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日在国会或社会上对此一议题的支持程度与具体表现,而不吝给予评监与推荐。这并不妨碍协会之中立超然,因为评监与推荐是只问表现而不分党派的,反而如此才有真正中立超然的公平性可言,并能良性促进政治人物对相关法案或政策的关切。试想:若平时向立委游说,请其支持动物保护法案,待到选举日近,面对协会理念的赞同者与反对者两种候选人,一概不迎不拒,声称中立超然,这岂不是太过突兀了?无论基於共同为理想而奋斗的道义,还是基於推动动物保护法案的需要,都不宜用这种方式面对政治。
曲折的赌马角力也因为协会进一步关心野生动物之外其它动物的处境,所以当八十三年初政府部门的畜牧处决定要制订「动物保护法」草案的时候,才聘请我担任起草委员之一;以免我们又如法制,自订一套「民间版」,形成另一次的立法拉锯战。在担任起草委员的期间,某财团有意在台北都会区的关渡或社子设赛马场,引进赌马游戏,他们有政商互利的强势背景,於是一时之间,市政府与某财团互相唱和,掀起媒体报导的热潮。赌马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在此不饶一一细述,站在保护动物的立场考量:由於赛马牵涉到非人道训练导致百分之七八十骨折、药物滥用导致内脏出血,与一旦不能夺取赌金,立刻遭致残忍宰杀的问题,为了争取马匹尊严而活的权益,我们出而强烈反对赛马合法化。某财团的银弹攻势不但征服了某些官员与立委,甚至也利用媒体制造「赛马广为民众喜爱」或「赛马有助於社会公益」的假象。这时我利用出席起草委员会议的机会,主张於动物保护法草案中加入「不得利用动物竞赛」之类的条文,并与在座的兽医公会代表据理力争,卒获通过。当某财团准备游说立委开放赌马时,我立刻在媒体上提醒大作赛马发财梦的有关当局与财团:动物保护法草案一旦通过,赛马一定会被禁止,既有的赛马投资会血本无归──当时某财团已斥资四十亿元备办一切,万事具备,只欠(法律通过的)东风,由此庞大投资,也可见其势在必得的决心与信心,以及此中官商勾结的严重情形。煮熟的鸭子飞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某财团与市府官员全力反击,一方面大打名人牌(如:拉出李季准来为赛马背书),一方面大骂「出家人外行」,说甚麽「马本来就是要跑的,不让它跑才是虐待动物」,故意回避前述虐待赛马的真象不提。好在当(八十三)年底台北市长选举中,反对赛马的陈水扁出线,而且在翌(八十四)年一月参加本协会的会员大会时,当众宣布台北市不考虑开放赛马,於是原觊觎台北市关渡或社子土地的某财团,这才悻悻作罢。在这之前,他们原在某报大打赛马广告,每周有三大版之多;其财力之雄厚,令人咋舌!显见其动机在於麻醉民众,培养民众赌马的兴趣,以便塑造民意认同的有利形势,而抵挡协会所掀起的反赌马风潮。非常有意思的是:阿扁一当选市长,赛马广告从此悄悄不见了。可见得只要官方不合作,一旦无利可图,财团就不会斥钜资先行「下注」的。由於害怕一旦动物保护法立法,他们立刻会血本无归,所以又开始游说立委,在与赛马原本毫不相关的「公益彩券条例」中,挟带动物竞技条例,以为赛马的合法化下一伏笔。协会知悉之後,於今年四月间,公益彩券条例二读通过之前,为阻止赌马「盗垒成功」,立刻采取两项行动:第一、向立委诸公广发「赛马问卷调查」,徵询其同意赛马合法化与否,并告知会将正反两方立委名单公诸媒体及各宗教社团,供选民参考。让那些年底准备竞逐立委席位的国会议员,审慎思考自己的抉择。第二、串联全台湾六十多个社团,从环保、护生、经济、社会福利、都会交通、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等等立场,联合声明反赌马,以民意的凝聚,造成立法院的压力。在联合记者会招开前夕,国民党党政协商结果,决定不将动物竞技条例放置於公益彩券条例之中,这其中,财政部长林振国先生所持的理由正是:赛马有虐待动物的争议,不宜开放。今年初,农委会审议动物保护法草案时,竟将反赛马条款予以删除;据说是行政院高层授意的压力使然。协会知悉之後,立刻率义工前往农委会抗议,并要求回复原草案精神。农委会主委孙明贤先生与畜牧处长池双庆先生接见,孙主委当场答应交付池先生所主持的起草委员会重新拟定。起草委员会中,笔者依然坚持禁止赌博性动物竞赛,幸诸委员鼎力支持;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农委会已将草案送交行政院审议。举这两个例子,吾人就可以了解:除了素食放生之外,佛教可以在政治领域中形成影响决策的重要关键,不宜轻易放弃这样的权利与义务,也大可不必把所有抗争都当做牛鬼蛇神,敬谢不敏。试想:若不是透过佛教徒为主的关怀生命协会在政治上的强力杯葛,今天在台湾,不但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合法化了,连赌马也合法化了。这不但是动物苦难的加剧,也会带来各种社会问题。
