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尽为人捕。而无一生乎。
问:放生固然是善奉,但是所放生之物,又会被人捕捉,这可怎么办?
答:捕捉的人随他捕捉,放生的人还是照放。譬如良医治病,并不能保证被治者将来不会死。又譬如饥荒时免费煮粥供饥民食,并不能保证饥民日后不会挨饿。世间万事皆是如此,何以独独对放生有疑问。而且你又如何知道,所放生之物,都会再度被人捕捉,而没有一个可以逃生的呢?
客曰。行善以立心为主。心苟善矣。何须戒杀。
答曰。何哉。尔所谓善心者。为口腹之娱。使物类受弥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为甚矣。试问善心。更在何处。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则不杀。杀则不仁。天下断无好杀之仁人也。
问:行善重要在心地上论,只要心善就好,何必戒杀呢?
答:作这是说的什么话呀,你所谓的善心,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娱,而使畜生受到弥天之苦。天下凶毒之心,没有能超过这种心的了。请问,你的善心何在?孟子说:“所谓人类,就是仁慈之意。”有仁慈之心,则不会杀生,杀生则非仁慈。天下断无好杀生的仁人君子。
客曰。吾则无可无不可。非戒杀。非不戒杀。置之无心而已。
答曰。无心戒之。未必有功。无心杀之。何能无罪。譬如寇盗劫掠他家。飞矢误中于汝。汝能谅其无心乎。
问:我是无可无不可,不一定非要戒杀,也不一定非不戒杀。反正我以无心来看待戒杀。
答:以无心之心来戒杀,不一定有功德。而虽然无心,却杀了生,岂能无罪呢?譬如流寇盗贼,去抢劫别人的家,他的箭误中了你,你能原谅他的无心吗?
客曰。物类烹割。彼罪难述。我纵不杀。必有杀之者。杀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独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杀之。与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啖相杀。理有必然。人奈何处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问:畜生被杀被烹煮,是它们自己罪业难逃。纵然我不杀它,也还是会有人杀它呀,所以杀它们有何损害?
答:畜生自己的罪业固然不可能逃脱,而我们自己的罪业,难道不能逃吗。如果你以为畜生罪业该死不可逃,你因此而杀它,那么你就和它一样,同样受不可逃之罪业了。彼此相食相杀,有它必然的因果道理。而人处于可以逃脱的处境,为何不想早早逃脱呢。
客曰。世间物命。类多欠债。杀之何罪。
答曰。物命偿债岂不诚然。但有对受杀果。不对受杀果之分耳。对受杀果者。前世彼曾杀我。今冤对相逢。理当偿我也。不对受杀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杀。今业报虽至。不当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顷。牲肴数品。一脔之肉。细命百干。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窃恐取偿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债于来生者。比比然也。
问:世间畜生的被杀,大多是前世欠债的缘故,杀它们有什么罪过?
答:畜生被杀以偿宿世债业是没错,不过其中有该被我杀,有不该被我杀的分别。该被我杀的是,前世他曾杀我,现在彼此相逢,照理他该偿命于我。不该被我杀是说,前世他杀了别人,现在虽然业报到了,但却不该偿命于我。世人一顿宴饮,所杀的畜生品类和数量无数。一块肉就不晓得有多少的微细生命,难道它们全都应该偿命于吃的人吗。我想它们之中,大概只有一、二个是该偿前世之债的。吃它们的人,等于是先欠债于来世。
客曰。不对受者。杀之固当有报。若对受者。一往一来。杀报已尽。庸何伤乎。
答曰。子不见世人相殴乎。此以杖来。彼以杖往。两拳迭下如雨。曾见一往一来之后。各各敛手平心乎。菩萨于未来因缘。洞若观火。所以遇冤仇而不报也。
问:与自己没有冤对的,杀了它固然应当会有报应。但是和自己有冤对的,彼此一往一来,相杀之报就互不再欠。这么说来,杀有冤对的畜生,又有什么关系呢?
答:你见过世人互相殴打的情形吗?这边用棍子打过去,那边用棍子打过来。或者是彼此两拳如下雨般不停的打下去。何曾见过两人一来一往之后,各各都平心静气停手不打的呢。菩萨观看未来的因缘,清楚得如同观火般,所以即使遇到冤仇,也不回报。
客曰。佛言有生之属。或多宿世父母六亲。有何证据而作此说。
答曰。六道众生无量劫来轮回不已。即以一劫论。其数无量。安见目前有生之属。与己无关耶。余曾见刘道源为蓬溪令。解官归。宿秦氏家。梦一妇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杀一婢。冥官处我以死。乃罚为羊。今现在栏中。明日将杀以享君矣。刘急白之。亡不及救。举家大恸。呜呼。世之类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见不到耳。悲夫。
咸丰三年。浙江绍兴府有黎氏子。无恶不作。现生变为猪。其家送至云栖下院放生。许荫庭司马亲见之。
问:佛说凡是有生命的,大多是宿世的父母及亲人,有什么证据这么说呢?
