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无常 *常不可得*
<<杂阿含经>>
第139(82)经﹙上p133﹚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支提竹园精舍。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多闻圣弟子,于何所而见无常,苦」?诸比丘白佛言:「世尊为法根,法眼,法依,唯愿为说!诸比丘闻已,当如说奉行」。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多闻圣弟子,于色见无常、苦,于受、想、行、识见无常、苦。比丘!色为是常、无常耶」?比丘白佛:「无常,世尊」!「比丘!无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宁于中见我,异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故比丘!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皆非我,非异我,不相在;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多闻圣弟子如是观察,厌于色,厌受、想、行、识。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解脱故: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三法印】
三法印,为佛法的重要敎义;判断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来衡量。若与此三印相违的,即使是佛陀亲说的,也不是了义法。反之,若与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说,也可认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证实为究竟正确的;依此三者来印证是佛法,所以称为法印。
三法印的名称,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有于诸行无常下,加「诸受皆苦」一句,这就成为四法印了。苦,是觉者对于有情世间的价值判断,仅是诸行无常印中的含义之一,从事理的真相说,三法印就足够了。
三法印,是于同一缘起法中体悟有此三性,无论学者的惭入、顿入,三法印有着深切的关联,不能机械的分割。佛常这样的问比丘们:比丘!五蕴等是无常否?答:是无常。无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无常苦变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诉他说:比丘!所以这样的观察无常、无我,即得解脱。依这类的经文,可见三者是相关而贯通的。
三印中的涅槃寂静,即是解脱,也即是空。佛曾这样说:「诸行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一切有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无常、无我,所以能实现涅槃。这从缘起的空义而开显,所以经中常说「出世空(性)相应缘起」。缘起本是开显空义的,观察缘起,悟到他的必然理性,归于空寂,这是佛陀宣说缘起的方法与目的。
【三法印的真实性】
佛说三法印,是从有情自身说,有情是无常、无我、空寂的。印度传统的、新起的宗敎,每以为生死五蕴身中,或离五蕴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为有情是缘起的有情,依缘起说,不能不是无常、无我的。无常即是变化不居,换言之,即是生而必灭的。
一般人以环境的适意为快乐,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乐为安稳。依佛的慧观,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忧愁等苦,是无常义。一切的快乐安稳都在不断的变化;如意称心,平安恬适,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终归于灭坏的。无论怎样的安适,都向此目标前进。有生必有死,有壮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给以「无常故苦」的判定。婆罗门所说的常我,是妙乐的。佛反对他,一切无不在变化无常过程中,那还有什么究竟圆满妙乐可说?所以说无常故苦。
佛说苦就是无我,这因为我是主宰义,对周围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为我。但有情依蕴、界、处诸法而立,是变化无常的,无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还能说是我吗?
佛法说:正因为有情倒执有我,所以起惑造业,流转不息,我执即是流转动乱的根源。如悟解无我,没有了这动乱的因,即惑、业不起,当下能正觉诸法实相,一切即是寂静涅槃。
佛陀依有情而说此三法印,如论到对有情存在的世间,这或是所依的五蕴,或是所住的器界,这一切也是无常的。世间确是无常的,但如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即有点不适合。如这枝粉笔,说它是无常,当然是对的;但说它是苦,是无我,那就欠当了。粉笔是无情的,根本不会有领受,即无所谓苦不苦。没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会执着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说无我,所以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是依有情而说。
如扩充三法印而应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说的「无常故(无我)空」了。空是无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从众缘生而没有自性,即没有常住性、独存性、实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这空性,经中也称为法无我。此法无我的我,与有情执我的我略略不同。实在的、常住的、独存的,这个我的定义是同的;但有情所执自我,即在此意义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这即不同。从实在、常在、独存的意义说,有情是无我空的,诸法也是无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这样,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遍通一切,为有情与世间的真理。
【三法印的实践性】
佛说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题而作两方面解说,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实践的过程。
这三者的深义,本是同样的,每一法印能开显正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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