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真法师的人间佛教思想
摘要:明真法师继承了近代太虚大师所倡导的人间佛教事业。笔者在此尝试性地将其人间佛教的基本思想概括为相互联系的三大主题,即“随众生住,恒不舍离”、“契理契机,了生脱死”和“庄严佛土,利乐有情”,并对此有详尽的论述和阐释。
关键词:契理契机;人间佛教;利乐有情
在当代中国佛教史上,明真法师不仅是一位“行解相应,僧俗共仰”的佛教高僧大德,还是一名“教宗唯识,行在禅宗”的佛学知识分子。法师修行于佛门六十五年,终生致力于佛教事业的弘教与传播,其功德不仅福惠佛门僧尼,且泽被众生有情。究其个中原因,乃在于明真法师毕生及时地响应了近代太虚大师所倡导的人间佛教事业,并为之终生弘教无已,渡人不辍!
人间佛教,乃是20世纪初期的太虚大师根据“契理契机”的佛法原则,针对近代佛教丛林中所涌现的诸多弊端与颓废而提倡的一种旨在革新佛教的宗教复兴运动。在中国佛教史上,太虚的这场人间佛教运动的宗旨是意在实现由传统佛教向现代佛教的重大转型,是中国本土继禅宗慧能法师以来的又一次重大佛教“革新”运动,它几乎奠定了整个二十世纪乃至二十一世纪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方向。自太虚以后,大陆的赵朴初居士不仅在理论上,而且还在实践上不遗余力地推动着大陆当代人间佛教事业的稳步发展;台湾的印顺法师和星云法师等人也一直在如火如荼地积极奉行太虚大师人间佛教的理论与实践,并取得了令众生瞩目的无上功德。
明真法师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悉心皈依于佛门,且与太虚大师素有交往。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太虚亦曾诚邀明真法师协其助编佛门刊物《潮音》而未果。然而太虚大师的人间佛教思想却一直影响着明真法师,并终生为之修持奉行而不懈。在明真法师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发表的弘法福音如《论僧尼皆宜急力求学》、《论僧人宜多办佛教杂志以普及佛化》和《论僧人宜学医业自谋生活》等文章中就明显地体现了太虚在当时所大力张扬的这种人间佛教的世俗化倾向。在建国后庆祝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讲话中,明真法师即明确地提出应将“奉行人间佛教”作为“开辟佛教事业新局面的根本措施”;[1]并在其他接引诸多后学的私人函件中亦反复地强调“只有在人的基础上学佛,佛教才能在人类放光彩”[2]的这种“以人为本”的人间佛教的基本立场。在此文中,笔者兹就明真法师生平福音中所涉及到的有关人间佛教的基本思想加以整理与归纳,以求正于各位方家大德。在笔者看来,明真法师的人间佛教思想主要地贯彻在他生前所主张的三大核心主题上,这就是“随众生住,恒不舍离”、“契理契机,了生脱死”和“庄严佛土,利乐有情”。现兹详尽地分而述之如下。
一、“随众生住,恒不舍离 ”
“随众生住,恒不舍离”本是佛门经典《华严经·净行品》中文殊师利菩萨所讲到的一条修持佛法的原则。对文殊师利的这一原则,明真法师适时地加以了利用与发挥,变成了当代人间佛教所修持的一个基本原则。在1953年5月3日对长沙开福寺佛徒的弘法佛音中,明真法师就这样说道:“要怎样才能过好佛教生活?恕我只能根据《净行品》提出这样的一个原则,就是“随众生住,恒不舍离”,在自己思想上念念都为众生利益安乐着想。至于应当采取什么形式来实践这个原则?我想既然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都有个别的实际情况,上殿、过堂、念佛、坐香这一切的佛事,最好根据个别的实际情况订立,这是用不着包办代替,也决不是包办代替得了的。不过“随众生住,恒不舍离”这一个基本的原则,是必须紧紧捏住的。”[3] 根据这一原则,明真法师明确地要求在新时期的广大佛教僧尼应当从日常的生活实践中来完成佛法的净行,应当适时契机地将世俗的生产与佛门的修持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此,不妨兹引两则材料以佐证明真法师的这种对人间佛教的修行立场。
一则材料讲的是一位被强制还俗过的、且又精通医术的名叫曹劲松的和尚曾致信明真法师说,他在“还俗十年,把佛法忘得一乾二净”了。明真当即就回信告诉他说:“我认为你过去对佛法只有信心,只有知解,并不真正懂得佛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法因缘生,等等,都是讲的我们自己,讲的我们自己的生活,离开我们自己的生活,是再找不到什么佛法的。生活里就有佛法,我们想丢也是丢不了的。这是佛法的根本。”在后来给曹劲松的一封信中,明真法师又援引《普贤行愿品》中的故事回复说:“《行愿品》说得十分明彻,菩萨是大树上的花果,众生才是树根。离开了世界,离开了人民,要想行菩萨道,成菩萨成佛,那实际是活见鬼。”为了更好地接引并勉励他在世俗生活中的不断精进修持,明真法师在另外给他的信中即充分肯定了他平常以“医术”为病人解除苦难,“这实际就是佛事,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悲愿和技术,千万不要把这个事看错了,看小了。”更有甚者,由于曹劲松还俗期间亦有了家室,明真法师还曾这样地提醒他不要为了自己的一意孤行的修持而抛妻别子,而是“对家里的人,不仅要顾及他们的生活,还应考虑其他的影响。”