答:六道众生无量劫来一直轮回不已,就以一劫来讲,和我们有关的众生数量就多得数不清。因此,就以你目前所见到的众生,怎知就与你无关连呢。我亲自见闻下面这件事。蓬溪令刘道源退休回老家,归途中借住一位秦姓人家里。晚上他梦见一位妇女哭著向他说,她本是这家主人的妻子,因为生前打死过一名婢女,因此地府的官吏判她死罪,罚她投胎为羊,现在正在羊栏里,明天就要被杀来招待客人您了。刘道源赶紧告诉主人这件事,但已经来不及了,秦家人伤心不已。唉,世界上这类事情多得很,只是肉眼凡夫看不到而已,可悲呀。
咸丰三年,浙江绍兴府有个姓黎的,无恶不作,结果活生生从人就变成了一头猪,他的家人就把他送到云栖寺的下院去放生,这是许荫庭司马亲自见到的事。
客曰。见人杀生及捕鱼鸟者。虽发救度之愿。而力不从心。奈何。
答曰。见杀生者。默持一切神咒。或称阿弥陀佛名号。代物发忏悔心。则被杀之物。自然受益。见捕鱼鸟者。专注其人。不起别念。默念南无多宝如来数十声。鱼鸟皆可逃网矣。此法屡试屡验。万勿轻忽。
问:见到有人杀生,或是有人捕鱼捉鸟,虽然有心愿救它们,奈何力不从心呀。
答:见到有人杀生的时候,心里要默念一切会的神咒,或是专念阿弥陀佛的名号。并代替被杀之物发忏悔心,那么被杀之物,自然会得到利益。见到捕鱼捉鸟的人,你就把心念专注在此人身上,心无杂念的默念南无多宝如来几十声,那么那些鱼鸟都可以逃脱被网捕的命运。此法非常灵验,千万不要轻忽。
客曰。祷神者。或求生子延寿。或求功名财货。舍牲拴无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恶杀。使物类无子而求子。减寿以求寿。丧命而求名利。无论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问:求神的人,有为求生儿子,求延寿命,有为求功名或求发财。如果不杀牲口祭祀的话,如何能表明敬意而获得所求呢?
答:天地间的神明,都是好生恶杀的。杀畜生让畜生无儿子以求自己得儿子,减畜生的寿命来求延长自己的寿命,杀取畜生的生命而求取自己的功名利禄。这种行为不要说天理所不容,而自己又如何忍心这么做呢。这么做,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客曰。凡持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传有云。涧溪沼沚之毛。苹繁蕴藻之菜。可荐于鬼神。岂在天之灵。而与人争肉食耶。
问:平常持斋的人,祭祀当然可以用素的。如果平常吃肉的人,用素祭神,岂不是慢渎神明了?
答:易经上说:“东边的人家特别杀牛来祭祀,不如西边的人家,平时的日常祭拜来得有实际的福报。”左传上说:“山涧溪边沼泽沚岸的植物,及苹繁蕴藻的菜,都是可以供养鬼神的。”难道在天之灵的神明,会和人争肉吃不成?
客曰。血食之神。复堕地狱。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为神明。就正直中。慈心胜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胜者。必受血食。慈心胜者。慧胜于福。报满不至沉沦。嗔心胜者。福胜于慧。报满难免堕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独人。宜体之也。
问:接受血食祭祀的神明,会堕落地狱,有这种事吗?
答:能作神明,是由于宿世正直的缘故。在这些正直的神明之中,比较有慈悲心的,是不会接受血食祀祭的。嗔心比较重的神明,则必定接受血食祭祀。有慈悲心的神明,智慧胜过福报,所以神明业报期满之后,不会堕落恶道。嗔心重的神明,福报胜过智慧,神明业报期满之后,难免会堕落恶道。所以要知道,上天希望众生皆能生存,不独只希望人类不被杀而已,要仔细体会这点。
客曰。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礼有云。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己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于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净肉(不见杀。不闻杀。不为己杀)及自死肉奉之。是或两全之道也。
问:现在知道为了祭祀神明而杀生是不可以的,那么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不知道是否有罪过?
答:罪过更大。礼记上说:“好的都要给双亲,坏的都要给自己,这是为人子女的规矩。”我们自己不杀生,却单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这是把罪过都给双亲了,于心何忍呢。如果不得已的话,就用三净肉(不亲见畜生被杀,不听闻畜生被杀时之哀号,不特别为自己杀)或畜生自然死亡之肉,来奉养双亲,或者是两全之法。
客曰。人子之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
答曰。倘谓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过数次。不其馁。而若谓馁不馁不系乎此。则祭亦不过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谓尽心乎。且孝子养亲。犹需仁人之粟。杀物命而登鼎俎。累父母多生业障。何不仁如是。
问:为人子女要报养育之恩,没有比父母死后的祭祀更重要的了。要是父母生前不持斋,死后用素的祭祀,是否违逆了双亲之意呢?
答:如果说祖先要靠祭祀才能饱的话,那么一年之中,不过才有几…
《戒杀四十八问白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