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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P3

  ..续本文上一页中,复如现世之起惑──爱取、造业──有,如是生死死生轮回不息,故名流转门。修出世法者,欲了生死而得解脱,必须先将生死根本之无明灭尽,无明尽故行尽,行尽故识尽,如是乃至老死尽,故名十二因缘还灭门。

  流转门乃详明五蕴生灭之相,还灭门为解脱出世之法。但在诸法空相中,生灭既无,解脱何用?故云无流转之无明,亦无还灭之无明尽,乃至无流转之老死,亦无还灭之老死尽。

  无苦、集、灭、道。 苦、集、灭、道,谓之四谛,乃声闻所修之解脱。谛者,真理之谓。盖以观察生、老、病、死等而知人生根本是苦,是名苦谛。复观此苦乃由贪、嗔、痴等烦恼之惑所造杀、盗、淫等之业集积而来,是名集谛。集为因而苦为果,故欲解脱苦果,必先灭此集因,是名灭谛。灭之必有其道,故广修三十七道品,是名道谛。故从知苦,断集,证灭,修道,而得罗汉四果,为声闻所修之法。苦集所依,亦不外五蕴,今依菩萨所证诸法空相之中,则知苦集本空;苦集既空,灭道亦无;故云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 

  上来十二因缘及四谛为二乘之法,智与得则通于三乘。以初心菩萨亦认有涅槃之可得,与求得涅槃之智;不知涅槃云者,即以了脱生死而立名,别无涅槃实法可得;既无可得,亦即无证得之智,故云无智亦无得。

  丙二 广说度一切苦厄

  以无所得故。 

  此承上文无得而启下文。自此至正宗分竟,为广说度一切苦厄。一者、就所得方面言之,必有实体之法,如常识所认衣食等,可取而有之,名为所得;今证诸法皆空,无有实体,故无所得。二者、就能得方面言之,必本身有所欠缺,如世间人寒而得衣,饥而得食,乃名为得;今证实相,无不圆满,故无可得。以无所得故,故无上文世间出世间一切法,亦以无所得故,而启示下文菩萨及诸佛之成就。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此明菩萨因中度苦,至于净尽,乃至圆成佛果,皆以无所得而依般若波罗密多故。良以毕竟无所得,始为亲证实相之真实心,亦即般若波罗密多心,此真实心,普遍圆满,一真绝待,无事外求。若有所得,则如以手携物,有此携物之相,即为对待而非绝待,非绝待即非普遍圆满,亦即失彼真实之相,不得名为般若波罗密多心也。

  菩提萨埵,简称菩萨,即发心上求无上正觉,下度一切有情者。如何能上求下度耶?即以依于亲证真如实相智慧故。否则妄想心用事,颠倒心用事,烦恼心用事,有挂碍,有恐怖,即不能上求下度。菩萨成就般若波罗密多,身心皆依之而行,如行路者,眼既清明,复有日光,乃可往来自由,否则盲人瞎马,动辄得咎。菩萨依于此心,则一切颠倒妄想空之无余,更无一法可得。金刚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即无所住行于布施,行于持戒,行于忍辱,行于精进,行于禅定等。无住即无得之义,无住生心,即般若智现前,依之而行,故能上求下度,一切无碍。心无挂碍:碍挂者,心被事境所牵,则心之力用为之笼罩,如人闻声,心即随之落在其中,即为有挂碍之相,是以见不超色,听不超声,乃至嗅香、尝味、觉触互不相通,亦即有所得故。若依般若波罗密多,则无对待,无分别,故心无住──无得──而无不存在,故云无挂碍。恐怖因挂碍而有,如常人不解生空,认身为自,即被身挂碍。身须有住,陆需屋,水需舟,生活需赖社会国家,即为住处挂碍。如是而有死亡之恐怖,天灾人祸苦痛危险等之恐怖。若能了达身心世界皆空,众缘所成,普遍圆满,如是心等虚空而无一定住在处,所谓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皆不能动,故无挂碍,即亦无有恐怖;由此而大无畏精神油然以生。是以佛学中所称大无畏精神,非血气用事,刚愎莽闯无所忌惮之谓,乃由真智以明真理,亲证确切,决定坚固,故非任何利害所能摇夺。到此则心地光明,坦坦荡荡,不复有丝毫胡乱思想,故即接说远离颠倒梦想。

