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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人乘正法论▪P2

  ..续本文上一页尊爱国家(代表国家之官吏议员军人皆属之)。

  当泛爱全世界一切人类。

  当悯爱尽大地一切有情类(悯彼愚痴苦恼而不伤害之)。

  七、不偷盗而义利

  云何不偷盗而义利?偷谓诈骗潜窃,盗谓强劫豪夺。举要言之,人伦间物,主权转移必依正义,不与而取、非分而取、无功而取皆偷盗耳。除直接之偷盗为国法所禁外,今当略陈不义利之事以戒之:

  勿赌博。

  勿闲荡。

  勿消费遗产而不事生业。

  勿丐求度日而不图立身。

  能资生活而遂欲望之谓利,致利于宜之谓义;功食相准,受施相称,知利己须利人,即利人为利己,是之谓义利,人人行义利而后偷盗除矣。人之生活于人伦中,其交待者广矣,一日所饮食服御居寝者不知经几何人力而后得之!然则食于众者将何功以偿之?受于人者将何施以酬之?不可不思于直接(若农工等)间接(若商贾、官吏、军人、教师等)之生利事业谋任其一,任其一而致其劳矣,乃可与社会交为功而相为利,人己人人各得其宜。试随国俗之习惯,略举义利令差别:

  当教育儿女。

  当孝养父母。

  当供奉师长。

  当惠施幼弱。

  当辅益友朋。

  当分利亲属。

  当交利国民。

  当纳税守法以拥护国家之权利。

  八、不淫邪而礼节

  云何不淫邪而礼节?淫指男女牉合之事,不正洁之牉合则为邪淫。略举戒相如左:

  不非人淫:除依国法民俗所正式结合之夫妻外,不得行淫,乃至男与男、女与女

  及一切畜生等,均不得行淫。

  不非器淫:除夫妻之男女根外,若自他身、若内外物,一切不得以行淫。

  不非处淫:除夫妻之房室床第之外,于一切处不得行淫。

  不非时淫:于一切不宜行淫时,不得行淫。

  又淫者,过甚其事之谓,邪者旁越其行之谓。惟男女之欲情,最易过于旁越,礼节乃缘之生起焉。故曰:君子之道,造端夫妇。合理而行之谓礼,适当而止之谓节;合理则正而不邪,适当则乐而不淫矣。自夫妻以至于国群,皆有其礼节也。无论何事、无论何行,不明分理、不量性能,或以责己、或以律人,至于过甚旁越皆足为害,故概加以邪淫之名,而居己处群均不可须臾有畔于礼节也。此中条目,不遑一二举之,但能正乎男女之欲情者,斯已得礼节之本矣。

  九、不欺诳而诚信

  云何不欺诳而诚信?欺者以术愚人,诳者以言诈人,诚者公私如一,信者言行若符;不欺诳始可以诚信,积诚信则可绝欺诳。人必待社会而生活,社会之力持于名契,名契之力生于诚信,不诚无物吾不得知,人不诚信则无社会,则断断乎可无疑矣。上至与国交盟,下至两人相约,行事欺妄,语言诳罔,决无屡行而不失败者也。致诚信者,毋自欺也,当以一切时、一切处不妄语为本。

  十、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身心

  云何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身心?凡饮食之含激刺奋兴性者,皆足以习为嗜好,腐败身心并拂乱其性情血气,由之而肆行于盗邪等事。愚者畏果,智者慎因,故当俱遮止之。略举相如左:

  勿食鸦片。

  勿食各项烟草。

  勿饮酒。

  勿食各项奋兴性、毒性药品。

  眠起、饮食、衣服、居处、劳动、休息、聚谈、研习,每日皆有一定常度,则身心自然调善矣。

  十一、五戒之类别

  能完全守此者,谓受具足五戒,受持具足五戒,则必为人间之贤士君子矣(此在儒门为士希贤)。此之五戒,有性有遮:前四性是罪恶故戒,戒于人心之危者也;后一遮其罪恶故戒,戒于道心之微者也。何则?人伦中之善恶,皆以及乎人者为断,若欺诳、淫邪等其事必由交待而起,不行则已,行则必致有害于人,害人故即事是罪恶。若饮酒等其害但及于人身,在于他人固无妨害,然因饮酒则每致乱行误事,驯至于作残杀、偷盗、邪淫、欺诳等罪恶,故亦不可不遮止也。

