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真理之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本人是柏拉图派和斯多噶派。阿利金是新柏拉图派,这是一位大著作家,相传他的大小著作有六千余卷。当然,冒他名的也在所难免。阿利金从三方面看《圣经》,第一层是文字的了解,第二层是对文中所存心理的推测,第三层是依灵修的祈祷,求得神的默感,而以第三层的工夫最为吃紧。
基督教的教义,可说是到阿利金(Arigen 公元一八五─二五四年)时,才有了哲学运用的稳定性,到了奥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三五四─四三○年),便算集其哲学用于神学辩解的大成。
虽然,如房龙所说:「一切论争,再没有比神学问题那样更无用、更无益。」(《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但是,神学在于基督教,确是非常严正的问题。如果不将《新约》、《旧约》的神话借来哲学的外衣套上,使你钻在里面,蒙起头来,觉得神乎其神,基督教的信仰,岂能维持?
然而,神学是出于基督徒们的想象和附会,所以,彼此就有了矛盾。
(五)主教会议
为了解决他们内部的争论问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为罗马国教之后,都是以主教会议的召集来表决,第一次大会是在奈西亚城召开,那是公元三○五年,出席的主教约有三百人。以后就经常用这方法解决纷争。
他们,对于立教三位一体说(Trinity),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说,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耶稣的属性说,争论不休。
当然,他们的大会能把这些争论表决;反传统的观念,照例是遭受大会的否决,保持住耶稣,不,是保罗的一贯信念。
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一件趣事,那就是有一位名叫皮拉古(Pelagius)的基督教隐士,竟然敢主张:人类的始祖犯罪,与后人无关;人犯罪与行善,皆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得救即在我们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为人的榜样而行,因为耶稣并非为人类赎罪,而是以其榜样救人。而且,他主张即使没有耶稣,我们靠着自己也能得救,行善,虽无圣灵相助,也能得到。
毫无疑问,这种自力解脱的论调,不会得到传统基督徒的支持,所以在公元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会(Council of Ephesus)中,把他否决了。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不用说,他是根据《新约》而来的,他为了维护《新约》而着了一系列的神学书,所以自他之后,教会的言论,已成定局,虽然为了追问「神何故成为人」的问题,又开出了中古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天主教自称其中古哲学为「士林派」,学者间却用「烦琐哲学」来称呼它,因它除了兜着哲学的圈子,来衬托其「神」的存在,别无价值可言。
奥古斯丁是怎样的人呢?据说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晚年,他的思想和情绪中,充满了罪恶感。虽然,托尔斯泰是以不能代替人们解决苦难而引为不人道的自咎,乃是一位崇高的人道主义者,并不如奥古斯丁是因为狂热的宗教情绪在他的脉管里沸腾。所以,奥古斯丁的生活,便成为严肃而冷酷,他的神学,也就因此而变成不近人情。以致罗素要说:中古教会的狞恶,奥古斯丁的罪恶观念的鼓吹,要负很大的责任。
不过,奥古斯丁的早年生活,并不如何地神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情妇,爱了她好多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为了要跟另一个女子结婚,所以和那个情妇分了手。当然,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在他十九岁时,就已精通了修辞学,乃由西塞罗的著作而想到了哲学。
在奥古斯丁的著述中,最好的作品是《忏悔录》的第十一卷The eleventh book of the Confessions,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篇幅,所以不讨论它。他答辩异端攻击的一部好书是The City of God。
不过,神学终究是不能解辩所有《圣经》留下的困难,奥古斯丁自也不能例外。比如他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于是他便祈祷上帝:「主呀!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以上有关奥古斯丁的资料,采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古斯丁是新柏拉图派。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基督教的神学,从历史上考察,也可算得多彩多姿,他们,前面已说的不算,由奥古斯丁往后数起的代表人物,就有新柏拉图学说,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的亚里士多德学说,许莱马赫的浪漫主义,哈那克的自由主义,提黎许、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等等。总之,基督教是善于调遣并利用「奴婢」的(他们把哲学看作神学的奴婢),然而,他们仅能附会利用,并把哲学弄得颠三倒四,却不能在思想境界上,真的有所创发,并且也不能清楚地指明一条路来。所以考夫曼(Walter Kaufman)要说:「当考虑基督教义的时候,人们很容易迷失在那些他人引伸出来或附会于它的多变的思想方式之中──从新柏拉图……。」(《文星》九二期)
不论怎样,他们的哲学或神学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圣经》是对的;纵然有错,也是对的,因为那不是《圣经》有错,而只怪你没有信「耶稣是基督」,没有信「上帝爱世人」,没有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所以,你不必研究神学,「信」了就包括了全部的神学;不信而去研究神学,实在是桩头昏脑胀的苦事!
