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怖,悚栗身毛竖。堕彼地狱时,足上头向下。正圣柔和心,修行梵行者,于此贤圣所,轻心起非义,及杀害众生,堕斯热地狱。宛转于火中、犹如火炙鱼,苦痛号叫呼,如群战象声,大火自然生,斯由自业故」。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有、时、空、动>>
于此,可有两个问题来讨论:一、诸法剎那生灭,怎么过去的行业,经百千劫而不失?有人以灭为无,无了如何还能感果?因此,有人以为灭后还是有,但有为什么名为灭?诸行才生即灭,究如何能使业不失?
这应该了解:没有未来可离过去、现在而成立的:生是起有相,灭是还无相;此有与无,不是凡外的实有见、实无见。无是依有而幻现的,是有──存在的矛盾性即相反的幻相;如没有存在──有,无即谈不到,所以说:「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离有则无无,离生则无灭,灭并非灰断的全无。不了解此义,执无常有生有灭,即成邪见。
但世俗的一切从因而果报,历然而有,故无常相──生而即灭,有而还无,仅是世俗的。经中依生灭显无常相,即依此言其常性不可得以显示空寂,非有无常的实灭。
灭与无,是缘起幻相的一姿态,非是都无断灭。灭与无,都不是没有,如说:现在没有抗日战争,这确是什么也没有了。如说:抗日战争已过去,没有了,但历史曾有此抗日战争,此项战争的影响仍在。所以即生而即灭,有而还无,与都无断灭不同。
虽念念生灭,剎那不住如石火电光,过去行业已灭而能不失,予未来以作用。月称论师说:灭非无法,故业虽灭而仍感生死,不须阿赖耶持种(是否有赖耶,更当别论),即是此义。有而还无,才生即灭,是如幻缘起流行变动的全貌。无与灭,不是没有,这与自性论者所见,确有不同,但也决非自性的存在于过去。
又此所谓灭,系指无常灭,与性空寂灭不同。无常灭是缘起的,有为的。如误会这点,把它看成性空寂灭,这即会说:灭即诸法归于本体寂灭。又自然要说:生是从寂灭本体起用,那是倒见了!
中观者以无常灭为缘起的幻灭,幻灭非都无──无见,则不失一切行业。这样,从即生即灭的观点说:诸法是彻底的动,彻底的静。从生与有而观之,即是动;从灭与无而观之,即是静。即生即灭,即有即无,即极动而极静,即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此是佛法的诸「行」观,变动(当体即静)观。
望文生义的盲目修证者,有以「见鸟不见飞」为见道的,这误解即动而静的缘起如幻观,以为亲证法性寂灭了。
依佛法说:见道乃体见法法寂灭无自性,那里是不见飞(动相)而见鸟。从即般若起方便智,那应了达无自性的──即生即灭的如幻行相,应该即法法不失而见鸟之飞动才对。故见鸟不见飞,不过是从自性妄见中幻起的神秘直觉,称之为见到了神,倒是最恰当的!
二、剎那生灭,如何未来能新新生灭,相似相续?如「大地劫住」,「人生百岁」,虽知道他剎那不息的在变,而到底是一期相续了。
这应加以解说:凡是某一事态的存在与消失,无不由于因缘,确乎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但因缘与果,有亲疏的差别,有层次的差别。这是说:一法的存在与生起,是由极其复杂,甚至说以一切法为因缘而起,但在极复杂的因缘中,有主因与疏缘,总是由主因(也不是唯一的)限定其特相,由种种疏缘助成他,如引业满业之类。某法的存在,即由此亲因疏缘和合的假有;只要因缘──实在是主因没有大变动,那疏缘虽有些变动,或有或无,某法的存在,能延续下去。进一步,此主因与疏缘的存在,本身也由于因缘决定的,也是只要主因不变,即使疏缘有些变动,还是能一期相续的。在这层层的因果网中,尽管是缘在变,因也在变,但在主因还能延续以前,果相能延续下去。如主因所依的主因变了;或疏缘的变化过大,影响主因的存在,由于主因的突变,那果相才不能延续原有形态而走上灭无之路。
延续不变,是相对的安定,实是剎那变动的。要知道:果事的幻相,依于因缘;因缘是无常的,依因缘而有者,即使是延续,实际也还是剎那变动的。因与缘,即使维持原有的形态,但主因与疏缘所依的主因与疏缘,层层推论,是不能一无所变的,近人说质变与量变,即近于因变与缘变。然在剎那生灭的如幻观中,因不变或说依主因形成的特质不变,不过相对的假说,实则此因或质,也未尝不在潜移变化中。
由于主因疏缘不息的变,不离因缘而有果事,果相也不能不在剎那变化中。由于果相的不即因缘,所以在主因的相对安定下,果相能一期延续。剎那即灭与长时相续,毫无矛盾。也可以说:绝无自性所以剎那灭,不即因缘而幻相宛然所以能相续。
《杂阿含经选集 十一、业》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