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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二篇 异熟能变识诠释)▪P6

  ..续本文上一页比量,有时甚至是非量。第三的自证分,不但能顺缘第二的见分;而且也能反缘第四的证自证分。证自证分,唯缘第三而不缘第二,因为第二已为第三所缘,用不著再缘了。第三和第四,因为都是现量所摄,有互为能缘及所缘的功用,所以心王和心所,只要四分合成,就不必再有第五缘第四,第六缘第五了。这四分自用来说是非一,自体来说是非异,唯识妙理,如此而成。四分的关系表解如下:

  相分———————————————所量

  见分———————能量——————所量

  自证分——————能量——————所量——————量果

  证自证分—————能量——————所量——————量果

  论文五:是故契经伽它中说:众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缠,见种种差别。此颂意说,众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内若外,皆有所取、能取缠缚,见有种种,或量非量或现或比,多分差别。此中见者是见分故。如是四分或摄为三,第四摄入自证分故。或摄为二,后三俱是能缘性故,皆见分摄。此言见者,是能缘义。或摄为一,体无别故。如入楞伽伽它中说:由自心执著,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如是处处说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摄心所。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

  讲解:所以《厚严经》里有偈子说:“众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缠,见种种差别。”偈子的意思是说:众生之心有内、外二性,外是缘外的见、相二分;内是缘内的自证分及证自证分。由于被这内外四分所取的妄境,和能取的妄见所缠缚,所以才见有现量、非量、比量等的种种差别。这里所说的“见”,就是见分。

  以上所说的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也可以把证自证分归纳到自证分里合而为三。也可以把证自证分及自证分,都归纳到见分里,使之合而为二。也因为除了前面的第一分是“所缘”之外,后面三分都是属于见分所摄的能缘。而所谓见分,纯粹是能缘,不带所缘。也可以把四分通统归纳起来,使之合而为一。因其作用虽然有四,而其体实无差别。

  例如《入楞伽经》中的偈子说:“由自心执著,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意思是说,由于众生自心的执看,好像有外境转起一样,其实那里有什么外境,还不是唯识所变吗?以是之故,所以才说唯心。像这种唯是一心,更无外境的说法,经中处处可见。这里所说的一心,不仅指八识心王,也包括五十一个心所在内。由于以上所说的种种,所以识的行相就是了别。了别就是第八识的见分。(注:心识本有的性能称为行相。因为识自体分以了别为行相,行相也就是见分。)

  论文六:所言处者,谓异热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灯明各遍似一。谁异熟识,变为此相?有义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经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

  讲解:第八识的行相已如上说,以下讲所缘的执、受、处三字,分释如下:

  首先讲“处”字,所谓处,就是第八异熟识里的共相种子(注:共相种子,指所生之果可使多人受用的种子,如山河大地,即众生共相种子所变),由于这种子成熟的因缘之力,变现出一种似实色而非实色的器世间相;也就是身外能造的地、水、火、风四大种,及所造的色、香、味、触四尘色(注:“即外大种及所造色”,指本识中变为器世间外境的种子称外大种,此称能造四大。客观物质世界称为所造)。因其是外处,不是有情,故名为外;并不是心外的实法。

  诸有情类,唯识所变的东西各别不同,然而共业种子所感的共报果相的“处”,却是相似无异。譬如众灯齐明,光耀一室,这遍满一室的灯光,虽是众灯所共照,却分不出彼此所照的光,好像只有一盏灯一样。

  或问,是谁的异熟识,变为此器世间相?此有三家不同的主张。第一家月藏认为:是一切有情众生的异熟识、共同变化为此相。为什么呢?如《立世经》所说:“由于一切有情众生之业的促进力,共同生起此相。”

  论文七:有义,若尔,诸佛菩萨,应实变为此杂秽土,诸异生等,应实变为他方此界诸妙净土。又诸圣者厌离有色,生无色界,必不下生;变为此土,复何所用?是故现居及当生者,彼异熟识变为此界。经依少分说一切言,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既无现居及当生者,谁异熟识变为此界?又诸异生厌离有色,生无色界,现无色身,预变为土,此复何用?设有色身与异地器,粗细悬隔,不相依持,此变为彼,亦何所益?然所变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变为彼。由是设生它方自地,彼识亦得变为此土;故器世界将坏初成,虽无有情,而亦现有。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若别受用准此应知,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讲解:第二家的难陀反驳月藏说:你说的未免儱侗,果如世界是“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一切有情当然包括六凡四圣,那么久已转染成净没有杂秽种子的诸佛菩萨,就不是假缘度化,而是实在的变成了我们这个杂染秽浊的国土;五趣异生的异熟识,也应当实变为他方极乐、此界灵鹫等的诸妙净土了。若以为有情不摄佛圣,器界不摄净土,但异生中有阿那含,器界中有无色界,不还果等的圣者,它们既已厌离了欲色界,上生无色界去了,必定不愿再来下生,那么变此秽土,又有何用呢?(注:“他方、此界诸净妙土”一句,它方即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外的化土,此界即娑婆世界,此方诸净妙土,指如灵鹫山等处。)

