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为如果没有烦恼,纵然有业也不可能引苦,相反只要有烦恼,纵然没有宿业,也能新集业而取后有。
如此便明了,断集与了脱生死的重点唯一是对治烦恼。只要断除烦恼,也就灭尽了引发生死苦报的功能。
巳二、应当善巧了知烦恼
是故开示烦恼对治极为重要。此复赖于先知烦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
因此,开示烦恼的对治极为重要。而这又需要先了解烦恼,所以对烦恼的体相、生起次第、因和过患等,应当完全了解。
“于烦恼应当善巧”,即内心现起烦恼时,能清晰地认识到“这是贪”、“这是慢”、“这是邪见”等。由此可见,这是以自心上认识为善巧,而不是以词句上能记能说为善巧。
巳三、抉择烦恼发生之理分四:一、正明烦恼 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三、能生烦恼之因 四、烦恼的过患
此中分四:一、正明 烦恼;二、如何生起之次第;三、烦恼之因;四、烦恼过患。
午一、正明烦恼分二:一、烦恼总相 二、烦恼别相
未一、烦恼总相
今初。烦恼总相 者,如《集论》云:“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谓若何生,令心相续,极不寂静。
烦恼的共同特征,如无著菩萨的《集论》所说:“如果心中有一法生起,当下就生起极不寂静之相,由于它的产生,而令心相续现起极不寂静,这就是烦恼之相。”凡是心中产生某法时,能令心相续极不寂静,这就是烦恼的总相。
以上说明烦恼的总相就是不寂静性。
未二、烦恼别相分二:一、十种烦恼 二、二十种随烦恼
申一、十种烦恼
各别相中有十烦恼。
烦恼的各别相中,有十种烦恼。
十种烦恼是,五种非见——贪、嗔、慢、无明、疑,五种见——萨迦耶见、边执见、见取见、戒禁取见、邪见。
以下从所缘与体相两方面一一解释十种烦恼:
贪者,谓缘内外可意净境,随逐耽著。如油著布难以洗除,此亦耽恋自所缘境,与彼所缘难以分离。
贪的性质是遇到内外悦意的境界就会执著。如同油沾在布上难以洗净,如是耽著贪恋自己所执著之境后,内心与所执著的境难以分离。
贪的所缘是喜欢的内有情五蕴或外色声香味触等五欲。
因此贪是以染著为体相。比如,贪执某人时,几天不见,就开始耽著,一心盼望相聚,无法平静,见面后,又恋恋不舍,不愿分离,诸如此类,便是贪烦恼之相。而且一遇到境缘,就会生起贪心所,耽著境缘,难以脱离。
嗔者,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 。
嗔的性质是对有情、苦的感受或者导致苦受之物生起恚恼之心,生起粗猛之心,对这些与自己意愿相违的所缘境,内心想作损害。
比如,心里想着仇敌如何损害自己,而生起了嗔恨心与粗猛心,想报复仇敌,或者荆棘刺伤脚时,对荆棘生起了恚恼心,想铲除荆棘。我们平时如果身心稍有苦受,或者外境稍有干扰时,马上就会发脾气,这是缘苦受生起的恚恼之心,非常不合理,应当时常观察自己是否在起嗔心。
慢者,谓依止萨迦耶见,缘内外之高下好恶,令心高举,高相随转。
慢的所依是萨迦耶见,慢的所缘是内有情法、外色法的高下好恶,令内心高傲,外在傲慢。
平常,如果自身的相貌、智慧、种性、口才或者外在资具、眷属等超胜别人时,自己的心就会抬得很高,眼神、动作、语言等也流露出高傲相,这就是我慢。而在自己与对方平等以及不如对方时,内心仍然高傲,不能低下,也是慢烦恼现行。起我慢的原因就是执著我、我所,如果没有我见,就不会有自他的对比,也就不会令心高举,因此慢的所依是萨迦耶见。
本论在共下士、共中士道中,是依唯识以下的观点安立无明之相,所以下文也是按照大小乘共同教证的意义,安立无明的体相。
无明者,谓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染污无知。
无明就是对四谛、业果以及三宝的自性,心里不明了,是以染污、无知为体相。
《俱舍论颂疏》说:“无明为体,烦恼不净,名为染污。于境不悟,故曰无知。”当然,上上中观宗等安立无明是内心不认识无我空性。
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
疑就是对四谛、业果和三宝自性到底有没有、是对的还是不对的犹豫不决。
疑的所缘,广义而言,即一切所知,此处特指谛等三法——四谛、业果和三宝自性。
疑的体相是犹豫,即无法确定是有是无或者是对是错,心想:四谛是有?还是无?四谛是真实成立?还是不成立?
