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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诸法真实义(宏演)▪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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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细真实是根据二谛法门来说。二谛即世俗谛和胜义谛。粗真实即世俗谛。世俗谛是我们凡夫众生能够感受到的。我们的感官粗糙 ,所以我们所能了解的也只能是粗糙的世俗境界。细真实即胜义谛。胜义谛非常微细 ,非凡夫所能认识 ,唯圣贤才能认识。从三性来观察世俗谛和胜义谛各有三种真实。

  世俗谛三种真实的差别是:假世俗、行世俗和显了世俗。假世俗指遍计所执 ,但有修名 ,无有实义 ,是一种错误的表现 ,客观事实上都没有 ,行世俗指依他起相。行指有为法 ,迁流变化义。依他起迁流无常 ,其本质就是世俗谛。显了世俗 ,指圆成实性是通过世俗谛所显现的真理。这三种世俗 ,是依三根本真实建立。

  胜义谛三种真实的差别是:义胜义、得胜义和正行胜义。当胜义作为一种所缘境界出现时 ,名义胜义。真如是胜智 ,根本智所缘的境界 ,故叫胜义。得胜义指涅槃 ,是我们修证能得。它是殊胜之结果 ,又是我们学佛法所得之义利 ,故名得胜义。正行胜义指八圣道。八正道是最殊胜的法门 ,故名胜义。这三种胜义 ,但依三根本中圆成实性而建立 ,都属于圆成实的内容。圆成实性共有两种 ,一有为 ,一无为。无为统摄真如涅槃 ,以其没有变异 ,是永恒的 ,称为圆成实;有为统摄一切圣道 ,以其于境界行为没有颠倒 ,能如实认识诸法 ,也称圆成实。

  六、极成真实

  极成真实有两种:一是世间极成真实 ,一是道理极成真实。世间极成即世俗人从习惯上所公认知的共识 ,道理极成是哲学家、宗教家通过逻辑或修行的方式所建立的真实。后一种比前一种更真实。世间极成真实根据遍计执的实性成立 ,道理极成真实根据三根本真实确立 ,它可能是遍计执 ,有可能是依他起 ,有可能是圆成实。列表如右:

  世间——遍计所执

  极成真实 依他起性 本根本真实

  道理——圆成实性

  七、净所行真实

  净所行真实也有两种:一是出离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二是出离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这二种真实 ,唯依圆成实安立。要离灭执著于人我的烦恼障和执著于法我的所知障 ,其清净智慧所修行的真实 ,只能依据三根本真实中的圆成实性建立。烦恼障净了以后 ,所行的真实 ,是声闻人所证得的境界 ,是一分圆成。所知障净了以后 ,所行的真实 ,是大菩萨、佛陀所证的境界 ,是满分圆成 ,这样的真实 ,才是最高的真实。

  八、五法真实

  五法指名、相、分别、真如、正智。这五法是宇宙人生的一切法。名即名称、名言概念 ,如桌子等。相指事物的体相 ,色、心法的存在都有它的体相。分别指我们的认识、心法的生起等。真如是所缘境。正智是能缘心。此五法真实摄受在三根本真实 ,如右表:

  名——遍计所执

  相——依他起

  五法 分别 本根本真实

  真如

  正智——圆成实

  相等五法随其所对应 ,摄受于三种根本真实。具体是:名由遍计所执性统摄 ,相及分别由依他起性统摄 ,真如实性和无颠倒正智由圆成实统摄。

  九、差别真实

  差别真实有七种。一流转真实:指有为法的实性 ,其特点是迁流变化 ,即一切有为法迁流变化的真实性。二安立真实 ,指四谛法门中苦谛的真实性。三邪行真实 ,指烦恼和业 ,亦即是集谛的真实性。四实相真实 ,指我执法执破除之后所显现的真实性。五唯识真实 ,指万法唯识所现的真实性。六清净真实 ,指灭谛的实性 ,涅槃、真如的实性。七正行真实。指八正道无颠倒的道谛的实性。此七差别摄受在三根本真实中。如右表:

  流转真实

  安立真实 遍计执

  差别真实 邪行真实

  实相真实 依他起 本根本真实

  唯识真实

  清净真实 圆成实

  正行真实

  七差别真实随其所应 ,摄在根本三种真实。流转、安立、邪行 ,依遍计执及依他起成立。实相、唯识、清净、正行依圆成实立。

  十、善巧真实

  善巧真实有十种 ,主要对治十种妄执我为实体的边见。第一执一性 ,即执著地认为在构成有情的五蕴中有一个不变的根身 ,有一个主宰的我。我们用五蕴来观察 ,有情的根身 ,身即色蕴 ,苦乐等是受蕴 ,思想是想蕴 ,善恶等是行蕴 ,心等是识蕴。由此五蕴构成有情根身 ,离此五蕴外无一实体 ,没有统一的实在我体。为破执一的我相 ,必须善巧地通达五蕴 ,名蕴善巧真实。

  第二执因性 ,计执万物的生起有一个第一因 ,第一因就是神我 ,上帝。为彼此执 ,说十八界 ,界是种子因义。六根六尘六识各各有自种现行 ,为因生起而有差别相 ,由此破神我 ,上帝创造一切的计执 ,故称为界善巧真实。

  第三执受者性。执著地认为因果报应中有一个实体作承受者。如果没有我 ,谁来承受苦乐喜舍呢?为破此执 ,说十二处善巧真实以破之。佛法认为 ,所受不外色、声、香、味、触、法六尘 ,受者不外是六根 ,哪里有一个实体作承受者?