  是故,器世间,是由现身所住,及次当所生的人,随其凡圣的异熟,而变为他方、此界、或秽、或净的国上了。经上所说的“一切”,是依少分同业而言,凡是一切造业相同的人,大家都可以变为一个器世间。

  第三家护法反驳难陀说:若照你所说,器世间濒临坏劫时,既没有现居者,也没有当生的人,是谁的异熟识变为这个世界呢?还有,已厌离欲界、色界,生到无色界的众生,他们已竟没有色身了,变土原为色身依住,既无色身,它预先变好这个秽土又有何用呢?即令有色身,与异地器界比较起来,粗细悬隔,何止天渊,这教他们如何依住?既不堪依住,那么,以此上界的异熟识,变彼下界的秽土,又有什么益处呢?然而所变的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而变秽土,所以只要他认为于色身可能有依止受用价值的,便变为彼土。因此,不一定是现居及当生,就是生在他方世界的人,以彼界的异熟识,也可以变为此界之土。所以器世间,无论在将坏或初成,虽无现居及当生的人,而依然现有。

  这是说一切有情,可以共同受用的大千世界。至于在这共中不共的各别受用,亦应准此例知。例如鬼、人、天等,虽然都住在这个共同受用的大千世界,而其各自所见的局部境界,却是共中的不共。

  论文八:诸种子者,谓异熟识所持一切有漏法种,此识性摄,故是所缘。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虽非所缘,而不相离,如真如性不违唯识。有根身者,谓异熟识不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即内大种及所造色。有共相种成熟力故,于他身处亦变似彼。不尔,应无受用他义。

  讲解:处字的解释已如上说,今讲“执、受”二字。本识执受,有种子及根身二法,今先讲诸种子。什么叫做诸种子呢?就是第八异熟识所摄持的三性有漏种子,此种子由本识所摄,同时也为本识所缘的相分境。或问:有漏种子,依本识而为识所缘;无漏种子,亦依本识,何以不相提并论,而独言有漏呢?答曰:无漏种子,虽也依附于本识自体,但其不是无记性,而是善性,所以不能做有漏识的所缘。又问:识既不缘无漏种子,岂不违背唯识之理?答曰:无漏种子,虽然不是本识所缘之境,但也不像真如那样是离识别有的实法,故不违唯识之理。

  至于“根身”,就是我们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身。这是第八异熟识里的不共相种子,(注:不共相种子,指所生之果不共受用的种子,如眼、耳、鼻、舌、身五根)成熟的因缘之力,变现为似色根和根依处(注:根依处即浮尘根)。也就是身内地、水、火、风四大种,及色、香、味、触的所造色。这在共相的器世间里,是共中的不共,所以由不共相种子所变现。

  异熟识里,还有一种共相种子,由于此种子成熟的因缘之力,于他人身处,也变为似彼相。否则,它人就不能有助于我,而为我所受用了。这在不共相的自他根里,是不共中之共,所以由共相种子所变现(注:共业不共业,有四种情况,称“四变句”。一、共中共业:如自然界山河大地,为有情所共享者。二、共中不共业:人类社会有主的田宅,为所有人所独享者。三、不共中共业:即个人身体外根的浮尘根,这虽是个人所独有,但他人如夫妻者亦可共同享用者。四、不共中不共业:个人身体内根的胜义根,只供自己所用。)

  论文九: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尸骸,犹见相续。

  讲解:关于“有根身”,有两家不同的解释,第一家安慧认为:自识不但能变尘境,而且也变自他的根身。何以见得呢?《辩中边论》中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意思是自身和它身的五根,都可以变现。但第二家护法则认为:自识只能变“似依处”构成色根的物质。因为他人的净色根对自己来说,并非所用。似自、他五根显现,只能说是自、它之识各自变幻。故《辩中边论》里所说那“似自它身,五根现故”的话,只是说自己和它人的阿赖耶识,各自变为各自的根,并不是自己的识能变它人的根。

  或有问曰:自识既不能变他根,怎样知道能变他根的依处呢?答:假使有人在此地报尽命终,转生他地,或修行者入无余涅槃之时,所剩下的尸骸,我们不是还看见它继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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