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出世法圆融不二之大智慧也。以不可得之假心,应不可得之幻境,明知其幻化而应之,不取乎真,不舍乎幻,非游戏,非不游戏,入游戏三昧,是名大用现前,兹先略释各名义如下:
云何定慧交资 定力之可见者,在下座起用时,起用即是开慧,能了知其进步者,亦是开慧。慧以显定,定以资慧,是名定慧交资。
云何证三昧 三昧华言正定,定者,非不见不闻如木石不动之谓定也,乃见闻觉知而不流转,不惑不移之谓定也。凡初修时如上述各境,或修长时之法,经四五小时,忽若刹那而过,亦非昏睡忘时,此正定也。又如眼观定一处,同时耳闻口答,一一应付不误,眼所观处,亦不移动,是名六根同时互用,即得三昧之证。
云何无念 念不可断,亦不可灭,心境对时,不无比量,凡夫比量流浪,此乃识神用事,名识上分别,圣人比量而无住着,用智以转识,名智上分别,若比量而非比量,仍属现量,以力量之充足,又名现量圆。故念而无系,如镜照物,随物而形,镜不留影,亦非无照,此云无念。(妄念可断而不须灭,以智上分别,亦无念也)
云何见实相 知一切相皆幻而不废于幻,以知幻即离,离幻即觉,而觉亦是幻,故山河大地,根身器界,莫不如是,见此同一幻化之相即是实相。经云:实相者,即是非相,非另有一相也。大乘经皆以实相为正体,吾人现前一念,未尝离一切相,缘虑分别,语言文字,依虚妄而建立,要当即相离相,即则非无,离则非有,不得已而强名实相,了知此义者,名见实相。
云何破无明 知是无明,即是破;知无明缘起之所以,即是破;知一切是幻,不被流转即是破;不起憎爱之见即是破;了达一切不可得,即是破;知无明本来不有,非同实体之可以见闻捉摸,即是破;知无明本由圆觉性所自出,惟假立比量以显真妄,即是破;但未证三昧见实相者,非属真知,不名真破。
云何习气 习气是积习,正属平时之熟惯,凡在明白心地后,无明虽破,其力未充,抵抗力弱,仍被境夺,此名习气。然有或无明未破,习气亦有时而减少,但系压迫使然,如水澄清,泥渣沉底,不是拔根,一经反动,浑浊更甚于前。至已破无明者,习气虽在,比较往昔则大不同,日见其进化矣。约有数点:
一、烦恼易起而易转,长时可改为短时。
二、一切习尚嗜好,忽而变更。
三、恐怖心自然减轻,得失之观念渐淡。
四、遭可惊可怖事,或非礼非分事,不若前此之比量坚持。
五、空力渐大,故因果观察益明,遇事判断力强。
六、日有宁喜,常觉轻安,亦自不觉其何故而如是。
七、兴趣时时变化,或由淡而转浓,或由热而转冷,要皆别有超然意境,不同于消极积极者。
八、意气日平,于平日至爱之人与物,或至厌之事与人,皆觉松动,渐近于冤亲平等矣。
九、肉体益健旺,肝不易动,神色亦光润。
十、记忆力与前不同,于无谓事,每若善忘,但于专一事,独觉精锐。
云何不二 了达一切本空,无论人我善恶是非长短好坏得失,皆属缘会为幻,虽知分别,不住二相,此名入不二,又名无分别智。
云何大圆镜智 谓证三昧,见实相破无明。明心见性而后,已能由体起用,入不二门,定慧交资,现量已圆,根本已得,大事已明,智如圆镜,周遍法界,故名。又名根本智,又名无分别智,极言证得其体也。
云何般若妙 用学佛法门,不外两关键,一曰如人无目,则无所见;一曰日光明照,见种种色,凡人积习所染,久处无明,不到明心之时,如处暗室,室内物乱颠倒,欲求整理,而自无目,了无所见,纵费尽许多气力,仍是颠倒,白费工夫。只有先开慧眼,先破无明,如先开电灯,见种种色,然后逐款整理,方不白费气力。此二关键,虽则刹那,实一僧祇。故无明虽破,习气仍在也,电灯虽开,室内物乱依旧也,当用般若扫除习气,正似清理各物,物物不同,因应各异,故曰善巧方便,妙用恒沙,岂有定法。此妙用,从般若根本智出,由根本智之体,起后得智之用也,是名大用现前。
云何任运 任运者,随缘不变也,任其自然,永无退转,如山巅之冰雪未融,遇日而化,为泉为瀑,入于山沟小河,尚有左右回曲积滞之时,惟有流入大江,则从此滚滚东流,早晚毕竟入海,此言不惑不退者,方可任运自在。然有时放任纵逸,自以为无碍,不知此自以为三字,即是大碍,未得谓得,成为大妄。
行者具有以上各款之印证,则于人事种种,随处皆可考量矣,自己力量之大小,亦由是而证得,有则勿喜,无则勿忧,以本无生灭,佛性不失故,惟证有迟速,人生难得,宜即生早了,免再堕落,无他诀窍,曰刻刻用心,起般若妙用而已。兹再将对境时印心法略示如下。
一、对人时之印证
对人不外有好恶二途,圣人云,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盖人必有一最亲爱之人,与极厌恶之人,一者我爱,一者我瞋,爱与瞋,皆属于我,以自爱故,遂执此二见,今既修行,当破此二见分别,应反观而自问之如下:
(一)我于最亲爱之人,能减少其爱念否?初为不知爱即烦恼,名爱欲苦,且以为可喜而坚固执持,如母于子,惟恐其不寿,终日提心吊胆,不觉其苦也。次知爱为大烦恼,然无法破爱。再次以无常观空,决定其终必分离,本无喜与悲之可言,理想与事实难符,毕竟无力打破。再次法见可以打破,理事合一,能于事上实现,亦无所动心,则真断此爱欲苦矣,当许为印证者。
(二)我于最厌恶之人,能减少其憎厌心否?亦同上之节节类推,如:一、能不念旧恶否?二、能恕之否?又恕之而不勉强否?三、能取其所长否?四、能发心度之否?五、彼再以恶加我,能不动否?如是则情见已松,当许为印证者。
(三)设有爱恶两人,同在目前,遇有事委托,能平等待遇否?能不故作平等以市名否?
