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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论讲要▪P2

  ..续本文上一页,乃属于士用果等者。二、“变异而熟”,成果之时,果异于因,因为从因至果,无论在空间上、时间上皆经了许多的变异──果不似因,因不似果。三、“异类而熟”,类为分类,在佛法用伦理学上的道德性,把一切诸法分为四类,即善、恶、无覆无记、有覆无记。此中有覆无记者,即是有染污法覆障之无记性。第八识性,是无染污法覆障的,故名无覆无记。不但第八异熟果是无记,凡一切的异熟果,俱属无记性摄。故因虽然有善、有恶,果虽然有好、有丑,但据果的自身上讲,仍是非善非恶之无记性。盖一切异熟果报之法,皆由先前业因之引起使之不得不然而成果,则果是机械式的被动者,他是不负任何善恶的责任。犹之乎一君国的君主,以强有力的势力设政治、法律来统治一个君国。其中一切土地、人民皆受他的势力而左右转移,由他的势力办得合宜,则人民富强光荣;由他的势力办得差错,则人民贫弱堕落。但在国土人民本身完全是机械的、被动的、不负责任的。八识的因果也是这样,由过去第六识上之思心所,造成强有力之业因,而感得现在之异熟果;此果完全由先业因所引使而成,所以说他是机械的、被动的、不负责任的非善非恶之无记性。

  一切种,就表面上说,什么种生什么果──豆种生豆果,瓜种生瓜果,而此中所说之种,并不是这样有形可见之种,他是第八识中一种潜在的功能差别。故在成唯识论中名“功能差别”,即是由第八识中潜在之功能而生起万有诸法之差别,即名一切种。

  我爱执藏之阿赖耶识,到了阿罗汉位即可舍去;异熟识,至佛果时亦舍其无记之性,因佛果之初能变识完全是善性,故佛果不名为异熟;一切种,至佛果仍可名一切种识,因佛果具足一切无漏清净种故。

  不可知执受处、了:以义读之,应当联贯上下文,读为不可知执受处,不可知了。反言之,即是执受处不可知,了不可知。执受处者,即相分──根身,种子,器界。──根身、种子深细,器界广大,三法在异生分上,俱不容易知道。但并非绝对不可知,至佛果大圆镜智现前,亦能照了无余。了,即能了别之见分。前说凡一切知识,有能知识与所知识之二部分,此了即能知识之见分,而所知识之相分即执受处也。

  识为心王,而八识又都有他们的相应心所。这个初能变识的相应心所,共有五种:即遍行心所之触、作意、受、想、思──八识相应心所有五十一,留在第三能变中明──。遍行者,盖遍于各识及一切之谓也。触、谓接触,一切知识生起之时,都有他的所依之根,与所缘之境。根、境、识三法和合,互相随顺而有接触之事。作意、谓警觉之功用,盖正在接触之时,而有警觉俱时生起之事。受、谓领受,依触而生受。再从领受法上取其分齐,即为名言所依之想。于触、受、想中所起之冲动造作,即思,盖思即是心之“动”,不但自能主动,并能驱役其余心心所亦随之而动。此五种心所与心王和合生起,谋共同之作用,故曰: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

  在感受上言之,受有五受:有苦、有乐、有忧、有喜、有舍。舍受者,盖非苦非乐、非忧非喜之中庸受也。此识在五受中唯有舍受,故曰唯舍受。

  是无覆无记,以伦理学上善恶标准分类来讲,此识是无覆无记性所摄。非但心王是无记,即五种心所亦是无记性所摄,故曰:触等亦如是。

  恒转如暴流,这是以喻来显。恒者,谓此识自异生直到成佛位止,中间之长时期,都是如同暴流之水,前后不断一类相续。恒,谓虽暴而流续不断。转,谓虽流而暴变靡常,刹那刹那,前头的暴流而非后头的暴流。又如接连之影片,影片虽然有一片一片,前头的人影非后头的人影,但总是一类相续,接连不断的前后相似。阿罗汉有三种义,三义中最主要之一义为无生。无生者、即永不受此身以后的生死,即已无生命流之束缚也。舍,即舍去我爱执藏之名,因为到了阿罗汉的时候,已证我空真如,七识永远不执第八阿赖耶识为自我,即名为舍,非谓全舍第八识也。

  今天讲第二能变,即第七识,在未解释以前,先出颂文: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余触等俱,有覆无记摄。随所生所系,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这里共有三颂十二句,比前初能变多两句,以从上文所说的次第上讲下来,此名第二能变。若以八识分配上讲起来,则此名第七识。末那是音译,其义为“意”,即是意思的意。以前有人名之为染污意,以为末那完全是染污的。实则此意可染可净:在凡夫地位上有染,可名染污末那,若一旦证入圣位,即可名清净末那,故染净、圣凡之关系,均由末那转与不转、清净与不清净而分判。又意有“意识”与“意根”之分:在第三能变中有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普通所谓意识,是第三能变中之第六意识。但彼意识亦如眼识等,必定有他所依之根,他的所依意根,即是此第七末那。

