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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九 (4)▪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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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二、合法

  

  如是如来色身名身差别道理,当知亦尔。

  

  就是那个譬喻是「如是」,是这样子。在法上说,佛的「色身」和「名身」不同的道理也是这样子,就是佛成就了这个色身,这个色身和名身,当然这个受想行识是依托在地水火风组成的身体里面,可是由这个色受想行识,这个名色身、名身去修行去,出家修行,修行最后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了,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和以前就不同了。那么到入无余涅槃的时候,等于是破辊而出,类似这样子,就是这个色身是弃舍了,这些有漏都已经弃舍了,这无上菩提的受想行识是不灭的,所以「破辊而出」。入无余涅槃的时候,譬喻是「破辊而出」,这样意思。「当知亦尔」,也是这样子。这样子就是有同,有舍有不舍,有等有不等的差别。

  

  

  

  《披寻记》六八五页:

  

  如因其等者:此中言,喻彼无明,由覆藏义,是义故。卵生鸡等,依卵而生者,喻依色身胜名身生。即此生已,渐渐增长,种类相似者,喻定自在。破而出者,喻舍寿行,及诸有行。

  

  

  

  未三、别释

  

  此中差别,谓佛世尊若不弃舍诸寿行者,应满寿量方般涅槃。定力所持,舍寿行故,不满寿量而般涅槃。

  

  这第三科是「别释」,第一科「显差别」,第二科「喻道理」,现在第三科是「别释」。

  

  说这里边有一个不同的地方,「谓佛世尊若不弃舍诸寿行者」,佛应该活一百岁,他不弃舍,就活到一百岁,或者是活到一百二十岁,不弃舍。「应满寿量方般涅槃」,那他应该是圆满了他一百岁的寿量,或者是一百二十岁的寿命,圆满了以后,「方般涅槃」,才入无余涅槃的,应该这样子。「定力所持,舍寿行故」,但是佛有定的自在力,有定自在力的控制,「舍寿行故」,他愿意舍,就可以舍,愿意不舍,愿意延长就延长,有这个自在力。现在佛是弃舍了这个寿行,就是应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就走了。不像我们凡夫,病得很苦了,还愿意活下去,还要千方百计找医生,还要把那个身体弄多少洞,还感觉还愿意活下去;不是,佛不这样,佛是「舍寿行故,不满寿量而般涅槃」,入无余涅槃了。

  

  

  

  巳二、结略义(分三科) 午一、标

  

  复次今当略辩上所说义。

  

  这是第二科「结略义」,分三科,第一科是「标」,第二科是解「释」。

  

  

  

  午二、释

  

  谓薄伽梵此中略示舍诸寿行,色身、名身二种差别,及显弃舍所依因缘。

  

  就是定自在。

  

  

  

  午三、结

  

  当知是名此中略义。

  

  

  

  卯十五、贪瞋痴爱(分二科) 辰一、举颂言

  

  无淤泥等欲,无魑魅等瞋,无罗网等痴,无江河等爱。

  

  这是第十五科「贪瞋痴爱」,分两科,第一科「举颂言」,第二科是「长行」解「释」。又分两科,第一科「别释颂」。分两科,第一科「举世俗不自在法」。分两科,第一科「标」。

  

  

  

  辰二、长行释(分二科)   巳一、别释颂(分二科)

  

  午一、举世俗不自在法(分二科) 未一、标

  

  此颂所明,谓有四种能为世俗不自在法,世间现见能令有情不自在转。

  

  「此颂」里面「所明」,所说明的意思就是有四种、有四条,「能为世俗不自在法」。这个「世俗」,就是一般的这些虚妄不真实的境界里面;「不自在」,虽然是不真实,但是能令人不自在,你心里面,你不能自主,他要控制你,这是不自在。「世间现见」,这个事情不是甚深的道理,就是世间上的人「现见」,眼前就可以看见的,「能令有情不自在转」,就是不能自主地活动。这是标,底下列出来,有四种法能令人不自在。那四种呢?

  

  

  

  未二、列

  

  一者、陷溺淤泥。二者、鬼魅所著。三者、入于罗网。四者、堕驶流河,随流漂溺。

  

  「一者、陷溺淤泥」,这「淤泥」,这水和土合起来就是淤泥。这个人若陷溺在淤泥里面,就不自在了,你想要活动,也很困难,很难跳出来。「二者、鬼魅所著」,说这个人为鬼魅所著,这鬼魅入到你的身体里面来折磨你,你不自在。「三者、入于罗网」,这罗网套住了你,你也是不自在。「四者、堕驶流河」,你堕落到「驶」就是迅速,这水流得很快,这样流水的河,你堕落到里边去了。「随流漂溺」,那个水的力量很大,你想要逃出来很难的,你就得随顺着它漂溺、漂动,在水里面就危险了,溺在里面了。

  

  

  

  《披寻记》六八六页:

  

