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以及修灵的精神生活,跟这些比较起来已经不算重要。
就以英诺生三世来说:他是一个伟大的教皇,他在三十七岁时,就继承他的叔父而登了位,有人说:以他的才干,「不但指挥教会的行政,并且指挥全世界的行政」而无愧(《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他所欠缺的,也许正是身为一个教皇所该有的一些什么,但他本人觉得,已经不少什么,如果嫌少,那大概是尚未征服全世界。至于宗教的气质,那已用不着了,因为教皇的权威,就已代表了万王之王,你要万王之王还增加一些什么呢?就不怕「震怒在你的身上」吗?
说起震怒,至少,这位仁慈的万王之王,尚没有能把这世界提前毁灭,所以仍该感恩。
(八)对付异端的方法
但在中古时代的基督徒看来,起于波斯的一个新宗教──摩尼教徒,是应该反对的。因为摩尼(Mani)所主张的那一套禁欲克己的思想,流传在民间,对于富足奢华的基督教士生活很不投机。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信奉邪教」的罪名,来得简明而有力。那位厄克巴塔那的先知,那位将佛教、基督教、太阳教、犹太教混合一体的先知摩尼,就是这样在基督教士们的审判下,将他带到城墙上处以磔刑,并将他的尸体剥了皮,陈于城门口,以儆效尤。
然而,摩尼教的阴魂不散,竟然到处闯祸,因此也造成了许多人的冤死,并且使得基督教的内部也遭了殃。比如普立息立安(Priscillian)是西班牙的主教,便受火刑而死,他的罪状就是被控有摩尼教的倾向。
同时,各区的教民,对于教会也时有反抗,那些反抗的首魁,处死是理所当然。那些教民,却完全表现了耶稣的精神,若被宣告死刑,他们反觉得欢欣,就像羔羊一般地柔顺,连忙跑到火刑的绑柱上去受刑。也正像初期的基督徒一样,烧死了一个,往往又来了十个,或更多的人。
这时候,有许多真想奉行基督教义的人们(前面说到的那两个教派),不满罗马教会,英诺生三世教皇便鼓动了一部分正式的十字军,前往征讨。
因此,满足了野心贪暴的十字军,却牺牲了许多人的生命。被十字军绞死、焚死、溺死、斩首、分尸的男女妇孺,以各城市的大小,多者两万人,少者两千人。
当然,人被杀光了,财物总不能任其抛弃,十字军将财物带走,当然不能算是劫掠。因为这是奉了万王之王的命令而行,何况翦除「邪教」,是千该万该的事呢!
可是,这些「邪教」的残余,竟躲在深山中潜伏流传了三百年,终于,那些「邪教」的教义,又被马丁路德说了出来,结果便攻垮了神圣的罗马教皇。
(九)宗教裁判所
除此以外,对付异端的方法,那就是公元一二三五年成立的断狱司,又译作「宗教裁判所」,如今已经不用,我也不忍再把那些血淋淋的案件,详细地介绍出来。我只能借房龙的几句话来介绍:「我们的印象总是:哈瓦那(Havana)的黑暗地牢,里斯本(Lisbon)的苦刑室,克拉科(Cracow)博物院中锈着的大镬与烧红的镣铐,黄色的头巾与黑色的面罩,一个国王露着下颚,睨视着一长排的老年男女,挂在示众架上慢慢地摇摆。」因此房龙又发表感叹说:「但结果,我们所有的恐怖情感,仍足使我们极力赞成那些主张一切秘密法庭,都是无可容忍的罪恶,不应再许其存在于文明社会中的人士。」(《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且有一个叫作派拉摩(Paramo)的裁判官说:此种宗教裁判所的制度,是始于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之时。以此作为设立宗教裁判所「神圣」根据,可谓荒诞之极了。
奇怪的是,当没有「邪教徒」可整的时候,他们竟会制造出「邪教徒」来。但是,宗教裁判所确实没有冤枉杀死一个人,因为那些人都是自己情愿死于火刑的,那些犯了莫须有的罪名的人,不愿慢慢地死于地牢之中,所以总是「如实」供认与他们完全无涉的种种罪状,以求一下子烧死。
就这样,经过五百多年之久,世界各地──当然是指基督教的世界,有数十万的无辜人民,或只因邻居的传说,就被半夜里从床上捕去,丧失了他们所有的一切。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一)宗教改革与马丁路德
基督教会,既然到了如此地步,革新的要求,自然是越来越强烈了。不过,在教会的恐怖高压之下,谁又敢于出这个锋头呢?
教会,一方面用铁腕压制人民,一方面又用捐税满足钱包,巧立名目,广事搜刮,例如粮税、花捐、赎罪票、禧年捐等等。
于是,人民不满教会的情绪,慢慢地,在做星星之火式的燃烧了。然而,谋求革新,谈何容易!
