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比量,有時甚至是非量。第叁的自證分,不但能順緣第二的見分;而且也能反緣第四的證自證分。證自證分,唯緣第叁而不緣第二,因爲第二已爲第叁所緣,用不著再緣了。第叁和第四,因爲都是現量所攝,有互爲能緣及所緣的功用,所以心王和心所,只要四分合成,就不必再有第五緣第四,第六緣第五了。這四分自用來說是非一,自體來說是非異,唯識妙理,如此而成。四分的關系表解如下:
相分———————————————所量
見分———————能量——————所量
自證分——————能量——————所量——————量果
證自證分—————能量——————所量——————量果
論文五:是故契經伽它中說:衆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此頌意說,衆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內若外,皆有所取、能取纏縛,見有種種,或量非量或現或比,多分差別。此中見者是見分故。如是四分或攝爲叁,第四攝入自證分故。或攝爲二,後叁俱是能緣性故,皆見分攝。此言見者,是能緣義。或攝爲一,體無別故。如入楞伽伽它中說: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如是處處說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攝心所。故識行相即是了別,了別即是識之見分。
講解:所以《厚嚴經》裏有偈子說:“衆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偈子的意思是說:衆生之心有內、外二性,外是緣外的見、相二分;內是緣內的自證分及證自證分。由于被這內外四分所取的妄境,和能取的妄見所纏縛,所以才見有現量、非量、比量等的種種差別。這裏所說的“見”,就是見分。
以上所說的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也可以把證自證分歸納到自證分裏合而爲叁。也可以把證自證分及自證分,都歸納到見分裏,使之合而爲二。也因爲除了前面的第一分是“所緣”之外,後面叁分都是屬于見分所攝的能緣。而所謂見分,純粹是能緣,不帶所緣。也可以把四分通統歸納起來,使之合而爲一。因其作用雖然有四,而其體實無差別。
例如《入楞伽經》中的偈子說:“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意思是說,由于衆生自心的執看,好像有外境轉起一樣,其實那裏有什麼外境,還不是唯識所變嗎?以是之故,所以才說唯心。像這種唯是一心,更無外境的說法,經中處處可見。這裏所說的一心,不僅指八識心王,也包括五十一個心所在內。由于以上所說的種種,所以識的行相就是了別。了別就是第八識的見分。(注:心識本有的性能稱爲行相。因爲識自體分以了別爲行相,行相也就是見分。)
論文六:所言處者,謂異熱識由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種及所造色。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如衆燈明各遍似一。誰異熟識,變爲此相?有義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經說:一切有情業增上力共所起故。
講解:第八識的行相已如上說,以下講所緣的執、受、處叁字,分釋如下:
首先講“處”字,所謂處,就是第八異熟識裏的共相種子(注:共相種子,指所生之果可使多人受用的種子,如山河大地,即衆生共相種子所變),由于這種子成熟的因緣之力,變現出一種似實色而非實色的器世間相;也就是身外能造的地、水、火、風四大種,及所造的色、香、味、觸四塵色(注:“即外大種及所造色”,指本識中變爲器世間外境的種子稱外大種,此稱能造四大。客觀物質世界稱爲所造)。因其是外處,不是有情,故名爲外;並不是心外的實法。
諸有情類,唯識所變的東西各別不同,然而共業種子所感的共報果相的“處”,卻是相似無異。譬如衆燈齊明,光耀一室,這遍滿一室的燈光,雖是衆燈所共照,卻分不出彼此所照的光,好像只有一盞燈一樣。
或問,是誰的異熟識,變爲此器世間相?此有叁家不同的主張。第一家月藏認爲:是一切有情衆生的異熟識、共同變化爲此相。爲什麼呢?如《立世經》所說:“由于一切有情衆生之業的促進力,共同生起此相。”
論文七:有義,若爾,諸佛菩薩,應實變爲此雜穢土,諸異生等,應實變爲他方此界諸妙淨土。又諸聖者厭離有色,生無色界,必不下生;變爲此土,複何所用?是故現居及當生者,彼異熟識變爲此界。經依少分說一切言,諸業同者,皆共變故。
有義:若爾,器將壞時,既無現居及當生者,誰異熟識變爲此界?又諸異生厭離有色,生無色界,現無色身,預變爲土,此複何用?設有色身與異地器,粗細懸隔,不相依持,此變爲彼,亦何所益?然所變土,本爲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變爲彼。由是設生它方自地,彼識亦得變爲此土;故器世界將壞初成,雖無有情,而亦現有。此說一切共受用者,若別受用准此應知,鬼、人、天等,所見異故。
