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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上)▪P2

  ..续本文上一页种种邪教之音、乃佛应机说法、一音演唱、众类各解自性三宝之音也。以三宝转消三障之苦、故曰大悲。者字、指佛而言也。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

  

此三句、归别相法宝也。及者、谓不但归佛、亦归法也。佛有三德之身、四智之体、庄严之相、若身、若体、若相、无不与众生为法、法法皆是自性真如、可谓之法海汪洋、具藏无量因功果德也。故曰及彼身体相等。

  

  

如实修行等。

  

此一句、归别相僧宝也。等者、众义、梵语曰僧。因僧依法修行。又称行者、盖行之大端有五、曰圣行、曰梵行、曰第一义天行、曰婴儿行、曰病行。圣行者、谓声闻缘觉、以戒定慧三学、超凡入圣也。梵行者、谓三贤菩萨、以四无量心修六度万行也。第一义天行者、谓登地菩萨、见中道理而修也。婴儿行者、谓如如来示迹、八相成道也。病行者、谓如提婆达多、示迹恶劣因缘、以招凶横果报、反教众生知有忌惮也。修有三义、曰方便修、曰相似修、曰真实修。今凡夫之方便修、不在其列。如者、谓四果三贤之相似修也。实者、谓十地等觉菩萨之真实修也。故曰如实修行等。

  

  

下述造论意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此述依法造论之意、而意义则在自度度人之四弘誓愿也。为欲令众生者、谓欲令现在未来之众生得度、即众生无边誓愿度义。除疑舍邪执者、谓断除五钝使之贪瞋痴慢疑、舍离五利使之身边戒见邪也。此利钝十使根本烦恼、摄一切枝末烦恼、既从根本舍除、即烦恼无尽誓愿断义。起大乘正信者、谓大乘摄一切真实法门、皆能起人正信、即法门无量誓愿学义。佛种不断故者、谓由佛种而证佛果、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义。此四弘誓愿、为菩萨之已发、欲现在众生之应发、令将来众生之当发。故先发明所以造论。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此标造论宗本、以示唯心法门也。而此心法能缘起三大之运用、名曰摩诃衍(译华言曰大乘)。三大者、谓体大相大用大。而此三大原众生本具之信根、是故始能缘起、而应说也。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此标造论之章本有五。使知意义所归。凡一切经论之起、必以因缘。既说因缘、必有立义。立义深微、必须解释。解释明了、始能修行信心。恐修有怠、故劝以进修之利益也。

  

  

下释因缘分

  

  

初说因缘分。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为八。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说此因缘、虽分八则、皆不离四悉檀义(译华言、名曰四成就)。一世间成就、令世人得欢喜益。二为各各人成就、令人得生善益。三对治成就、令人得破恶益。四第一义成就、令人得入理益。此一者因缘总相、以慈悲为本、慈能与乐、悲能拔苦、是世闻成就、令人得安乐欢喜益。此本佛同体大悲、无缘大慈、岂求世间成就我之名利、受人恭敬禄养之益乎。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二者因缘、乃第一义成就。是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入理受益不谬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三者因缘、乃为各各人成就。令善根成熟众生、更生长大乘善根、任持不退信心益。盖不退有三、一曰位不退、二曰行不退、三曰念不退。今言善根成熟众生者、谓无漏善根成熟位不退、进行于大乘法、堪任亦漏亦无漏行不退之信心也。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四者因缘、亦是为各各人成就。乃为善根未成熟之众生。善根微少者、谓有漏善也。令修习无漏善根证位不退信心故。或曰、论云修习信心故。何以作无漏善根证位不退解之。曰善心所共十一位、以信为首。而信心外有善法可求者谓之有漏善、属于凡夫外道。若信自心、而自心外皆非可求之善法、谓之无漏善。属于大乘七信以前、属二乘四果位不退。若信自心、而心外无非心法、谓之亦漏亦无漏善属大乘菩萨能证行不退也。或曰、何谓有漏、无漏、亦漏亦无漏。曰漏者、欲漏也。谓心外有可欲之法、为凡夫之欲爱、为外道之欲望、为菩萨之欲愿。而凡夫虽作众善、总不离贪爱之求、故曰有漏善也。外道勤修苦行、积功累德、专望有所成之道、亦曰有漏善也。二乘等专修无我、或修无生、不受后有、一无所欲、故曰无漏善也。菩萨或修无我、无生、如梦、如幻等观、因上有佛道可求、下有众生可度、故曰、亦漏亦无漏善也。若菩萨已解如来根本之义、方证念不退、又曰非漏非无漏善也。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五者因缘、乃对治成就、为令众生得破粗重恶习之益也。为示方便者、谓礼佛忏悔、持佛禁戒、消除身口意之十大恶、过去现在未来之三世业、烦恼逼迫之内外障也。善护其心者、谓所发之菩提心、善为护持也。必须远离五钝使之痴慢等、更须脱出五利使之诸邪迷网。唯凭礼忏禁戒、此示以戒学对治之方便也。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六者因缘、亦对治成就、为令众生、得破深微恶习之益也。修止者、以取静为行、以寂静轻安为相、对治凡夫之着相。观者、以起幻为行、以大悲轻安为相、对治二乘之狭劣心过。此示以定慧二学、为对治之方便也。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七者因缘、兼四种成就、乃佛最胜方便也。为示专念方便者、谓对治成就、能令众生得除妄想恶习之益也。生于佛前者、谓世间成就、能令众生除苦、得欢喜之益也。必定不退信心者、谓为各各人成就、能令众生得生善之益也。既有此专念、见佛、不退三种之利益、必得第一义成就之入理益也。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八者因缘、总为一切众生指示四种成就利益、劝其如法修行、方能证得也。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此总结造论、有此八种因缘、而此八种因缘、为一论之缘起、具见下文。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设此问答、以明造论立业之意也。(修多罗译曰契径)谓佛说经中于此论说具足无缺、何须重复说起。答谓诸经虽有此法、因现在众生、去圣时遥、根性修行不等、其受教解悟之因缘当有殊别。所谓如来在世之时、众生根利、能说法之人、以色力论之、身业无碍、语业善巧。以心力论之、意业遍知。圆音一唱、众生随类各得领解。则当然不须此论。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谓如来灭后、众生根机不同、若去佛不远、或有利根之人能以自力、广闻多经而取解者。

  

  

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谓此类众生、亦以自力、闻少分佛经、而广解佛意、此亦利根上智、如斯二类、则不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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