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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五册▪P14

  ..续本文上一页除嗔恚;中庸也是亲也是怨,破除舍置。

  二、总体思惟

  比如,两位施主都在五十年中供养过你一百万元,其中在第五十年,一人给了十万,另一人分文未给,但能以这一年的情况就判定前者是亲友、后者是陌生人吗?显然不能,因为总体上,他们所给予的帮助是同样的,不应以一年的情况就对前者亲密、对后者不理睬。

  同样,从无始总体上考虑,会发现:现在的亲人,对你都曾无数次作过三种角色——怨敌、亲人、中庸众生,对你有过无数次的利益、损害和无利无害,而现在的怨敌和中庸众生也是如此。所以,他们平等作过怨敌、亲友、中庸众生,从总体上看,没有一者对你特别好、一者对你特别坏。如是思惟,对有情就能生起平等心。

  三、思惟亲怨贪嗔只是我执分别念可笑的闹剧

  即便再好的人,只要他不合自己的心意,就可以把他定为敌人。比如,忍辱仙人为歌利王的采女慈悲说法,歌利王却认为是在调戏自己的女人,妒火中烧,以嗔恚心节节支解仙人的身体。

  同样,即使再坏的人,只要气味相投,就可以执为亲友。比如,人格下劣的太监,因为顺从皇帝的心意,也被皇帝视为心腹。

  由此要觉悟,贪嗔心其实是从俱生我执引生的。因为执著五蕴为我,就分出“我”和“他”,符合我心意的,就叫亲友,对他贪执;不合我心意的,都判为“怨敌”,对他嗔恚。

  实际上,若没有我执,则看所有众生都是平等的。

  以前,佛的脚出血不止,用尽各种药物都不见效。

  迦叶尊者来到佛前,说:若世尊对待罗睺罗与提婆达多没有一点差别,血应当止住。说完,血当即止住。

  通达无我的圣者内心没有亲怨分党,一旦证得初地,现前法界大平等性,对待一切众生自然平等。

  不要以为:干戈相见,才叫怨;形影不离,才叫亲。其实,亲怨只在一念之间,即:心中现悦意相,就已认定为亲;现不悦意相,就已经认定为敌。

  俱生我执随时都在分判“亲怨”:谁让你的“自我”满意,不必一秒钟,就会把他划为亲友。谁打击了“自我”,转眼间就视为敌人。对同一人,可以定为亲友、也可以定为怨敌。即使同一天里,上午觉得他好,下午就翻脸不认,视为仇敌。

  观察思惟生活中的经历和周遭的现象,就会知道,所谓“亲”、“怨”只是分别心的戏论。比如:原先合作的伙伴,忽然因为名利竞争而成为对手,这是“自我”受到压抑,而将“友”认定为“敌”。原先如胶似漆的恋人,一旦抛弃自己,就成了眼中的仇人,这是将“亲”认定为“怨”。原先关系一般的人,某次为自己说话,“自我”被感动后,马上视为兄弟,这是将“中”认定为“亲”。几年前还视为仇敌,后来握手言和,站在同一战线上,这是将“敌”认定为“友”。

  如是思惟即知,所谓亲怨、友敌唯一是由我执引生的分别。应远离这些分别,安住在平等心中,对众生一视同仁。

  四、思惟同行等流果,息灭贪嗔分别

  若我们继续相信分别心,随其判定亲怨,而发起各种亲疏不平等的心态与行为,则永生永世都会被他蒙蔽。

  由于这种等流作用,一到人群中,就会习惯于分党。口中也说:“我喜欢他,愿意帮助他。”“他损害我,我要还以颜色。”每当有人对你稍作利益,就判定为亲友;对你稍有违逆,就判定为敌人。如此串习成性,在任何场合、面对任何有情,都会不自觉地对人贴标签,一见他们,就产生嗔恨、贪著或者封闭的态度。其实,这只是愚人无意义的分别而已。知道真相之后,当内心取相分别时,就应立即舍去,这叫舍去贪嗔。

  党派分别是非常下劣的心理,对人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世界上各种冲突,大到宗教或民族冲突、国家战争、集团竞争、政治斗争、文化侵略,小到单位里的勾心斗角,人与人之间的口角,都是人类出于要护持自方、排斥他方而引生的。若能了解党派心理是何等没有根据,则一切恶业和痛苦将自动消失。

  除了座上思惟之外,下座时也要不断观照自心,小心防范自己习惯性的思惟和行为。每当自己要表现出格外的热情和贪执时,应将这种心止息下来,安住在清净的慈悲中;每当对别人抱有成见,而要表现出不友善的态度或者不理不睬时,马上应制止这一恶习。若能如是调整,就能在伤害别人之前,事先截断三门恶业。必须这样修整恶涩不平的内心。

  五、思惟众生都平等有离苦得乐的愿望,应当平等慈悲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反观自己,连开水烫手之苦都不愿受,一丝清凉的快乐都要争取。同样,一切众生也是希求安乐,不愿受苦。既然众生平等都想离苦得乐,那么为何自己只给予一类人快乐,而对另一类人制造痛苦呢?接触任何有情,唯一应把快乐献给他。

