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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讲演录▪P16

  ..续本文上一页或备种种供养,若依藏密,法器仪规,平民无力可办,此则方便耳。

   修心中心法时,暂不许参阅经论,恐分其心也。即从前已阅已读之经,亦得暂时搁置,俟其百座后,证得三昧,点开心要,自然意境不同,再起而读经,必别有一境界。此时当时时亲近善知识,为之启发校正,至彻悟后,方可阅经,庶不为经所转耳。

   藏密初本无红黄二派。红教密法,最称完备,以效力太大,近于神秘,以非其人而传之,流弊滋多。黄教祖师宗喀巴,不得已出而改整教法,然旧弊虽除,新病又起。因所学皆当按一定程序,不得越过年限,似太呆板,反使利根人不得速即成就,甚可惜也。即如修无相密乘心中心等法,在西藏必得十二年至二十年之后,虽法定如是,而人之根器利钝不同,有或空废时间,不能直诣深造。盖喇嘛自己功行虽深,于东土人根性,未能尽了。师资太缺,故东土所得密乘,只有仪范,未臻玄要。最近惟诺那大师,开示无相密,渐渐启引,诸喇嘛中,识心中心法者,仅此一人。不知心中心法在东密藏密中,本所固有,佛之正传,非个人私造也。故修法当先明法意,处处不忘根本,不为法所误,密宗得诸佛加持,助力伟大,如飞机是行人助力,但终必要人自己开动。若谓佛可以使人成佛,则无异人坐飞机,使飞机自动升天,有是理乎?修密人第一习气在求神秘,一切靠之于佛,而自己不开不动,偏于仪轨,不明心要,自己心地既不明白,习气终难消除,飞机始终不飞,学密十年,烦恼依旧,求法无量,痛苦如昨,平心而论,岂法之咎哉?夫三密者何,身口意也,密归何处,归清净也,心地清净,是受用明证,病人服药,以灵应为贵,岂论药之高下?又修密法门,复有数点,应注意之:

   一、持咒以音准为第一义,凡求一咒,念至半熟时,再请灌顶师校正音韵,字句中有重轻、段落、连断等法,必一一参究,不独音似,并得神似,熟则成自然矣。

   二、香花水灯诸供,都是表法,目的在使自己之毗卢佛性,与佛相应,如香表无秽,花表妙用,水表湛净,灯表光明,皆是表自己和众生之如来藏性,妙德庄严,与佛不二,观自己亦是佛,主义重在心地,故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修行时,借此有相法,用于一时,不过摄心而已。

   三、仪规有一定法门,切不可自己以意为之,此重师承,依其所定年限修法次数,专心一门深入,必有所得,如好高骛远,见异思迁,必至一无成就。

   四、修密切忌与修显教者谈法,因立场不同,每多误会,故反多摇惑,致误精进。因密宗与禅宗,多从八识修起,先破无明,后除盖障,根本不同耳,显教视破无明为极难之事,必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不知阿僧祇者,不可说之时也。学佛不可以今世论,而迟速非有定时也,执文字相者,不可与语此。

   居今之世,以环境不良故,人心愈趋不安,应付世事,益感困难。人每有三种不足之苦,一曰身弱多病,二曰缺乏定力,三曰识力薄弱。以身弱故多病,一切进步,寿命退步,中年早丧,或竟病废,至为可惜。救济之法,惟在修养,修以摄心见性,养以调气宁神,心有主,则气自足,精固神旺,自可去病延年,定力不足,多半由体弱而来,体强方可耐劳虔修,定力强,则慧力足,识力自然远大。佛法是积极度生,并非消极自了,老年人归路已近,亟宜速修,早离苦趣,心中心法第四印,可以往生西方,助其念佛往生因缘。中年人正在有为,如感精力不足,或定力不够,遇事心悸胆小,每致误事,心中心法,可以克期得定,定慧交资,关系一生行业,非常宏大。少年人识力不足,神志易于摇荡,外物所诱,即遭堕落,若修心中心法,根基可以坚固,且先入为主,发扬事业,不可限量。故此法人人可修。妇女居家无事,欲少病苦气恼,修法尤为无上妙诀。惜乎世人福薄,受法已极万难,况受而不修,不更可惜乎?

   修心中心法者,满一百座后,气色体力渐渐充足,种种利益,不可尽述。以下再讲修持法要,余亦只述其万一,至极精微处,非自证者不知。诸仁不久可亲近愚师,再为印证,所得较全,因缘在后,有志竟成,稍安可也。

   心中心法修持法要

   第一,发广大心

   凡初学人修最广大殊胜圆满具足的心中心大法,不发广大心,实不能与之相应,兹简单标明十款如下:

   一、于法当生净信心,所谓正信,信愈坚,则中途自无退转。

   二、发平等心,上至佛,下至众生,一律平等,对于不修法者或慢法者,勿生骄慢瞋恨,莫自赞,莫见他过。

   三、所持契印,莫非时结,莫不净用,莫为名闻利养而用法。

   四、莫自轻法而妄传,莫轻他法而起谤,先断己谤,莫使他谤,使他谤即同我谤,有分门户之见,非佛弟子。

   五、持戒不缺,常摄在定,修不杀戒及诸善行。

   六、敬佛敬师,并敬善知识。对同参者,勿生嫉妒邪见。

   七、时时发广大心,以救度群生为旨。

   八、志信坚固,不辞劳疲。

   九、修六度以对治一切病执,所谓以布施对治悭吝,以持戒对治贪染,以忍辱对治瞋恶,以精进对治懈怠,以禅定对治散乱,以般若对治不觉。

   十、专求通慧,先破无明,勿妄求神通。

   以上十条,每日看一遍,提醒一次,使心不放逸。

   第二,修法次第

   一、勿急于上座,先熟读咒文,可以背诵时,再上座。

   二、持咒法有五种:一记数;二不记数;三高声持,于昏沉思睡时,持数十遍;四低声持;五金刚持,口微动而不出声,自听甚分明者。修法上座时,适用金刚持。

   三、六个印契:

   (一)菩提心契,为诸契之王,修时切忌生瞋。

   (二)菩提心成就契,此契专消孽障,除诸恶疾。

   (三)正授菩提契,结契前,先念三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遍,当焚香三种,一檀香,二乳香,三沉香,各别烧。无力办者,焚他香一炉亦可,且不必连烧两小时,因修法时,不宜闻好香,恐破气也。

   (四)如来母契,结契前,先念南无十方佛七遍,持咒不可大声,当金刚持。

   (五)如来善集陀罗尼契,修此契时,每晨念南无三世诸佛三遍,心向十方三皈依,烧香与第三契同。

   (六)如来语契,修前先念三皈,完时于顶上散放手印。

   每契修八座,即八次,修完第一契,再修第二契,依次递修,每座为两小时,只许过时,不许不足,每日修二座三座均可,惟必量自己精力,切勿贪多,每契满足八座为度,六契次第修满后,第一契再补一座,其余有不如法者,亦补一座,是为六契圆满,即永不入三恶道。六契修满后,切不可放逸,继续每日修一座,专修第四契,约六七次后,加修第二契一次,如每日修三座,或打七时每日修五六座者,均修第四契,最后一座修第二契,其余第一、三、五、六契,即不再修。凡打七后,每日修过五六座者,自问精力充足,堪以猛进,则逢大月十五日,可修九座,求一气满万遍之数,每月一次,是日专修四契,不修第二契,惟当量力修法。每日修一座不断者,一年后,决可明心,如求速则打三七,计三星期,修三四个月,并常亲近善知识,亦可通慧。

   四、六印不可越级而修,必次第修满,然后可以打七,非经过打七,不得坐九座及修定印,非满一千座,勿放逸,满千座,即不必再修,修也无用,只要平时起用可矣。

   五、修时最要之点,在不满两小时,不得下座,不得开放手印,不得停止念咒,不得说话,念咒不要太快或太慢,约每分钟十二遍为度。上座时,切勿干涉他事,手印用黄布罩好,一切不管,只是口念咒,手结印,心不想什么,叫做三密相应。修到无相悉地,就是成就。修法时间,则不拘,最好在早五六时至七八时,天寒时勿过早,每座二小时完毕后,当至心发大愿,为一切有情回向,此第一要紧。

   六印满后,每日必出声念慈氏咒四十九遍,终身守之,此是因地上下种,与他咒不同。修时第一要少吃,食后至少一点半钟后上座。

   第三,修时设备

   一、供养。中供释迦佛一尊,三杯水,三面镜,三把戟(或以刀代),三炉香,三份食品(如水果等类),左右二瓶,供花,中燃一灯。无力者,有无多寡听便。如修成后,为群众谋利益,欲作大法时,当设三坛,分三院,居中第一院为白色,用修佛道,上首第二院为红色,用修菩萨道,下首第三院为青色,用修金刚道,坛内用地毡一床,中圆心,分白红青三色,圆心纵广各八尺,此系坛内供养,平时修法不必设坛也。此法不同他密,不取于相,故穷人亦可方便自修。

   二、随身设备。(一)黄布一方,盖住手印。(二)开好钟表一具,或以香代,约每枝可烧两小时者。(三)痰盂。(四)盖腿部所用毯子,及坐垫,坐垫坐处宜高六七寸,两脚交叉在下,不必交趺;如双趺者宜平座,后垫不可高;单趺者,后垫可以高出二、三寸也。

   三、预防。(一)窗户不可有风,风寒处,切不可上座,不可戴帽,室内温度宜稍暖,但不可受热。(二)门不宜锁,可任人出入,门外宜托人看守,及随时照料,如遇小儿大声哭扰时,亦无碍,切勿生瞋,用以练此心不动。(三)室内不宜放开水壶,使其鼎沸,或畜猫狗以免扰乱。(四)非有极急迫事,勿许人通知,亦勿下座,即有通知,亦必小声。(五)先小便净手,再行上座,下座时,切忌五分钟内小便,恐伤气也。又上座时,宜少饮水及食粥,食之过饱,最宜昏沉,天暖时,可赤足。(六)修满时,勿急急下座,先伸舒腿臂,擦手心摩面,调和血气,徐徐而下,下座后,宜多走路。(七)坐时头不宜仰高,防心乱也,不可太低,易咳嗽也,背不宜靠后,防久靠伤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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