  十二 增上五戒

  己众:受增上五戒。云何增上五戒?依前具足五戒而更增广高尚之也。

  一、毕竟不造一切残杀业,而慈护一切有情生命。较前应添条件,略举如下:

  不执兵权刑权。

  不充军警。

  随所闻见常赎放生命。

  随所闻见常和解殴斗。

  劝同胞胜残去杀。

  劝各国弭兵息战。

  二、毕竟不造一切偷盗业,而力谋一切同胞利益。应添条件,略举如下:

  不取非正义之财利。

  不作损害人之营业。

  奉事有道德之圣哲。

  尊显有才智之贤士。

  教育孤贫之儿女。

  抚养老弱病废之无告者。

  授乞丐等无业游民以正当工艺。

  拯济天灾人祸之各地同胞。

  三、毕竟不造一切淫邪业,而以礼节纲维民俗之风化。应添条件,略举如下:

  不踰越公守之分理而行。

  不违反国群之风俗而行。

  常守非人、非器、非处、非时之邪淫戒。

  常劝人守邪淫戒。

  助他人得依民礼国法而正式结合。

  助男女同沐文明道德之化,而各得和睦生养之乐。

  四、毕竟不作一切欺诳语,而以诚信正直人伦之名守。应添条件,略举如下:

  不于两处调唆是非。

  不讥讪嘲笑及种种骂詈。

  不作艳词绮文及浮夸无实之说。

  合礼义而后言。

  所言必可践履。

  然诺不渝始终。

  五、毕竟不服乱性情品,而修洁端治其身心。应添条件,略举如下:

  不啖血肉。

  不事华饰。

  不食荤辛。

  不观戏剧。

  于乐境知足,不贪之无厌而自迫。

  于苦境知离,不瞋之无已而自害。

  于平等境善观察,不痴闇惛闷而自迷。

  能受持此增上五戒,终身守之无失(此中若不服兵不食肉等,其理由甚长,当另出之),在人乘则优入圣域,而复为天乘之初阶(此在儒为希圣希天),后有必生于三十三天矣(此天横有三十三众,犹一地球而有五洲,非谓层叠而上有三十三天也,层层而上,欲界、色界、无色界,共二十一天,此当离人最近之一天耳)!

  十三 持戒之因果

  佛教三世因果五趣轮回之说,其义深广,不遑敷陈。但凭眼前平陂往复必然之理,信之可也。此之五戒,即为人道正因,一戒不守,必堕三涂(即畜生等);人人一戒不守,则人道断绝矣。守一戒至三戒,虽得为人,未能完全人格;人人守一戒至三戒,人道可由之而保存。受持四戒,人格乃全;人人受持四戒,人道可由之而蕃昌。受持具足五戒,则为良士;人人受持具足五戒,人道可由之而进善。受持增上五戒,则生生于人类为大圣贤;人人受持增上五戒,则虽地球变成忉利天界可也。

  十四 传授受持之方法

  此人乘法六众人等,其皈依师为受戒时,当极任自由选择之。既择受已,必严遵守,非有必不得已外缘,勿轻退舍。苦迫因缘必不能守,则当宣告退舍,不可覆藏而故犯之。或牵外缘,或因不知,于所持戒有误犯者,当于佛前发露忏悔──悔者悔改,除恶即善,改过即功,故能忏悔即无过恶。又或于每夜临睡时,内心省察,有过犯则日求减少,无过犯则自深庆幸,积久行之,其善德必昭昭然润乎身也。由甲众而进于乙众,如是次第进至戊众、己众,亦为进善之微。信仰者于此皈依师受乙众戒,异时亦可别礼一皈依师受丙众戒,余众仿此。虽有多师,所受殊分而不妨乱。然所受戒,唯仗善心自为监督以守持笃行耳,若受之而不身体力行之,甚至故犯而又掩藏之,徒为自欺,不如其已。

