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
○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
○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
○赴宴他家,若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亲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凑钱喝酒)敛分,杀生媚神。倘有他友敛分于吾,宜晓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惧之以鬼神不享非礼,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为第一。
○富贵之家纳妾,其往来无耻之徒,渐有设酌称贺者,此风慎不可长。
婚嫁部
两姓因缘乍合,百年偕老兹辰。重重瑞气蔼门庭,鼎镬烹炰(*同“炮”)侈盛。堪叹雄雌物类,亦同夫妇恩情。只缘宿世少慈心,今日双双填命。
○子弟未完姻时,勿轻往外家。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设优觞,致男女混杂,为害非细。独不念婚姻吉礼,于发轫之初,竟作一场戏,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娶妇之家,每具牲醴,祷祭五圣等神(*五圣,即五通,又叫五显灵公、五郎神,鬼神名,明清时江南多祭祀),祷献既毕,然后成婚宴客。作俑者只因五圣有采秀之说,故藉祷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绝之。
○成婚宴客,礼所难已。但风俗渐浇,故宾筵渐盛,有志维持风化者,宜一以俭约为归。
○亲迎,三朝、弥月、归宁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
○亲戚故旧,非大不得已,切勿滥招。
○婚妁庖人辈,至男家,则侈陈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陈男家之盛。交煽两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说。
○司礼、司乐、司庖辈,宜俭其食,而丰其赐。
丧祭部
笑语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击鲜荐俎望魂归,增却重泉孽累。孰若申严佛事,虔修五戒三归。亡亲未度子心亏,此语当铭五内。
○父母没后,即宜不入闺房,并绝荤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斋,诵经念佛。至于设祭,止用蔬果。
○缙绅治丧,必有贵客祭奠,所杀牲牷无算,宜先书“荤祭不领”四字,粘于门首,来者坚意拒之。
○古人居丧,小祥之后(*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礼),始食菜、果,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岂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劳之恩,宜持长斋三载。
○节日忌日,当虔修福事,或诵经施食,或装塑圣像,或买物放生,须量力行之,慎勿杀生设祭。
○父母虽没,若遇诞期,亦宜修诸善事,以资冥福。
○营建坟墓,其执役诸工,宜厚其犒赏,不可为彼杀生。
○祭扫远祖之墓,但宜用纸帛,不可创祭献之议。盖天子七庙,亲尽犹迁,庶人远祖,因祷祭而杀物命,所谓黩于祭祀矣。又况墓祭之说,古礼所无,今总随俗,何必荐牲,孝子爱亲以德,谅不如是。
营造部
大则城池宫观,小而茅舍竹篱,搬砖运瓦并挑泥,祸及昆虫蝼蚁。切莫杀生犒匠,休将蛰穴抛离。愚人闻此转生疑,智者须培心地。
○修理宫室台观,及民间一切兴作,宜择冬间百虫消灭之时。
○桥梁、寺院,苟非有关于三宝,有益于民生者,不宜兴造修葺。
○凡有兴作,例多酌献土神,宜用蔬果。
○开浚河渠,例应戽干积水,宜于未竭泽之前,预加禁约,不许邻近染指。
○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诸命皆枯。故修筑河岸,宜别处取土,如势所不能,随见随放。
○修筑坟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为焚化纸帛之地。因日后遍地皆有干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殡棺者,尤宜慎之。
○竹簰(*筏子)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须拂拭之,而后起水。
○毁拆墙垣,及斫砍古树,见有蛇、蝎、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纵去。
○拆卸旧屋,栋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虫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篱枯者亦然。