所以,反对者如波希米亚(Bohemia)的胡司约翰(Huss John 公元一三六九─一四一五年),意大利的撒弗那拉(Savonarola 公元一四五二─一四九八年),为谋改革而遭火刑烧死。英国的威克里夫(Wicliffe 公元一三三○─一三八四年),虽未遭火刑,但在他死后的尸骨,仍被从墓中挖出,焚烧了投于河中。
好在,这时的经院哲学中,唯名论抬头,神秘派兴起,重视个体价值,主张独到个人的灵修,对于教会的服从,已较淡漠。
于是,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公元一四八三─一五四九年)应运而生。
马丁路德确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因他小时不过是德国萨克森省厄斯本城的一个贫穷的矿工之子,所以他曾行乞于市而以卖唱来补助学费,后来得到一个富妇的怜助,使他完成了大学的教育。
中古的经院哲学,约分三大派:实在论、唯名论、概念论。但也绝不是真的实在论,否则便成泛神论;也不是真的唯名论,否则便会与独断性的基督教义冲突;所以概念论做了这两者之间的调和。
马丁路德由于生活上的刺激,使他进了修道院,他所佩服的是唯名论,这给 他自由思考方面有所启示,进而使他对于教会感到厌恶。尤其当他在一所小小的 韦吞堡大学里当了教授,他所教的是〈诗篇〉、〈罗马人书〉、〈加拉太书〉。因此保 罗的思想也给了他的灵感,那就是〈罗马人书〉中的一句话:「义人必因信得 生。」(〈罗马人书〉第一章第十七节)这是说:不必借着教会,只要信,即可得 救,人人均有可能接近上帝,人人均能自己阅读《圣经》并理解《圣经》。
也真该有事情发生了,正好特色烈(Tetzel)奉教皇利欧第十(Leo X)之 命,为建造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而筹款,到德国推销赎罪票,并说:不论犯了何 罪,均可以买票来赎,而人人都是犯了罪的罪人。
特色烈行进韦吞堡,路德便公布了有名的九十五条,指摘赎罪票的非法,并 说唯有信仰耶稣基督的赎罪之功而痛悔前非者,可得赦免。那是公元一五一七年 十月三十一日的事。
这一公布,可谓大快人心,但也立即招来了教皇的训谕,限他在六十日内悔 过归诚,他却把那份训旨当众焚化了。在那样的环境里,凭一个小小的修士,做 了那样的事,能说不伟大吗?
(二)马丁路德其人
若从历史上看,马丁路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那是因为普遍有着如此的要求,特别是欧洲各小国王公贵族的渴望。所以,当他登高一举之下,虽然教皇的手谕满天飞舞,要开除这个叛徒,要处罚那个异端,大势却已不能挽回了。路德虽被革除了教籍与国籍,但他仍有地方可住。日耳曼的很多人民,包括王公贵族以及部分僧侣都同情他。因而,他这一来,不但在德国,且在法国、匈牙利、瑞典、丹麦、挪威等地,也都受了很大的影响。他也因此而成了著名的人物。
平心而言,那些日耳曼人、芬兰人、丹麦人、瑞典人、法兰西人、英吉利人、北欧人,那些人的统治阶级,在太上皇及太上国──罗马神圣皇帝及教皇权威的高压下,过了忍气吞声的数百年,谁个不希望从那无形而实有的牢狱中得到解放呢?
因此,新教的改革,造成燎原的野火,实际的因素,毋宁是政治的而不是神学的。
若从神学而论,新教没有什么新鲜可说。如说有的话,那就是把《新约》、《旧约》向大家公开了,否则,今天的我,是不可能理解基督教的;另一点嘛,就是教士们从修道院走向了尘世,光明正大地投进了女人的怀抱。除此以外,马丁路德派的教徒,迄今仍与天主教的一切相同,思想也没有两样。
这两点,也正是天主教最爱攻击他的把柄,骂他违反了天主的本意,让任何人自由地批注 《圣经》;又骂他私德不修,引诱了一个修女跟他结婚。虽然新教徒为他辩护,说他不是因为女人而叛教,因为结婚是在他叛教之后的第六年。不过,马丁路德的结婚,却是为了堵塞他人的嘴,因为他坦白地承认:「人家诽谤我,说我和加大利娜来往,所以我索性和她结婚,塞住他们的嘴巴。」(Enders V-197)
又因为路德不赞成禁欲,所以批评禁欲僧侣的自我折磨是蠢驴,他说:「其实,补救这种诱惑很容易,只要多搭几个女人,多玩几个小姑娘,就好了。」(Tischreden IV.n.5097)于是,有人说他曾和好多个修女发生过暧昧的关系。
这些,也无非是在相互攻击时所引用的资料而已,事实上,教士有情妇,在中古以前,已是公开的秘密,何必指摘路德太甚?虽然,在中古时代,另有部分苦行的托钵僧人,有点像东方的沙门生活。
再说到新教,在当时,除了丹麦、瑞典、挪威是属于路德派,同时在另外的邦国响应者,则属于瑞士派。
(三)瑞士派的卡尔文
瑞士派的首领是瑞英烈(Zwingli 公元一四八四─一五三一年)和约翰卡尔文( John Calvin 公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
路德派与瑞士派,原则上相同,不同的是对圣餐的解释,以及于教会行政的设施。然而,这两个新的教派,只是拆毁了罗马教会所造成的「监牢」,又将那些拆下来的旧东西,分别拿来建成了两所新的「监牢」。他们对于政治,同样都有浓厚的兴趣。
当他们尚未成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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