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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四篇 了境能变识诠解)▪P8

  ..续本文上一页离,它和善慧同起,为无贪一分所摄。因为在可厌境上,不会生起染著。其余的不悭、不憍也是一样。这也是正翻小随烦恼中憍和慢两种,属于贪的一分所摄。至于不覆、不诳、不谄三法,是无贪、无痴各一分所摄。因为他们各别正翻的覆、诳、谄三个随惑,是属于贪、痴的一分所摄。

  论文十七:有义:不覆唯无痴一分。无处说覆亦贪一分故。有义:不慢,信一分摄。谓若信彼,不慢彼故。有义:不慢,舍一分摄,心平等者不高慢故。有义:不慢惭一分摄,若崇重彼,不慢彼故。有义:不疑,即信所摄,谓若信彼无犹豫故。有义:不疑,即正胜解,以决定者无犹豫故。有义:不疑,即正慧摄。以正见者无犹豫故。不散乱体即正定摄。正见、正知俱善慧摄。不忘念者即是正念。悔、眠、寻、伺通染不染,如触、欲等,无别翻对。

  讲解:有人说:不覆,唯属无痴一分所摄,不属无贪。没有那个经论说,覆也是贪的一部分,可见不覆和无贪没有关系。有人说:不慢是属于信心所的一部分,因为既然信他,就不会轻慢他。有人说:不慢是属于舍的一分,因为舍心是平等的,他不会对人高慢。有人说:不慢,是属于惭的一部分,因为惭能崇重贤善,所以不慢。照古德注本:以上三说俱通。有人说:不疑是信心所摄,因为既已相信这个人或这件事,就不会有怀疑。又一种说法,不疑就是别境的正胜解,因其对于已经决定了的正当事理,就不会再有犹豫。又有人说:不疑是别境中正慧所摄,因为有了正见的人,那里还会有犹豫呢?古德说,以上三说俱通。

  不散乱是别境的正定所摄,和染见相反的正见,和不正知相反的正知,俱是别境的善慧所摄。和忘念相反的不忘念,就是别境的正念。至于悔、眠、寻、伺四个不定法,他们通于染及不染。就像遍行的触等,别境的欲等一样,善心所中没有与此相对的内容。

  论文十八:何缘诸染,所翻善中有别建立,有不尔者?相用别者,便别立之,余善不然,故不应责。又诸染法遍六识者,胜故翻之,别立善法。慢等忿等唯意识俱,害虽亦然,而数现起损恼他故,障无上乘胜因悲故,为了知彼增上过失,翻立不害。失念、散乱、及不正知,翻入别境,善中不说。染净相翻,净宁少染?净胜染劣,少敌多故。又解理通,说多同体,迷情事局随相分多,故于染净不应齐责。

  讲解:外人问:六种根本烦恼和二十种随烦恼,为什么有的翻过来就成为善法,有的何以不翻呢?论主答:有的翻过来,性质和作用都有区别,所以各别建立为善。其余的翻过来,性质和作用没有区别,故不一一别立,所以不应有所责难。

  还有,一切染法普遍存在于六识的,其作用殊胜,所以要翻过来别立为善。慢等七种根本烦恼(注:七种烦恼为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和忿等九种随烦恼(注:九种烦恼为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只与意识相应。害虽然也是这样,但它一再生起,损恼他人,障碍大乘殊胜原因之悲,为了表明它的强胜违害作用,所以要翻过来成立不害善法。失念、散乱、不正知翻过来是念、定、慧,列入别境心所法,并不列入善心所法。

  论文十九: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谓不放逸、舍及不害,义如前说。余八实有,相用别故。

  讲解:在这十一个善心所中,有三个是假有,就是:不放逸、舍和不害。因为舍和不放逸,是以精进及三善根为体;不害,是以无嗔一分为体。这意义在前面已经说过。除此三法是假有外,其余八法都是实有。

  论文二十:有义:十一,四遍善心,精进三根遍善品故。余七不定,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不生信故。惭愧同类,依处各别,随起一时,第二无故。要世间道断烦恼时,有轻安故。不放逸、舍,无漏道时,方得起故,悲憨有情时乃有不害故。论说:十一,六位中起,谓决定位有信相应,止息染时有惭、愧起,顾自他故,于善品位有精进三根。世间道时有轻安起,于出世道有舍、不放逸,摄众生时有不害故。

  讲解:此下是两家对于善法是否俱起的诤论。第一家说:在十一善法里,有四法是普遍存在于善心中,就是精进和三善根,其余七法则不一定。因为在推寻事理没有决定的时候,不会生信。惭和愧虽是同类,但是惭是依仗自力,愧是依仗他力,依处各别。所以惭生起的时候无愧,愧生起的时候无惭,二者不同时俱起。要到世间道断了粗重烦恼时,才有轻安。至于不放逸和行舍,要到得了无漏道才能够生起。能够慈悲怜愍一切有情的时候才会有不害。《瑜伽论》上说:十一善法,要在六位中生起,即是说在决定位,不能与信相应。能够止息染污的时候,才有自力和他力的惭、愧生起。在善品位,一定有精进和三善根。得到了世间道,才有轻安生起。在出世道的时候,才有行舍和不放逸二法。能够摄护一切众生的时候,才有不害。

