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二、合法
如是如來色身名身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就是那個譬喻是「如是」,是這樣子。在法上說,佛的「色身」和「名身」不同的道理也是這樣子,就是佛成就了這個色身,這個色身和名身,當然這個受想行識是依托在地水火風組成的身體裏面,可是由這個色受想行識,這個名色身、名身去修行去,出家修行,修行最後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了,那麼這個時候,就是和以前就不同了。那麼到入無余涅槃的時候,等于是破輥而出,類似這樣子,就是這個色身是棄舍了,這些有漏都已經棄舍了,這無上菩提的受想行識是不滅的,所以「破輥而出」。入無余涅槃的時候,譬喻是「破輥而出」,這樣意思。「當知亦爾」,也是這樣子。這樣子就是有同,有舍有不舍,有等有不等的差別。
《披尋記》六八五頁:
如因其輥等者:此中輥言,喻彼無明,由覆藏義,是輥義故。卵生雞等,依卵而生者,喻依色身勝名身生。即此生已,漸漸增長,種類相似者,喻定自在。破輥而出者,喻舍壽行,及諸有行。
未叁、別釋
此中差別,謂佛世尊若不棄舍諸壽行者,應滿壽量方般涅槃。定力所持,舍壽行故,不滿壽量而般涅槃。
這第叁科是「別釋」,第一科「顯差別」,第二科「喻道理」,現在第叁科是「別釋」。
說這裏邊有一個不同的地方,「謂佛世尊若不棄舍諸壽行者」,佛應該活一百歲,他不棄舍,就活到一百歲,或者是活到一百二十歲,不棄舍。「應滿壽量方般涅槃」,那他應該是圓滿了他一百歲的壽量,或者是一百二十歲的壽命,圓滿了以後,「方般涅槃」,才入無余涅槃的,應該這樣子。「定力所持,舍壽行故」,但是佛有定的自在力,有定自在力的控製,「舍壽行故」,他願意舍,就可以舍,願意不舍,願意延長就延長,有這個自在力。現在佛是棄舍了這個壽行,就是應該做的事情做完了,就走了。不像我們凡夫,病得很苦了,還願意活下去,還要千方百計找醫生,還要把那個身體弄多少洞,還感覺還願意活下去;不是,佛不這樣,佛是「舍壽行故,不滿壽量而般涅槃」,入無余涅槃了。
巳二、結略義(分叁科) 午一、標
複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
這是第二科「結略義」,分叁科,第一科是「標」,第二科是解「釋」。
午二、釋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舍諸壽行,色身、名身二種差別,及顯棄舍所依因緣。
就是定自在。
午叁、結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卯十五、貪瞋癡愛(分二科) 辰一、舉頌言
無淤泥等欲,無魑魅等瞋,無羅網等癡,無江河等愛。
這是第十五科「貪瞋癡愛」,分兩科,第一科「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解「釋」。又分兩科,第一科「別釋頌」。分兩科,第一科「舉世俗不自在法」。分兩科,第一科「標」。
辰二、長行釋(分二科) 巳一、別釋頌(分二科)
午一、舉世俗不自在法(分二科) 未一、標
此頌所明,謂有四種能爲世俗不自在法,世間現見能令有情不自在轉。
「此頌」裏面「所明」,所說明的意思就是有四種、有四條,「能爲世俗不自在法」。這個「世俗」,就是一般的這些虛妄不真實的境界裏面;「不自在」,雖然是不真實,但是能令人不自在,你心裏面,你不能自主,他要控製你,這是不自在。「世間現見」,這個事情不是甚深的道理,就是世間上的人「現見」,眼前就可以看見的,「能令有情不自在轉」,就是不能自主地活動。這是標,底下列出來,有四種法能令人不自在。那四種呢?
未二、列
一者、陷溺淤泥。二者、鬼魅所著。叁者、入于羅網。四者、墮駛流河,隨流漂溺。
「一者、陷溺淤泥」,這「淤泥」,這水和土合起來就是淤泥。這個人若陷溺在淤泥裏面,就不自在了,你想要活動,也很困難,很難跳出來。「二者、鬼魅所著」,說這個人爲鬼魅所著,這鬼魅入到你的身體裏面來折磨你,你不自在。「叁者、入于羅網」,這羅網套住了你,你也是不自在。「四者、墮駛流河」,你墮落到「駛」就是迅速,這水流得很快,這樣流水的河,你墮落到裏邊去了。「隨流漂溺」,那個水的力量很大,你想要逃出來很難的,你就得隨順著它漂溺、漂動,在水裏面就危險了,溺在裏面了。
《披尋記》六八六頁:
能爲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等法,唯假安立,無有實體,是名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轉,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能爲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等法,唯假安立」,這淤泥是水和土合起來叫淤泥,這是方便安立的一句話,「無有」真「實」的「體」性,「是名」叫「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轉,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這是前邊第一科「舉世俗不自在法」,有這四種。下面第二科「喻真實不自在法」,這是分叁科,第一科是「標」。
午二、喻真實不自在法(分叁科) 未一、標
複有四種能爲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亦爾。
這是「標」。
《披尋記》六八六頁:
能爲真實不自在法者:此中真實,翻前世俗應知。謂貪瞋癡等實有體性,非唯假立故。
「能爲真實不自在法者:此中真實,翻前世俗應知。謂貪瞋癡等實有體性」,我們這貪瞋癡的煩惱,他真實有體性的。「非唯假立故」,所以叫做「真實」。或者是那樣子,就是前面這四種不自在法,這個不是真實的不自在,在淤泥裏面陷製住了,這不是那麼樣的嚴重;若是你有貪瞋癡令你不自在,這個是太重要了。我看這個真實、不真實,應該這麼說。
未二、征
何等爲四?