  所以,不应将有情分成三类:对一类给予安乐,对一类给予痛苦,对另一类不闻不问,而应平等慈爱所有众生。

  三有中的众生,不论外相如何,其实都是如处迷梦般,一直在颠倒分别中无法醒来。所以,不论他对你的态度好或不好,都是迷乱,不必计较。菩萨道的行者,对于同是苦性的众生,有什么理由不平等救护呢?是否一个人作好梦,自己就愿意帮助他;一个人作恶梦狂乱暴躁,就对他进行报复。显然不合道理。

  六、思惟一切都是影像而舍去贪嗔

  譬如,银幕上显现亲人和怨敌的动作、言说、形像等,都是因缘和合幻化的影像,刹那生灭变化,没有确定不变的自性,即使正在显现时,也得不到任何实义。

  同样,心如明镜,因缘聚合时,心镜中会显现人事物等影像,这些影像平等虚幻不实,所以对它生起贪嗔没有任何必要。

  比如:眼前的亲怨,身心显现是虚幻的,话语如谷响,好声、恶声平等皆是幻相;显现的行为,不论恭敬或傲慢,都如水月一般,幻生幻灭。如此观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舍去贪嗔,安住于平等心中。

  总之,以上的思惟,就是生起贪嗔时,反问自己有没有安立对方是亲怨的理由。通过正理衡量,现见安立亲怨毫无根据之后,就能遮止贪嗔。

  巳二、修此一切成悦意相分二:一、连结 二、对一切众生成立悦意之相

  引发一切成悦意相者。

  午一、连结

  《修次中篇》云:“慈水润泽内心相续,如湿润田,次下悲种易于增广,故心相续以慈熏习,次应修悲。”

  《修次中篇》说:“以慈爱的水滋润心相续,就像以水润泽田地一样,然后再播下悲心种子,就容易增长广大。所以,首先应以慈熏习心相续,然后应修习悲心。”

  所说慈者,谓于诸有情,见如爱子悦意之相。

  所说的慈,即见一切有情都如爱子那般悦意的相。

  此处的“慈”是指悦意慈。

  又此所说,由修等舍息灭贪、瞋不平恶涩34,如调善田。

  而且,此处所说,由修习平等舍而息灭贪嗔不平等的恶涩,就如平治田地一样。

  次以见为悦意慈水而润泽已,下以悲种,则大悲心速疾当生,应当了知极为切要。

  内心平等之后,再以见有情为悦意相的慈水润泽心田,其次再播下悲心的种子,大悲心就会迅速发起。当知如是观修是极为切要的。

  归纳:

  比如,种子吸取了水分后,由于水的滋润而促使种子迅速生长。悦意慈和悲的关系也是如此,以如水般的慈心滋润心地,会使悲心的种子迅速生长。即若见一切有情都似自己的独子般悦意可爱,那么见有情受苦时,一定会发起为其拔苦的悲心。所以,修悲之前,关键是要引发一切有情成悦意相。

  午二、对一切众生成立悦意之相分五:一、修习知母 二、修习念恩 三、修习报恩 四、 摄念恩、报恩之义 五、佛门之孝道

  此中有三。

  对一切众生成立悦意之相,具体修法即知母、念恩、报恩三者。

  未一、修习知母分四:一、以理成立 二、以教成立 三、以理成立还将作母 四、摄义

  申一、以理成立

  初修母者,生死无始,故自受生亦无始际,若生若死辗转传来,于生死中未受此身、未生此处决定非有,亦无未作母等亲者。

  因为生死不见开始,故可推知自己的受生也没有最初的边际。由于辗转生死无数次,故在生死之中必定没有不曾取受过的身体、不曾转生过的地方,没有未曾作过母亲等亲人的有情。

  转世不见起始,故必有无数次的受生,而每次受生时,必定取一具身体、有一个生处、有一位母亲。因此无始至今,受生的身体无量无边,上至梵天下至地狱,未曾取受过的身体一个也没有;受生的地方无量无边,十方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曾投生过;自己生生世世的父母、妻儿等也是无量无边,有情无不作过自己的亲人。

  申二、以教成立

  如《本地分》引经说云:“我观大地,难得汝等,长夜于此未曾经受无量生死。”

  如同《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第九卷》中引佛经所说:“我观大地,难得一人不曾在这块土地上受过无量生死。”

  “我观有情,不易可得,长夜流转,未为汝等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轨范亲教,若余尊重若等尊重。”

  我观有情,难得一人不曾在长夜流转中,作过你的父母、兄弟、姐妹、轨范、亲教师,或其余的上师或等同上师。”

  申三、以理成立还将作母

  此复非仅昔曾为母,于未来世亦当为母,无有边际。

  而且,不只是过去世曾作过母亲,未来世还将无数次作自己的母亲。

  如是思惟,于为自母,应求坚固决定了解。此解若生,次念恩等亦易发生,此若未生,则念恩等无所依故。

  这样思惟,对有情是自己的母亲,应当寻求坚固决定的了解,理由是:若对“有情是母亲”生起了定解,其后念恩等也就容易生起;相反,若定解未生,念恩等便没有依处。(知母之后,才有“诸母有情”这一所缘境,成为念恩、报恩等的所缘。所以,“知母”是后后修法的所依。)

  申四、摄义

  实修道次第时,必须逐步进修,每次只修一个方面。修平等舍,可以遮止贪嗔的现行,让心平等;但是,为了引起强烈的利他心,接下来还要修知母,作为念恩、报恩等的所依。一般,我们只会对亲人的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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