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盡爲人捕。而無一生乎。
問:放生固然是善奉,但是所放生之物,又會被人捕捉,這可怎麼辦?
答:捕捉的人隨他捕捉,放生的人還是照放。譬如良醫治病,並不能保證被治者將來不會死。又譬如饑荒時免費煮粥供饑民食,並不能保證饑民日後不會挨餓。世間萬事皆是如此,何以獨獨對放生有疑問。而且你又如何知道,所放生之物,都會再度被人捕捉,而沒有一個可以逃生的呢?
客曰。行善以立心爲主。心苟善矣。何須戒殺。
答曰。何哉。爾所謂善心者。爲口腹之娛。使物類受彌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爲甚矣。試問善心。更在何處。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則不殺。殺則不仁。天下斷無好殺之仁人也。
問:行善重要在心地上論,只要心善就好,何必戒殺呢?
答:作這是說的什麼話呀,你所謂的善心,是爲了自己的口腹之娛,而使畜生受到彌天之苦。天下凶毒之心,沒有能超過這種心的了。請問,你的善心何在?孟子說:“所謂人類,就是仁慈之意。”有仁慈之心,則不會殺生,殺生則非仁慈。天下斷無好殺生的仁人君子。
客曰。吾則無可無不可。非戒殺。非不戒殺。置之無心而已。
答曰。無心戒之。未必有功。無心殺之。何能無罪。譬如寇盜劫掠他家。飛矢誤中于汝。汝能諒其無心乎。
問:我是無可無不可,不一定非要戒殺,也不一定非不戒殺。反正我以無心來看待戒殺。
答:以無心之心來戒殺,不一定有功德。而雖然無心,卻殺了生,豈能無罪呢?譬如流寇盜賊,去搶劫別人的家,他的箭誤中了你,你能原諒他的無心嗎?
客曰。物類烹割。彼罪難述。我縱不殺。必有殺之者。殺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獨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殺之。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啖相殺。理有必然。人奈何處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問:畜生被殺被烹煮,是它們自己罪業難逃。縱然我不殺它,也還是會有人殺它呀,所以殺它們有何損害?
答:畜生自己的罪業固然不可能逃脫,而我們自己的罪業,難道不能逃嗎。如果你以爲畜生罪業該死不可逃,你因此而殺它,那麼你就和它一樣,同樣受不可逃之罪業了。彼此相食相殺,有它必然的因果道理。而人處于可以逃脫的處境,爲何不想早早逃脫呢。
客曰。世間物命。類多欠債。殺之何罪。
答曰。物命償債豈不誠然。但有對受殺果。不對受殺果之分耳。對受殺果者。前世彼曾殺我。今冤對相逢。理當償我也。不對受殺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殺。今業報雖至。不當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頃。牲肴數品。一脔之肉。細命百幹。安得盡取對受者而殺之。竊恐取償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債于來生者。比比然也。
問:世間畜生的被殺,大多是前世欠債的緣故,殺它們有什麼罪過?
答:畜生被殺以償宿世債業是沒錯,不過其中有該被我殺,有不該被我殺的分別。該被我殺的是,前世他曾殺我,現在彼此相逢,照理他該償命于我。不該被我殺是說,前世他殺了別人,現在雖然業報到了,但卻不該償命于我。世人一頓宴飲,所殺的畜生品類和數量無數。一塊肉就不曉得有多少的微細生命,難道它們全都應該償命于吃的人嗎。我想它們之中,大概只有一、二個是該償前世之債的。吃它們的人,等于是先欠債于來世。
客曰。不對受者。殺之固當有報。若對受者。一往一來。殺報已盡。庸何傷乎。
答曰。子不見世人相毆乎。此以杖來。彼以杖往。兩拳疊下如雨。曾見一往一來之後。各各斂手平心乎。菩薩于未來因緣。洞若觀火。所以遇冤仇而不報也。
問:與自己沒有冤對的,殺了它固然應當會有報應。但是和自己有冤對的,彼此一往一來,相殺之報就互不再欠。這麼說來,殺有冤對的畜生,又有什麼關系呢?
答:你見過世人互相毆打的情形嗎?這邊用棍子打過去,那邊用棍子打過來。或者是彼此兩拳如下雨般不停的打下去。何曾見過兩人一來一往之後,各各都平心靜氣停手不打的呢。菩薩觀看未來的因緣,清楚得如同觀火般,所以即使遇到冤仇,也不回報。
客曰。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有何證據而作此說。
答曰。六道衆生無量劫來輪回不已。即以一劫論。其數無量。安見目前有生之屬。與己無關耶。余曾見劉道源爲蓬溪令。解官歸。宿秦氏家。夢一婦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殺一婢。冥官處我以死。乃罰爲羊。今現在欄中。明日將殺以享君矣。劉急白之。亡不及救。舉家大恸。嗚呼。世之類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見不到耳。悲夫。
鹹豐叁年。浙江紹興府有黎氏子。無惡不作。現生變爲豬。其家送至雲棲下院放生。許蔭庭司馬親見之。
問:佛說凡是有生命的,大多是宿世的父母及親人,有什麼證據這麼說呢?
