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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法显译《杂藏经》中的伦理观及其意义

  略说法显译《杂藏经》中的伦理观及其意义

  吕有祥

  束晋高僧法显(约340—422),因感于汉泽经律欠缺,以六十岁高龄,度流沙、越葱岭,西行印度求法,前后约经十五年,游历三十余国,历尽艰险,从印度搜集、抄写了大小乘佛教经典十余部,数百万言,携回汉地。归国后,和佛驮跋陀罗共同译出了《摩诃僧只律》四十卷、《僧只比丘戒本》一卷、《僧只尼戒本》一卷、《大般泥洹经》六卷、《杂藏经》一卷,为律学和涅槃学在中国的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

  《杂藏经》四千余字,以目连回答饿鬼所问及天神罗汉述其所作善行的形式,表达佛教善恶报应的思想。经文分两部分,前一部分述恶报,有十七饿鬼问目连受苦之因,目连一一答之前世所作恶行;后一部分述善报,天神罗汉述其由于前世作何善行,而成为天神罗汉。此经前一部分与束汉安世高译《鬼问目连经》的内容大致相同,但文字有出入,而《鬼问目连经》没有此经的后一部分。

  《杂藏经》文字虽然不多,且看似浅显,但涉及诸多重要伦理,有些是五戒、十善,乃至《摩诃僧只律》等戒律条文所未涉及到的,是对《摩诃僧只律》等戒律的补充,逭也许是作为律师的法显抄写翻译此经的原因。《杂藏经》中的伦理观以善恶报应的形式出现,使之对佛教徒和世人都具有巨大的震撼力,其真理光辉历久弥新,至今仍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意义。

  一、善恶报应

  《杂藏经》通篇表达的是善恶报应思想。经文开头云:“目连神足第一,常乘神通,至六道见众生受善恶果报,还来为人说之。”六道为“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间、天上”。“阿修罗、人间、天上”为三善道,“地狱、饿鬼、畜生”为三恶道。众生在未彻底断尽业力前,依其作业之善恶,要在六道中流转,善行感招善报,恶行感招恶报。两极言之,上有天堂,下有地狱。行善者,来世可至天堂享乐;作恶者,来生会下地狱受非人之苦罪。佛教以善恶果报警示佛教徒和世人“诸恶莫作,诸善奉行”。

  佛教的善恶报应论虽然带有宗教神秘色彩,但并非无中生有,它的理论根据是因果律。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相互缘起、普遍联系和互相作用之中,作用者为因,反作用者为果,有作用必然有反作用,有因必有果,因必生果,果必有因。佛教特重因果,《杂阿含经》卷二云:“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大小乘佛教有四缘、六因、十因、五果之论。

  因果相应乃宇宙普遍规律,自然界如此,人类社会亦然。人的活动,包括思想、言论和行为,或大或小、或善或恶,一旦发生,就会对自然和社会产生相应的或强或弱、或近或远、或好或坏的影响,这种影响又反作于人自身,导致与思想行为相应的后果,造就是因果报应、善恶报应。《无量寿经》云:“天地之间,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恶报应,祸福相承。”《法苑珠林》卷七十云:“夫有形则影现,有声则响应,未见形存而影亡,声续而响乖,善恶相报,理路皎然。”马克思告诫人们,人对自然界的破坏,必然遭到自然界对人双倍的报复。无数事实已证明这一铁的法则,如前人滥伐树木,破坏植被,导至水土流失、湖河干涸、沙尘肆虐,殃及后代儿孙饱受其苦果。最近“非典”的泛滥,据说与一些人肆意杀食野生动物有关。同样,个人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必然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惩罚。中国古代哲人早已知道这一道理,如《周易》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恶有报,因果昭彰,其理皎然。可悲的是很多人昧因果忽善恶,只顾眼前满足,急功近利,不虑会造成什么后果,直到在惨痛的果报来时才翻然醒悟。

  当然,因与果之间、善恶与报应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有一因多果,有一果多因,善恶报应或在眼前或在久远,或发生在自己身上或发生子孙后代身上,不可作机械死板的理解。对此,佛教已有论述。但是,因必生果,果必有因,人的善恶行为不是孤立发生在真空裹,必然与外部世界发生联系,因为善恶本身就是人的行为与外部关系的道德评价,因此善恶行为必招致果报则是无疑的。因此人的一切行为必须考虑其后果,必须对未来负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的善恶行为最终由人承受其报应,只有“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人类才有美好的未来。这是佛教“善恶报应”的意义所在。二、爱惜生命

  爱惜生命、尊重生命是《杂藏经》的基本内容。《杂藏经》以善恶报应的形式晓喻世人:爱惜和尊重生命是诸善中最大的善;反之,杀戮和虐待生命是诸恶中最大的恶,要受“地狱苦果”,甚者要“受地狱苦果亿百千倍”。经云:

  有一鬼白目连言:“我身常如块肉,无有手脚眼耳鼻等,恒为虫鸟所食,罪苦难堪。何因缘故尔

  ”目连答言:“汝前世时,常与他药,堕他儿胎。是故受如此罪,此是华报,地狱苦果,方在后耳。”

