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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译文

  佛弟子,若为求好饮食、求钱财、利养、名誉,去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持这些显贵势力去求名求利,乞索饮食钱财。若不如是,便打拍牵挽,横逼强取,一一皆为犯戒。

  如是,一切求利,是为恶求、多求。若自求不得,又教他人求,令人生怨恨,都是无慈悲心,无孝顺心。如是作,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势①,乞索打拍牵挽,横取钱财。

  一切求利,名为恶求②、多求③,教他人求,都无慈愍心,无孝顺心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形势:《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显籍彼令谓之形,密凭彼力谓之势。」

  ②恶求:不合理的求。

  ③多求:贪无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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