  颠倒梦想:浅言之,则睡梦时因五根依于生理睡眠之关系,知觉作用缺缘不起五识,意识亦无充分之知觉现起,但意识等精神之活动不断。故其间则有错觉、幻觉,一切善恶有无皆与醒时之知觉不符,若细究之,则人生实一大梦。语云:“大梦谁先觉”,盖有以也。比类以言,吾人初睡之时,必经一度──短至一刹那──完全无知而后入梦,将寤之时,亦必经一度完全无知而后醒觉;以视人之初生以及临死,其昏迷无知之状,实无有异。自生时经过昏迷以后,渐渐能知我知人,知自知他乃至事事物物,尽其数十寒暑所知之量,则人生心境,以视梦中景物渐生,苦乐备呈者,亦无有异。顾睡眠之梦,醒则觉之,人生大梦,则以无始长夜无明,生死死生,曾无刹那之醒寤,必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佛陀即是经过大梦而得大觉者,以其经过大梦,亦能历历了知前此乃为长夜无明之梦心所蔽,故能将此梦幻人生种种颠倒合盘托出,使一切众生得以警觉。至于菩萨则自决定信心后,信此大梦非实,信有大觉可得,种种修行,求打破长夜无明,诚能减少一分睡眠习气,即为破除一分颠倒梦想;是故深位菩萨,亦未全离大梦,以其己有醒觉之动机,可以比为清梦,且亦自知其梦耳。至此境界,可比为东方将白,晨钟将动,去觉不远之时,其间尚有可说者,亦只所谓无挂碍无恐怖,以至于远离颠倒梦想而已。最后无明全破,大梦全离,则为究竟涅槃。

  究竟涅槃,梵语般涅槃那,简言涅槃,乃安宁无扰之义。分释则圆满为涅,寂静为槃,故亦译为圆寂。德无不圆,患无不寂,故称究竟涅槃。至若罗汉、辟支,以了生死──即解脱六道轮回──为涅槃,尚非此所云究竟涅槃。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菩萨从凡夫位发心,经过种种修行之过程,至于究竟,即达佛果,故在佛果上,更无些微度苦之相可说,故云一切诸佛,皆是依般若波罗密多,而得成就无上菩提。

  三世,即过去、现在、未来,第过、现、未非有固定的年限可计,不过假定少分时间为现在,而前与过去,后与未来相望,在流动相上立此三名。依佛教理,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人人皆可成佛,但已成、今成、当成未定。三世诸佛,即将未来当成佛之人,亦即一切众生,包括在内。以从佛之立场观一切众生,佛性平等,无不是佛也。佛梵语,具云佛陀,西文译补达,中国古译浮屠或浮图,皆是音译。有以浮图为塔,浮屠为出家人之称者,俱属非是。佛即觉者义,以众生无始时来,辗转于生死长夜大梦之中,今得澈底醒觉,故为觉者,顾何以得澈底醒觉耶?即经云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九字,皆梵音,阿、无也,耨多罗、上也,三藐、平正而普遍也,三菩提、正觉也:具译为无上正遍──亦作等──正觉。正则非邪,遍则非偏,得此无上正等觉之人,即名为佛,即名觉者,亦犹饱学之人名为学者。如此觉者,无数无量无边,本世界则有释迦牟尼觉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一切经皆为所说。

  自以无所得故至此,广说度一切苦,度至于究竟,明菩萨之所以成菩萨,佛之所以成佛,皆依般若波罗密多,故般若波罗密多为佛母,为佛之本源。

  兹再总括正宗一分,就现事易明者一谈。譬如国民革命过程中,必先经过一番破坏,将所有不良政法,不良势力,不良份子,不良之风俗习惯等一一推翻,而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佛法亦然,世以佛学为反革命、不革命,而不知佛学乃真正之革命,且为全宇宙整个的革命,无量无边一切有心界澈底的总革命,先破坏后建设。即如本经义理明甚,自舍利子色不异空起至究竟涅槃止,即为破坏工作;盖将虚伪无实,无明不觉,昏梦妄想,烦恼苦厄一切之法,依般若波罗密多之金刚智剑,以打破之、消灭之,一扫而空,使破坏至于澈底。复即依此实相智以完成其圆满建设,即所谓依般若波罗密多,得无上菩提,然后众生、世界乃成圆满清净大觉光明之法界,此诸佛之所亲历,观自在菩萨之所亲证,吾人幸得闻之。时人亦有谓佛学为非人生伦理的,消极的,厌世的,逃空的等说,皆以不明佛学之全系统,及其真精神所在;无异二十年前之人,多有认革命祗为捣乱,而不知革命实为除恶以成善也。

