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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抉隐▪P10

  ..续本文上一页汝当知,末世诸众生。

  欲求善知识,应当求正见。

  心远二乘者,法中除四病。

  谓作止任灭,亲近无骄慢。

  远离无嗔恨,见种种境界。

  心当生希有,还如佛出世。

  不犯非律仪,戒根永清净。

  度一切众生,究竟入圆觉。

  无彼我人相,当依正智慧。

  便得超邪见,证觉般涅槃。

  普觉问意,谓一切理证事修,即闻命矣,但修时不无禅病,因修至精进时,所知障自然发生,如何而可使心意荡然无著,得大安稳乎。末世众生,离佛既远,邪恶增多,欲发心不堕邪见者,应求何等人,依何等法,除何等病乎,明此三法,是为道眼,由此道眼而成圣道,是真法施,佛故许之也。

  佛首说发大心以为正因,求真善知识以为正缘,但所谓正知见人者,必其人自己能心不住相,不著二乘滞寂之境,所谓宁在地狱终不发二乘心也。且其人必具足方便法门,不独方便,并得善巧方便,虽现尘劳,视若贪得,或谋富贵,示有妻子,但心恒清净,不离菩提,因彼动作,实有所为,故作方便,实非贪嗔。华严经云。菩萨在家与妻子,俱未曾舍离菩提之心是也。世人执取有相,妄测高深,见果而不明因,则大误矣。至方便度众,别或故示有过,如入诸淫舍等等,为欲引度有过众生,先与同事,以摄其心,再谋教授,独于梵行戒律,仍伸赞叹,但于无过众生,决不引入不律仪,宁自承过,不误他人,如鸠摩罗什法师,自承破戒,而不劝人效之也,盖人我两空,毁誉不计,虽坏行而不著见,不同世见,方为善知识。求如是人,方可使我证入无上菩提,见如是人,应当不惜身命而供养之,今则不但不供养,且从而疑谤之,更阻他人亲近之路,此无他,自己无眼以识之耳,故能识善知识者,其人道眼亦巳不凡矣。

  次说彼善知识者,于行住坐卧四威仪中,所作所为,或顺或逆,皆得自在,而我对之,勿因其清净行而倍加恭敬,亦勿因其过患行而疑谤骄慢,盖菩萨权化,顺逆莫测,当尊之如佛不二,但依法不依行,于我有益,则恒敬之,如夜行险道,恶人执炬,不得以恶故不取其照,此师资之难也,若怕疑谤,便立人我,难以度众矣,故应不惜身命而为供养,况复自贪饮食财帛妻子眷属,而不伸供养耶。善男子,于彼善友能无骄慢而生恶意,则善友自来亲近,得益无量,即能究竟成就大觉,光明无量,照十方国,无所障碍矣。

  次说彼善知识者,所证妙法,若有心病,即不堪为师,心病无量,要不外乎自是,由自是而生四病。云何四病:一者作病,即生心造作也,彼自谓我当著意勤求,种种作为,如造塔修庙,供养佛僧,止息山林,讲经持咒,以为功德,如此证圆觉云云,执此专见,便成大病,彼不知圆觉自性,本体圆明,不因造作而契,毋庸兴心求益,只歇心处,即合圆觉,觉即妄尽,妄尽性自开明,今特意造作,故名为病。二者任病,即任意浮沉也,彼自谓涅槃生死,既是本寂,何必修求,正不必厌恶而求断,亦不必祈慕而勤求,大可随诸法性,一任自然,便是圆觉云云,执此偏见,放任为病,彼不知圆觉性,本体虽寂,非放任所可证得,在未证正觉以前,尚是幻力幻见,未悟以前,正属迷人,如亦善恶不分,无记偏空,则身心放纵,常居幻化,故名为病。三者止病,即止息妄情也,彼自谓烦恼颠倒,起由心念,我若无心止念,不立诸相,妄自无起,故当永息诸念,性自寂然平等,妄止即圆觉矣云云,执此断见,便成为病,彼不知圆觉性,本体灵明,非无非有,非合非止,故前云,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也,若压止令息,正违觉性,故名为病。四者灭病,即灭除心境也,彼自谓身心毕竟空无所有,身心为烦恼之本,欲断烦恼,先断身心,诸相皆泯,一切永寂,则觉性之寂相自现云云,执此灭见,便成为病,彼不知圆觉者,非动非静,灵明之体,无实无虚,若住于寂,住即非寂,与理相乖,何能契合,故不可执为实有一寂相而妄求之也,故名为病。总之,作病者,因误解前文幻观中菩萨起行度生等句,遂偏于作用而得病,任病者,因误解前文中圆觉清净本无修习句,遂偏于放任而得病,止病者,因误解前文中静观,取静为行及澄诸念句,遂偏于止息而得病,灭病者,因误解前文中寂观皆云寂灭及断烦恼句,遂偏于止灭而得病,故曰四病。行人先将前四病内自体察,有一于此,即名为病,离则清净矣。此四病,皆起于所知障,在已用功之后,不依教为绳墨,不依师为皈止,天然外道,自意造作,或先由作病而转入他病,或得少为足,但贪单者,执一为圆,此病之起因也。若能不偏执四门,通达无滞,知四门者,法而非病,即非病矣。作不著于作,任运在力充之后,习气自应息灭,用法而不执法,其病自除,非可并法而不取也。如是慧解,即是正观,如别生见解,欲离四病,并除四法,名为邪观。又观于师者,无此四病,方为我师,既得师已,我之自修,亦当如是,故不必定分师与己也。