○水化石灰,须择无虫之地,宜用长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虫故。
○发泥砌壁,泥内虫多者,不可用,视地坚洁处,穿下二尺,则无虫矣。若近井灶泥沟,尤不可用。
○庭中四面,宜多设阴沟,方不积水,水不积,则虫不生。
○砖瓦木石,偶近卑湿之处,辄丛微细昆虫,宜巧作方便以护之。
○作灶之时,其底用七分矿灰,三分沙泥,捣和平铺于地,则灶上永远无蚁。
○旧灶之内,必产灶蚁,修理时,宜将旧灶先拆一夜,俟诸虫遁去,然后兴工。
○檐下盛水竹络,中间曲处,每多积水,夏时经宿即生虫,宜用直竹,低昂钉之。
○近水之地,在于得已,不宜设厕,恐河内细虫,日毙于粪秽故。
○供给匠役,腥酒固不可减,但鱼、肉等类,宜多买腌者备用。
器用部
吾视阎浮器皿,炎天尽伏昆虫。朔风一起转成空,不待严寒冰冻。但是含灵尚在,贪生畏死皆同。莫言救护了无功,大小一般知痛。
○庭中缸甏、酒坛,若无所用,宜倒覆于地,则不至积水生虫。
○灶间多蚁,由于荤腥气味所致,宜令司庖者多方致洁,乃杜杀生之渐。
○杯盘、锅盏,曾贮油腻荤腥者,不宜置之低处。
○酿酒之时,酒工例用沸水泡坛,其中若先积虫水,宜倾之入河。有小蜘蛛者,捞出。
○蚊性嗜酒,往往溺死,故暑月酒壶、酒坛,必须密盖。
○热炉沸罐,不可置有虫之地,茂草之中。
○沸水点茶,须以铜盆木桶等物,盛于壶底,然后沃以沸汤。
○夏间冷炭之上,皆有细虫,宜先期暴之,而后入火。
○坛中汲水之碗,宜用洁白者。
○雨水新入甏,纳以炽炭,不生水蛭。若已经出虫,宜用细密绸绢,蒙于小篮外,轻轻先置水中,汲篮中之水,其虫不至误入茶罐。
○坛水若臭,不堪煮茶,河溪又远,不便输运,宜用绢篮,汲去篮中之水,则有虫者渐少,不难挈之入河。否则,竟置一废坛中,任其化蚊。
○废坛所积水蛭,宜以瓦盖之,并勿置檐水下,恐有暴雨冲出故。
○锡罐磁瓶,若先贮小菜食物,气味未绝者,暑天必有细虫,不可即沃以沸水。
○案头花壿、水盂,夏间若过两日,水中即生细虫,不可倾之于地。
○灯盏之中,夏间多有飞虫扑入,宜置一小木架,丹漆朱其四围,以极轻之纱蒙之,罩于灯外,否则,灯盏上,用一薄铜盖。
○造竹木器皿,须先用川椒、硫黄汁煮之,不蛀。
○新笔用青布裹之,不蛀。
○貂狐裘帽,悬有风之处,不著杨花,不近米麦,不蛀。
○毡衣用生芋擦之,不蛀。
○竹器木器,若浸河中洗濯,宜先拂去其细虫,然后入水。浸时,又不可经宿。
○溺器洗涤后,不得满贮河水于中。
树艺部
灼灼名花遍地,纷纷艳卉盈庭。想来尽是杀生因,时值三秋尤甚。一遇红英烂熳,辄思置酒招宾。贪夫对此且欣欣,物类于斯丧命。
○灌溉田禾,用河泥者居其半,伤生最多。有他物可代者,代之。
○近海之地,蟛蜞最多,彼处每舂杀田中,用以肥稻,苟力能禁,禁之可也。
○植竹者每以河泥壅地,取其蕃竹,不知河泥之力,逊于湿灰,以灰能松土,而泥多生蛀耳。
○竹笋新发,掘时亦宜小心,以春日之土,遍处有虫故。迁移花卉,亦然。
○桃、梅、榆、柳,多出蛓毛虫,若清明日夜半时,以稻草缚之,其虫遂少。
○桂树上束芝麻梗,不蛀。
○修去树上繁枝,宜春冬,不宜夏秋。以夏秋花木叶上,背后皆伏细虫。叶生则虫亦生,叶死则虫亦死故。
○树有鸟来巢,苟枝低难以防护,勿使其成。已成,宜加意卫之。
○缸中所植莲花,泥内最多细虫,勿枯竭其水,勿狼藉其泥。
○蔷薇花开后,其叶多生青虫,宜勿植。
○菊花枝上,多生龌虫,触之,其膏如血,宜绝此玩。若蔬果上有,采时留之。
○沟中淤泥,若将灌溉花卉,及堆拥萹豆、瓜、椒之根,秋间多生龌虫。
○灌溉花木,不宜用有虫之水。
○园圃若近池沼,从池内取水灌溉,须先用水杓搅动一番。
○栽花之家,每渍鸡毛、腐豆之水,逾时用以灌溉。不知其中虫蜡甚多,一近花根,每能引诱群蚁,非惟伤生,又令花枝不茂。宜用小篮一只,将纱绢蒙于外,汲水时埋于水中,则水自然向内灌注,而一虫不入,用过,当即时挂起。
○所积雨水,最多水蛭,若欲灌诸花木,亦宜用绢篮法。烹茶同此。
○名花艳卉,最开赏玩之端,与其植之外庭,无宁植之内室。
卫生部
谷气足以资神,肉味不宜多食。万病原来从口入,此理贪夫不识。但顾舌根三寸,不念身躯七尺。真是堪怜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卫生者(*卫生:养生),不宜食牛肉,能发旧病故,虐后食之不起故。又不宜与韭薤、白酒、栗子同食,物性相反故。
○犬肉能中毒发疽。怀胎者食之,生子无声。又不宜与羊肠、大小蒜同食。
○孕妇食羊肝者,子多厄,不可与猪及椒同食。又羊肚不可与酸梅、小豆同食。羊肉不可与鱼脍、乳酪同食。
○疟疾后食猪肉,能发旧病。同牛肉、芫荽食之,令人肠胃消烂。同荞麦、面味食之,令人须眉尽脱。
○嗜獐鹿者,多消瘦,胆小易惊。又鹿脂不可与梅李同食。鹿肉不可与鮠鱼及虾同食。
○兔肉能弱阳,孕妇食之,生子缺唇。同鸡食之,成泄屙。同姜食之,成霍乱。同芥菜食之,发旧病。
○鹅肉及卵,能成痼疾。又家鸭与鳖,野鸭与胡桃、云耳、豆豉,皆不可同食。
○鸡发风疾,不宜与葫、芥、柰同食。
○雉能生疮、发痔,有血疾痼疾者,尤宜慎之。又不可与鲫鱼、鮕鱼、麻菰、胡桃同食。
○鸡肉同糯米,孕妇食之,子生寸白虫;鸡子同干鲤食,子多患疮。田鸡同鲜肉食,子多喑哑。又婴儿多食鸭卵者,胫骨渐软,多食虾者,脚屈难行。
○孕妇食雀脑者,生子雀目;和酒食之,子患多淫;和豆酱食之,子多雀斑,又不可与李子同食。
○鳖性多毒,间有赤蛇所化,孕妇食之,生子项短头缩,又不可与鸡肉、鸡子、苋菜同食。
○孕妇食蟹者,子多横生;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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