然而,不能说出一个名堂,就拉你去纳头信仰,岂不怕人指为迷信!所以,纵然纠缠不清,他们还是要烦琐地纠缠下去。
比如阿奎那多玛,以为灵魂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来说,是重新造出来的。这种说法,罗素以为确有难通之处,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生出来的,这似乎要使上帝作为通奸的助手了;又如果灵魂不是传递而是重新造出来的,那又怎样来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既然各人的灵魂,均由新造,造出来就要承袭始祖的罪责,上帝岂不是太不仁慈了吗?继续不断地造出许多灵魂来,使他们变成了罪犯!当然,这在奥古斯丁的辩解,认为上帝预先知道恶魔的罪过,但于改良整个宇宙,他们也有用处,正像修辞学中之有反衬法。这能算是理由吗?根本是强词的诡辩。
类此纠缠不清的神学问题,可谓很多,本书限于篇幅,不多列举,同时,那对于我们的实际,确是毫无用处的。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一)最初的基督教会
耶稣这个人,可说是无拘无束的人,他不用文字的思想,不用思想的逻辑,也不用组织的教团。从〈马可福音〉看,他到处都以治病赶鬼,吸引了许多老弱妇孺的群众。对这些群众,也唯有一些简单的譬喻说些小故事,群众也很少人听懂他譬喻的真义是指的什么?他对群众的感化力,是在于他给群众的同情,并用他的感应力为群众治病。
但是,耶稣没有想到宗教的仪式,也没有想到教会的组织,甚至有反仪式反组织的思想。
大概是在耶稣死后几年,据说是公元三十五年,那时离耶稣被钉死,已有近十年了(耶稣生于公元前大约四年至六年或五年以上),耶稣的几位常随的门徒,想到了要为耶稣做点什么了。那就是使徒传道的开始。
教会的成立,是由保罗开始。保罗这个人,我们已经说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给基督教注入的生命力,可谓震古烁今。
保罗一边为耶稣的言行阐释宣扬,一边则到处传道。他的传道区域,遍及罗马帝国的各都会,如大马色居比路、帕弗、旁非利亚、彼西底、吕高尼、加拉太、弗吕加、叙利亚、基利家亚西亚马其顿、雅典亚该亚等各省,无不有其足迹。甚至向西发展,要以西班牙为目的。在他皈依基督教后的二十多年之中,他的足迹所至,随处设立教会,并且实行团契的生活──各教会有无相共,互助合作,以推行其公产公用的理想。虽然,这一共产型的团契生活,由于后来分子的良莠不齐而没有贯彻到底,但其教会的基础则已建立了。
保罗对于日渐复杂的教会分子,也深恶痛绝,那些藉信教而赖教会生活的人,保罗便主张:「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第十节)
因此,基督教会以耶路撒冷为基地,向安提阿,而一直开展出去。使徒们也用外国方言,向外邦人传福音。尤其他们已能使用希腊语文传教,藉此语文为媒介,教会的力量便迅速地遍及希腊文化所及的方域。
初期的基督教,由于它是反对犹太教的,是反对多神教及偶像崇拜的,又是反对政府的,并且态度坚定,情绪狂热,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它的处境是「四面楚歌」。犹太教要迫害他们,外邦的群神教要迫害他们,人们多以基督徒为大逆不道者视之,逼得基督教的传流,只得在地下的墓穴中秘密进行。
(二)从受迫害者而成为迫害者
公元六十四年,遇上罗马大火,尼罗王为了推卸罪责,便嫁祸于大家所不喜欢的基督徒,说是基督徒放的火。因此大举进行搜寻迫害,把基督教徒投入恶兽栏、浸油点天灯、钉上十字架,殉难者不计其数,使徒彼得及保罗,据说也是死于此次的迫害。
自尼罗王之后,罗马政府很想统一宗教的信仰,但却未考虑基督教,所以颇有把基督徒扑灭的决心。因为当时的基督徒虽不杀人放火,由基督徒而引起的麻烦却很多。所以造成了基督教教会史上的罗马帝国十次大迫害(实则仅有九次,因为第十次仅欲迫害而未见诸实行)。
然而,我在前面说过,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且以赴死为成义;何况无理而残暴的大肆迫害,也适足以引发更多人民对基督徒的同情。因此,基督教的势力,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越来越壮大,竟把罗马的统治者惊醒了。
所以,到了公元三一二年,当君士坦丁大帝打败了东部罗马,使罗马统一而争取帝位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基督教的力量,所以借着他的士兵多信基督教为理由,而于公元三一三年颁布了他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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