  次说供养善知识之法,如善友肯来亲近,勿因其来教而轻之,自生骄慢,如善友疏我亲彼,则因缘契合有早晚,勿因其远我而恨之,观此顺逆二境,犹如虚空,身心二相,毕竟平等,当起同体大悲,自他不二,则嗔心自息,如此修行,则可以屈节事师,忘躯弘道而亲证圆觉矣。

  次说末世众生,不得成道,仍由无始自他憎爱种子,尚末解脱,故当于人则冤亲平等视之,于法则不二随顺视之,并发大心,作是念言,尽于虚空一切众生,我皆令入究竟圆觉,众生无尽,我愿无尽,而圆觉者,无分人我,无取觉者,遂无人我四相,如是发大心,则小见自然不立,所谓执住等病,皆由小见而起,心大则广无所系,故大心乃无我之妙诀,亦不堕邪见之妙法,邪见者,偏小执住而已,有一于此,即不普遍,佛说至此,圆觉之精义尽矣。

  荡然 扫荡清挣也。

  隐伏 虽有而人不见也。

  炽 盛也。

  抟 取食。

  十二、

  于是圆觉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绕三匝,长跪叉手,而白佛言:

  大悲世尊,为我等辈,广说净觉种种方便,令末世众生有大增益。

  世尊,我等今者已得开悟,若佛灭后,末世众生未得悟者,云何安居,修此圆觉清净境界,此圆觉中三种净观,以何为首,惟愿大悲,为诸大众及末世众生施大饶益。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尔时世尊告圆觉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问于如来如是方便,以大饶益施诸众生,汝今谛听,当为汝说。时圆觉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善男子,一切众生,若佛住世,若佛灭后,若法末时,有诸众生具大乘性,信佛秘密大圆觉心,欲修行者,若在伽蓝安处徒众,有缘事故随分思察,如我已说,若复无有他事因缘,即建道场,当立期限,若立长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安置净居,若佛现在,当正思惟,若佛灭后,施设形像,心存目想,生正忆念,还同如来常住之日,悬诸幡华,经三七日,稽首十方诸佛名字,求哀忏悔,遇善境界,得心轻安,过三七日,一向摄念。

  若经夏首三月安居,当为清净菩萨止住,心离声闻,不假徒众。

  至安居日,即于佛前作如是言:我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某甲,踞菩萨乘,修寂灭行,同入清净实相住持,以大圆觉为我伽蓝,身心安居平等性智,涅槃自性无系属故,今我敬请,不依声闻,当与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三月安居,为修菩萨无上妙觉大因缘故,不系徒众。

  善男子,此名菩萨示现安居,过三期日,随往无碍。

  善男子,若彼末世修行众生,求菩萨道入三期者,非彼所闻一切境界,终不可取。

  善男子,若诸众生修奢摩他,先取至静,不起思念,静极便觉,如是初静,从于一身至一世界,觉亦如是。

  善男子,若觉遍满一世界者,一世界中有一众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百千世界亦复如是,非彼所闻一切境界,终不可取。

  善男子,若诸众生修三摩钵提,先当忆想十方如来十方世界一切菩萨,依种种门,渐次修行勤苦三昧,广发大愿,自薰成种,非彼所闻一切境界,终不可取。

  善男子,若诸众生修于禅那,先取数门,心中了知生住灭念,分齐头数,如是周遍四威仪中,分别念数无不了知,渐次增进,乃至得知百千世界一滴之雨,犹如目睹所受用物,非彼所闻一切境界,终不可取,是名三观初首方便。

  若诸众生遍修三种,勤行精进,即名如来出现于世,若后末世钝根众生,心欲求道不得成就,由昔业障,当勤忏悔,常起希望,先断憎爱嫉妒谄曲,求胜上心,三种净观随学一事,此观不得,复习彼观,心不放舍,渐次求证。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圆觉汝当知,一切诸众生,

  欲求无上道,先当结三期。

  忏悔无始业,经于三七日。

  然后正思惟,非彼所闻境。

  毕竟不可取,奢摩他至静。

  三摩正忆持,禅那明数门。

  是名三净观,若能勤修习。

  是名佛出世,钝根未成者。

  常当勤心忏,无始一切罪。

  诸障若消灭,佛境便现前。

  圆觉问意,谓佛说至此,种种方便,至矣尽矣,吾辈今得修佛,巳得开悟,进修自易,若佛灭后,末世众生,未得悟者,见诸净观法门,不知所择,究从何法先下手加行乎。若无决定,则心无安处矣,愿再赐广大开示,以臻圆满。

  佛首说无所谓正法像法末法,众生具大乘性者,皆可修入,先正信佛所已说之秘密大圆觉心,种种修法,随机思察自己之根性,于无他事因缘时,即可设立道场,约会伴侣,立一期限,克志加功,长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就事因缘,择定一期,于其时,身心内外净洁,如佛在时,当正思惟,若在佛灭后,则立形像,同一心存目想,生正忆念,如佛来住,引心入观,自性真身,与佛同一常住不灭,并庄严道场,悬诸幢幡,三七日内,稽首十方诸佛,恭敬称名,请佛赐加护持,为我证盟,我今悔过,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我今一切皆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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