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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初发论端 7▪P3

  ..续本文上一页,在资粮位、加行位的时候如稼穑地;现在「如珍宝地」,这就是得无生法忍以后了。你从这一念心里面成就圣道了,所以「所摄智」。

  「依此现行、依此增长」,你要依据此《瑜伽师地论》这十七地,你不断的这样用功修行,也可以说现行;或者是不断的修行,就有清净的智慧现行了,得到无漏的圣道了。太阳出来没有?太阳出来了,叫「依此现行」。

  「依此增长」,而这个智慧,不能一下子就得无上菩提了,你还要继续努力修行,使令这个清净无漏的智慧增长、无漏的戒定慧继续的增长。「故名为地」,所以这十七地、这十七个部分的佛法,就名之为地。像「珍宝地」,那块地里面有珍宝,不是一般的五谷,这是特别殊胜的境界了,这样子解释啊,譬如说我们不断的修四念处: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这个身、受、心、法就是地。我们不断的这样观察呢?就出来智慧了,就出来圣道了。

  但是你在初开始用功的时候,也是身、受、心、法,等到有成就了以后,还是身、受、心、法,和以前有点不同了,有一点不同了,所以叫做「珍宝地」。以前的「稼穑」的时候是大…是土地,是地水火风一般的土地,现在变成珍宝地了,不同了。

  

  或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为地,如牛王地。

  「或瑜伽师行在此中」,就是他的这个清净的戒定慧、清净的智慧,在这个境界里面活动,活动有了成就以后,「受用自法」,你有了受用了。不像你像得了欲界定的时候,虽然是定,但是没有轻安乐,可也有一点舒服了,也是很轻快,但是啊,若和这个未到地定、和这个四禅来说,是微不足道了。现在若得了禅了的时候,有殊胜的轻安乐,有这样的享受了,所以叫做「受用」。现在说你在凡夫的时候用功修行,也是很难得了,但是还没有什么成就啊。

  所以修行这件事,在凡夫开始修行的时候,只是努力的辛苦地修行,没有什么成就,心里面不快乐。等到得了圣道以后,得到大自在的境界了,心里面叫做欢喜,叫做欢喜地,有了受用了。所以这个啊,我们出家人…我们佛教徒这么说喔,我们佛教徒修学佛法,把世间的五欲弃舍了,在佛法里面还没有成就,这个时候是很难的,是很难。

  所以现在得了圣道的时候,「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自法」,你对于你所成就的圣道,有了享受了,你也会有作用了。不像凡夫的时候,人家看,哎呀,你很有修行,你给我加持」加持吧。其实那能加持呢,没有什么作用啊。但是得了圣道可是不同了,「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为地」。

  「如牛王地」,这又说个譬喻,「如牛王地」,就是牛群里面有个王,这个牛王在牛群里面很自在的,很大自在的境界。这个牛王能保护牛群,这个众多的牛也是拥护它,它有威力能保护这个牛。就像佛是一切众生的大导师,他能保护一切众生的,所以一切众生向他学习,得大自在的境界。就是修行人有了成就的时候,心情自在了,心安了一点。不是凡夫啊,有一点风吹草动,心就不安。若是得了圣道,心就安了。所以这个「王」是自在的意思,就是心安了。

  

  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为地。

  这最后,前面「如珍宝地」、「如牛王地」,这是譬喻得无生法忍以后的这些圣人,称之为瑜伽师地;最后「或诸如来名瑜伽师」,那又更高了、更圆满了。

  「平等智等」,他成就了这个平等的智慧。如理智就是「平等智」、如量智就是差别智;或者说是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成所作智。这些大智慧,当然「行在一切无戏论界」,就是第一义谛。

  这「戏论」是什么呢?一切的语言、名字都是戏论。你说「如来有所说法不?不也,世尊,如来无所说」,就是佛的境界是无戏论的境界,但是凡夫很难契合到这里,所以非要戏论不可,非要立出个种种的名字去分别观察,这样这个凡夫才能从凡夫的地逐渐的进步。可是到成功了以后,就是无分别的境界,离一切名言相了,所以叫「一切无戏论界」。那么这种无戏论界,你要成就平等的智慧,就是无分别的智慧。成就了无分别的智慧,你才能「行在一切无戏论界」,也就是不行,也就是于一切法不行一切法,就能行在一切无戏论界的,那「一切无戏论界」是什么呢?就是「无住涅槃」。虽然得了涅槃,而于涅槃无所住,也不住生死、也不住涅槃。

  「瑜伽中故」,这样的瑜伽就是果瑜伽了。佛的境界呢?成就了那么多的无量的功德,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智慧,所以别的功德没有提。这个智慧在大般涅槃、无住的果瑜伽中,「是彼所摄,故名为地」,这样的无戏论界,是那个无分别智所相应的地方,所以那个地方叫做地,「瑜伽师地」,这样讲呢?这是第一义谛名为瑜伽师地了。

  前面这么几种的解释,实在是有深浅的意味在里面的。

  

  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如国王地。是故说名瑜伽师地。

  「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如国王地」,这个或这十七地,前面一从一开始的<五识相应地>到最后的<无余依地>,这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它是摄属这一切的瑜伽师。「瑜伽师」就是从凡位开始,一直到佛的境界,都包括在内了,都包括在这十七地里面。它是属于一切,能够一切瑜伽师地都包括在十七地里面了,所以这十七地是一切的瑜伽师的地。也可以十七地是属于一切瑜伽师,一切瑜伽师也属于十七地,可以这么解释。就是随你这一位瑜伽师的修行的深浅,这十七地就不同,就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互相摄属。

  「如国王地」,像国王的地方,「国王地」就是属于国王的。在这一切、在这他所…他的权力所属的境界,都是自在的,如国王地,「是故说明瑜伽师地」,这个瑜伽师地这个「地」字这么讲。

