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修行使“行”改变,内心的名色与业识种子逐渐清净,当然表现在外的行为也改变了,人生的际遇当然也会改变,也就是说透过修行,人的命运是会变好的。
陆、命运
有了以上的认识之后,我们就可以用佛教的观点来探讨命运了。命运可以用以上所说的因、缘、行、果四个要素来表达。如图所示,果是由因缘与行三者经复杂的影响而产生的。一件事情已发生就是一个“果”,累积一个人一生所出现的所有“果”就是这个人这一生的遭遇与状况。而“因”是指与此件事情有关的过去业因。“缘”是指发生此事件当时的各种偶然参与的外在条件。“行”是指事件发生当时自己下的决定。此四个要素分别说明如下。
一、“因”的影响:“因”是决定天生命之好坏的最主要因素,一个人过去世好的业因多,生下来时有好果报的机会就多,当然出生就“命好”机会也就多了。佛经在说做某些善事就有某些人天福报,如护生不杀则会有身体健康与长寿的果报。有些小孩子生下来就多病或残废,可能就与某些不好的业因有关(如过去生杀业太重。)有些人一生多病痛,医治也好不了,也许就是过去世某些业障(内因)或因果(外因)所致。一个人内心的障碍(即业障)会导至生理或心理的疾病,佛教称“业障病”,也是“前世疗法”所治疗的一些病。一个人自己造恶业为什么会导致业障病?在此以一例子来说明:若某人长时间以某种法器(如桃木剑之类)施法害人,则他的潜意识(尤其施法是在定中进行)受熏习知道这种法器会伤人很可怕,到未来有一生他也许因机缘成熟而重现这种潜意识,他就会产生对这种法器的恐惧,这就是果报。一个人若长时间在恐惧害怕之中,至引发疾病,那就是“歹命”了。
还有些人平时也不错,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会突然遭到意外死亡或伤残,除了人为因素(如恶缘或自己不小心)之外,亦极有可能是过去世所造的恶业而来的果报。又有些人也没有经过什么努力却会有意外的财富,这也极可能是过去世的善业所致,这就是“好命”了。
二、缘的影响:外缘的发生与过去世或今世的作为皆有关系,有些人心地善良,但由于某些机缘不好,以致没有受好的教育,或由于家庭某些原因,使他做人处世都不得要领,以致到处结恶缘,做起事就不顺利,官运不通,生活贫困,一生就是“命苦”。又如有人自私自利,邻居、长官及同事都不喜欢他,当然他做事就少有助力,那“坏运”就多了。人虽天生有善因,但若不起善念行善事以结善缘,“好运”是很难当头的。很多善因却由于有善缘加入而把原来不好的果报形式变好。
三、行的影响命运的最大决定者就是“行”,也就是“运作”。行与过去世的积习及今世的经验皆有关,有完整的教育与训练会使一个人更有机会在今生的环境中顺利运作,因此大大的增加“好运”的机会。有些人行为卑劣或作奸犯科,自心造恶业而受法律制栽。这是自受果报。一个善于运作的人在一生中经常会做正确的判断,能趋吉避凶而仕途通顺,这些主要是受“行”的影响。
四、果报与命运人一生的命运就是他这一辈子所出现的各个果报的总和。人一生所现之果报时好时坏,有时好的多,有时坏的多,算命家常说“某时某年的运势”大概就是指此。人一生中,有的人有钱财但无官运,有人位高权重但膝下无子,这些都是果报不同之故。人称有“好命”是指有人天福报而言,现在一般人称能“五子登科”(就是拥有金子、房子、车子、妻子和儿子之意)就是好命。有了金子则锦衣美食、坐拥美女的各种享乐就垂手可得,当然若更进一步能扬名立万,能身康体泰无病无灾,能寿比南山儿孙满堂,命终后能有裸女送到豪华的“阴宅”别墅,那更是人羡人慕的“福气”。但很可惜,只恐美梦难圆,贪图逸乐,损伤阴德,恶业成就,福报享尽,坠入恶道,阴宅别墅就变成剑树刀山、铜柱油锅了,因此,拜佛之人,决不可贪图人天福报之享乐,我们应当要修心供佛,布施行善以增长人天福报,但不执著人天福报。要知“空”以了脱生死,要善用福报而不执著以渡众生。
柒、宿命论与命定论之探讨
佛教是反对持宿命论或命定论的,但承认命运的存在。人一生的“命”主要决定于过去世所造的各种业因,而命运整体而言,尚包括所现的各种“缘”与自心的“行”。“因”自然决定在过去世,但此生也可以改变它。缘与行是随时随地都在改变的,当然没有“宿命”与“命定”的道理。理论上是如此,而实际上有很多“重大因果”或“业障”是“不易”改变的(但不是不能改变),由于很不易改变,所以有些算命家或神坛就说某人有“死劫”,有必死不能改之意。这里所称的“因果”是指外因,也就是过去世与其他众生有纠缠而衍生的果报,而“业障”指自己内心的“记录”。外力而来的因果是很难自行改变的,除非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否则谁也无能为力,这是合乎公平正义的。业障可以自己忏悔或藉著佛力加持而消除,佛教有地藏菩萨的“灭定业真言”,又说“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这些是指消自心的业障而言。佛教又有偈言“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际会时,果报还自受。”,这首偈是说若不忏悔自心之业因或有“因果”未解除,则就是时间再久果报还是会发生。
以因、缘、行、果来讨论命运,则没有“命定”之事,只能说有“积习难改”(内因)或“重罪难逃”(外因),“难”而不是“不能”,只要能痛下决心忏悔诸业,或得到某些有力的助缘,命运不是不能改的。当然,我说可以改不是说因果律可以违背而是说可以改变果报的“形式”,例如积欠他人钱财无法还,若能得债主同意也可以改用他物抵债,佛教讲“重罪轻报”即指此。
至于“有力的助缘”,例如以神通力改变对方(债主)的潜意识(如消其嗔恨等)或改变自身之业障,则施术者必须承担相当的果报,这种事情一般“明白”的修行者或佛菩萨是不太愿意做的,会造成“不平等”。当然,若有特殊条件存在(即有极大福报之人)偶然也会如此做。
捌、结论
命运是自己过去世累积之善恶因与今生运作的共同结果,天生命好也许是过去多善业的果报。天生命不好,虽努力亦事与愿违,则应知也许是过去世多做恶业之果报,不要抱怨不平,更应努力向上广积善因,则今生之将来或未来世,当机缘成熟之时,自会有好的果报。因果业报之事要深信不疑,起心动念、行事作为皆要避恶向善,以免造恶因而来生遭苦报。要“好运”就得靠自己多努力,多怨不平徒增口业,于事无补,歹运到来要泰然处之,勇敢面对。要忏悔行善广造福报,以改内心状态,并诚心求佛菩萨或善知识相助以求“重罪轻报”。不要妄想以算命改运之方法去“避恶运”,要知道即使逃得了今日也逃不了永远的。也不要妄想以神通力去了知因果,然后用“法力”去压制解决,要知道这是违背因果的,也许得以暂时舒解,但后果会更麻烦。但愿各位常记佛教之名言:“菩萨畏因,凡夫畏果。”。
《佛教的命运观 (紫虚居士著)》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