  第四执作者性。此种人计执一定有-个能作者。如作业、读经等必定有个主体。为破此执 ,为说十二缘起善巧真实。三界因果不出十二因缘 ,无明缘行 ,行缘识 ,……乃至生缘老死。生死流转 ,前后相续 ,环环相扣 ,哪里有实在的体性可做作者?

  第五执自在转性。执有一个我能自在的主宰一切 ,妄想有主宰性的自在力决定事物的转变。彼此计执 ,须说处非处善巧真实对治。一切诸法没有绝对自在力 ,有是处的 ,有非处的 ,如地能载而不能覆 ,火能热而不能冷 ,各有是处非处。

  第六执增上义性。这种人认为事物的存在总有一特殊的增上缘在起作用 ,依此而计为我 ,为说凡是增上之法都不出二十二根善巧真实 ,除此以外 ,无另有我为增上义。

  第七执常性。这种人认为有常住的实体存在为我。破除此执 ,为说三界善巧真实。以所执的是因果法 ,因果生灭 ,有过去、现在、未来的变迁 ,并非常住。

  第八执染净所依性。计执染净所依为我 ,为说四圣谛善巧真实以除此执。如说染法的因果就是苦集 ,净法的因果就是灭道。依此四谛而有染净 ,除此以外无有染净。

  第九执观行者性。计执有一个不变的我作为观智与修行的本体。为说乘善巧真实破执。假如能修观行的人 ,就能证得三乘圣果。三乘圣果皆以修行所得 ,无有实在的我体。

  第十执缚解者性。妄执系缚、解脱有一个我为主宰。以有为无为善巧真实破之。由有为染法证无为净法 ,破缚解中都无有我而得解脱。为了破除这十种我见 ,应修十种善巧法门。这十种善巧真实也是依三根本真实建立的 ,也就是说 ,任何一法 ,它都没有离开三性。

  例如 ,蕴善巧中的色蕴。依色法而执为有实体 ,这是色的遍计所执;分别此色 ,了知它是众缘所生 ,唯识所现 ,这里色的依他起性;了知色即是空 ,就是圆成实。

  色蕴中包含着三性。同样 ,受、想、行、识等四蕴的每一法亦具备三性 ,十八界、十二处、四谛善巧等九真实法 ,各各具有三性。我们根据色蕴的认识 ,可以去认识一切法。由此可知 ,蕴善巧等十善巧真实无一不含摄在三自性中 ,所以说十善巧真实 ,都依据三根本真实而确立。

  总结

  以上的十种真实 ,简单的可以归纳为二种。一种是能显的真实 ,一种是所显的真实。

  能显真实指的是最初所说的第一种真实 ,即根本真实。也就是指的三性。其它一切真实都要透过三性来说明 ,都要透过三性才能得以显现 ,所以叫能显真实。

  后面的九种 ,称为所显真实。它们必须透过三种根本真实才得以显现 ,所以叫所显真实。第一种离增上慢所显真实 ,指的是相真实。对三性的认识要离增益和损减二边 ,就是要离增上慢。第二种对治颠倒显真实。指的是无颠倒真实 ,把颠倒对治了也就无颠倒了。第三种声闻乘出离所显真实。指因果真实 ,具体内容是四谛法门 ,声闻乘的出离 ,必须透过对因果的认识所显现。第四种无上乘出离所显真实 ,指粗细真实。具体指二谛。二谛的思想就是菩萨道大乘的思想。大乘的修行要通过二谛法门 ,粗能成熟有情 ,细能自行解脱。第五种能伏他论所显真实 ,指极成真实。极成真实的特点是能伏他论。能用譬喻的道理降伏他论。佛法理论的确立 ,以及驳斥世间的邪论 ,都要通过世间集成真实和道理极成真实。第六种显了大乘所显真实 ,指净所行真实。这是大乘菩萨修行所证得的。第七种一切种所知所显真实 ,指五法真实。要成就一切智须入一切种 ,要入一切种须知一切知识。《瑜伽师地论》:“菩萨要从五明处学”。第八种显不虚妄真如所显真实 ,指差别真实 ,具体指七种真如 ,阐明不虚妄的真如 ,能让我们在一切处 ,一切境 ,一切对象的情况下都能认识真如 ,证得真如。第九种人我执事一切秘密所显真实 ,指善巧真实。要破除我执我见 ,就要透过对蕴善巧等十种法的正确了解和认识 ,才能证得真实。

  佛法的修证以正见为首 ,正见者 ,见真实相也。我们当从三性中去观察 ,对真理如实地去认识 ,才能见真实相 ,才能成就佛法所说的解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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