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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P38

  ..续本文上一页佛教,2.天主教,3.基督教,4.回教。」(一二页)吴先生又说:「照这样说,不但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算不得宗教,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页)

  很显然的,从这两段文字中看来,煮云法师首先即将基督教列为宗教,继而又在宗教之中否定了基督教,无怪乎身为基督徒的吴先生,要骂人家「神经出毛病」了。事实胜于雄辩,让我们静下心来看看,究竟是, 那一个出了毛病。

  儒家对宗与教的解释很恰当,谓「开宗明义」,谓「修道之谓教」,简洁明朗,痛快已极。

  合起来说,宗教,乃是有所宗而必有所教的意思。如果某一个单位团体或组织,只有所宗而没有所教,那只能称之为同祖,却不能称为宗教。像中国的广东人,他们的宗族观念特别深,不同的两家宗姓,每因细微小故,常会引起械斗的流血事件;但他们只是同祖,同祭一个宗姓的祖先,却不能因了同一个祖先而有特殊的文化思想拿来教人。「修道之谓教」应该怎么讲?这句话出自《中庸》的篇首,它上面还有两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根据总统对这三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天命就是宇宙自然推演的生命,论其本体,就是天性天理,也就是自然运行的道理,论其迹象,则是一切动植飞潜繁衍无穷的生命;率是顺的意思,率性就是顺天应性,所谓道,就不外顺应着人人本身之天性而已;能修明这一个本乎天性之道,或是指正不合乎道理的事物,使它合乎道理,这就是所谓教。

  宗与教的解释,到此为止,且看看基督教,是否尚能合乎宗教的标准。

  基督徒宗于一神的上帝,上帝开宗而说信者得救,宗字勉强成立。上帝教人信他者必得永生,多少尚有一些训诲的意味,所以教字里面,基督仍能带到一只角。但是教字的内容应该在于修道,道是顺应天性推演出来的天命,天命又是宇宙间自然运行的常理,凡为自然界的常理,必定是顺应着人人本身的天性,这种天性又必然是合乎道理的,合乎道理的事物,便是真理。说到这里,问题便来了,请问基督教的教义是不是真理?上帝造人的人生观与偏窄的世界观,是反科学的,上帝居天国而独霸宇宙的权威观念,是反民主的,权威思想与三位一体又是自相矛盾的。像这种反科学、反民主,矛盾百出的基督教义,是不是合乎自然,循乎常理呢?不自然、不合理的东西,怎么可以称它是道,又怎么可以用来教化人类?

  再说那位被基督教所宗的上帝,是权威的,权威不能成立,上帝也就变成了子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好宗的了。

  由于如此的分析,便知道煮云法师所说基督不是宗教,并非无理了。至于吴先生说:「照这样说,……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页)这几句话的确让你说准了,但是这不能代表你的博学,相反地只是说明了你对中国思想的陌生。中国本身根本就没有宗教,因为宗教必定有创教的教主,创教教主的教理,教主所说教理的自然性与合理性。儒家思想虽由孔子引发,但是孔子自己说,他是「述而不作」,所以孔子并不就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他是引述尧舜而宪彰文武,因此孔子不能称为教主,只能尊为圣人,儒家之不能称为儒教,没有一个创教的教主,便是主要原因之一。至于道家,老子与庄子,他们的思想渊源,也是来自古人,比如以人生为本位的观念,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的特征,像儒家的希圣希贤,是人生的理想境界,道家的神仙观念,也是美化了的理想人生。同时老庄二子,也没有以宗教家的心肠去组织团体,四散传布他们的教义。道教一词是由张良的九世孙,汉末的张道陵建立,以方士术士的思想与组织,剽窃了老庄的片段而成。所以老庄只是道家非道教。至于张道陵请出李老君来当他们的教主,即使老子本人,恐怕也会觉得好玩呢!

  再看佛教,教主是释迦牟尼,所创教理的重点是「缘起缘灭」,缘起缘灭的因缘论,乃是攻不破的真理,科学越进步,越能证明缘起缘灭是宇宙万有的基本原理。所以佛教可以称为宗教。如果说基督也能称为宗教,那么佛教就不是宗教而是超宗教的了。至于世人皆以基督列为宗教,而且成了公认,那也是偶像问题,因为几千年来基督徒对内对外一向皆以宗教自命,所以人家也就跟着人云亦云了,好像中国人喜欢给自己的儿女取名为「金山」、「银根」、「珍珠」一样,他们的儿女,虽不就是「金山」、「银根」与「珍珠」,但是外人仍然以此呼之。事实上,也有少数的基督徒在否认他们的信仰是宗教哩!他们的理由是:宗教乃是形式的东西,而基督只讲住在信徒里面的那个圣灵,有了圣灵,便等于有了一切,因为圣灵有权威,权威便是一切。所以基督徒不讲道理也不谈智慧,只是一味的盲从和彻底的迷信。至于基督算不算形式的东西,该请明眼的读者去判断,他们不讲道理,不谈智慧,更说不上以自己的力量去修身养性,他们只靠礼拜与祷告,祈求上帝的恩赐。像这样的信仰,究竟是内在的工夫,还是外在的形式?其实宗教的条件,也不在于这两点上区别。

