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绿、黄等色,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的)“言说习气”(也称名言种子[vi]);那在纯净无色玻璃瓶上所产生的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的认识(即所谓“邪执”),就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而那纯净无色玻璃瓶,就是“依他起相”。
此比喻中须注意的是多次出现的“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一词。经中明确,此“清净颇胝迦宝”(相当于转换比喻中的“纯净无色玻璃瓶”)是依他起相,按后期唯识论,依他起法必定有自己的种子。而各种色彩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这是什么意思?是说“言说习气”是遍计所执相的种子?但那样的话,“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岂不是由两个种子(即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与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生成的?由两个种子生成一法,这不可能符合唯识论之意。由此看来,不应以后期唯识论的思想来解读此段文字。笔者以为,《解深密经》将二个概念结合在一起形成“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这是有深意的。虽说“清净颇胝迦宝”或“纯净无色玻璃瓶”是依他起相,但无始来它从没有以纯粹面目出现过,所出现的一直是与某种色彩结合在一起的和合体。所以现实中出现的就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的和合体、和合相;而“言说习气”或名言种子,就是此和合体的种子,所以称为“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
因此,此处的种子概念(即习气)是与《成唯识论》的种子概念不一样的。因为在《成唯识论》中,种子只有实法能熏成,种子生成的也只是实法;像青瓶等和合体是假法,假法不可能熏成种子,而种子也不可能生成和合体之假法。但《解深密经》没有出现实法概念,或者说,没有作实法、假法等的区分,而是将一切有漏法都视为虚妄之物;但要保持因果法 注释:
要对所有唯识经典一一区分属前期还是属后期,这是非常困难的,须仔细研究和详尽说明。但本文基本上只是对《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作比较,所以,前者属前期,后者属后期,应无疑义。
[ii] 依事物名称而有的自性也称“名言自性”。
[iii] 实法概念见下文。
[iv] 《成唯识论》的依他起自性也包括实法和假法,但实法与假法的实在性是不一样的,参见下文。
[v] 圆测在其《解深密经疏》中说:“此物此处无”。此经的另一译本《深密解脱经》将它译为“清净瑠璃”,较为直观。读者可将它想象为纯净无色的玻璃球或玻璃瓶。
[vi] 习气,在唯识宗中也称种子。表面看,二概念似无差异,但实质上隐含着细微差异。习气在佛教中最早是用于指烦恼之余习;种子的概念是中性的,或者说包括三性。在成佛时,二概念的差异就显现出来。即在成佛时,烦恼习气或种子须断尽;而善性种子和无记性种子则不断,包括八识、五遍行心所、五别境心所、十一善心所、色法的种子,成佛时都不断灭。
则,各有漏法又须有各自的种子,因此,青瓶有青瓶的种子,红瓶有红瓶的种子……。至于纯净无色玻璃瓶,由于无始以来它始终没有单独存在过,所以也就没有它的种子。
如此理解《解深密经》的种子概念,此经的上下文就贯通了。即相对第一个比喻,在此比喻中,出现了种子(即习气)的概念。种子意味着因与果之间有着确定性的联系。用上述转换的比喻来理解,青瓶熏成了青瓶的种子,红瓶熏成了红瓶的种子……;进而,青瓶种子能生起青瓶,红瓶种子能生起红瓶……。因此,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绝不会由牛生羊、由鸡生鸭,或由善生恶果、由恶生善果。
此比喻中还可探讨的是另一个问题:缘生与名言的关系。依他起相是缘生的,遍计所执相是名言而成的,那么,“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如果成为一个和合体,是否意味着这是一种缘生与名言的二元决定论?或者,这种二元决定论是否就是《解深密经》的真实意思?换言之,前期唯识经典中,缘生与名言,依他起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到底是什么关系?让我们再从下面的总结中寻找解答此问题的线索。
4.三自性相互关系的理论总结
在两个比喻之后,《解深密经》对三自性的相互关系作出了说明。
“复次,德本,相名相应以为缘故,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圆成实相而可了知。” [1] (T16, p0693b)
按此处文字来理解:遍计所执自性是来自于“相名相应”,依他起自性是来自于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圆成实自性则是消除了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但这些观点又如何理解呢?
