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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法顯譯《雜藏經》中的倫理觀及其意義

  略說法顯譯《雜藏經》中的倫理觀及其意義

  呂有祥

  束晉高僧法顯(約340—422),因感于漢澤經律欠缺,以六十歲高齡,度流沙、越蔥嶺,西行印度求法,前後約經十五年,遊曆叁十余國,曆盡艱險,從印度搜集、抄寫了大小乘佛教經典十余部,數百萬言,攜回漢地。歸國後,和佛馱跋陀羅共同譯出了《摩诃僧只律》四十卷、《僧只比丘戒本》一卷、《僧只尼戒本》一卷、《大般泥洹經》六卷、《雜藏經》一卷,爲律學和涅槃學在中國的傳播作出了重要貢獻。

  《雜藏經》四千余字,以目連回答餓鬼所問及天神羅漢述其所作善行的形式,表達佛教善惡報應的思想。經文分兩部分,前一部分述惡報,有十七餓鬼問目連受苦之因,目連一一答之前世所作惡行;後一部分述善報,天神羅漢述其由于前世作何善行,而成爲天神羅漢。此經前一部分與束漢安世高譯《鬼問目連經》的內容大致相同,但文字有出入,而《鬼問目連經》沒有此經的後一部分。

  《雜藏經》文字雖然不多,且看似淺顯,但涉及諸多重要倫理,有些是五戒、十善,乃至《摩诃僧只律》等戒律條文所未涉及到的,是對《摩诃僧只律》等戒律的補充,逭也許是作爲律師的法顯抄寫翻譯此經的原因。《雜藏經》中的倫理觀以善惡報應的形式出現,使之對佛教徒和世人都具有巨大的震撼力,其真理光輝曆久彌新,至今仍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意義。

  一、善惡報應

  《雜藏經》通篇表達的是善惡報應思想。經文開頭雲:“目連神足第一,常乘神通,至六道見衆生受善惡果報,還來爲人說之。”六道爲“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間、天上”。“阿修羅、人間、天上”爲叁善道,“地獄、餓鬼、畜生”爲叁惡道。衆生在未徹底斷盡業力前,依其作業之善惡,要在六道中流轉,善行感招善報,惡行感招惡報。兩極言之,上有天堂,下有地獄。行善者,來世可至天堂享樂;作惡者,來生會下地獄受非人之苦罪。佛教以善惡果報警示佛教徒和世人“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佛教的善惡報應論雖然帶有宗教神秘色彩,但並非無中生有,它的理論根據是因果律。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處在相互緣起、普遍聯系和互相作用之中,作用者爲因,反作用者爲果,有作用必然有反作用,有因必有果,因必生果,果必有因。佛教特重因果,《雜阿含經》卷二雲:“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大小乘佛教有四緣、六因、十因、五果之論。

  因果相應乃宇宙普遍規律,自然界如此,人類社會亦然。人的活動,包括思想、言論和行爲,或大或小、或善或惡,一旦發生,就會對自然和社會産生相應的或強或弱、或近或遠、或好或壞的影響,這種影響又反作于人自身,導致與思想行爲相應的後果,造就是因果報應、善惡報應。《無量壽經》雲:“天地之間,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惡報應,禍福相承。”《法苑珠林》卷七十雲:“夫有形則影現,有聲則響應,未見形存而影亡,聲續而響乖,善惡相報,理路皎然。”馬克思告誡人們,人對自然界的破壞,必然遭到自然界對人雙倍的報複。無數事實已證明這一鐵的法則,如前人濫伐樹木,破壞植被,導至水土流失、湖河幹涸、沙塵肆虐,殃及後代兒孫飽受其苦果。最近“非典”的泛濫,據說與一些人肆意殺食野生動物有關。同樣,個人對他人和社會的危害,必然受到他人和社會的懲罰。中國古代哲人早已知道這一道理,如《周易》雲:“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惡有報,因果昭彰,其理皎然。可悲的是很多人昧因果忽善惡,只顧眼前滿足,急功近利,不慮會造成什麼後果,直到在慘痛的果報來時才翻然醒悟。

  當然,因與果之間、善惡與報應之間的關系是複雜的,有一因多果,有一果多因,善惡報應或在眼前或在久遠,或發生在自己身上或發生子孫後代身上,不可作機械死板的理解。對此,佛教已有論述。但是,因必生果,果必有因,人的善惡行爲不是孤立發生在真空裹,必然與外部世界發生聯系,因爲善惡本身就是人的行爲與外部關系的道德評價,因此善惡行爲必招致果報則是無疑的。因此人的一切行爲必須考慮其後果,必須對未來負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的善惡行爲最終由人承受其報應,只有“諸惡莫作,諸善奉行”,人類才有美好的未來。這是佛教“善惡報應”的意義所在。二、愛惜生命

  愛惜生命、尊重生命是《雜藏經》的基本內容。《雜藏經》以善惡報應的形式曉喻世人:愛惜和尊重生命是諸善中最大的善;反之,殺戮和虐待生命是諸惡中最大的惡,要受“地獄苦果”,甚者要“受地獄苦果億百千倍”。經雲:

  有一鬼白目連言:“我身常如塊肉,無有手腳眼耳鼻等,恒爲蟲鳥所食,罪苦難堪。何因緣故爾

  ”目連答言:“汝前世時,常與他藥,墮他兒胎。是故受如此罪,此是華報,地獄苦果,方在後耳。”