  甲三 流通分乙一 赞显同密

  故知般若波罗密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 经典中明说道理的,谓之显教;加持功用的,谓之密言。显教即经文,密言即咒语,如下文羯谛羯谛等。本段称赞显说之般若波罗密理,其功用同于密说之般若波罗密多咒,故曰是大神、大明、无上、无等咒,能根本除离一切苦,是真实不虚的。

  咒、梵语陀罗尼,为有真功实用之言。中文咒字,含有精神力量,如发誓令人得福得祸之类,故以为译。但咒语非但理论之思想力,如上文之澈底改造人生乃至得无上正觉,亦即依般若波罗密多之真实功用。有解脱生死烦恼等之妙用,故为大神咒;此为三乘共咒。远离颠倒梦想,打破无明而成明觉,故为大明咒;此为大乘共咒。究竟涅槃最高最上,故为无上咒;此为八地以上菩萨佛咒。无等者,究竟涅槃最高无上无与等者,而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等于无等之究竟涅槃,故为无等等;此为佛不共咒。有此功用,是以除苦非虚。世间圣贤豪杰,亦有种种勤求离苦得乐之方,但以苦根未除,乐非真实。若依般若波罗密多,则一切苦除之永断,故为真实不虚。此赞显说之经义,其功用能同于密咒,亦可见持咒念经等,可离苦以成德矣。

  乙二 说密加显

  故说般若波罗密多咒,即说咒曰:羯谛羯谛,波罗羯谛,波罗僧羯谛,菩提娑婆诃。 羯谛羯谛以下,乃此经之密语。其内容即般若波罗密多之功用,说此密咒以加持上说经义,使持念者,获其真实之效力。咒语如军中之口号,不在解释,凡出入通过,说得对则可行,否则不能。咒语亦然,其作用全在声音,是以诵持咒语,不可错误,诵持不对,即失效力。其义则不必解、不应解。如欲略明咒中梵字之义,亦可略释如下:羯谛羯谛:羯谛、度义,重言羯谛,自度度他义,即般若波罗密多能自度度他出生死烦恼海也。波罗羯谛:波罗、即波罗密多,度到彼岸也。波罗僧羯谛:僧、众也,自他一切无不度到彼岸也。菩提娑婆诃:菩提、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娑婆诃、即速疾成就义;度一切众生速皆成佛也。

  究之密咒,在念不在解,诚能至心持念,近之达到身心安宁,远之可祈世界和平,即为般若波罗密多现前功用;至于究竟,则自他一切有情,共成正觉。(李了空、胡法智合记)(见海刊十二卷十一期)

  附 照见五蕴皆空一 五蕴蕴,聚也,五蕴犹云五聚。

  甲、色蕴  诸物质类为一聚之谓,总分三类:1.内五根──眼、耳、鼻、舌、身。

  2.外五尘──色、声、香、味、触。四微与四大之关系,如下:

  ┌色────地┐

  │香  水│

  四微┤  ├四大

  │味  火│

  └触────风┘

  3.法处所摄色──极微,极迥,受所引,定所引,妄所执。

  乙、受蕴  根尘接触之诸识相应感受心所,可分为五:

  ┌苦

  │乐  身受

  五受┤忧

  │喜  心受

  └舍

  丙、想蕴  取境界别之知觉,相名,观念,概念。

  丁、行蕴  以流动、造作、行为之虑思为主,包括二法,如下:1.相应行──五遍行除受想,五别境,十一善,二十六烦恼,四不定。

  2.不相应行──时、方、数等二十四。

  戊、识蕴  六识或八识。

  二 五蕴皆空甲、但有五蕴诸法,而和合、相续假现之人物皆空。

  乙、五蕴诸法亦因缘所生而各各自性皆空。

  三 照见五蕴皆空能照见之般若,是别境慧及相应诸善心心所:圣菩萨是妙观察智、平等性智,佛加大圆镜智、成所作智,即四智菩提。(见正信第六卷第十八期)

  (附注)“照见五蕴皆空”,二十四年七月讲于莫干山;今附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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