答:六道衆生無量劫來一直輪回不已,就以一劫來講,和我們有關的衆生數量就多得數不清。因此,就以你目前所見到的衆生,怎知就與你無關連呢。我親自見聞下面這件事。蓬溪令劉道源退休回老家,歸途中借住一位秦姓人家裏。晚上他夢見一位婦女哭著向他說,她本是這家主人的妻子,因爲生前打死過一名婢女,因此地府的官吏判她死罪,罰她投胎爲羊,現在正在羊欄裏,明天就要被殺來招待客人您了。劉道源趕緊告訴主人這件事,但已經來不及了,秦家人傷心不已。唉,世界上這類事情多得很,只是肉眼凡夫看不到而已,可悲呀。
鹹豐叁年,浙江紹興府有個姓黎的,無惡不作,結果活生生從人就變成了一頭豬,他的家人就把他送到雲棲寺的下院去放生,這是許蔭庭司馬親自見到的事。
客曰。見人殺生及捕魚鳥者。雖發救度之願。而力不從心。奈何。
答曰。見殺生者。默持一切神咒。或稱阿彌陀佛名號。代物發忏悔心。則被殺之物。自然受益。見捕魚鳥者。專注其人。不起別念。默念南無多寶如來數十聲。魚鳥皆可逃網矣。此法屢試屢驗。萬勿輕忽。
問:見到有人殺生,或是有人捕魚捉鳥,雖然有心願救它們,奈何力不從心呀。
答:見到有人殺生的時候,心裏要默念一切會的神咒,或是專念阿彌陀佛的名號。並代替被殺之物發忏悔心,那麼被殺之物,自然會得到利益。見到捕魚捉鳥的人,你就把心念專注在此人身上,心無雜念的默念南無多寶如來幾十聲,那麼那些魚鳥都可以逃脫被網捕的命運。此法非常靈驗,千萬不要輕忽。
客曰。禱神者。或求生子延壽。或求功名財貨。舍牲拴無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惡殺。使物類無子而求子。減壽以求壽。喪命而求名利。無論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問:求神的人,有爲求生兒子,求延壽命,有爲求功名或求發財。如果不殺牲口祭祀的話,如何能表明敬意而獲得所求呢?
答:天地間的神明,都是好生惡殺的。殺畜生讓畜生無兒子以求自己得兒子,減畜生的壽命來求延長自己的壽命,殺取畜生的生命而求取自己的功名利祿。這種行爲不要說天理所不容,而自己又如何忍心這麼做呢。這麼做,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客曰。凡持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雲。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傳有雲。澗溪沼沚之毛。蘋繁蘊藻之菜。可薦于鬼神。豈在天之靈。而與人爭肉食耶。
問:平常持齋的人,祭祀當然可以用素的。如果平常吃肉的人,用素祭神,豈不是慢渎神明了?
答:易經上說:“東邊的人家特別殺牛來祭祀,不如西邊的人家,平時的日常祭拜來得有實際的福報。”左傳上說:“山澗溪邊沼澤沚岸的植物,及蘋繁蘊藻的菜,都是可以供養鬼神的。”難道在天之靈的神明,會和人爭肉吃不成?
客曰。血食之神。複墮地獄。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爲神明。就正直中。慈心勝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勝者。必受血食。慈心勝者。慧勝于福。報滿不至沈淪。嗔心勝者。福勝于慧。報滿難免墮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獨人。宜體之也。
問:接受血食祭祀的神明,會墮落地獄,有這種事嗎?
答:能作神明,是由于宿世正直的緣故。在這些正直的神明之中,比較有慈悲心的,是不會接受血食祀祭的。嗔心比較重的神明,則必定接受血食祭祀。有慈悲心的神明,智慧勝過福報,所以神明業報期滿之後,不會墮落惡道。嗔心重的神明,福報勝過智慧,神明業報期滿之後,難免會墮落惡道。所以要知道,上天希望衆生皆能生存,不獨只希望人類不被殺而已,要仔細體會這點。
客曰。爲祀神殺生。固知不可矣。爲養親殺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雲。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爲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于心忍乎。或不得已。用叁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爲己殺)及自死肉奉之。是或兩全之道也。
問:現在知道爲了祭祀神明而殺生是不可以的,那麼爲了奉養雙親而殺生,不知道是否有罪過?
答:罪過更大。禮記上說:“好的都要給雙親,壞的都要給自己,這是爲人子女的規矩。”我們自己不殺生,卻單爲了奉養雙親而殺生,這是把罪過都給雙親了,于心何忍呢。如果不得已的話,就用叁淨肉(不親見畜生被殺,不聽聞畜生被殺時之哀號,不特別爲自己殺)或畜生自然死亡之肉,來奉養雙親,或者是兩全之法。
客曰。人子之報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齋。沒而用素。不順乎親矣。
答曰。倘謂祖先藉祭而飽。則一歲設祭。不過數次。不其餒。而若謂餒不餒不系乎此。則祭亦不過人子之心耳。豈宰割造業。而可謂盡心乎。且孝子養親。猶需仁人之粟。殺物命而登鼎俎。累父母多生業障。何不仁如是。
問:爲人子女要報養育之恩,沒有比父母死後的祭祀更重要的了。要是父母生前不持齋,死後用素的祭祀,是否違逆了雙親之意呢?
答:如果說祖先要靠祭祀才能飽的話,那麼一年之中,不過才有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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