我们也可以云淡风清地说那是台湾动物与人民的「共业」,但是事实岂不也证明:「共业」可以透过「共愿」的凝聚而加以转化呢?以前述二例而言:协会领导人的我和秘书长悟泓法师都是出家人,这多少要让当政者与立法者考虑「佛教的民意压力」。但我们真正成功凝聚的,反而是非佛教的社运团体力量,遇到这种争议性的,可能会惹恼当权者或既得利益者的护生话题,佛教团体尚未养成据理力争的共识,大多时候,甚至习惯保持缄默,殊不知民主运作譬如僧团羯磨,「忍者默然,不忍者说」,默然就是认可(忍)的意思,难怪政客施政,不用担心佛教徒发出异议了。流浪狗的悲歌以流浪狗的残忍处置为例:正由於政府误以为赞同杀狗者占多数民意,所以前(八十三)年十月,时届市长选举,更大规模的扑杀政策就堂皇端出,每日捕杀的犬数由四、五十只暴增为四、五百只,超量捕杀,手法也就难免更加粗暴,而且当局自恃「民意默许」,所以悍然不顾保护动物团体的微弱呼声。当此之时,佛教界缄默着,坐视每日激增十倍的流浪狗悲惨死去。许多救援的社会人士质问协会同仁:你们佛教为何不出面?笔者不敢护短,经常痛心思索:佛教的「民意」在那里?为何政治人物争取民意的措施,会这麽不把佛教徒护生的民意考量在内?这番杀业的形成,能只怪政府吗?佛教徒缄默所形成的纵容,就不须承挑杀业吗?市长选举期间,因应於协会反赛马与反对虐待流浪犬的呼吁,市长候选人有的在媒体上发表言论呼应,有的亲自到协会来表明共同的立场,并做成政见承诺;一位候选人也透过他的亲信幕僚,希望笔者支持他的参选,笔者断然告知:不是对他个人或其所属政党有何偏见,但以他流浪狗处理政策的残忍和赞同赛马合法化的举措,笔者实无法支持他!这位幕僚立刻转告该市长候选人,数日之後来电告知:市政府现已不再大肆捕捉流浪狗,赛马的问题也愿与我们面谈。这位市长候选人其实是一个心地淳厚的学者,他的政策错误,常来自於资讯研判错误。笔者不反对佛教徒支持他,但疑惑的是:为甚麽在他心目中居人口多数而值得重视争取的佛教选民,不及早给他强大民意的另类讯息,促使他研拟出较符合「护生」理念的政策政见?这是包容他?还是害了他?
护生与政治有了以上的陈述,读者应可明了:前述「佛教主体性」的政治意识,究何所指?有了这种以「护生」为前提的佛教主体性政治意识,不但不违背戒律,反而更符合戒律精神;不但不违背「超然中立」原则,反而较之不闻不问或无条件支持特定政党,更严守超然立场;不但不会招来太多讥嫌,反而让政治人物与民间社会普遍对佛教有良好观感,而扫除「懦弱逃避」的既成偏见;不但不会显得失去宗教的纯粹性,反而因自主意识的确立而避免沦为政治附庸,从而保持了宗教的纯粹性,也更凸显宗教主体性意识下不卑不亢的尊严。关怀生命协会在社会上乃至国际间所受到的肯定,即是显例。以上谈佛教当前未来对动物的救援之道,除了论及个人素食放生的行为之外,也从一般佛教徒容易忽略或视为禁忌的课题──政治──的角度,来谈论公共领域里佛教徒所能做到的「护生」。庶几乎在台湾居人口多数的佛弟子,改变闻政治而色变的保守心态,能在民主时代透过民意整合的「共愿」,为苦难众生改变一点深重的「共业」。以「动物保护法」为例:虽然农委会已将草案提交行政院,但由於财团的政商人脉丰富,本草案堵绝赛马之路,其立法自不为金权结合的有力人士之所乐见,所以还不知政府部门会用「拖」字诀延宕到几时。然而动物保护法一日未立,动物苦难就一日不得减轻,连带的,人类也会被不善管领动物的行为之所累及。协会除持续追踪立法进度之外,已建请立委沈富雄先生不待行政院提交草案,而直接联署提案立法。这必然又是另一场诸利益团体与吾人的角力与拉锯战。如何让某些政商关系良好的立委投鼠忌器,而不致於成为阻挠动物保护法问世的强力量?这一将「护生」精神推行於公共领域的光荣历史,或有待诸佛教界之共同缔造。
在撰写本文之前,四月二十四日,笔者参加中华佛寺协会的理监事会,在临时动议中建请佛寺协会声援关怀生命协会,催促行政院将动物保护法草案送审立法院,并表达反赌马之坚定立场,佛寺协会诸理监事欣然同意,并做成决议,提交五月十五日的会员大会,以正式的提案方式,凝聚佛教界更大的共识。这是可欣可喜的好现象!吾人相信:居於民意多数的佛教徒,只要突破政教隔离的心防,有志一同,发出呼吁,必当会有效促成较为完善的立法,而改善台湾众多苦难动物的处境。
八五、五、三·于弘誓学苑
注解
(注1)见PeterSinger所着AnimalLiberation,中译本《解放动物》,由孟东篱、钱永祥先生翻译,由关怀生命协会出版。
(注2)详见赵荣台《救救动物》,台北:时报文化,民八二初版,页二-九。
(注3)「生命的呐喊」录影带,台北:关怀生命协会,民八三发行。(注4)拙着《佛教伦理学》,台北:法界,民八四初版,页六二-八四;二二七-二三三。
《「护生」精神的实践举隅——台湾动物现有的处境与佛教界当前未来的援助之道》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