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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业说”概论 ——以《阿含经》为中心(金镇戊)▪P3

  ..续本文上一页也是“为了避免“苦”的意志的行为”的存在。这里,出现了佛教的“善”、“恶”概念。比如说,众生A对众生B作行为的时候,B判断是“善”还是“恶”。即说,假如从B的角度来说,A的行为加剧了B的苦,判断为“恶”,减少的话,判断为“善”。如果说B判断以A的行为为加“苦”,即“恶”,B肯定妨害A的“行为”。而相反的话,即B判断其为“善”,B将协助A的行为。从A的角度来说,B协助A的行为,A能得到“乐”。为什么?因为A的行为就是“为了避免“苦””。相反,A不能得到他的行为的目的,所以受“苦”。这样的逻辑过程中,我们能得到一个结论。就是“善因乐果,恶因苦果”,这就是“业因果报”的内容。

  这里对佛教的“善恶观”与伦理学的“善恶观”作简单的比较。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和“基督教”的影响,“古典伦理学”主张“绝对善”和“绝对恶”。但这样的设定有很多矛盾,所以,现代伦理学,特别是研究对伦理学是否成立的“元伦理学”[63]已经放弃“绝对善”和“绝对恶”的观念,它主张只根据经验的事实推论普遍的行为准则的“自然主义的伦理说”[64]。这跟佛教的“善恶观”很像,但佛教的伦理从“善恶”的相对性又进一步深入到了“正邪”的范畴。伦理学如果接受佛教的方法论,其困难都能解决。

  佛教的“业说”,即“业因果报说”的内容是“善因乐果,恶因苦果”,释迦牟尼佛对这样的“业”有十种分类,就是“十业”。在《中阿含经·思经》有以下说法:

   于中,身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口有四业,意有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云何身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一曰杀生。……二曰不与取。……三曰邪淫。……云何口故作四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一曰妄言。……二曰两舌。……三曰粗言。……四曰绮语。……云何意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一曰贪。……二曰嫉恚。……三曰邪见。[65]

  

  

  6 原始佛教“业说”概论

  这说明,“身、口、意”做的十种“业”。即说,“十恶业”。在作为佛教的根本经典的四部《阿含经》里,对“业”的说法是“恶业”。这是佛教说法的一个特点,即所谓“破邪显正”,即通过说明错误的、不好的方面而自然地显现正确的、好的方面。佛教对众生说明“恶业”的后果,不让众生做这样的“恶业”。尽管如此,“身、口、意”的“十业”中最重要的是“意”的三业。即贪、嫉恚、邪见,或者贪、瞋、痴。[66]“业”就是从“意志”出来的,有的时候把“业”分成两种,即“思业”和“思已业”。[67]“思业”是“意业”,“思已业”是“身、口业”。这样的分类说明佛教更重视“意业”。

   (二)“三世因果说”的成立

     佛教的“业说”中的“业因果报”是以“十二处”和“三法印”为基础而成立的,其内容是“善因乐果,恶因苦果”。这是佛教提出的第一步的教说。如果是真正的“真理”,应该能将我们认识的整个世界都解释清楚,要不然,不可能成立“真理”。那么“业说”的道理是否能解释世界所有的人与事呢?在我们认识的世界上,大部分都能解释。但是,有些问题不能解释。比如说,“为什么我在中国出生?”,“这个人做的事都是极恶的事,可是他富有地活着”等等。这样的问题可分两类,即只有“果报”的境遇和只有“业因”的境遇。所以释迦牟尼佛在《中阿含经》说:“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作业,我说此必不受其报。”[68]这就是“三世因果说”。即是说在世界上,只认识“果报”是从“宿世”的“业报”,只认识“业因”是在“现世”或者“来世”受“业报”。在这里说的“不故作业”是必不受“其报”的意思。“不故作业”的意思是没有“意志”的“行为”,这不符合“业”的概念。所以说绝对没有“果报”。其实,这含义非常重要。就是提示脱出“业”的范畴的道路。尽管如此,这“三世因果说”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十二处说”不承认认识不到的“现象”,那么,设定认识不到的“宿世”和“来世”与之不是矛盾了?但是这样提出“三世因果说”的逻辑是佛教逻辑的特点。佛教逻辑只承认“现量”[69]和“比量”[70],“比量”也要求根据“现量”。佛教从现实观察出发得到宗教的“真理”,“三世因果说”提出“宿世”和“来世”与“十二处说”是不矛盾的。就是把限定“现量”的世界到“比量”的世界扩大起来的。

