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重罪,也即時微薄。末後,他說了段偈頌以表對佛和法的贊歎,其中有“無因亦無果,無生及無滅,是名大涅槃,聞者破諸結”(注七),更是究竟真谛之言。
在過去的帝室中,爲了爭權奪位,作兒子的,殺死父親。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在中國的曆史上,也曾發生過。但在今天的民主社會中,應該是不可能了;尤其是佛教徒,更不可能去造這種五逆罪。但卻不能保證絕對沒有。如果有人不幸造了,要想免除阿鼻地獄的苦報,那麼,前面所抄錄的經文,便是無上的良藥。必須依文觀照思惟,以破除內心的罪業,才能免除五逆的罪報。
第叁節 忏害母罪的例子
在《經律異相》第十八卷中,載有一個殺害親生母親的人;後來,爲菩薩和佛陀所化度而出家,並且證得阿羅漢果——
“路有一人,害所生母,止住樹下,啼哭懊惱,稱叫“奈何!”自責無狀而造大逆,自害我母當墮地獄……。
溥首菩薩,見其現在應當得度,(便)化作異人,攜其父母詣害母人所——去之不遠中道而止。父母謂子:“此是正路。”于言“非正。”遂共爭計;子(便)嗔怒殺化父母,殺已啼哭(不能止),(即)往殺母(者處),謂言:“我殺父母當墮地獄。”哭言“奈何!當設何計?”害母者自念言:“今此來人乃害二親,我但害母;其人癡冥罪莫大焉,我之爲逆尚差于彼,知彼受罪,吾猶覺輕。”
其人悲哀(啼哭),口(自)言:“吾當往詣能仁佛所,其無救者,佛爲設救;其恐懼者,佛能慰除,如佛(有)教,我當奉(行)。”于時化人啼哭進路前行。此害母者尋隨其後,(心念):“如彼悔過,吾亦當爾;吾罪微薄,彼人甚重。”
化人詣佛(所),稽首于地而白佛言:“唯然世尊,吾造大逆而害二親,犯斯大罪。”佛告化人:“善哉善哉,子爲至誠而無所欺言,言行相副詣如來前,口不兩舌,亦不自侵。當自察觀心之法:以何所心,危(害)二親?用過去心?當來心?現在心耶?其過去心即已滅;現在心即以別去,無有處所,亦無方面,不知安住;當來心者,此則未至,無集聚處,未見遊返,亦無往還。子當知之,心亦不立于身之內,亦不由外,亦無境界,不處兩間,不得中止……。
化人歎曰:“未曾有!如來成最正覺,了知法界無人無有作者,亦無有受;無有生者,無滅度者,無所依倚。願得出家,因佛世尊得作沙門,受具足戒。”佛言:“比丘,善來。”于時,化人(即)作沙門,白佛言:“唯然世尊,吾獲神通令欲滅度。”佛之威神使彼化人去地四丈九尺,于虛空中而滅度;身中出火還自燒體。
逆子(害母者)見之,心自念言:“彼作沙門,便得滅度,吾(當)效此人。”(于是),往詣佛所,稽首聖足,言:“我亦造逆自危母命。”佛言:“善哉,至誠而無所欺,言行相副。”于時,逆子地獄之火從毛孔出,其痛甚劇而無救護,(乃)白佛言:“我今被燒,唯天中天而見救濟。”世尊出金色臂,著逆子頭上,火時即滅,見如來身,若幹相好,身痛休息而得安穩。又前白佛,欲作沙門,佛尋聽之。即爲出家,說四谛法,其人聞之,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修行法教,逮得不還,證得羅漢。又白佛言:“欲般泥洹。”佛言隨意。時比丘踴在虛空,去地四丈九尺,身自出火,還燒己體,百千天人于虛空中,而來供養……。”(注七)
這是以觀心的方法,了知害母之心無有,而忏除重罪的方法。正如《金剛經》所說:“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注九)叁心都不可得:那麼,是何人何心在造業?不過是如溥首菩薩所化——幻化之人,還殺于幻化之人,毫無實義可言。所殺非實,罪業也就不實,所以,就是再重的罪,也都可以滅除。
第四節 忏除波羅夷的例子
“波羅夷”罪,在佛教戒律上來說,是最重要的罪。比丘有四條波羅夷戒,比丘尼有八條;而在梵網菩薩戒中則有十條,稱爲十波羅夷。
依照出家戒律來說,比丘、比丘尼犯了波羅夷,名爲破戒;戒體己失,不可再稱僧了。所以,波羅夷罪是“棄”罪,出家衆只要犯了任何一條,此生就被永棄于僧團之外;又是“斷頭”罪,犯者就像人頭已斷,不可能再複生;不論怎樣忏悔,都不可能再是比丘、比丘尼了。同時,犯者不論怎樣修行,此生也不可能證道果……。因此,犯了波羅夷戒,在聲聞戒律中,是非常嚴重的。
那麼,大乘的看法呢?同樣也是認爲波羅夷是重戒,犯者是不容易忏悔的。但菩薩戒是有犯不失,就是犯了最重的波羅夷戒,並沒有因此就失去菩薩戒體;犯波羅夷戒的戒律,也可以經由取相忏或無生忏而忏除清淨。因此,在聲聞律僅中,認爲不通忏悔的波羅夷,在大乘佛教中有了轉機,比丘(尼)犯了波羅夷戒,雖然不能以作法忏來悔除,但卻可依大乘的取相忏和無生忏來完成忏悔。
現在我們就舉兩個比丘犯了波羅夷的例子:一是犯淫,另一是連犯淫、殺二波羅夷戒。他們都依大乘的無生理觀,而得滅罪,重獲清淨。
在《佛說淨業障經》中記載:
佛陀在世的時候,有位比丘名叫無垢光。有一天,他去乞食的時候,不覺的乞食到一個淫女(妓女)之家,邪位淫女看到無垢光來乞食,竟對他起了淫欲心,想要跟他共行淫欲。于是,叫無垢光,進入屋內,然後把門關了起來,告訴他說:要跟他行淫事,不然她心裏很難受,好像要死了。無垢光說:“不可以這樣!我不能做這種事,因爲佛陀製戒不允許比丘做這種事;我就是犧牲了生命,也不會毀犯佛戒。”
淫女看無垢光心志很堅定,心裏便想:“我必須用咒術藥草迷惑他,他才會跟我行淫。”于是,告訴無垢光說:“我不能令你轉變心意,毀犯佛製的禁戒與我行淫,算了!但請你接受我所布施的食物吧。”說完,便進入廚房,以咒術施在食物上,然後將食物放在比丘缽中。由于咒力的原故,無垢光便失去正念,淫欲越來越重,臉色都變了。淫女知道時機已到,就牽著他的手,進入房中,行了淫欲事。
事畢之後,無垢光帶著所乞到的食物,還到佛陀與諸位比丘住的精舍中。回到精舍後,人也清醒過來,心裏便産生了很大的憂惱與後悔;全身發熱,心想:“糟糕!我爲什麼犯了大戒?我今後不應該再受他人的信施了。我已是破戒的人,將會墮落地獄。”
于是,他向在一起修行的比丘述說了自己犯戒的事,並說:自己已不是沙門,將來必然會墮落地獄。同修比丘們便告訴他:“這裏有位大菩薩,名字叫文殊師利,他已得到無生法忍,最能爲人除滅破戒的罪,也最能令衆生脫離各種煩惱。我們現在就跟你到文殊師利大菩薩那裏,相信他能夠解除你的憂惱懊悔。”
于是,無垢光連飯也沒有心情吃,就跟各位比丘來到文殊師利菩薩處。無垢光將犯戒的事告訴了文殊師利菩薩;文殊師利要無垢光先吃飯,然後帶無垢光等人一同前往拜見佛陀。文殊師利將無垢光犯戒的事,向佛陀作了報告——
“爾時,世尊告無垢光:“汝實爾不?”答言:“實爾。”佛告比丘:“汝本有心欲犯淫不?”答言:“不也。”佛言比丘:“汝本無心,雲何而犯?”比丘答言:“我于後時乃生欲心。”“如是,比丘。心犯欲耶?”答言:“如是。”佛告比丘:“我常不言:心垢故,衆生垢;心淨故,衆生淨耶?”答言:“如是。”
佛告比丘:“于意雲何?汝曾夢中受欲之時,心覺知不?”答言:“覺知。”佛告比丘:“汝向犯欲豈非由心而覺知耶?”答言:“如是。”“若如是者,比丘,寤夢犯欲有何差別?”比丘答言:“寤夢犯欲無差別也。”佛言:“于意雲何?我先不言:一切諸法皆如夢耶?”答言:“如是。”佛言:“于意雲何?如夢諸法是真實耶?”答言:“不也。”佛告比丘:“于意雲何?寤夢二心具真實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非真實,是有法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于意雲何?無所有法爲有生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法無生有滅、有縛有解脫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于意雲何?無生之法,當墮阿鼻地獄、餓鬼、畜生中耶?”答言:“世尊,無生之法尚無所有,而當有墮叁惡道耶?”佛告比丘:“一切諸法本性清淨,然諸凡夫愚小無智,于無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別;以分別故墮叁惡道。”
複告比丘:“諸法無實而現種種所應作事,爲著貪欲、嗔恚、愚癡,凡夫等故分別諸法,不知如故非是真實。”
複告比丘:“諸法虛诳,如野馬故;諸法如夢,本性自在逮清淨故;諸法究竟,如水中月、泡沫等故;諸法寂靜,無生老死諸過患故……(文長不錄。)比丘當知,諸法如是不可宣說,是故我昔坐于道場無所得。無有一法有出、有沒、有縛、有解,亦無有法有障、有纏、有憂、有悔。所以者何?諸法清淨,無雜穢故。””(注十)
無垢光比丘聽了佛陀的開示之後,不覺心懷踴躍,悲喜交集,流下眼淚。于是,雙手合掌,一心觀佛,說了段偈言,贊歎佛陀及表示自己的領悟。
這是用觀照諸法的不實,以去除妄心對犯戒的執著,從而達成忏悔而滅罪。現在略作解析——
正如經文中所說,人在睡覺做夢的時候,偶爾會夢見與異性行淫,這對年輕男女來說,是很普通的,不足爲奇。雖然是在夢中和異性行淫,但在行淫的當時,心裏卻總是知道的;而且,往往是夢假成真,會有遺精與快感的現象。夢是假,可是,遺精、快感卻是真的。夢中行淫究竟是真、是假、有時候確實會令人搞不清楚。
再轉過來看,當醒著的時候跟異性行淫,心裏自然也是明白的,而行淫時所産生的現象,也和夢中行淫時一樣。如此說來,醒夢有什麼差別呢?不都是一樣嗎?雖然是醒著,但醒著時所作的任何事情,豈非跟做夢一樣,刹那便消逝,無常而幻化不實?因此,《金剛經》說:
“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注十一)所以,醒時行淫和夢中…
《忏悔的理論與方法 第九章 能滅重罪的無生忏》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