  

  解云:其境及所摄,各唯一解;依行二种,各有二解,合六番释也。

  这是把前面这一大段总起来结束。这个「解云」这句话,应该就是这个遁伦法师说这句话了。他说「其境及所摄,各唯一解」,第一个解释,「释论解云:地谓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摄义,是瑜伽师所行境界,故名为地」这叫做「境」,「其境」指这个说的。

  「及所摄」就是最后这个,是「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这是摄属。

  这是两个解释,境,一个解释;所摄,一个解释,这是两个解释。

  「依行二种,各有二解」,那就是这个有第二个,「唯此中行,不出外故,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自法,故名为地,如稼穑地」,这个这就是…这个「如龙马地」是往前上段的话,这底下「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自法」,从这里开始,这是「依」。这个依叫「如稼穑地」。「或瑜伽师地所摄智,依此现行」这个行。一个「依」、一个「行」。这是「依」一个解、「行」一个解。

  这底下,「如珍宝地」或…是前面一段「或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为地,如牛王地」,这个「行」又有一个解,这个「行」就是两个解释了。「如珍宝地」、「如牛王地」这都是「行」。

  「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槃」,这个也可以说是「依」,可以说是「依」啊。就是前面啊…「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白法」,这又是一个依。说两个「依」、两个「行」。「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白法」,这是个依;「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为地」,这个也是「行」、这也是「行」。

  *这是把前面这一大段总起来结束。这个「解云」这句话,应该就是遁伦法师说这句话了。他说,「其境及所摄,各唯一解」:这个,「释论解云:地谓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摄义,是瑜伽师所行境界,故名为地」,「如龙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这第一个解释,叫做「境」,境是指这个说的。「及所摄」就是最后这个,「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如国王地」,这是摄属。这是两个解释:境,一个解释;所摄,一个解释,这是两个解释。

  *「依行二种,各有二解」:那就是这个第二个,「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自法,故名为地,如稼穑地」,这是「依」。「或瑜伽师地所摄智,依此现行、依此增长,故名为地,如珍宝地」,这又是一个「依」。这个依就是两个解释了,「如稼穑地」、「如珍宝地」,这都是依。这底下,「或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为地,如牛王地」,这个是「行」。「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为地」,这又是一个「行」。这个行也是两个解释了。所以两个依、两个行。(注:以*标出这上两大段,已依师父指示修改过。)

  这前后两个是境,一个所摄。最后一个解释是「摄」、最初一个是「境」,中间四个是两个依、两个行,依、行两种各有两个解释,合起来就是「六番解释」,这样意思。

  

  梵云舍萨怛罗,此云论。释论云: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故名为论。《俱舍论》云:教诫学徒,故称为论。然则师有瑜伽,瑜伽之师,依主释也。瑜伽师之地,亦依主释。瑜伽即地,二体无别;地是所诠,能诠即论,瑜伽师地之论,亦依主释。合为瑜伽师地论。有三释。

  

  「梵云舍萨怛罗,此云论」,中国话叫做论。「释论云: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故名为论」:这个《释论》上的解释,有人有问、有回答,用问答的形式来决择诸法性相。这个「决择」,「决」是决定,「择」是简择,就是观察分别,这个是坏的、这个是好的;就是这样分别,这个是正确的、这是错误的,那么,这样去观察分别,而有一个决定的结论,这叫做决择。对诸法的性相,这样子问答决择的学习,这叫做「论」。「《俱舍论》云:教诫学徒,故称为论」,这么讲,教诫他的学生,那就叫做论。这是两个解释。

  「然则师有瑜伽,瑜伽之师,依主释也」。这个「论」解释完了,这底下统起来说。「然则师有瑜伽」:现在统起来解释这个题目,「师有瑜伽」,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师啊,他有瑜伽的功德。「瑜伽之师」:是有瑜伽的一位师长。是「依主释也」:这样子呢,师是主,瑜伽是属于师的功德,所以叫做「依主释」。在唯识的经论里面,有六离合释,这是用那六离合释来分别这件事。

  「瑜伽师之地,亦依主释」,这个,瑜伽和师这样子解,或者是师有瑜伽、瑜伽之师,这么解释。这个「地」,是瑜伽师的地,瑜伽师所闻思修的地,「亦依主释」,这样这个地是属于瑜伽师的。

  「瑜伽即地,二体无别;地是所诠,能诠即论」:瑜伽即地,这个相应,譬如说境瑜伽、教瑜伽、行瑜伽、果瑜伽,那么瑜伽就是地,这都是相应,瑜伽就是地。瑜伽和地,他们两个法的体性是无差别的,那么叫做瑜伽即地,那这等于是持业释,这样解释。「地是所诠,能诠即论」:这个论和地要怎么样解释呢?这个地是所显示的,能显示的就是论,就是用语言文字来显示这个十七地的义,他们的关系是这样子。那么若总起来说,「瑜伽师地之论,亦依主释」,瑜伽师地的论,瑜伽师地是主,那个论是属于它的。

  「合为瑜伽师地论」:合起来叫做瑜伽师地论。「有三释」:这前面一共有三个解释。「师有瑜伽,瑜伽之师,依主释也」,这是一个解释。「瑜伽师之地,亦依主释」,「瑜伽即地,二体无别;地是所诠,能诠即论,瑜伽师地之论,亦依主释」,这又一个解释。合起来叫做瑜伽师地论,这一共有三个解释。

  这是把题目解释完了,我们下一次就入到正文了。我心里面倒很着急啊,题目不要说太多,解释正文要紧,到现在就算是解释完了。

  

《瑜伽师地论讲记 初发论端 7》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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