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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四册▪P27

  ..续本文上一页是欲界所摄的善业,不动业是欲界之上所摄的善业。

  以下解释不动业的含义:

  何故名为不动业耶?谓如欲界中,应于天身成熟之业,有于人畜饿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动。如是上界,应于此地成熟之业,除此地外不于余熟,故名不动。《俱舍论》云:“由于彼地中,业熟不动故。”

  为何名为不动业呢?比如在欲界中,应在天人身上成熟的业,有些会以人、旁生、饿鬼的身而得以成熟,果可以变动。但应在色无色界成熟的业,却不会在其他地方成熟果报,因此名为不动业。《俱舍论》说:由于在彼地之中,业果不变动的缘故。

  比如,一位以布施将要转生欲天的人见到庄严的大象,心想:能转得这样的身相多好。于是转生为护地神象,这说明应于天身成熟之业,以因缘的变化可以转成旁生。但入了初禅应在色界成熟的业,不可能在其它地成熟。因此,动业是指欲界业的异熟可动,不动业是指上界业的异熟不动。

  巳二、如何集业之理分八:一、造集善不善业与引生死业的作者不同 二、能引生死业的作者 三、以此集业之理 四、入道资粮道与加行道的思业是随顺集 五、是故须引发出离心及无我见 六、出离心、无我慧、菩提心之外的善业多数仅是轮回之因 七、三界之业为了二受积集之相 八、出离心所摄之业是解脱之因

  第二集业之理者。

  以烦恼集业的方式,分八段宣说。

  午一、造集善不善业与引生死业的作者不同

  总诸圣者于诸善业发生增长 ,预流、一来亦有造集不善业者,然诸圣者定不积集善趣恶趣引生 死业。

  总的而言,圣者积集的是善业,但预流果与一来果圣者也会造集不善业,然而诸圣者必定不会积集召感善趣和恶趣的引生死业。

  预流果圣者仅断除见道所断,未断一分修道所断的欲界烦恼,一来果圣者在此基础上,断除欲界上上品到中下品之间的前六品烦恼,而未断细的三品。由于还有欲界烦恼,所以也会造集不善业,但是以猛利的出离心与见人无我空性的力量,能够制伏我爱现行,所以不会积集引生死业。

  《中观论》云:“生死本为行 ,故智者不造,故愚为造者,非智见性故。”

  《中观论》说:“生死根本的近取因是行,谛见空性的圣者们必定不会积集引生死业,所以积集新的引生死业的有情是愚者,也就是凡夫,因为诸智者已经证达了空性。”

  “非智见性故”:“非”是所立,“智见性故”是能立。智者并非积集新的引生死业的有情,原因是他们谛见了空性义。总之,不见空性义,必定执著有我,以我执所造之业都是引生死业。

  世亲论师亦云:“见谛无能引。”

  世亲论师也说:“见谛不可能再引生死。”此后一句是“离爱无后有。”

  午二、能引生死业的作者

  是故乃至自随补特伽罗我执而转,尔时容造能引之业。现证无我真实义已,虽于生死由业烦恼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

  因此,只要自己还被随人我执束缚,就会造下能引生死的业,而在现证无我真实义之后,虽然在轮回中由于往昔的业和烦恼的牵引仍要受生,但已肯定不会造下新的能引生死之业。

  预流、一来亦能不忍,断除我执,譬诸强力制伏羸劣,《瑜伽师地论》作此说故。

  预流果与一来果也能不忍而断除我执,如同大力士制伏体质弱小的人一般,这是《瑜伽师地论》中所宣说的。

  《瑜伽师地论》说:“又诸众生将命终时,乃至未到惛昧想位,长时所习我爱现行。由此力故谓我当无,便爱自身。由此建立中有生报。若预流果及一来果,尔时我爱亦复现行。然此预流及一来果,于此我爱由智慧力数数推求制而不着,犹壮丈夫与羸劣者共相捔力能制伏之,当知此中道理亦尔。若不还果,尔时我爱不复现行。” 《瑜伽师地论》说:众生临命终时,在到昏昧想位 之前,因为无始以来长时串习的我爱生起了现行,会认为“糟了,我要没有了”,便会爱执自身,由此而生成了中有生报。如果是预流果和一来果,这时我爱也同样会现行,但与凡夫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由智慧力不断分析、推寻之后,能制伏我爱而不去执著,如同大力士打败了瘦弱者一样。不还果以上,我爱就不再现行了。

  总之,是否会积集引生死业,取决于是否现见人无我空性。在现见人无我空性之前,都无一例外被我执牵制,而且我执具有强大的力量,所以具有造集引生死业的能力。造集引生死业,业力必须强大,而且我执力也要强大,预流与一来圣者以智慧力能制伏我爱,所以不会以我, 爱取业,就如幻师因为知道他所变现的东西是幻化的,所以不会去耽著一样。