  有一鬼白目連言:“我常爲大狗利牙赤目,來食我肉。遺有骨在,風還吹起,肉續複生,狗複來食。我常受此苦,何因緣故爾

  ”目連答言:“汝前世時作天祠主,常教衆生殺羊以血祠天,汝自食肉,是故今日以肉償之。此是惡行華報,後方受地獄苦果億百千倍也。”

  複有一鬼白目連言:“常有熱鐵籠,籠落我身,焦熱懊惱。何因緣故,受如此罪

  ”目連答言:“汝前世時,常以羅網掩捕魚鳥,是故受如此罪。此是惡行華報,苦果在後。”

  複有一鬼白目連言:“我常有熱鐵針入出我身,受苦無賴。何因緣故爾

  ”目連答言:“汝前世時,作調馬師,或作調象師。象馬難製,汝以鐵針刺腳。又時牛遲,亦以針刺。是故受罪如是。此惡行華報,地獄苦果,方在後耳。”

  以上四則問答,第一則是反對爲人墮胎,第二則是反對殺牲祭神,第叁、四則是反對捕捉動物、虐待牲畜。

  關愛衆生、珍惜生命、爲衆生拔除苦難,是釋迦牟尼創立佛教的初衷,是大小乘佛教的出發點和目的,是佛教倫理的根本思想。所謂衆生,首先指人類,其次指由胎生、卵生、濕生、化生而形成的各種生靈動物。佛教主張以慈悲之心對待一切衆生。《觀無量壽經》說:“佛心者,大慈悲是。”《大般涅槃經·現病品》說:“叁世諸佛,大悲爲根本,若無大悲者,是則不名佛。”《大智度論》雲:“大慈與一切衆生樂,大悲拔一切衆生苦。大慈以喜樂因緣與衆生,大悲以離苦因緣與衆生。……大慈大悲名爲一切佛法之根本。”(《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佛教常講“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所謂“無緣大慈”,就是對于自己無關系的衆生要無條件的幫助,這才是最大的慈。所謂“同體大悲”,就是把衆生和自己看成是一體的,視衆生如同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姐妹,衆生的痛苦就是自己的痛苦,造才是最大的悲,如《梵綱經》上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因此要像對待父母一樣對待一切衆生,由此可以說佛教是一切宗教中最具人道主義的宗教。

  愛惜生命,首先是反對殺生。因此,佛教把“不殺生”列爲戒律和道德規範之首,五戒、八戒都把“不殺生”放在第一位,十善中“放生”放在第一位。在佛教看來,殺生就如同殺自己的父母。佛教不僅始終是反對戰爭,維護人類和平的堅定倡導者,而且是飛禽走獸、牛羊魚蟲的堅定保護者。《雜藏經》用“教衆生殺羊以血祠天,汝自食肉,是故今日以肉償之。此是惡行華報,後方受地獄苦果億百千倍也”來警告世人不要殺生。在一般宗教中或一般人看來殺牲以祭神靈是天經地義的、無可非議的,而佛教則認爲殺牲祭神要“受地獄苦果億百千倍”的報應。以此可見,佛教把生命價值看做高于一切,把愛惜生命看做一切倫理的最高原則,人決不能爲了自身的需要討好神而把其他生靈作爲犧牲品。這種對生命價值的珍惜程度是其他宗教不能比的。

  《雜藏經》還警誡世人,不僅要珍愛已出生的生命,即使未發育出四肢五官的胎胞,因爲是生命的胚胎,屬于生命的範疇,也要珍愛,不能殺害的,墮胎即是殺生,是一種犯罪行爲。墮胎者要遭到“身常如塊肉,無有手腳眼耳鼻等,恒爲蟲烏所食,罪苦難堪”乃至受地獄之苦的報應。佛教對生命胚胎的理解是非常深刻的,如十二緣起中相當于胚胎的“名色”,不僅僅是一團血肉,而是包含著精神要素和肉體要素統一體的原初生命,這就提高了胚胎的生命價值和意義。

  愛惜生命還包括反對捕捉魚鳥、虐待牲畜。在《雜藏經》看來,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僅是人類追求的目標,也是魚烏等動物的天性。綱捕魚烏,蓄之于池籠,使之不得自由,如同囚人于鐵籠中,其痛苦可想而知,所以前世綱捕魚鳥者死後的靈魂受到熟鐵籠罩身、焦熱懊惱之苦的報應。而虐待牛馬等牲畜,亦受“地獄苦果”。

  叁、誠信無欺

  誠信無欺爲佛教倫理的基本准則。八正道中有“正語”,五戒、八戒中有“不妄語”,十善中有“不妄語”、“不兩舌”、“不绮語”,這些都是強調待人要誠信無欺,不可以假話、空話、大話、粗話或甜言蜜語欺诳他人。《雜藏經》通過爲人算命斂財和損人利己的商業行爲這兩種常見的典型事例來表達這一思想。經中說:

  有一鬼白目連言:“大德,我受此身,常患熱渴。先辟此恒水清涼且美,歡喜趣之。入中洗浴,而便沸熱,臯身爛壤。若飲一口,五藏焦爛,臭不可當。何因緣故,受如此罪

  ”目連報言:“汝先世時作相師相人吉凶,少實多虛,或毀或譽,自稱審谛,以動人心,詐惑欺诳,以求利養,迷惑衆生,失如意事。是故今日雖聞此水清涼且美,到不如意。此是惡行華報,後方受地獄苦報。”複有一鬼白目連言:“常有旋風,回轉我身,不得自在隨意東西,心常惱悶。何因緣故爾

  ”目連答言:“汝前世時,常作蔔師,或時實語,或時妄語,迷惑人心,不得隨意,是故受如此罪。此是華報,地獄苦果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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