  有些学者主张“三世因果说”和“无我说”是矛盾的,因为“三世因果说”承认“轮回”,但“无我说”不可能成立“轮回”的主体。这样的见解是对“无我说”的误解。如果设定作为轮回的主体的“我”的话,永远不可能脱出“轮回”的范畴,因为有轮回的“实体”。其实,要正确说明轮回主体问题,只有到作为佛教说明“人间”的构造的说法“五蕴说”才能说明。在《杂阿含经》,佛说:“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计有我。”[71]意思是,如果主张有“我”的话,这就是以“五受阴”[72]来主张的。但“五蕴说”的逻辑非常复杂,而且超过本论的范围,所以在这里只提出“无我轮回说”,即在是“无我”的状态中轮回,这就是跟印度诸宗教哲学的“有我轮回说”不同的佛教“无我轮回说”。

  可以将“业因果报说”的“三世因果说”和上述的四种思维模式,即印度正统哲学和顺世派[73]、顺命派[74]、离系派[75]的思想作一简单比较。对人生的问题,按印度正统哲学的“梵转变说”,一切人生的问题都是从“神意”出来的;按顺世派,都是偶然的;顺命派说是命运;离系派主张都是从“宿世的业”的结果。按照他们的说法,对人生的解释比“业因果报说”更容易些。但是,他们的逻辑有矛盾。在《中阿含经》第三卷,《度经》把这四种思维模式分成“三种外道”而批判他们。《度经》说:

     云何为三?或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宿命造。”复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复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无因无缘。”……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宿命造。”……诸贤等皆是杀生。所以者何?以其一切皆因宿命造故。……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者。”……诸贤等皆是杀生。所以者何?以其一切皆因尊佑造故。……谓:“人所为一切皆无因无缘者。”……诸贤等皆是杀生。所以者何?以其一切皆无因无缘故。[76]

  

  

  7 原始佛教“业说”概论

  

   “尊佑化作因论”是指“一切”都是“神”的化作的结果,这与印度正统哲学的“梵转变说”一样。“宿作因论”是指“一切”都是宿世作的“业”的结果,这就是跟离系派一样。“无因无缘论”是说在世界上没有明确的“因”和“缘”,都是“偶然”的,这跟顺世派、顺命派的主张一样。释迦牟尼佛对“三种外道”以人间的“意志”作批判。即说,若按他们的主张,如果有人杀人,这不是他做的。因为按他们主张,他杀人就是“神意”,或者“宿世的业的结果”,或“偶然”的,所以佛说“诸贤等皆是杀生”。

  关于“业说”,跟佛教很像的离系派,即耆那教重视“身业”,而设定“业”的主体“命”,主张“解脱”。表面上看,没有设定轮回主体的佛教的“业说”是矛盾的,而耆那教才是对的。但是,从思想内容看,设定轮回的主体就是矛盾的。按耆那教逻辑,人间永远不可能得到“解脱”。为什么?人出生在世界上,这是“宿业的结果”,而他在世界生存就非发生“业物质”不可,设定带着业力的轮回的主体,怎么可能解脱?所以佛教对耆那教以“宿作因论”批判。而佛教没有设定任何轮回的主体,佛教并不说明轮回的主体。可是,这逻辑过程并不简单,甚至部派佛教也不懂根据这逻辑过程而设定的作为轮回的主体“补特伽罗”[77]。这是受到耆那教的影响,因为“补特伽罗”就是耆那教主张的“业物质”。

  佛教的“业说”特别强调人的“意志”,这就是佛教的“业说”的意义,依此说明人生的道理。在世界上以自己的“意志”为中心能动的生活。按照“业说”,人间非做“善业”不可。因为“业说”的内容就是“善因乐果,恶因苦果”,所以为了自己的幸福,应该做“善业”。这就是“业说”的社会性。

  作为佛教的“俗谛法”,“业说”的内容非常丰富,在此论述的是最基本的逻辑过程,而不能说明的含义却非常多,所以释迦牟尼佛在《阿含经》到处说“独一静处,专精思维”。

   四 结语

   以上,从“业说”的成立背景、作为佛教第一步世界观的“十二处”和“三法印”、以及“业说”的思想内容等三个方面对原始佛教的“业说”作了简单的考察。

  释迦牟尼佛时,古代印度如同中国的诸子百家一样,也有很多派别的宗教思想家,他们主张自己的思想就是“真理”。这样的情况让民众糊涂:到底哪个主张正确?还是都不正确?所以释迦牟尼佛采择“批判主义”和“受法主义”[78],即对别的宗教哲学进行严格的批判,而取最合理的、妥当的道理。受法主义或者正法主义的意思就是“普遍性”和“妥当性”,因此释迦牟尼佛的说法跟一般的宗教哲学不一样,而是从现实观察出发的宗教的“真理”,这是佛教的特点。

  佛教第一步的世界观是“十二处说”和”三法印说”。“一切”是“十二处”包摄的,这样“十二处”包摄的世界的属性是变化[79]的,变化就是“苦”[80],这样变化、受“苦”的不是“我”[81]。而按照“十二处说”,人间的特质是“第六根”,即“意志”把握,自然条件的特质是“第六境”,即“法”,就是“必然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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