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但决不抹煞现生的因缘;相反的,而且非常重视现生的因缘力,宿作论者不同,他们因为过分强调了前生的业力,所以对于现生的行为价值就忽略了,以为我们现在不论作着怎样的努力,总归是无效而又无意义的。果真是这样的话,以佛法看,那就有很多问题不得解决。所以“佛法正确的因缘论,是彻底反对这种抹煞现在的努力的。佛法与宿命论的不同,就在重视现生努力与否”。
他作论对于自在变化因论:宇宙万有的诸法,如果说真是由于唯一常住的神而创造的,那末,我且请问:为什么从唯一的神而可生起众多的法呢?常住的东西为什么会有造作的可能呢?能生的因是常住的,为什么所生果是无常的呢?因如果是常住存在的,为什么诸果是渐次生起而不俱时生起呢?还有,你那能生万有的神又是从什么东西生的呢?这样一一追问时,神本论者,对这种种问题,是都无法解答。所以以佛法正因缘论,神造万物说,是就犯有无因、常因、一因多果的三过。
论中对于无因作论的无因无缘论,更作这样的攻击说:诸法如果是无因无缘而有的,为什么一切法不顿时而起呢?再说,这法不要条件生起,那法不需因缘而生,那末,诸法就应没有彼此的差别才对,可是事实上,诸法是有差别的。我且请问:诸法的差别,为什么是有可能的?关于这些问题,在无因论者,同样是回答不出来的。
婆沙论对于这些学派思想的反驳,其焦点,是被集中于其他学派承认常住自我的实在一点及否定因果关系的一点上的。而佛教,说一切法是成立于相依相资的关系上的,所以与承认常住自我实在的思想,根本是异趣的。总之,凡对正因缘论有正确认识者,决不会同情其他学派思想的主张,否则,一定是没有正确的知道正因缘论。
但是,在不承认常住自我实在的立场,自作等的四句,可不可以被肯定呢?关于这个问题,如从部派佛教中去看,那肯定的倾向似已被次第的表现出来了。例如依于觉音论事的注释,不特可以发现犊子部与正量部,会从胜义谛的立场,建立不可说我的存在,而他们还以“于现世欢乐,死后亦欢乐”的经文为证。一、自作自受;二、他作他受;三、自他作自他受;四、非自作非自受,非他作非他受。明显的把这四句,作为肯定的说明。这四句,从形式上看,是所谓单、单、俱是、俱非的四句,与上来所说的四句,是异其型的。唯今第四俱非句,根据以上的看法,无因作是也可以含摄其中的。这点,当时犊子部的肯定四句说,我想大概是还没有想到的。如果注意的话,他的说法也许是两样的。因为一个真正的佛弟子,决不能同意无因作的。不然,那他的思想就有问题。
复次,不可不知的,犊子部的不可说我,虽为否定外道学派的自我而建立的,但外道学派的自我,不用说,也是否定犊子部的不可说我的存在的。所以强调无我说的说一切有部,就在五蕴的因果相续上,于承认假我的立场,而肯定自作、他作、共作。如婆沙一九八卷中说:“无自作者,谤自相续诸法功能;无他作者,谤他相续诸法功能;无自他作者,说为俱谤”。婆沙论之所以作这种说法,是为破斥无衣迦叶波外道,主张“无自作、无他作、无自他作”的无因无缘论的。所以,要而言之,佛教的根本立场,说明缘起,是用自作、他作而判别的。
自作等的四句,被肯定的倾向,为求明白其所来,所以不得不将异部宗轮论所说的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等的末宗主张,略为叙述如下:一、“有少法是自所作”;二、“有少法是他所作”;三、“有少法是俱所作”;四、“有少法从众缘生”。此中第四句的“有少法从众缘生”,与无因作之句,虽不一致,但若把这与真谛译对照一下,问题不难解决。谛译在“有依因缘生”之外,“有不依因缘生”的一句。因为是他附加的,所以唯有依于真谛译,不可判定大众部等,是肯定自作乃至无因作的四句的。
依照上面那样的讲,大众部等,肯定自作等的四句,大概是没有问题的;但从后世的注释家看,宗轮论所说的四句,是相当于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的四缘。现在不妨简单的把他们配合说明如下:因缘者,因为是从种生果的关系,所以相当于自作。等无间缘者,是前念心的作用与后念心的作用之间的一种关系的规定,如果简单的说,就是前念的心落谢于过去,让出一个位子来,而引生后念心来到现在的,就是等无间缘。因为是这样的关系,所以相当于他作。所缘缘者,即对于主观的客观,因从佛教心理学说,凡是心的生起,一定是要托于境的,如果没有所托的境,心就不得生起。因为是这样的关系,所以相当于共作。增上缘者,是指三缘以外的一切关系。就中,对于生有直接的资助关系,是有力的增上缘;反之,对于生不作消极障碍的关系,是无力的增上缘。因而,从有力的增上缘,成立“有从众缘生”的关系;从无力的增上缘,成立“有不依因缘生”的关系。虽说有这两方面的关系,但增上缘的主要特色,因为是说不障碍,即在于无力增上,所以因缘乃至增上缘的四缘,相当于自作乃至无因作的四句,大概是可以这样去理解的。
现在再来考察一下部派佛教的缘起观:北方阿毗达磨论对于因缘论所常谈到的,大体有二种的分类:一是所谓四缘论,一是所谓六因论。因而依于六因四缘而说缘起,已为佛教学者所熟知。但在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二五至卷第二六中,有十缘—因缘、无间缘、境界缘、依缘、业缘、报缘、起缘、异缘、相续缘、增上缘说,所以依于十缘说缘起的也有。还有大品类论,说有二十四缘,所以南方上座部,一直就是依于二十四缘说明缘起的。在学者间,虽或多或少的说明因缘,但部派佛教缘起观的主流,是在于四缘说。因为这是从种种缘中精练成的。龙树在中论中批评说:“阿毗昙人言,诸法从四缘生”。我们在这里所以说明这点,旨在指出部派佛教,一方面依于非自作等的四句否定,把自己的思想立场,从其他外道的思想立场,努力区别出来;另方面为欲积极的阐明自己立场的缘起观,因而就发明了四缘说。
然如依于婆沙一○七卷所说:“四缘,有实自体”。而且被规定为:“诸因以作用为果,以实体为非果;又诸果,以作用为果,以实体为非果。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所以,四缘有实体,以法上之作用,而判为本质。从这思想去看,可知部派佛教,对于常住自我,虽竭力的排斥,然因承认那个反面法的自体(自性),所以其结果,不久四缘说,就变成承认自作等的肯定四句。因而可说部派佛教,也是以否定与肯定的四句为契机,而使缘起观渐次展开的。这只要稍为留心部派佛教思想的人,想都可以发现这种事实。
四 结论
上来,从根本佛教及部派佛教观察缘起观展开的契机,知道在于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的四句,但表现于阿含圣典的,作否定的说,固不违反缘起,作肯定的说,也不违反缘起,是真能从缘起无自性中,刺透了佛法以外的其他学派的实有见及实无见,而无碍圆满的建立了佛法的缘起正观!至表现于阿毗达磨论的,如承认四缘有实体,不论以否定的四句为契机而展开缘起观,抑或以肯定的四句为契机而展开缘起观,似都不能认为缘起观的正常开展。不特如此,且简直可说有点反缘起。所以龙树的中观论,在观因缘品第一中,首先就破斥四缘实有自体说,这是探求以何为契机而展开缘起观的学者所应记取的。
《根本及部派佛教缘起观所展开的契机》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