另一则材料讲到的是明真法师在回答宁乡回龙山定香法师关于出家僧尼之生产与持戒问题的一个讨论。在这里,定香法师颇为尖锐性地提出了一个“僧尼从事畜牧,是佛教戒律所不许”的问题而向明真法师发难,并要求明真法师“详细地说明这个道理”且不妨给出一个“指示性的决定。”对此,明真法师作了如下一番极富见地而又有新意的回答,他说:“老香,假使你们饲养猪鸡鱼,不是为了个人虚幻的名闻与利养;的确是为了爱国增产,为了佛法,为了“人间地狱”的彻底毁灭,为了“地上天国”的光明涌现,猪鸡鱼的饲养是无防害的。你们能在无可如何的矛盾感情中,重视饲养这些愚弱的生命;为了“严净国土”“利乐有情”的无上清净功德,且不惜随时以自己的生命去担当灭亡与痛苦;那末,你们在无可如何地饲养、出卖生命时,也就应念化成无上的清净功德了。不过,这里需要十分真诚,搀不得一点虚假,玩不得一点花头的。”为了进一步地辩护他的这一观点,明真法师还援引了佛教史上晋道安法师的“田畔读经”和唐百丈海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典故来印证自己的这一讲法是颇符佛门祖庭之流风余韵的。
当然,明真法师对这种倡导新时期的佛徒僧尼应当从日常的生活实践中来完成佛法之净行的做法,却又认为是要有一定的“中观”限度的。这就是要求广大佛教僧尼应当在世俗的生产和佛门的修持之间秉持一种恰如其分的“中道”的态度。对于那种“假借神权”以装神弄鬼来“愚民敛财”的窳僧滥佛之徒和那种打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我行我佛之众,明真法师亦是“深恶”并“痛绝”之的。如在《致巨赞法师函》中,明真法师即就有这样的一番痛心之辞,他说:“但不知始自何年何月,南岳山一部分佛道教徒,竟崇奉与自家史乘无关宏旨的“圣帝老爷”作为自己底摇钱树。未解放前,你是在南岳住过两年的,这些真不知道摇到什么孽海里去了。说来确实非常痛心。”[4] 因此,为了全面而完整地把握明真法师的人间佛教思想,我们还必须来探究他关于人间佛教的第二大主题,那就是“契理契机,了生脱死。”
二、“契理契机,了生脱死”
“契理契机”这本是太虚大师当年力倡人间佛教运动时所遵循的一条弘法宗旨,太虚说:“佛法之原则在于契理契机,理是诸佛诸圣满证、分证诸法性相之理实,机是众乘众趣已修、未修众生行果之机宜。不契理,则失实而本丧;不契机,则失宜而化滞,无佛法亦无僧及信徒矣。”[5] 可见,太虚的这一“契理契机”的弘法宗旨是要求佛教僧尼在不背离佛典教义之根本精神(即“契理”)的前提下,对自己当下特定情境中的佛法修持方式做出一种切乎时宜的权衡与变通(即“契机”)。
明真法师对太虚在弘扬人间佛教时所主张的这种“契理契机”的弘法宗旨可谓是心领神会而又现学活用了。在一九五三年九月初,明真法师撰写的用以解答众生对佛教之困惑的《两个问题》时,他曾这样说道:“在我们学习佛法的时候,释迦世尊给与了我们两个最基本的原则:一就是“契理”,一就是“契机”。假使我们不能契应时机,来很好的表现佛法六度四摄、清净行业的真正佛事,使现实社会里的众生,获得离苦得乐的成就的话,那末,将见所谓“理”者,也就会变成不藏龙的死水,或者说会变成不能充饿的画饼,佛法对于我们,真将成为“无所得”了。大乘佛法的精神,是具有现实性和积极性的。是勖勉我们不离当处——不离世间的日常生活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6]在明真法师看来,“契理契机”的弘法宗旨中所包涵的“契理”和“契机”的两个最基本原则,乃是大乘佛法得以长生而不死的“源头活水”。 在《致惟正法师函》中,他又特地强调了这一当代弘法的两个根本原则,他说:“契理契机,是宏传佛法的两个根本原则。契理契机的佛教徒思想,就是开创南岳新佛教的根本保证。”并且,他还根据这一“契理契机”的基本精神,对传统佛法修持中的“戒”“定”“慧”三学作出了他自己的通俗性解释,他说:“戒,就是不为外境所摇惑;定,就是站稳脚跟,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慧,就是运用这种注意力来观察、研究、捕捉“生”与“死”的本质与规律。”[7]
在明真法师看来,一旦我们佛教僧尼遵循了当代人间佛教的这种“契理契机”的弘法宗旨的话,其传统的那种证成佛果的“了生脱死”的践行方式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首先,明真法师认为,这一“了生”的“了”字应具两义:“(一)明了,就是要我们明明白白了知什么是“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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