  有一鬼白目连言:“我常为大狗利牙赤目,来食我肉。遗有骨在,风还吹起,肉续复生,狗复来食。我常受此苦,何因缘故尔

  ”目连答言:“汝前世时作天祠主,常教众生杀羊以血祠天,汝自食肉,是故今日以肉偿之。此是恶行华报,后方受地狱苦果亿百千倍也。”

  复有一鬼白目连言:“常有热铁笼,笼落我身,焦热懊恼。何因缘故,受如此罪

  ”目连答言:“汝前世时,常以罗网掩捕鱼鸟,是故受如此罪。此是恶行华报,苦果在后。”

  复有一鬼白目连言:“我常有热铁针入出我身,受苦无赖。何因缘故尔

  ”目连答言:“汝前世时,作调马师,或作调象师。象马难制,汝以铁针刺脚。又时牛迟,亦以针刺。是故受罪如是。此恶行华报,地狱苦果,方在后耳。”

  以上四则问答,第一则是反对为人堕胎,第二则是反对杀牲祭神,第三、四则是反对捕捉动物、虐待牲畜。

  关爱众生、珍惜生命、为众生拔除苦难,是释迦牟尼创立佛教的初衷,是大小乘佛教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佛教伦理的根本思想。所谓众生,首先指人类,其次指由胎生、卵生、湿生、化生而形成的各种生灵动物。佛教主张以慈悲之心对待一切众生。《观无量寿经》说:“佛心者,大慈悲是。”《大般涅槃经·现病品》说:“三世诸佛,大悲为根本,若无大悲者,是则不名佛。”《大智度论》云:“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大慈大悲名为一切佛法之根本。”(《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佛教常讲“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所谓“无缘大慈”,就是对于自己无关系的众生要无条件的帮助,这才是最大的慈。所谓“同体大悲”,就是把众生和自己看成是一体的,视众生如同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姐妹,众生的痛苦就是自己的痛苦,造才是最大的悲,如《梵纲经》上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因此要像对待父母一样对待一切众生,由此可以说佛教是一切宗教中最具人道主义的宗教。

  爱惜生命,首先是反对杀生。因此,佛教把“不杀生”列为戒律和道德规范之首,五戒、八戒都把“不杀生”放在第一位,十善中“放生”放在第一位。在佛教看来,杀生就如同杀自己的父母。佛教不仅始终是反对战争,维护人类和平的坚定倡导者,而且是飞禽走兽、牛羊鱼虫的坚定保护者。《杂藏经》用“教众生杀羊以血祠天,汝自食肉,是故今日以肉偿之。此是恶行华报,后方受地狱苦果亿百千倍也”来警告世人不要杀生。在一般宗教中或一般人看来杀牲以祭神灵是天经地义的、无可非议的,而佛教则认为杀牲祭神要“受地狱苦果亿百千倍”的报应。以此可见,佛教把生命价值看做高于一切,把爱惜生命看做一切伦理的最高原则,人决不能为了自身的需要讨好神而把其他生灵作为牺牲品。这种对生命价值的珍惜程度是其他宗教不能比的。

  《杂藏经》还警诫世人,不仅要珍爱已出生的生命,即使未发育出四肢五官的胎胞,因为是生命的胚胎,属于生命的范畴,也要珍爱,不能杀害的,堕胎即是杀生,是一种犯罪行为。堕胎者要遭到“身常如块肉,无有手脚眼耳鼻等,恒为虫乌所食,罪苦难堪”乃至受地狱之苦的报应。佛教对生命胚胎的理解是非常深刻的,如十二缘起中相当于胚胎的“名色”,不仅仅是一团血肉,而是包含着精神要素和肉体要素统一体的原初生命,这就提高了胚胎的生命价值和意义。

  爱惜生命还包括反对捕捉鱼鸟、虐待牲畜。在《杂藏经》看来,自由自在地生活不仅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也是鱼乌等动物的天性。纲捕鱼乌,蓄之于池笼,使之不得自由,如同囚人于铁笼中,其痛苦可想而知,所以前世纲捕鱼鸟者死后的灵魂受到熟铁笼罩身、焦热懊恼之苦的报应。而虐待牛马等牲畜,亦受“地狱苦果”。

  三、诚信无欺

  诚信无欺为佛教伦理的基本准则。八正道中有“正语”,五戒、八戒中有“不妄语”,十善中有“不妄语”、“不两舌”、“不绮语”,这些都是强调待人要诚信无欺,不可以假话、空话、大话、粗话或甜言蜜语欺诳他人。《杂藏经》通过为人算命敛财和损人利己的商业行为这两种常见的典型事例来表达这一思想。经中说:

  有一鬼白目连言:“大德,我受此身,常患热渴。先辟此恒水清凉且美,欢喜趣之。入中洗浴,而便沸热,皋身烂壤。若饮一口,五藏焦烂,臭不可当。何因缘故,受如此罪

  ”目连报言:“汝先世时作相师相人吉凶,少实多虚,或毁或誉,自称审谛,以动人心,诈惑欺诳,以求利养,迷惑众生,失如意事。是故今日虽闻此水清凉且美,到不如意。此是恶行华报,后方受地狱苦报。”复有一鬼白目连言:“常有旋风,回转我身,不得自在随意东西,心常恼闷。何因缘故尔

  ”目连答言:“汝前世时,常作卜师,或时实语,或时妄语,迷惑人心,不得随意,是故受如此罪。此是华报,地狱苦果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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