说蒙混过关,致使该谬种流传於千年之下。

  在中国,历来有众多的学佛的善男信女,也不泛参究佛学的缁素俊彦,但真正学术意义上的佛学研究,则直到本世纪初才肇始。因此,僧传作者的这种由观照立场所带来的视而不见的盲点,始终未能消除,这也正是僧传中的这一疑问始终没有被人很好地加以解释的原因。

  [弁言]余初涉佛教史,以僧传为入门之径,而於其中触目皆是之神异事迹不知如何措置,乃欲以种种曲折途径回护其说,然终有格忤难通之处。幸得方师立天先生指点,谓其说多有不可尽信之处,数传对勘,作伪之蛛丝马迹往往可寻。自此豁然开朗,乃能以研究者之怀疑精神观照其中之神雾异氛,而得窥一二真相。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信哉是言!

  然方固不敢唐突前贤,谓所有种种不能以常情衡度之事皆属乌有。即此玄畅作伪一说,亦不得言历史之本然即是如此,唯觉如此解释更近人情物理耳。如蒙方家斧正,则方之幸也。丁丑年孟春宣方於京西茗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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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禅学史上的一樁疑案》审读意见

  黄夏年

  中国佛教史上,两晋南北朝佛教是非常典型且具有重大意义的,故历来受到治佛教史的学者注重,并以汤用彤先生的《两汉魏晋南北朝佛教史》研究为最高峰。但汤著虽然研究非常深入,并考据精到,然亦有一些地方有疏漏之处,本世纪60年代学者张德均曾在《现代佛学》撰文为汤著补遗,惜文刊出二篇后,就没再继刊,不知何故?

  研究南北朝佛教,《弘明集》、《广弘明集》、《高僧传》是最基本的资料,前两本虽系教内人士编纂,但注重的是形而上和佛教与政治的关系,故为治佛教思想史学者所重。《高僧传》是记述僧人生平事迹的著作,其广度肯定要超过前二书。但由於作者本人是一位僧人,其创作宗旨是在於弘法,颂扬高僧,故溢美之辞多了一些,而且对一些现在看来有不可尽信的成份之神异渲染的似乎过份,故在文革前史学界出於种种原因对佛教界撰写的史书抱有不可尽信的态度,认为既使要引用也要多方加以考证。80年代以后,这种观点逐渐正在改变,学者已经认为,《高僧传》的史料基本上还是可信和可用的,而且很多史料能够补正史阙,如果和正史相互对照使用的话,则会有很大的突破。汤用彤先生的著作之所以成为佛教史上的不朽之作,除了考据精到之外,最重要的一点还在於将僧史与正史结合,因之能屡屡发生新意,得到学人的重视和膺服。

  南北朝佛教的特点是南方重义理,北方重实践。中国佛教史上的般若学、佛性说及后来的几个学派(摄论宗、成实宗、地论宗)等都与南方的佛教有密切的关系。北方的实践主要反映在造像和禅修两点上,而有道行的禅师则是在社会上地位非常高的。例如少林寺就是北魏皇帝专门为著名禅师佛陀修行而敕建的。

  玄高的禅学是北朝禅修实践的最著名的禅法,其师佛陀跋陀罗是印度禅师,因与鸠摩罗什不合,乃后奔庐山投慧远。玄高从其学禅法一般为学术界定论,许多书中都是这样介绍的,虽然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但苦於没有其它的材料可证,故只好仍如其旧。因此才在本世纪时成为一樁公案。

  本文作者系在读博士生,同时又主攻南北朝期间的禅学,师从名师,其基本功和专业知识还是具备的。他力图解答前人之疑难,精神可嘉。但由於基本材料只有这样一些,在没有新的材料证明之前,只好在原有的材料上继续下功夫,作者的思路是在旁证上下功夫,另辟蹊境,走一条新路,这种思路应该肯定和加以鼓励,其材料的运用可以说已经竭泽而渔,扣的非常仔细,分析问题也较为全面、新颖,有新的见解,特别是从时代的背景和人格的感召两方面来切入,这在现在研究佛教史上并不多见,特别是后者,拟有新思考的特点,因此作为一说,还是可以成立的,至於定论,还不敢这样说。如果发表可以给学术界提供一条新思路,即使有不同的看法,也会推动这方面的研究,因之本文可以发表。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於,有的论据显得过於肯定,建议在口气上缓和一下,以商榷的态度出现,拟更容易为人接受。

  以上意见供参考,请主编审定。

  

《南北朝禅学史上的一桩疑案——玄高从浮驮跋陀学禅说辨伪》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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