  依彼者,彼即指前初能变之阿赖耶识。意谓此第七之意根,亦是托初能变识为他的根本依而转变生起,好比眼识依眼根而生起的样子。缘、与“对向”、“观察”或“虑知”之义相仿,盖末那不惟依彼初能变识而转变生起,亦以彼初能变识为他所对观之境。

  思量为性相者,意的定义即是思量。性、是识的自性,即自体分;相,是识之行相,即是见分。自体分、见分,正如以前所借喻的国王一样。此识的思量特别不同,在八识规矩颂中:说明为“恒审思量我相随”。既然是恒审思量,可知他的思量是始终没有间断的,而且很深刻的。他是既恒且审,故依照他的原意解释起来,恒即刹那刹那连续不断,而审是精深谛审。盖思量之意,在八识三能变中都有,为什么独在此中加以思量──意──之名?论中说此识思量之义,比前六识和第八识都来得强盛。又若在恒、审二义上说,前五识思量,既不恒亦不审;第六意识之思量,虽审而不恒;第八识之思量,虽恒而不审;故恒审之思量,唯第七识有,所以特名此识为意。

  四烦恼常俱,这是说明他的相应心所。前来说过,识之自体分、见分喻如王,故思量为性相喻如王;依彼转缘彼,喻如王所统属之领土;但他所统治之臣民是什么?故这里说到心所。此识心所,依成唯识论中所明,他的心所有十八种: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之八种大随,别境中之慧心所,及此中之四烦恼,与五遍行。此颂没有把他们完全提出来,盖已包括在及余触等俱之“等”字里了。这四种俱称为烦恼者,因他们的性质都是烦扰恼害,足以扰乱我们精神界的安宁;我们的精神界,虽然时时刻刻受这四种烦恼的扰害,但从来都没有法子制灭他。譬如一个中央政府,对于国家、社会,没有那个不想他的国家太平,社会安宁,但结果总是治乱不定。这由痴、见、慢、爱之四烦恼,既能直接扰乱恼害我们的精神界,亦能间接扰乱恼害我们的现实界。

  痴即愚痴,是对于若事若理昧然不知而妄以为知的,故痴亦并非完全不知。我见者,即是他所抱之意见,人们对于宇宙人生,既于不知中妄以为知,并且还认定其自以为知的决定不错。此中佛典中,有一很确当的譬喻:譬如聚集了一大堆的盲人,在那里摸象。有的摸到尾巴的说象如扫帚,摸到四脚的说象如屋柱……这在我们看起来非常可笑,然在摸象的瞎子,总以为自己摸到的决定不错。这譬如一般学者,把他所执著的什么什么见解,或什么什么主义,认定他能改造社会国家,不管通不通,固执著硬要去干。我慢者,即普通所谓虚荣夸大之心理,既有此种虚荣夸大之心理,于是认定他的个己,他的国家,他的民族高过一切。仿佛惟有他是上帝之骄子,其余刍狗不如。但我慢亦有好的一方面,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要我的人格高过其余的人,所以虽处在贫困中亦不肯为非作恶。此中由我痴而有认定第八识为我的我见,由我见而生我慢,和爱著要我永远生存的我爱。俱,即是共同的意思,凡与此识相应之心所,都是相续地刹那刹那共同并立,包围此识,喻如国王恒被国中的臣民所包围。有覆无记摄者,即是说明此识在道德上的性质,有覆谓有烦恼盖覆,但虽有烦恼盖覆著,而他的性质仍是非善非恶之无记性;盖末那无直接损害于他人之可能。

  随所生所系,末那随第八之异熟报生在那一界或那一道的时候,他即随著成为那一界或那一道的末那识。并且随著系在那里,如第八异熟报生在人类中,末那亦随之而生起并且系在人类中。

  这里、为便于使人明了重以喻来显明:依彼转缘彼,系领土;思量为性相,系王;四烦恼常俱,系国中的臣民;有覆无记摄,系国体国法;阿罗汉灭定等,系此王国已打破国界而进入大同世界。

  阿罗汉,前已说过,到阿罗汉位则染污无有,亦已可知。灭定即是灭尽定,亦名灭受想定,入此定时,前七转识皆不现行。此定为最深之禅定,入此定时,如植物然,看去如同死人,连气儿都没有了,但是他的生命仍旧存在著。此四烦恼常俱之末那,一旦到了灭尽定的时候,即无有现行舍了染污末那之名,故名灭定无有。出世道之道,在佛学中与通用的意义很不同:普通所谓道,即是一种理路,或者名之为道路之道。但在佛学上实是觉的意思,从道的自体来说,即是能证真如之出世的智慧。此四烦恼常俱之末那,一到出世道现起的时候,便没有了,故名出世道无有。

  今天继前释第三能变。颂文:

  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三受共相应。初遍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掉举与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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