  是故造集能引生死业者,谓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异生。

  因此,造集能引生死业的人,是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 以下的一切凡夫。

  以下宣说如何积集非福业、福业与不动业。

  午三、以此集业之理

  如是若由染污无明萨迦耶见他自在转 ,三门作行杀等不善,集非福业;若行舍施守护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若修静虑无色地摄奢摩他等,是为积集诸不动业。

  如果被染污无明萨迦耶见所控制,身口意造作下的杀生等不善业,属于积集能感恶趣的非福业;行持布施、守戒等的欲界善法,属于积集能感欲界善趣的福业;如果修习色界四静虑和无色界的奢摩他(止)等,属于积集能感上二界的不动业。

  此处将“染污无明”与“萨迦耶见”合在一起宣说,是因为前文中对烦恼根本的说法有二种,一派承许无明与萨迦耶见不同,无明是烦恼的根本,另一派承许无明与萨迦耶见是一体。此处“染污无明”是随无著世亲而说,“萨迦耶见”是随中观论师而说。

  总之,积集三种生死业,有共同的集业根源,即萨迦耶见。受我见控制的三种造作方式——造恶、行善和修定,分别是集非福业、福业与不动业。

  午四、入道资粮、加行道的思业是随顺集

  若尔,于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发起修众善业,又于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净业,是否集谛生死因耶?

  首先举出两种特殊业,第一是由认识到三有中的一切顺利圆满实为过患,而产生希求解脱的愿望,而后所造下的善业,第二是与如理观察无我义之智慧相应的各种思的善净业,也就是以出离心摄持的善法和以空性慧摄持的善法。

  那么这两种业是否属于生死之因的集谛?为回答这个问题,下面将集谛分为了庸常集和随顺集,并说明上面两种业是随顺集,而并非真能引生死的庸常集。

  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于无我观慧相应诸善净业。

  总体而言,资粮道和加行道行的修行者,虽然在没有以出离心和空性正见摄持的时候,也会积集庸常能引生死的业,但是他们相续中的出离心和以出离心驱使所做的相应善业,以及无我观慧和以无我观慧驱使所做的相应善业,都不是庸常集,而只是随顺集。

  其理由为,第一:

  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 相违而转,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谛,

  首先,后有爱是因为未见“有漏皆苦”而对后有贪执,而出离心则是能损害后有爱的正对治品;其次,轮回的根本是我执,而通达空性的智慧及其所摄的善法正好与我执状态相违,因此这两者不是寻常真能引生死的集谛。

  第二:

  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

  然而在其本质尚属于“是有漏善法”这一点上,这两者与引后有集相似,因此归为集谛所摄。

  下面举出教证:

  如是亦如《摄抉择分》云:“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谛所摄?””

  《摄抉择分》中提问:资粮道、加行道中的世间诸法,因为厌患后有,而与后有相违,能引出世间道,为什么还是集谛所摄呢?

  这里“世间诸法”是指资粮道和加行道行者相续中的出离心、通达无我空性的智慧,以及在这种智慧下所行持的善法,由于尚未到见道,仍不属于出世间法,因此称为世间诸法。

  “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

  《摄抉择分》中回答说:虽然这些法的自性是厌背后有,不会导向生死轮回,但它们与能引向轮回善趣的有漏身语意妙行相似,因此还是集谛所摄。

  午五、是故须引发出离心及无我见

  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净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

  以上是说:通过对生死的过患如理思惟,而生起了厌离生死的愿望后,所引出的出世间道的诸善净法,属于随顺集,因此,应当努力引发这种出离意乐和无我智慧。

  由此可知道,只有出离心与无我慧,才是超越生死轮回的根本。

  午六、出离心、无我慧、菩提心三者之外多数善业仅是轮回之因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惟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没有从不同的角度不断地观察、修习生死的过患,对于生死中的荣华富贵消除贪恋之心,获得对治,又没有以真实观察智慧如理观察无我之义,又远离修习愿、行二种菩提心,在这三者之外的任何善行,除了少数依福田力之外,全部为庸常集所摄,其结果只能是转生死之轮(轮转在轮回之中)。

  “依福田力”:譬如净土法门中持念阿弥陀佛名号,以阿弥陀佛愿力加持,终将获得解脱。

  小结:

  在进入资粮道、加行道之前的初学者,如果不能以出离心或者空性见摄持,则所造的大多数业属于转生轮回之因的集。因此,当今时代,能具有菩提心和空性见,这是上等善根,如果尚不具足,则应以出离心摄持来受持别解脱戒的学处,这样所做之事才不会变成转生轮回之因。平常所作的善根,如果要使它成为解脱之因,那出离心是最有力量的。一般人或许认为:出离心的法太低,还有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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