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起烦恼时,整个心都是颠倒执取所缘境,毫无理智可言。比如贪欲,常言说“恋爱中的人十个有五双智商是零”,就是因为以贪欲颠倒执取对境,不由自主地显现清净可爱之相,沉溺在其中,完全不管也不考虑其它的事。又比如嗔心,《入中论》曾说嗔心可以夺去辨别理非理的智慧,嗔心才生起,就牢牢执取对方的损害相,并且一再强化,自心完全被嗔恚所控,无法回转。又比如慢心,如果有位农民一夜暴富,成为世界首富,我慢心必定也会随之骤起,执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不愿放下高大的我相。知道上述内容之后,我们必须结合自身经历思惟,观察“自己生起各种烦恼时,是否处于颠倒执取所缘境的状态?”这样才能对烦恼倒取所缘的过患,生起真正的定解。
坚固随眠。
生起烦恼时,会坚固烦恼种子,即令自相续中烦恼粗重的种子进一步转成上品,难以破坏。
也就是烦恼生起一次,就会加强习气势力一次,数数起就会数数坚固,逐渐串习就会变得如生牛皮般,难以逆转。
同类烦恼令不间断。
生起烦恼时,会辗转引发同类的烦恼,令同类烦恼一次次相续转起。这种同类烦恼相续的过患,极其可怕,每个人应反观自相续,何种烦恼最为粗重?如果没有努力对治,这类烦恼是否会一遇到缘,就反复现起?比如,为官多年者的言行举止之间,自然流露出一副官派,只要留心观察,处处可以看到他傲慢烦恼的现行。
于自于他于俱损害,于现于后于俱生罪,领受苦忧。
“于自于他于俱”是从受害的对象而言,烦恼对自己、对他人,以及对自他双方都会造成损害;“于现于后于俱”是从损害的时间而言,以烦恼生起今生的罪业,生起后世的罪业,以及今生和后世都会生起的罪业。由于罪业的力量让人领受身心的忧苦,失去一切快乐。
感生等苦。
以烦恼能引起受生等种种大苦。
这是因为烦恼是苦因的缘故。“等”字包括老、病、死苦或者生死流转所摄的三苦、六苦、八苦等无量痛苦。
远离涅槃。
烦恼能令相续远离涅槃的安乐。
因为涅槃的境界以远离烦恼,而得名涅槃安乐,如果相续中仍有烦恼随逐,就不能马上获得涅槃安乐。
退失善法。
相续中原有的种种殊胜善法会因为烦恼而退失。
比如,起一次嗔心,就会烧毁功德林,毁坏多劫布施修福所积累的善法资粮。如果烦恼频繁而起,就会降低智力、心力,丧失记忆力,退失已有的信心、精进或者修法的境界,原先心底清明,遇事反应灵敏,如今心智蒙蔽,反应迟钝,这些都是退失善法之相。
衰损受用。
能令资财衰损散失。
起一次烦恼,就会消耗很多福报,若日日起烦恼,最终必定会穷困潦倒,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赴大众中,怯惧、无乐及无无畏。
走到大众场合当中,内心会胆怯、恐惧、慌张,自惭形秽抬不起头,内心痛苦,无有安乐,不能心无畏惧。
所以烦恼会令自心阴暗、萎缩,相反,如果心无烦恼不造恶,俯仰无愧,就能无所畏惧,正大光明。
一切方所恶名流布,大师、护法、圣者呵责。
恶名会传遍所有地方,常常被佛陀、护法和圣者们呵责。
临终忧悔,死堕恶趣。
临命终时,回忆起一生所造的大恶业,内心就会生起大忧悔,不但如此,而且此身坏灭之后,还要堕入恶趣中。
不能获得自己义利。
不能证得殊胜的义利。
以下引《大乘庄严经论•梵住品》当中的一颂,宣说烦恼的十二种过失——三坏、六呵、三过。
《庄严经论》云:“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
《庄严经论》中说:烦恼会毁坏自己、毁坏他人、毁坏净戒。
这是“三坏”。坏自者,就是以烦恼造下杀生等罪业,自己今生要遭受杀害或捆缚,后世转生在地狱等恶趣中,被痛苦摧毁;坏他者,就是损坏他人的生命、财产、妻儿等,毁坏了其他有情;坏净戒者,就是以烦恼造恶会损坏所受的戒律。
“退损、失利、护法、大师呵、斗诤、恶名。”
烦恼还会导致戒律的退失,利养的失去,护法恶呵责,佛陀的呵责,戒律清净者的呵责,以及十方人的呵责。
这即是六呵责:自呵责、他呵责、护法呵责、大师呵责、梵行呵责、十方人呵责。
“退损”对应“自呵责”,以烦恼而退损戒律者会自责:我已经舍弃了圣者们赞叹的善趣之道,反而趣入恶趣之道,我现在已经无药可救。如是心生忧恼、后悔,极其沮丧、怯弱。
“失利”对应“他呵责”,以前的施主们也想:此人是造恶之人,不是应供之处。因此不再供养他,从此失去衣食资具等利养,生活非常困难。
“护法呵责”,以前具足戒律,未破损时,常受护法神等拥护保卫,现在却遭到护法的呵责,从此不再护卫他。
“大师呵责”,佛陀也在律藏中以各种方式呵责:“此比丘不是比丘,毁坏了沙门之法,如骡之行,如死尸一般”等。
“斗诤”对应“梵行呵责”,具足梵行者也说:“他是破戒者,我们不应与他共住。”以这种言语抑贬和诤论,进行制罚、驱摈等羯磨。
“恶名”对应“十方人呵责”,在十方都流传“某某犯了戒,造了这样那样的罪业”。
“他世生难处、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
这是三过:后得的三种过失。
一“他世生难处”,不但今生要受众苦,来世还要转生到地狱等,没有佛法的无暇之处;二“失得未得”,相续中已有的多闻、持戒、四无量心等功德,以烦恼会退失、毁坏,未有的功德也不能获得;三“意获大忧苦”,内心会生起强烈的后悔与难以摆脱的忧恼愁苦。
未二、计烦恼是怨敌之理
《入行论》亦云:“嗔爱等怨敌,全无手足等,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仆。”
嗔恚、贪爱等怨敌,他们有没有手足等肢体?一颗微尘也没有。勇敢和智慧呢?也没有,烦恼是无明的自性,肯定没有任何智慧,而且只要现前对治法,它就无法对抗,所以也不是勇士。这样一个不具形体、没有智勇的敌人,为何能让我如奴仆般俯首听命,任之使唤?”