首先来分析遍计所执自性。什么是“相名相应”呢?前期唯识论对一切法的分类,常用“五法”概括:相,名、分别,正智,真如。《楞伽经》第1卷说:“于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通达。”[1](T16, p0480a)其中,“五法”就是上述相、名等五法,“自性”即遍计所执等三自性,“识”即八识,“二种无我”指“我空”和“法空”二种无我。因此,“五法”是前期唯识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五法”中,前三类法囊括了一切有漏法,其中,“分别”就是识和心所;“相”和“名”是由识和心所变现出的所诠和能诠,即“相”是被认识的事物,“名”是能诠释事物的名称。此处体现的是“唯识无境”的思想,即唯有识(包括心所)存在,万法都由识变现。“正智”和“真如”则囊括了无漏法。“相名相应”就是说:事物(“相”)及其名称(“名”),有着本质的联系,名称体现了事物的本质特征。这是世人的看法,在唯识论看来,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其次,怎么理解“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此句中的“遍计所执相执”相当于后来诸论所说的遍计所执自性执。前期的三自性理论一般都认为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或依他起自性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如《瑜伽师地论》73卷指出:“问:依他起自性缘何应知?答:缘遍计所执自性执应知。” [1](T30, p0703b)即依他起自性是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74卷则对遍计所执自性和依他起自性的作用作了总结:“问:遍计所执自性能为几业?答:五。一、能生依他起自性。……问:依他起自性能为几业?答:亦五。一、能生所有杂染法性。二、能为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所依。……”[1](T30, p0705c)即遍计所执自性的最主要作用是“能生依他起自性”,而依他起自性的第二位作用是作为遍计所执自性的所依。
以上引文中,一说遍计所执自性,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这两个概念是否有区别?应该说是有区别的。以我执为例,我执就是对“实我”的执着,即认为存在着“实我”。“实我”是遍计所执自性,是不存在的东西,是“无”;但“我执”这种执着(即这种认识、这种观念)是“有”。进而,这种执着(“我执”)既有现行,必然也能熏成种子,且其种子是如此坚固,以至要彻底清除这种执着,修道人要历经三大阿僧祗劫。再以“认绳为蛇”(即在黑暗中误将绳看作蛇)之错觉而心生恐惧为例,蛇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所以是遍计所执自性;但这一错觉是存在的,所以作为现行,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会熏成种子。只要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不破除,下次再在同一地点相同的条件下看到绳子,仍会将其认作蛇,再次心生恐惧。因此,遍计所执自性是“无”,而遍计所执自性执是“有”,不但有现行(即能执心),还有种子。如《瑜伽师地论》81卷所说:“执着相者,谓诸愚夫无始时来相续流转遍计所执自性执及彼随眠。”[1] (T30, p0751b)其中的“随眠”就是种子。
由上可见,遍计所执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执,密切相关,却又是并不相同的两个概念。说“遍计所执自性生依他起自性”,那是一种粗略的说法;更准确的说法应为:“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那么,为什么遍计所执自性执能生依他起自性?
如上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对遍计所执自性的执着,换种说法,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能执之心(包括其形成的观念)。如《瑜伽论记》42卷指出:“遍计所执自性执者,是能执心。”[1](T42, p0804b)此能执心是依赖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所以就称为“依他起”。如《瑜伽论记》同一处所说:“遍计所执性,虽无有体,然能生彼能执之心,名所依止。……现行能执心是依他性。” 这就是说,能执之心识是依遍计所执自性生起的,所以是依他起自性。进而,“由执遍计熏成八种种子,亦是依他性摄。”即八识的种子又是由能执的八识的现行熏成的,所以也是依他起自性。如此就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
在上述观点中,说能执心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当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如第六识就能依遍计所执自性的“实我”、“实法”而生起我执和法执。但前后期唯识论的差别在于:是否八识都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成唯识论》认为只有第六识和第七识能,而前期唯识经典倾向于八识都能。
那么,什么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呢?
如回到前面转换后的比喻,“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就相当于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等相;“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就相当于认为实有青瓶等相之能执心。为什么以此能执心为缘,就可知道依他起相是怎么回事?因为此能执心能熏成青瓶等“言说习气”(即名言种子),而此“言说习气”又能生起现行能执心。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这就是依他起相。
因此,并不是有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由二个种子生起了“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实际存在的只是…
《唯识思想前后期价值取向之重要变化——《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三自性理论比较》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