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同体原理的朴素而天才的猜测。
缘起是一种关系,也是一个过程。事物既然由原因或条件的组合而生起,是缘集则成,缘去则灭,也就是说,缘起是一个过程。佛教认为,由于宇宙万物是缘起,因此都有生、住、异、灭四相,是一个不断变异的过程。人也同样,处在生、老、病、死和生死流转的过程之中。应当承认,这种过程理念包含了运动、变化、发展的思想,应视为辩证思维的表现。
(二)因果
缘起讲因缘和合而生起「果」,缘起法所说的也就是因缘与果的关系。能生结果者为原因,由原因而生者为结果。就时间言,因在前,果在后,是因果异时;就空间言,如上面讲到的束芦相倚,是因果同时。因果是在前后相续的演变中,彼此关涉的和合中存在。有原因必有结果,有结果必有原因。一切事象都依因果法则而生灭变化。这种因果律是佛教用来说明世界一切事物相互关系的基本理论。
基于缘起法则,佛教进一步阐发了因果报应的思想,以解说各类众生的身心活动与结果的关系。这种思想,在伦理方面就展示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善因乐果、恶因苦果之说。这一学说为广大信徒的去恶从善的道德修持提供了坚实和有效的思想基础。
佛教认为,众生的身心活动不仅会给自身的生命带来果报,而且还会为生命生存的空间、环境带来果报,由此又把果报分为「正报」和「依报」两类。所谓正报是指依过去的业因而招感得的众生的身心,即具体的生命存在,是直接的果报主体、正体。所谓依报是,指依过去的宿业而招感的众生生命存在所依止的外物、环境、包括衣物、房宅、国土山河,以至整个环境世界。简言之,正报指众生,众生世间;依报指众生所依托的处所,即国土世间。与依报相关,佛教还认为,时代前景、生活环境、国土、山河等是多数众生所共同招感的果报,称为「共报」。佛教的这些果报思想,表现了对主体世界与客体世界、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互联系的缘起关系的洞察、体认、表现了对种种众生共同活动的结果的关注,表现了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关怀。
天台宗人还从修持实践的角度,提出「因果不二」〔注释:详见《十不二门》,《大正藏》第46卷,703页中、下。〕说,宣扬在因位的人与在果位的佛,在本质上并无差别,鼓励凡夫修持成佛。又提出了「依正不二」〔注释:详见上书,703页下~704页上。〕说,认为就佛来说,佛身是正报,佛土是依报,佛身与佛土不二,正报与依报不二,两者共摄「一念三千」,而归于一心。这是从境界论的层面,阐发理想人格、神格与理想境界的一致性。
(三)中道
这是超越有无(空)、一异、苦乐、爱憎等二边之极端,偏执,而不偏于任何一方的中正之道。中道是佛教的根本立场和基本特色。释迦牟尼反对婆罗门教的神我说,在理论上提出「此有彼有,此生彼生」,「此无彼无,此灭彼灭」的缘起法则,由此而强调「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注释:《杂阿含经》卷12,《大正藏》第2卷,85页下。〕,也就是依缘起说不有不无,不一不异,不常不断,不来不去。在实践上,释迦牟尼提出「八正道」,既反对快乐主义,也反对苦行主义,提倡不苦不乐的中道行,即人的思维、言语、行为、意志、生活等,都应当合理适度,持中不偏。
空与有是佛教对宇宙人生的两种基本看法,佛教教法可以说不出空、有二义,在释迦牟尼后,佛教内部逐渐演化为空有两宗。在小乘佛教,俱舍一系是有宗,成实一系为空宗。大乘佛教也分为两大系统,中观学派即空宗,瑜伽行派是有宗。空有两宗都认同缘起性空的基本理论立场,只是随着这一基本理论的展开,相对而言,空宗比较强调诸法性空的一面,有宗则比较强调诸法作为缘起现象的有的一面。
关于空的论定,是基于缘起说。由于万法是缘起的,是在关系中确定的,因此是「无我」性,即没有自性,没有实体性,也就是本性、本质是空的。这是空的本义。与此相联,万法既然是在关系中确立的,也必然是一个互动的变化过程,具有「无常」性,生灭无常,也是空。由此也可以说,由缘起而性空,缘起即性空,缘起与性空是同义语。由此又可以说,由缘起而性空,空是否定构成万法的恒久的实体存在,否定万法的实体性。这是对万法无自性、无实体状态的表述,空不是纯然虚无。空是空却、排除对实体的执着,空本身不是实体。中观学派讲空,还含有否定一切成见、定见的意思。在中观学派看来,一切分别、见解都是相对的,是不可能符合绝对的最高真理的。就道理来说,空是一种理,是最高的绝对的真理,体悟、把握空理,具有空智,就进入空境,即理想的寂灭境界。
空大别为人空与法空两种。人空又名我空,是主体的人无自性;法空,是客体的法无自性。关于诸法有无实体问题,即对缘起与实有、事物与自性、现象与本质的联系与区别的看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虽然从整体来说,佛教各派都认同缘起性空说,但是部派佛教的说一切有部就主张法体恒有,在一定意义上承认事物存在的各种要素的实在性。大乘瑜伽行派提出诸法的遍计所执、依他起和圆成实三性论,认为在依他起性的诸法之外,另有圆成实性的真如实体。中国佛教天台宗、华严宗认为依他起性的诸法之相与其所依的实体是统一的,诸法即相,排除在诸法之外另有实体之说。天台宗、三论宗又有小乘佛教主「拆空」与大乘佛教主「体空」之说。〔注释:参见《大乘玄论》卷1,《大正藏》第45卷,18页下。〕拆空是指分析事物的构成要素,最后从中找不到该物自己,该物并无实体存在,只是假名,是空。体空是不对事物进行拆散,而是认定当体性空。中国佛教学者肯定体空说优胜于拆空说。