“安住我心中,欢乐反损我,于此忍不愤,忍非处 应呵。”
“烦恼怨敌安住在我的心中,形影不离,我给他欢乐,他却反而以地狱火烧等各种痛苦损恼我,对这样一个怨敌本不应当忍让,我却一再忍受而不嗔恨,这是极应呵责的事。”
首先应当以智慧如理辨别敌友,之后对友人应当感谢,对敌人则不应安忍,应当奋起还击,不能软弱,成为任人支配的懦夫。如果错误对待,愤不应愤、忍不应忍,则非常不应理。
一般不具佛法智慧的人,都认为外敌是真正的怨敌,但是如理衡量所得的结论,却完全相反。
外敌施害并非无缘无故,肯定是前世损害对方的等流果,按理应当顺受,因为顺受可以减免多劫的地狱大苦,是消自己的恶业。另外,外敌损害自己,正好成就自己的安忍波罗蜜多,是极为难得的逆增上缘。因此,对修行人而言,外敌如如意宝般难得。
但烦恼恰恰相反,烦恼只会损坏自己的善法资粮,如同盗贼,将相续中的功德财富洗劫一空,而且以烦恼造作恶业,必定会引生现世与后世的大苦,损害自他,丧失一切安乐,所以对它安忍极不应理。兰仁巴说:“世人将应作亲人的众生视为仇敌,将伤害自己的烦恼反而不当作仇敌,这以佛法而言,是认识上的对错颠倒。”
以下比较内外敌人所作损害的程度。
“一切天非天,设与我作敌,彼不能令入,无间大火中。此大力惑敌,若遇须弥峰,且不留灰尘,能刹那掷我。”
“即便所有的天与非天,一起与我为敌,最多也只能让我失去一世的生命,只要自己不造地狱之业,外敌不可能将我掷入无间地狱的大火中。但势力强大的烦恼敌,却能在刹那之间,将我抛入无间地狱的烈火中,即使须弥山王遇此烈火,也会被焚尽无余,不留些许微尘。”
再具体思惟此内容:
外敌是尽法界的所有天与非天,数量之多,可以布满整个虚空界,而且具有大威势。然而,即便此等外敌使用宝剑、金刚等杀伤力最大的武器,以最残酷的刀剐、车裂等手段加害我,又能如何?最多将我身体毁成粉末,断我一世性命。
而烦恼敌的危害,却远远不止于此。比如,在烦恼发作时,毁谤上师和正法,或者辱骂僧众等,虽是刹那所造恶业,却足以将我抛入无间地狱,感受烈火焚身之苦,彼时不见色身,唯闻哀嚎之声,如此刹那不息之苦,需要持续无量劫,从地狱脱免后,还要堕为饿鬼、旁生,乃至作人也要感受痛苦的等流果。
比较这二者,就可以知道,纵然汇集所有天与非天外敌的力量,相对烦恼的损害力而言,只是九牛一毛而已。《别解脱经》说:“如果遇到毒蛇,不过丧命而已,然未对治烦恼,触犯戒律,须十万劫中在地狱受苦。”
再比较内外敌人的为害时间。
“如我烦恼敌,长时无始终,余敌皆不能,至如是久远。”
“烦恼敌长期无始无终地盘踞在我心中,只要我没有对治,他就会不断损害我,其他怨敌都不能如此长久地损害我,最多数十年与我为敌。”
烦恼损害我们的时间确实没有初际,比如,现在生起的一念贪欲,一定是前面贪欲的等流,而前面的贪欲又是源自再前面的贪欲……,如此便可推知,一念贪欲实际是从无始相续而来。对凡夫而言,出世间的寂静可以说一次都没有梦到,可是对烦恼却再熟悉不过了,无始以来,始终盘存在心中,若还不能认识,则就太没有自知之明了。
而且如果不加以对治,烦恼仍然会盘踞在心中,一遇境缘就会发作,每一次都是让我们焦头烂额之后,才肯罢休,而且一次又一次,不会自动终结。所以,若未生起对治,烦恼加害我们的时间也没有后际。
由此可见,烦恼伤害我们的时间太漫长了,如果有外敌在亿万年中与我们为敌,尚且会觉得斗争漫长得让人恐怖,而烦恼损恼我们又何止亿万年,身心被它控制的时间,真是无边无际。因此,世上最残酷、最长久的敌人唯一是心中的烦恼,受生以来,日日受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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