坏聚见者,谓缘取蕴计我、我所,染慧为性,我、我所见。
坏聚见的所缘是认为五取蕴为我和我所的我见与我所见。坏聚见的体相是一种染污慧。
坏聚见的所缘是我和我所,而我又是缘五取蕴的一种误解。就像在黄昏时,把花绳(五蕴)当作了是蛇(我)一样。
以下解释坏、聚的意义。
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为欲显此所见之事惟是无常、非一之法,全无常一补特伽罗,故为立名曰坏聚见。
其中“坏”是指五蕴刹那生灭的无常,“聚”是指色、受、想、行、识众多法(非一)。为了显示所见到的其实只是无常、非一的法,完全没有常一的补特伽罗,所以立名为“坏聚见”。
顾名思义,坏聚见就是妄计坏灭、众多之法为常一之我的见。
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生当来,染慧为性。
边执见有二种,即把萨迦耶见(我见)所执的“我”,当作是常恒不变的,这是常见;或者此“我”是断灭,认为从此世死亡后没有结生,这是断见。这两种见都是以染污慧为自性。
比如,有的外道认为:虽然今生的五蕴会灭,转成下一世新的五蕴,但“我”始终不会变易,一直从前世到今生,又从今生到后世,如人换房,房子可以换,但人不会变,这是常见。相反,现代的断灭论者认为:人死如灯灭,呼吸一停止,“我”就消灭,这是断见。总之,执著“我”是常是断,都是落在一边,称为边执见。
以下见取见和戒禁取见都是把某种法作为最殊胜的见,见取见是执著某种邪见为最殊胜,戒禁取见是执著某种邪的戒禁为最殊胜,它们都是以染污慧为自性。
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
见取见是把萨迦耶见、边执见、邪见,三者之中任何一种,以及此见产生的地方——见者的五蕴,执著为最殊胜,以染污慧为自性。
“彼见所依——见者之蕴”:“见者”即执这种见的人,比如,执著常我边见的人就是执常见者,此常见的所依就是此人的五蕴。如果我们崇奉某种见,就会将此见持有者的五蕴,也视为最高尚、最殊胜。比如,有人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满足自我、张扬自我”,如果认为这种萨迦耶见以及此见解所依的五蕴很殊胜,这就是见取见的烦恼相。
戒禁取者,谓缘坏戒可舍之戒,及诸行状轨则、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及缘彼等所依之蕴,见为能净罪恶、能解烦恼、能出生死,染慧为性。
此段分二层分析:一、戒禁取见是取什么为殊胜?二、什么为取殊胜?
一、戒禁取见是取何者为殊胜?
戒禁取见的所缘有三种,即戒、禁行和所依蕴。
“戒”:即“缘坏戒可舍之戒”,指可舍离破戒之过的戒。
“禁取”:即“诸行状轨则、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包括禁止与行持二者,即对外在身语的行为,什么应当舍、什么应当取,如是抉择而行持。“行状”指外在身体的服饰姿势,比如,印度有些外道,身披兽皮,颈戴人骨鬘,单足独立;“轨则”指效仿猪、狗等行为轨则,比如学猪叫、学猪走、学猪的行为;“身语定转”指规定身体和语言必须如是而行;“邪”是不正确。
“所依之蕴”:戒和禁行所依的五蕴。
二、何为取殊胜?
随计为清净、解脱、出离,认为以这种戒禁能够清净罪恶、解脱烦恼、出离生死。比如,裸形外道认为通过全身赤裸涂灰、禁语等苦行可以获得涅槃。
上世纪末,曾经流行过一种气功,认为每天演练一套类似体操的动作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超出三界、解脱轮回。这种执著特定动作能解脱轮回,是至高无上清净之法,认为练功者清净了罪恶,最为殊胜,就是戒禁取见。
邪见者,谓谤无前世后世及业果等,或计自在及胜性 等为众生因,染慧为性。
邪见可分为增益见与损减见二种,损减见即有见为无,增益见即无见为有。损减见是诽谤没有前后世、业果等(包括四谛、三宝),增益见是认为大自在天、自性等(包括上帝、真主、四大等)是众生之因,以染污慧为自性。
大自在天派认为常法自然遍知的大自在天思惟之后,创造了一切世间。数论外道安立二十五谛,承许常法、自性是产生其余二十三种变异现象的因,这些都不符合实际状况,只是增益的邪见。
以下标明出处:
此十烦恼,是如《集论》、《瑜伽师地》、《释五蕴论》 所出而说。
以上十种烦恼的体相,是按照《集论》、《瑜伽师地论》、《释五蕴论》而宣说。
以下根据《成唯识论》具体宣说二十种随烦恼。
申二、二十种随烦恼分三:一、十种小随烦恼 二、二种中随烦恼 三、八种大随烦恼
二十种随烦恼当中,前十种是小随烦恼,中间二种是中随烦恼,后八种大随烦恼。
前面忿等十种烦恼纯粹是恶性,独自生起,范围很小,所以名小随烦恼;无惭、无愧二种随烦恼通于一切恶性,范围比较宽泛,所以名中随烦恼;掉举等八种心所通于不善、无记,遍于一切染心,所以名大随烦恼。
酉一、十种小随烦恼
如《成唯识论》所说:“云何为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不忿,执杖为业。云何为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不恨热恼为业。云何为覆?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业,谓覆罪者后必悔恼不安隐故。云何为恼?忿恨…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四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