  能为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等法,唯假安立,无有实体,是名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转,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能为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等法,唯假安立」,这淤泥是水和土合起来叫淤泥,这是方便安立的一句话,「无有」真「实」的「体」性,「是名」叫「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转,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这是前边第一科「举世俗不自在法」,有这四种。下面第二科「喻真实不自在法」,这是分三科,第一科是「标」。

  

  

  

  午二、喻真实不自在法(分三科) 未一、标

  

  复有四种能为真实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转,当知亦尔。

  

  这是「标」。

  

  

  

  《披寻记》六八六页:

  

  能为真实不自在法者:此中真实,翻前世俗应知。谓贪瞋痴等实有体性,非唯假立故。

  

  「能为真实不自在法者:此中真实,翻前世俗应知。谓贪瞋痴等实有体性」,我们这贪瞋痴的烦恼,他真实有体性的。「非唯假立故」,所以叫做「真实」。或者是那样子,就是前面这四种不自在法,这个不是真实的不自在,在淤泥里面陷制住了,这不是那么样的严重;若是你有贪瞋痴令你不自在,这个是太重要了。我看这个真实、不真实,应该这么说。

  

  

  

  未二、征

  

  何等为四?

  

  这是「征」。下面第三科是解「释」,分四科,第一科是「欲」。

  

  

  

  未三、释(分四科) 申一、欲

  

  谓如有一,生长欲界,陷溺不净腥臊生臭诸欲淤泥,不能自在引发守护增长善法。

  

  「谓如有一,生长欲界」,谓如有一个补特伽罗,他不是在色界、无色界,他是生存在欲界里边。「陷溺不净腥臊生臭诸欲淤泥」里面,前面那四种不自在法是一个譬喻,这里边正式说出来这个凡夫的不自在,就是这个欲的淤泥,使令我们不自在,你陷溺这个境界里面是不自在。「不能自在引发守护增长善法」,你若为欲所困的时候,有什么不自在呢?就是你不能自主的引发出来,守护增长善法,你想要做善法就是不自在。

  

  

  

  《披寻记》六八六页:

  

  陷溺不净腥臊生臭等者:此中不净,是其总句。腥臊生臭,是其别句。受用饮食,变坏所成,故名腥臊。诸肉血等,变坏所成,故名生臭。陷溺如是诸欲泥中,于未生善不能自在引发,于已生善不能守护及与增长,由是说名不自在法。

  

  「陷溺不净腥臊生臭等者:此中不净,是其总句」,这个不净是总说的。「腥臊生臭,是其别句」,这是别说那个总句的意思。「受用饮食,变坏所成,故名腥臊」,这个腥臊指这个意思说的,就是受用了饮食,这个饮食在身体里变坏以后,就会有这腥臊的排泄。「诸肉血等,变坏所成,故名生臭」,这么样解释,这两个意思不同,不一样。其实这个肉血也与饮食有关系,所以饮食的变坏所成,只是指排泄说的;这个肉血等变坏所成,叫做生臭。「陷溺如是诸欲泥中,于未生善不能自在引发」,就是我想要成就这样的功德,但是你不能自在的创造出来,为什么呢?这欲困扰着你,使令你不能如意的去修行。「于已生善不能守护及与增长」,已经创造出来的善法,因为有欲的困扰,你就不能够守护这个善法不要失掉,不容易,善法叫他增长都不容易。「由是说名不自在法」。这《披寻记》解释得好,解释得很明白。

  

  

  

  申二、瞋

  

  又如有一,弃舍诸欲,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得出家,心怀忿怒,性多恶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不数学处,动生违越。于诸智者同梵行所,屡以粗言击刺、诃摈、侵恼、毁辱。

  

  「又如有一,弃舍诸欲,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得出家」,前面是解释这欲的淤泥,是这样意思。现在第二科解释这个「瞋」,「鬼魅所著」譬喻瞋,这个颂上「无淤泥等欲 无魑魅等瞋」,这魑魅所著,人的瞋心来了,就等于是魑魅所著那样子。

  

  「又如有一,弃舍诸欲」,一个人把世界上的欲弃舍了。「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得出家」,就是在佛法里面出家,修学圣道。「心怀忿怒」,他的心有忿怒的问题。「性多恶言」,他心里有忿怒,他就要表示出来,所以就会说一些恶语,暴恶的语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其实他心里面也不愿意这样子,但是那个鬼魅的瞋心控制他,他自己不自在,不能自主,我不要这样子,不行!不得自在。「不数学处,动生违越」,这是又一件事,他这个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出家以后,他不能够精勤地学习戒律毗奈耶,他不能学习这个戒律。「动生违越」,不能学习戒律的过失,就是他身口意一动就犯错,就犯戒,或者是不知道,无知而犯戒,或者有知,做不得主,也会犯戒,「动生违越」。

  

  「于诸智者同梵行所,屡以粗言击刺、诃摈、侵恼、毁辱」,对于这个有智慧的同梵行者,这表示什么意思呢?表示这个同梵行有智慧的人,他没有什么错误,表示这个意思。他没有什么错误,但是这个人「屡以粗言」,一次又一次地,用这个暴恶的语言来击刺,来骂,毁骂这个同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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