  论文二十一:有义:彼说未为应理,推寻事理未决定心,信若不生,应非是善,如染心等无净信故。惭、愧类异,依别境同,俱遍善心,前已说故。若出世道轻安不生,应此觉支非无漏故。若世间道无舍、不放逸,应非寂静防恶修善故。又应不伏掉举放逸故。有漏善心既具四法,如出世道应有二故,善心起时皆不损物,违能损法,有不害故。论说:六位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说,故彼所说定非应理,应说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轻安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轻安调畅身心,余位无故。决择分说: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遍善心,定地心中增轻安故。

  讲解:第二家认为:前面所说的并不合理:推寻事理未决定之心,信若不生,此心就不是善法,和染污心一样,因为没有净信。至于惭和愧二法类虽不同,那不过是惭依自力,愧依他力,所依的增上缘力有自他差别而已。然而它们的境界都是遍一切善心,并无不同,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假使出世道时轻安不生,这种觉支就不应当是无漏。假使世间道没有行舍和不放逸,其心就不应当是寂静,也就不能防恶修善了,又凭什么来降伏掉举和放逸?既然有漏善心具有精进和三善根四法,世间道就应当同出世道一样,具有舍和不放逸二法。当善心生起的时候不损恼他人,因为违背了能损物的害法,所以才有不害。

  《瑜伽论》上说:“六位起十一”者,那是依增上而说的。十一种善心所法在六位生起,因为在决定位有信生起,在止息染法的时候有惭或愧生起,由于自己的力量而使惭生起,由于他人的力量而使愧生起。在善位时有精进和三善根,在世间道时有轻安生起,在出世间道有舍和不放逸,当对众生怜愍的时候,有不害的生起。

  论文二十二: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彼亦微有调畅义故,由斯欲界亦有轻安,不尔,便违本地分说,信等十一通一切地。有义:轻安唯在定有,由定滋养有调畅故。论说:欲界诸心、心所由阙轻安名不定地。说一切地有十一者,通有寻、伺等三地皆有故。

  讲解:关于定地,又有两家不同解释。第一家认为,在未到定的加行位,也叫做定地,因为此时也有一点调畅身心的微义,所以欲界地也有轻安,不然的话,便违背《瑜伽论.本地分》所说:“信等十一,通一切地”的道理了。

  第二家说:轻安唯在色、无色界的定地才有,欲界没有。因为由定的滋养,身心才能调畅。论上说:一切心王和心所,由于阙了轻安,所以叫做不定地。至于说:一切地都有十一种善法,那是对初禅的有寻有伺地、二禅的无寻有伺地、二禅以上的无寻无伺地说的,这三地都有轻安。而非欲界所有。

  论文二十三:此十一种前已具说,第七、八识随位有无,第六识中定位皆具,若非定位唯阙轻安。有义:五识唯有十种,自性散动无轻安故。有义:五识亦有轻安,定所引善者亦有调畅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轻安故。

  讲解:这十一种善法前已讲过,第七和第八识里,在有漏位全部没有,到无漏位全部都有。至于第六识,在定位全部都有;在不定位只有十种,唯阙轻安。有人说:前五识只有十种,因为它们自性散动,没有轻安。又有人说:前五识也有轻安。如果是定所引的善法,在五识身里也有调畅身心;前五识转成“成所作智”的时候,必定是有轻安。

  论文二十四:此善十一何受相应?十、五相应,一除忧、苦,有逼迫受,无调畅故。此与别境皆得相应,信等欲等不相违故。十一唯善。轻安非欲,余通三界。皆学等三。非见所断,瑜伽论说:信等六根唯修所断,非见所断。余门分别,如理应思。

  讲解:问:这十一个善心所,在苦、乐、忧、喜、舍的五受中,与那一受相应呢?答:有十个都与五受相应,只有轻安一法不通五受,因为逼迫性的忧、苦二受,不能调畅身心,所以轻安一法只能与喜、乐、舍三受相应。

  这十一种善法,与别境五法都能相应。因为信等的善法,与欲等的别境,他们的体性并不相违。这十一法,在善、恶、无记三性里唯属善性;在欲、色、无色三界里,除轻安一法不通欲界外,其余的十法都遍通三界;在有学、无学、非有学无学的三位里,则是全部都有。

  这十一法,在见断、修断、非断的三断里,都不是见道所断。因为他们不是分别所起的烦恼、所知二障。《瑜伽论》上说:二十二根里的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这六种根,在有漏位是唯修所断;在无漏位那就是非所断了。

  第三节 烦恼心所

  论文一:如是已说善位心所,烦恼心所其相云何?颂曰: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

  讲解:上文已经把十一种善位心所讲完。至于烦恼心所,其义相又是怎么样呢?颂文中答覆曰:烦恼有六,即贪、嗔、痴、慢、疑、恶见。

  论文二:论曰:此贪等六,性是根本烦恼摄故,得烦恼名。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

  讲解:以下论文,是解释前二句颂文。论上说:这贪等六个心所,是属于根本烦恼所摄,所以得烦恼之名。什么叫做贪?爱著异熟报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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