  一三、上帝造人与人造上帝

  笔者没有拿佛教的津贴,但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与科学的观点上,总觉得佛教的教理要比基督教高明得多,比如基督教讲宇宙万物,都是上帝造的,但是〈罗马书〉第八章第九节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实在是个绝大的笑话,试问吴恩溥先生:上帝造的人,不属于上帝,应该属于谁呢?难道上帝是受雇于魔鬼,而替魔鬼造的吗?那么那个出卖了我们的上帝,还值得谁去信仰呢?实际上,基督徒将「人造上帝」说成了「上帝造人」,根本是个无稽的笑谈,否则我们打开人类的历史,为什么不将《旧约.创世记》的记载,加以引证或肯定呢?其实基督徒是不信历史与考证的,就以耶稣出生的年代来说,历史的考证,是在公元前四年,但是基督徒就不敢承认。

  再看佛教对宇宙万物的生灭现象,怎样解释呢?佛经上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它的意思是说假借各种原子元素或因素的聚集,而产生的任何事物,如以分析的态度去看它,实在并无任何事物的存在,因为存在的事物,只是仰仗许多因素的聚集而产生的假相或假象。好像同为一种晶体石粉所溶化的玻璃溶质,做了玻璃板,是玻璃板,做了玻璃杯,又是玻璃杯,若将玻璃磨成细粒,再加胶质涂在牛皮纸上,却又变作砂纸了。可见同为一种晶体石粉,因了各种不同的使用,便成了各样不同的名称。佛教讲因缘,那个晶体石粉,可称为因,即是制造各种玻璃东西的因素,那个「使用」,就是缘分了。科学家的发明,认为化学的元素,不外乎九十二种(参考《辞海》元素表)。这就是说,所有化学物质的形成,都是属于九十二种元素的范围,像H2O是水的分子式,H2SO4是硫酸的分子式,H2遇上了O便是水,H2遇上了SO4却变成了硫酸了,这就是「因缘所生法」的最好说明。讲到人的完成,也离不了因缘的范围;人的肉体是物质的,物质的东西,当然也跟其它的东西一样;但是物质的元素不能代表精神元素,人的精神虽附属于物质的肉体,但是肉体并不就是精神,所以佛教对人生的解释,讲十二因缘:

  (一)无明──是指无始以来的烦恼。

  (二)行──是指依烦恼而作为的善行或恶业。

  (三)识──是指我人当时受胎的一个念头。

  (四)名色──是指我人在胎中逐渐发育的胎儿。

  (五)六入──是指我人的五官再加上身体和意识的具足,而将要出胎时胎儿的胎位。

  (六)触──是指我人刚出生以后初与外界接触。

  (七)受──是指我人接触了外界的事物,而有所感受的意思,如苦乐等等。

  (八)爱──是指我人对于所感受的东西,有所爱欲也。

  (九)取──由爱欲而进于求取也。

  (一○)有──即是因了爱欲的取求,便造成了现前的业因,于是有因必有果,也就有了未来的业果。

  (一一)生──依照现在业因(今生所下的善种或恶子),就要接受未来世的生(即是果报)。

  (一二)老死──我人生了以后,老死是必然的定律。

  从这十二因缘的叙述,不但说明了人是怎么来的,且已说明了生死流转的前后关系。也许那位不懂佛学的吴恩溥先生又要问我:「人生既然是生死流转,轮回不已,那么当地球完成以后的最初人类是从那里流转过来的呢?」这我可以告诉你,人的本性,并不是在有了地球以后才有,也不是到地球毁灭的那天终了;人的本性或真性,便是各自的佛性,佛经上称为「如来藏」,乃是无始无终的。现代的科学家推测,太空的其它星球上,可能有高过人类智慧以上的生物,那么我们能说在地球未完成之先,就没有其它的星球,或其它星球上的人类吗?(当然,你们眼睛有了神网的基督徒是不会相信的)但这对于物种进化论并不违悖,佛教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尽管在原始人类以前的生物不是人类,但也推翻不了佛教的观念,因为佛教讲因缘果报,当地球上的人类尚未发现之前,应该接受人生果报的众生,大可以不来地球上多走冤枉路。佛教的宇宙观,特别广大,世界的数字,除了地球,尚有无量无数的大小世界呀!

  现在请读者们评评曲直是非好了,基督教的「神造万物」,佛教的「因缘假合」,到底那一种说法比较合理?

  基督教爱讲神,神有一切的权威,神是万能,所以神也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这种说法究竟可靠不可靠,我们很可以讨论一下。

  在英文的神是God,这个字的意思和Deity相通,同为神、神性、上帝、造物主的意思。至于有没有这么一个神的存在呢?这我要抄两句《圣经》了:「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申命记〉第三十章第十四节)这是属于原始人类,或人类原始意识中的一个观念,人在万不得已而濒于绝望的时候,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一个大能者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同时希望这个不可知识的大能者,是有人性而超乎人性的,希望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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