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重罪,也即时微薄。末后,他说了段偈颂以表对佛和法的赞叹,其中有“无因亦无果,无生及无灭,是名大涅槃,闻者破诸结”(注七),更是究竟真谛之言。
在过去的帝室中,为了争权夺位,作儿子的,杀死父亲。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但在今天的民主社会中,应该是不可能了;尤其是佛教徒,更不可能去造这种五逆罪。但却不能保证绝对没有。如果有人不幸造了,要想免除阿鼻地狱的苦报,那么,前面所抄录的经文,便是无上的良药。必须依文观照思惟,以破除内心的罪业,才能免除五逆的罪报。
第三节 忏害母罪的例子
在《经律异相》第十八卷中,载有一个杀害亲生母亲的人;后来,为菩萨和佛陀所化度而出家,并且证得阿罗汉果——
“路有一人,害所生母,止住树下,啼哭懊恼,称叫“奈何!”自责无状而造大逆,自害我母当堕地狱……。
溥首菩萨,见其现在应当得度,(便)化作异人,携其父母诣害母人所——去之不远中道而止。父母谓子:“此是正路。”于言“非正。”遂共争计;子(便)嗔怒杀化父母,杀已啼哭(不能止),(即)往杀母(者处),谓言:“我杀父母当堕地狱。”哭言“奈何!当设何计?”害母者自念言:“今此来人乃害二亲,我但害母;其人痴冥罪莫大焉,我之为逆尚差于彼,知彼受罪,吾犹觉轻。”
其人悲哀(啼哭),口(自)言:“吾当往诣能仁佛所,其无救者,佛为设救;其恐惧者,佛能慰除,如佛(有)教,我当奉(行)。”于时化人啼哭进路前行。此害母者寻随其后,(心念):“如彼悔过,吾亦当尔;吾罪微薄,彼人甚重。”
化人诣佛(所),稽首于地而白佛言:“唯然世尊,吾造大逆而害二亲,犯斯大罪。”佛告化人:“善哉善哉,子为至诚而无所欺言,言行相副诣如来前,口不两舌,亦不自侵。当自察观心之法:以何所心,危(害)二亲?用过去心?当来心?现在心耶?其过去心即已灭;现在心即以别去,无有处所,亦无方面,不知安住;当来心者,此则未至,无集聚处,未见游返,亦无往还。子当知之,心亦不立于身之内,亦不由外,亦无境界,不处两间,不得中止……。
化人叹曰:“未曾有!如来成最正觉,了知法界无人无有作者,亦无有受;无有生者,无灭度者,无所依倚。愿得出家,因佛世尊得作沙门,受具足戒。”佛言:“比丘,善来。”于时,化人(即)作沙门,白佛言:“唯然世尊,吾获神通令欲灭度。”佛之威神使彼化人去地四丈九尺,于虚空中而灭度;身中出火还自烧体。
逆子(害母者)见之,心自念言:“彼作沙门,便得灭度,吾(当)效此人。”(于是),往诣佛所,稽首圣足,言:“我亦造逆自危母命。”佛言:“善哉,至诚而无所欺,言行相副。”于时,逆子地狱之火从毛孔出,其痛甚剧而无救护,(乃)白佛言:“我今被烧,唯天中天而见救济。”世尊出金色臂,著逆子头上,火时即灭,见如来身,若干相好,身痛休息而得安稳。又前白佛,欲作沙门,佛寻听之。即为出家,说四谛法,其人闻之,远尘离垢得法眼净。修行法教,逮得不还,证得罗汉。又白佛言:“欲般泥洹。”佛言随意。时比丘踊在虚空,去地四丈九尺,身自出火,还烧己体,百千天人于虚空中,而来供养……。”(注七)
这是以观心的方法,了知害母之心无有,而忏除重罪的方法。正如《金刚经》所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注九)三心都不可得:那么,是何人何心在造业?不过是如溥首菩萨所化——幻化之人,还杀于幻化之人,毫无实义可言。所杀非实,罪业也就不实,所以,就是再重的罪,也都可以灭除。
第四节 忏除波罗夷的例子
“波罗夷”罪,在佛教戒律上来说,是最重要的罪。比丘有四条波罗夷戒,比丘尼有八条;而在梵网菩萨戒中则有十条,称为十波罗夷。
依照出家戒律来说,比丘、比丘尼犯了波罗夷,名为破戒;戒体己失,不可再称僧了。所以,波罗夷罪是“弃”罪,出家众只要犯了任何一条,此生就被永弃于僧团之外;又是“断头”罪,犯者就像人头已断,不可能再复生;不论怎样忏悔,都不可能再是比丘、比丘尼了。同时,犯者不论怎样修行,此生也不可能证道果……。因此,犯了波罗夷戒,在声闻戒律中,是非常严重的。
那么,大乘的看法呢?同样也是认为波罗夷是重戒,犯者是不容易忏悔的。但菩萨戒是有犯不失,就是犯了最重的波罗夷戒,并没有因此就失去菩萨戒体;犯波罗夷戒的戒律,也可以经由取相忏或无生忏而忏除清净。因此,在声闻律仅中,认为不通忏悔的波罗夷,在大乘佛教中有了转机,比丘(尼)犯了波罗夷戒,虽然不能以作法忏来悔除,但却可依大乘的取相忏和无生忏来完成忏悔。
现在我们就举两个比丘犯了波罗夷的例子:一是犯淫,另一是连犯淫、杀二波罗夷戒。他们都依大乘的无生理观,而得灭罪,重获清净。
在《佛说净业障经》中记载:
佛陀在世的时候,有位比丘名叫无垢光。有一天,他去乞食的时候,不觉的乞食到一个淫女(妓女)之家,邪位淫女看到无垢光来乞食,竟对他起了淫欲心,想要跟他共行淫欲。于是,叫无垢光,进入屋内,然后把门关了起来,告诉他说:要跟他行淫事,不然她心里很难受,好像要死了。无垢光说:“不可以这样!我不能做这种事,因为佛陀制戒不允许比丘做这种事;我就是牺牲了生命,也不会毁犯佛戒。”
淫女看无垢光心志很坚定,心里便想:“我必须用咒术药草迷惑他,他才会跟我行淫。”于是,告诉无垢光说:“我不能令你转变心意,毁犯佛制的禁戒与我行淫,算了!但请你接受我所布施的食物吧。”说完,便进入厨房,以咒术施在食物上,然后将食物放在比丘钵中。由于咒力的原故,无垢光便失去正念,淫欲越来越重,脸色都变了。淫女知道时机已到,就牵着他的手,进入房中,行了淫欲事。
事毕之后,无垢光带着所乞到的食物,还到佛陀与诸位比丘住的精舍中。回到精舍后,人也清醒过来,心里便产生了很大的忧恼与后悔;全身发热,心想:“糟糕!我为什么犯了大戒?我今后不应该再受他人的信施了。我已是破戒的人,将会堕落地狱。”
于是,他向在一起修行的比丘述说了自己犯戒的事,并说:自己已不是沙门,将来必然会堕落地狱。同修比丘们便告诉他:“这里有位大菩萨,名字叫文殊师利,他已得到无生法忍,最能为人除灭破戒的罪,也最能令众生脱离各种烦恼。我们现在就跟你到文殊师利大菩萨那里,相信他能够解除你的忧恼懊悔。”
于是,无垢光连饭也没有心情吃,就跟各位比丘来到文殊师利菩萨处。无垢光将犯戒的事告诉了文殊师利菩萨;文殊师利要无垢光先吃饭,然后带无垢光等人一同前往拜见佛陀。文殊师利将无垢光犯戒的事,向佛陀作了报告——
“尔时,世尊告无垢光:“汝实尔不?”答言:“实尔。”佛告比丘:“汝本有心欲犯淫不?”答言:“不也。”佛言比丘:“汝本无心,云何而犯?”比丘答言:“我于后时乃生欲心。”“如是,比丘。心犯欲耶?”答言:“如是。”佛告比丘:“我常不言:心垢故,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耶?”答言:“如是。”
佛告比丘:“于意云何?汝曾梦中受欲之时,心觉知不?”答言:“觉知。”佛告比丘:“汝向犯欲岂非由心而觉知耶?”答言:“如是。”“若如是者,比丘,寤梦犯欲有何差别?”比丘答言:“寤梦犯欲无差别也。”佛言:“于意云何?我先不言:一切诸法皆如梦耶?”答言:“如是。”佛言:“于意云何?如梦诸法是真实耶?”答言:“不也。”佛告比丘:“于意云何?寤梦二心具真实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非真实,是有法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于意云何?无所有法为有生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法无生有灭、有缚有解脱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于意云何?无生之法,当堕阿鼻地狱、饿鬼、畜生中耶?”答言:“世尊,无生之法尚无所有,而当有堕三恶道耶?”佛告比丘:“一切诸法本性清净,然诸凡夫愚小无智,于无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别;以分别故堕三恶道。”
复告比丘:“诸法无实而现种种所应作事,为着贪欲、嗔恚、愚痴,凡夫等故分别诸法,不知如故非是真实。”
复告比丘:“诸法虚诳,如野马故;诸法如梦,本性自在逮清净故;诸法究竟,如水中月、泡沫等故;诸法寂静,无生老死诸过患故……(文长不录。)比丘当知,诸法如是不可宣说,是故我昔坐于道场无所得。无有一法有出、有没、有缚、有解,亦无有法有障、有缠、有忧、有悔。所以者何?诸法清净,无杂秽故。””(注十)
无垢光比丘听了佛陀的开示之后,不觉心怀踊跃,悲喜交集,流下眼泪。于是,双手合掌,一心观佛,说了段偈言,赞叹佛陀及表示自己的领悟。
这是用观照诸法的不实,以去除妄心对犯戒的执著,从而达成忏悔而灭罪。现在略作解析——
正如经文中所说,人在睡觉做梦的时候,偶尔会梦见与异性行淫,这对年轻男女来说,是很普通的,不足为奇。虽然是在梦中和异性行淫,但在行淫的当时,心里却总是知道的;而且,往往是梦假成真,会有遗精与快感的现象。梦是假,可是,遗精、快感却是真的。梦中行淫究竟是真、是假、有时候确实会令人搞不清楚。
再转过来看,当醒着的时候跟异性行淫,心里自然也是明白的,而行淫时所产生的现象,也和梦中行淫时一样。如此说来,醒梦有什么差别呢?不都是一样吗?虽然是醒着,但醒着时所作的任何事情,岂非跟做梦一样,刹那便消逝,无常而幻化不实?因此,《金刚经》说: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注十一)所以,醒时行淫和梦中…
《忏悔的理论与方法 第九章 能灭重罪的无生忏》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