与从缘起法的本质一面论定空不同,从缘起法的现象一面论定则是有。诸法都是依因仗缘而生,表现为千差万别、纷纭繁杂的现象。这些现象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且在时空中各有其独特形相和持续性质,并产生特定的作用和影响,这是有。有与空(无)对扬,表示现象、存在之意。佛教对于有,还作假有、实有、妙有的区分。假有是指虚假不实的有,是虚假地施设种种名相以指述具体事物。通常所讲现象世界,都属于假有。实有是真实的有,但如说一切有部主「三世实有」,瑜伽行派则持诸法实性常存,两者的实有意义也并不相同。至于妙有,有的佛教学者以实有真如本体为妙有,有的佛教学者则以破除执着空后所见的不空为妙有。
从上述可知,就缘起法的现象一面看是存在,是有,就缘起法的本质一面看是非存在,是空(无)。有与空是对一事物的两面看法。一切现象的有,当体即是空;空是现象有的空,离有以外没有空。智顗说:「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注释:《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1页下。〕「一色一香」即一草一花。一切平凡事物,都体现着最高真理的中道。智顗又说:「中以不二为义,道以能通为名。」〔注释:《维摩经玄疏》卷2,《大正藏》第38卷,525页下。〕中道是远离对立状态,远离有(常)空(断)二边,契合有空不二的最高真理。中道是不偏不倚的正见,有见(常见)与空见(断见)是偏狭的边见。中道是要排除有空二执的谬误见解。如有见会陷于灵魂不灭说,空见则会堕于诸法皆无的虚无主义,以致破坏佛法,危害更大。中道说要求看到现象与本质两方面,确立两端不离不二的思维框架,这是提倡两点论,不走极端,重视观察事物的全面性,防止片面性,包含了辩证思维的合理因素。
(四)平等
本书第二十七章「中国佛教的伦理观」曾就「平等慈悲」作为佛教修持实践的伦理准则进行过论述,这里从现代价值的角度再作评述。
佛教是宣扬和提倡平等的宗教,其平等的涵义概括起来有四个层次:
(1)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增一阿含经》卷37云:「我法中有四种姓,于我法中作沙门,不录前名,更作余事,犹如彼海,四大江河皆投于海而同一味,更无余名。」〔注释:《大正藏》第2卷,753页上。〕认为古印度社会的婆罗门、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姓」应是平等的,反对以种姓、等级论人的贵贱高下,强调以道德的高低、智慧的深浅论人的成就大小,主张提升道德、智慧的修持素质以进入人生理想境界。佛教的四种姓平等的主张,体现了人权平等的思想,是古印度反对种姓歧视和阶级压迫的特殊的人权运动,是与现代社会的人权平等的要求相一致的。
(2)众生平等。
众生,指有生命的存在。佛教通常以十界中佛以外的从菩萨到地狱的九界,尤其是从天到地狱的六道为众生。佛教认为不同众生虽有其差别性,但众生的生存、生命的本质是平等的,还特别强调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涅槃经》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一阐提人谤方等经,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当得成菩提之道。须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罗汉人、辟支佛等,必当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注释:《大正藏》第12卷,574页下~575页上。〕从理论上肯定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在成佛的原因、根据、可能性上是平等的。佛教讲众生虽以人类为重点,但众生平等的思想则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警告和排斥。
(3)众生与佛的平等。
佛教宣传生佛不二、生佛一如的思想,认为众生与佛在本质上都具足真如佛性,迷妄的众生并不灭其真如佛性,觉悟的佛也并不增加其真如佛性。就同样具有成佛的可能、基础这一意义来说,众生与佛是平等不二的。这与有的宗教视人神为二,称人是神所造或从神流出的说法是迥异其趣的。
(4)众生与无情的平等。
「无情」,即无情感意识,不具精神性的东西。如中国佛教天台宗就宣扬「无情有性」说,认为草木花卉、山川大地都有真如佛性,大自然…
《中国佛教哲学要义 结语》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