(四)于美色,于显贵,于世仇,于横暴人,于无赖小人,于外道人,应付之时,意境能自在也否?此是真功夫,当细参以印证者。
二、对物时之印证
人必有最爱之物,或嗜好,或习俗,无不以顺意为喜,逆意为苦,所喜与苦,系缚于心。破此二者,惟以慧照,照之功用,应在正爱之时,反观世界一切,皆是无常,我之喜爱,终不能恃,不久即有二分离,一曰彼离我,如坏灭时,或散失时,终必有一苦恼在也,一曰我离彼,如我死时,或远离时,亦终必有一苦恼在也。知其终属无常,则爱念应先自爱时解释之,坚牢之心,自然拔松,贪得之焰,自然限止。然又知其不可久恃,忽误发偏见者,如人喜爱一瓶,以爱之坚,种种思索,推求所以保留之法,遂有二执,一曰死执,如人死后,以所爱物为殉是也,一曰顽空,偏执于空,正于爱极时,忽破坏之,勿使留存,此非真断爱者,以知为难持,恐为他得,遂自我先破灭之,此皆偏见,一则坚固执持,一则趋于断灭,同属愚妄。智者不咎于物,乃观于心,明知无常,今日正有,我亦不妨爱之,为慧照故,爱而不执,不执即无系缚,斯名无住,故得亦不住于喜,失亦不住于苦,有无俱遣,名解脱随顺。今我对之,顺逆二途,能出于自然否,纵不自然,其抵抗力又如何,是当反省以印证者也。
三、对逆境时之印证
人处逆境,种种不安,纯属比量痛苦,如贫穷人,本来是苦,习久而不觉苦矣。此苦乃有顺而转逆之苦境也,都属自生妄见,约有三碍,一限于面子上比量,二限于起居上之不惯,三碍于未来之恐怖,越比量,则顾虑越多。破此苦者,惟以定慧,以定慧力照见此逆境,乃由顺境反应所得,以顺为因,反应为逆而成果。今先明因,照见我所执为顺者,亦本不有,系属缘空,更何苦乐之可说。兹所碍者,即上列之三碍,以事非可以碍我,乃我心之自碍也耳。今破“面子”二字,面子者,虚荣而已,世人不识真伪,不辨邪正,不以作恶为失面子,乃以贫穷为失面子,此正世上大妄大颠倒大愚痴之笨汉。然要面子,正是爱好,人之常情,惟不辨邪正,虚荣所诱,倒行逆施,不识利害,不辨轻重,但谋一时衣食住满足,以为荣耀,不惜牺牲一切,由细而巨,杀盗淫妄,逼迫而成,此世界之所以永不安宁也。治乱之机,因微果大,果不与同流合污者,慎勿戚戚于虚荣面子也,古人云:宁为小人之所骂,毋为君子之所鄙。其轻重得失,有如此者。以此慧照,则面子二字,自可释然无碍,其妄冀贪得,与轨外行动之恶念恶行,亦由此而止。况心安云者,不必定有求于身安也,起居自在不自在,亦由心而转,至生活安宁,亦应尽力营谋,非是强求必得。但勿贪得,以心定则神宁气旺,机缘亦自然会合,未来恐怖,自然解释。未来者,正属未来,我且待未来再说不迟,正不必先此着急耳。总之慧力越强,应付越宽绰,即可反证我功行之深浅,内以印诸心者。
四、对顺境时之印证
众生之所以谓众生者,不明因果也。以不明故,自落于因而不能先觉,被缚于果而不知救拔,辗转造因,重重得果,苦遂不可胜道。修行人志在去苦求解脱,解脱者舍也,世人之最不肯舍者,乃目前之快乐与适意,如求财而得财,彼且执以为乐,何可舍也。此顺境云者,不仅指处境之顺适为然,即我自以为是之法执,正属至坚牢之顺境,倘能决然舍之,证之为空,则去道不远矣。顺境中之至不易破者:
(一)于垂老时,辛苦艰难所得之养老金。
(二)喜食之肥甘。
(三)众誉与面誉。
(四)所作功德。
(五)男女间之爱悦,此为生死之根。
(六)坚固不…
《乙亥讲演录》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