  十五、断疑生信

  疑者曰:观五戒所陈者,预及男女之居室,口体之嗜欲,何其苛人私曲之深、侵人自由之甚耶?其非特立高行者所乐从乎!应之曰:自由之说,今少衰矣,然英国穆勒约翰者,生最崇自由之俗而又为最重自由之人者也,其著群己权界论曰:“以小己而居国群之中,使所行之事利害无涉于他人,则不必谋于其群,而其权亦非国群所得与,忠告教诲、劝奖避绝,社会所得加于其身者尽此,过斯以往,皆为蔑理而侵其应享之自由权者也──此所谓行己自由之义也”。然则虽其人之利害无涉于他人,而他人固犹得忠告教诲劝奖避绝之也。今五戒所陈者,独第五戒非直接及于他人者耳;前之四戒,为其不当为,其害固及他人,为其所当为,其利亦及他人者也。律以穆勒之论,固他人得而干涉。今佛教之用为教义,则概唯晓喻劝导之而已,信受与否既悉听人心之自择:即择受矣,奉行与否又唯任人心之自持,而不藉锱铢强迫之干涉者也。即在佛教之住持僧,律仪之繁密亦甚矣。然其始之出家也,既唯自意之所乐;出家矣而不能清净乎律仪,在师长则劝告教诲之耳,在僧众则默摈而避绝之耳,亦不藉锱铢强迫之干涉者也。此真各主其身、合意为社之大自由义也!使特立高行之士而不崇自由则已,设崇自由,则佛教正特立高行之士所乐从耳!况此人乘正法,乃人道原始要终之常德,浅之则不唯可通于文明之俗,亦可通于僿野之伦;深之则不唯可通于开化之邦,亦可通于郅治之世:其关于生理群谊心术者广矣!知其名相而不穷其原委,持之固可冥受其益;能穷原竟委而明之,则持之当弥坚而行之当弥笃耳,何为其不可信从乎?故政与教殊势:政之所禁,行且直接有不容避之囹圄刀锯等刑加焉;政之所劝,行且直接有不容辞之爵位利禄等赏加焉;而教戒之所可否者,则自择自受、自持自行、自信自强、自欺自舍而已。然佛教人乘戒善,依其所可否者而行,政之所刑者未尝不自离,政之所赏者未尝不自合;违其所可否者而行,政之所刑者未尝不自合,政之所尝者未尝不自离;而效功之美善,固有国政之刑赏所不逮者也。故曰:齐之以刑,民免无耻;齐之以礼,民耻且格。然离之合之者,在人自致而已,握其权力者固在政不在教也。教之所施,始终不踰于忠告、善导、示诲、劝喻而已,此致教分涂异用而相助为礼者也,盖唯明于政教之大分者乃知之耳。彼神教、名教之混合于政权者,非此所论。故自有史以来,立教无清净于释迦者矣!

  疑者又曰:佛教人乘正法,洵美善矣!然人情不皆美善也,以至美至善之教义,律不皆美善之人情,又绝无权力可干预其间而为左右,专凭口说笔语而期其自择自好、自受自督、自趋自致,殆人情之所难能乎!应之曰:人情虽不必皆美善,而美善固人之情也。且人情未有不好其自所谓善者也,特偏狷之私蒙其明,而天演之虐困其生,或迫之而过激其行,或牵之而苟且其事,积习成惯,习惯成性,陷恶而犹自以为善;或者绳以人伦道德,乃谓彼其人好恶而不好善耳。若解其虐而撤揭其蒙,湔其习而援出其陷,其心纵未淳善,若夫识别善恶之能固有之矣,由之而好善矣,由之而择善固服矣,何为必不能哉?夫人伦道德者,人所别于禽兽之理性也。生而为人,既有合乎此理性而行之可能也;况其从幼至长,周围所渐渍者皆人伦也,又安可谓其必无合乎理性而行之本能乎?有此本能而不现行,则隐显之殊耳。缘以感之,声以通之,由隐而显,固将沛然而莫之御。佛教人乘正法,即人伦道德也,本非夐绝恒蹊而为人情所必不可及之事。其在浅识之民,但能信受,虽行持之久而渐明其故,亦有益无损也,又奚难能之有?

  (见觉社丛书一期二期)

  

  

《佛教人乘正法论》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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