講解:第二家的難陀反駁月藏說:你說的未免儱侗,果如世界是“一切有情業增上力共所起故”,一切有情當然包括六凡四聖,那麼久已轉染成淨沒有雜穢種子的諸佛菩薩,就不是假緣度化,而是實在的變成了我們這個雜染穢濁的國土;五趣異生的異熟識,也應當實變爲他方極樂、此界靈鹫等的諸妙淨土了。若以爲有情不攝佛聖,器界不攝淨土,但異生中有阿那含,器界中有無色界,不還果等的聖者,它們既已厭離了欲色界,上生無色界去了,必定不願再來下生,那麼變此穢土,又有何用呢?(注:“他方、此界諸淨妙土”一句,它方即此叁千大千世界之外的化土,此界即娑婆世界,此方諸淨妙土,指如靈鹫山等處。)
是故,器世間,是由現身所住,及次當所生的人,隨其凡聖的異熟,而變爲他方、此界、或穢、或淨的國上了。經上所說的“一切”,是依少分同業而言,凡是一切造業相同的人,大家都可以變爲一個器世間。
第叁家護法反駁難陀說:若照你所說,器世間瀕臨壞劫時,既沒有現居者,也沒有當生的人,是誰的異熟識變爲這個世界呢?還有,已厭離欲界、色界,生到無色界的衆生,他們已竟沒有色身了,變土原爲色身依住,既無色身,它預先變好這個穢土又有何用呢?即令有色身,與異地器界比較起來,粗細懸隔,何止天淵,這教他們如何依住?既不堪依住,那麼,以此上界的異熟識,變彼下界的穢土,又有什麼益處呢?然而所變的土,本爲色身依持受用而變穢土,所以只要他認爲于色身可能有依止受用價值的,便變爲彼土。因此,不一定是現居及當生,就是生在他方世界的人,以彼界的異熟識,也可以變爲此界之土。所以器世間,無論在將壞或初成,雖無現居及當生的人,而依然現有。
這是說一切有情,可以共同受用的大千世界。至于在這共中不共的各別受用,亦應准此例知。例如鬼、人、天等,雖然都住在這個共同受用的大千世界,而其各自所見的局部境界,卻是共中的不共。
論文八:諸種子者,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性攝,故是所緣。無漏法種雖依附此識,而非此性攝,故非所緣。雖非所緣,而不相離,如真如性不違唯識。有根身者,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根及根依處,即內大種及所造色。有共相種成熟力故,于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
講解:處字的解釋已如上說,今講“執、受”二字。本識執受,有種子及根身二法,今先講諸種子。什麼叫做諸種子呢?就是第八異熟識所攝持的叁性有漏種子,此種子由本識所攝,同時也爲本識所緣的相分境。或問:有漏種子,依本識而爲識所緣;無漏種子,亦依本識,何以不相提並論,而獨言有漏呢?答曰:無漏種子,雖也依附于本識自體,但其不是無記性,而是善性,所以不能做有漏識的所緣。又問:識既不緣無漏種子,豈不違背唯識之理?答曰:無漏種子,雖然不是本識所緣之境,但也不像真如那樣是離識別有的實法,故不違唯識之理。
至于“根身”,就是我們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身。這是第八異熟識裏的不共相種子,(注:不共相種子,指所生之果不共受用的種子,如眼、耳、鼻、舌、身五根)成熟的因緣之力,變現爲似色根和根依處(注:根依處即浮塵根)。也就是身內地、水、火、風四大種,及色、香、味、觸的所造色。這在共相的器世間裏,是共中的不共,所以由不共相種子所變現。
異熟識裏,還有一種共相種子,由于此種子成熟的因緣之力,于他人身處,也變爲似彼相。否則,它人就不能有助于我,而爲我所受用了。這在不共相的自他根裏,是不共中之共,所以由共相種子所變現(注:共業不共業,有四種情況,稱“四變句”。一、共中共業:如自然界山河大地,爲有情所共享者。二、共中不共業:人類社會有主的田宅,爲所有人所獨享者。叁、不共中共業:即個人身體外根的浮塵根,這雖是個人所獨有,但他人如夫妻者亦可共同享用者。四、不共中不共業:個人身體內根的勝義根,只供自己所用。)
論文九:此中有義:亦變似根。辯中邊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有義:唯能變似依處,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現者,說自、他識各自變義。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屍骸,猶見相續。
講解:關于“有根身”,有兩家不同的解釋,第一家安慧認爲:自識不但能變塵境,而且也變自他的根身。何以見得呢?《辯中邊論》中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意思是自身和它身的五根,都可以變現。但第二家護法則認爲:自識只能變“似依處”構成色根的物質。因爲他人的淨色根對自己來說,並非所用。似自、他五根顯現,只能說是自、它之識各自變幻。故《辯中邊論》裏所說那“似自它身,五根現故”的話,只是說自己和它人的阿賴耶識,各自變爲各自的根,並不是自己的識能變它人的根。
或有問曰:自識既不能變他根,怎樣知道能變他根的依處呢?答:假使有人在此地報盡命終,轉生他地,或修行者入無余涅槃之時,所剩下的屍骸,我們不是還看見它繼續存…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二篇 異熟能變識诠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