這是「征」。下面第叁科是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是「欲」。
未叁、釋(分四科) 申一、欲
謂如有一,生長欲界,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不能自在引發守護增長善法。
「謂如有一,生長欲界」,謂如有一個補特伽羅,他不是在色界、無色界,他是生存在欲界裏邊。「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裏面,前面那四種不自在法是一個譬喻,這裏邊正式說出來這個凡夫的不自在,就是這個欲的淤泥,使令我們不自在,你陷溺這個境界裏面是不自在。「不能自在引發守護增長善法」,你若爲欲所困的時候,有什麼不自在呢?就是你不能自主的引發出來,守護增長善法,你想要做善法就是不自在。
《披尋記》六八六頁:
陷溺不淨腥臊生臭等者:此中不淨,是其總句。腥臊生臭,是其別句。受用飲食,變壞所成,故名腥臊。諸肉血等,變壞所成,故名生臭。陷溺如是諸欲泥中,于未生善不能自在引發,于已生善不能守護及與增長,由是說名不自在法。
「陷溺不淨腥臊生臭等者:此中不淨,是其總句」,這個不淨是總說的。「腥臊生臭,是其別句」,這是別說那個總句的意思。「受用飲食,變壞所成,故名腥臊」,這個腥臊指這個意思說的,就是受用了飲食,這個飲食在身體裏變壞以後,就會有這腥臊的排泄。「諸肉血等,變壞所成,故名生臭」,這麼樣解釋,這兩個意思不同,不一樣。其實這個肉血也與飲食有關系,所以飲食的變壞所成,只是指排泄說的;這個肉血等變壞所成,叫做生臭。「陷溺如是諸欲泥中,于未生善不能自在引發」,就是我想要成就這樣的功德,但是你不能自在的創造出來,爲什麼呢?這欲困擾著你,使令你不能如意的去修行。「于已生善不能守護及與增長」,已經創造出來的善法,因爲有欲的困擾,你就不能夠守護這個善法不要失掉,不容易,善法叫他增長都不容易。「由是說名不自在法」。這《披尋記》解釋得好,解釋得很明白。
申二、瞋
又如有一,棄舍諸欲,于善說法毗奈耶中而得出家,心懷忿怒,性多惡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不數學處,動生違越。于諸智者同梵行所,屢以粗言擊刺、诃擯、侵惱、毀辱。
「又如有一,棄舍諸欲,于善說法毗奈耶中而得出家」,前面是解釋這欲的淤泥,是這樣意思。現在第二科解釋這個「瞋」,「鬼魅所著」譬喻瞋,這個頌上「無淤泥等欲 無魑魅等瞋」,這魑魅所著,人的瞋心來了,就等于是魑魅所著那樣子。
「又如有一,棄舍諸欲」,一個人把世界上的欲棄舍了。「于善說法毗奈耶中而得出家」,就是在佛法裏面出家,修學聖道。「心懷忿怒」,他的心有忿怒的問題。「性多惡言」,他心裏有忿怒,他就要表示出來,所以就會說一些惡語,暴惡的語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其實他心裏面也不願意這樣子,但是那個鬼魅的瞋心控製他,他自己不自在,不能自主,我不要這樣子,不行!不得自在。「不數學處,動生違越」,這是又一件事,他這個于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以後,他不能夠精勤地學習戒律毗奈耶,他不能學習這個戒律。「動生違越」,不能學習戒律的過失,就是他身口意一動就犯錯,就犯戒,或者是不知道,無知而犯戒,或者有知,做不得主,也會犯戒,「動生違越」。
「于諸智者同梵行所,屢以粗言擊刺、诃擯、侵惱、毀辱」,對于這個有智慧的同梵行者,這表示什麼意思呢?表示這個同梵行有智慧的人,他沒有什麼錯誤,表示這個意思。他沒有什麼錯誤,但是這個人「屢以粗言」,一次又一次地,用這個暴惡的語言來擊刺,來罵,毀罵這個同梵行者…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九 (4)》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