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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学 第八章 佛教寺院▪P2

  ..续本文上一页之主。长老不仅德高望重,还是能启迪教化后学的大师,故又称“化主”;长老为了不时地接待弟子们的“请益”参问,住在一间很小的单间中,称“方丈”;寺中的各种事务划为十大类,每一类称“寮舍”,每寮设“首领”一人,将所有的僧众组织起来各司其职。在禅堂设维那一职,专门负责检查和维护寺院的纪律。发展到宋元时代,禅寺的这种组织制度又有了新的发展,更加完备,并被其他寺院普遍采用。这种组织制度是:每一寺院以住持为首,他是一寺之长,又称方丈、“堂头和尚”。在住持之下,设东西两序。西序主持教务,其职事的序列是:首座,即上座,由僧腊年高足以表仪众僧的高僧充任,其职责是辅助住持,处理全寺重大事务;书记,执掌文翰书写之事;知藏,管理佛教经书;知客,担任接待宾客的任务;知殿,管理佛殿、法堂;寮元,主持接待和管理临时过往僧人的工作。东序主持寺务,其职事的序列是:监院,即寺主,俗称“当家”,主持管理全寺的财产及日常事务;副寺,即知库,主管寺院的收支出纳;维那,负责监督检查僧人的仪表及纲纪;悦众,协助维那工作;侍者,专门负责侍奉住持;庄主,负责管理寺院庄园等。在两序之下,又有专司一种事务的职事,如饭头、菜头、火头、水头、门头、茶头、炭头等。就总的情况说,不管寺院组织多么复杂,基本上由四个方面构成,即“四大堂口”:禅堂、客堂、库房、衣钵寮(住持的办事机构)。寺中重大事务,一般由住持会同首座及四大堂口的主持僧开会议决。

  二、藏传佛教的寺院组织

  藏传佛教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地方性的全民信仰和政教合一的制度,即宗教领袖同时又是政治领袖。这种制度从清前期一直维持到新中国建国后的民主改革前。在这种背景下形成了藏传佛教特定的寺院制度。藏传寺院是一种母子联寺制,比如黄教,以拉萨三大寺和后藏的札什伦布寺为主寺,其他藏区佛寺为属寺。一个较大的黄教寺院都可分为康村、札仓、寺院三级。康村是黄教寺院最基层的组织,又有“家院”之称,是基层僧团食宿起居的地方,有属于自己的牲畜、田产、房舍。康村设吉根(长老)管理;吉根下还有欧涅、拉冈、格根等执事僧。这些职事都由本康村的年资合格的僧人担任。若干个康村组成一个札仓。札仓是僧人接受经业教育的地方,也是康村的上级机构。札仓的主持者称堪布,相当于方丈。由主寺任命,负责本札仓的僧众的教育管理及行政事物,下设襄佐一人,即总管家,协助堪布管理札仓事务;格贵一人,是札仓的监察司法官;翁则一人,即总经师。若干个札仓组成一个大寺,寺主称池巴,即总堪布,一般由活佛充任,其下由各札仓堪布组成的喇吉委员会,重大事务由委员会议决定。池巴之下设吉索2~4人,负责寺院田产及其他经济活动,管理寺院的收支出纳等;协敖2人,管理僧众的名册及纲纪,俗称“铁棒喇嘛”;钦摩1人,为寺级总经师。在藏传佛教中,达赖、班禅是最高宗教领袖,也是最高一级的活佛,其下还有大寺院一级的活佛。

  活佛转世制是基于佛教的轮回思想,也是因为藏地僧人一般不准结婚,没有子嗣而采用的一种选择继承人的办法,以达赖和班禅的转世仪式最隆重。当前世活佛去世后,就要组织寻访灵童,在最后确认的2~3位灵童中,由中央大员主持,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新一任活佛,这就是“金瓶掣签”。通过“金瓶掣签”而确认的新世达赖和班禅还要经过中央政府的册封或批准的手续。

  藏传僧人进入寺院,先要在札仓内学习显宗经论,称“贝恰瓦”(读书人),经15~20年的学习,逐年升级,当升到最高班级时,就可考取“格西”(意为“善知识”,是藏传佛教类同博士的一种学位)。取得格西学位也就取得了修习密宗的资格,就可进入拉萨三大寺的上下密院,修习密宗的格西,一旦取得这种资格就可充任堪布。堪布任满称堪苏。当得到堪苏的地位就进入了黄教教阶的最高层次,就取得了可迁升三大寺首席的资格。

  三、南传佛教的寺院组织

  南传佛教如同藏传佛教,不论在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国,还是我国的云南的傣族地区,几乎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全民信仰,因此它们与汉传不同,有着自己的一套特定的寺院制度,但又因国家、民族的不同而千差万别。比如在斯里兰卡,国家设“佛教部”,统管全国佛教,部长由总统兼任;在各大派别都有一位大老长总管全派。在缅甸由国王敕封的僧王是全国佛教寺院的领袖。在泰国亦设终身任职的僧王,僧王下设“大长老会”统管全国僧事;在僧王下,各教区设僧长。在老挝,也实行僧王制,僧王下有各省级的僧长;省级以下有县级僧长;县级下有乡镇级僧长;再下就是寺院的住持。在我国的西双版纳地区,几乎村村寨寨都有寺院,从村寨到地区形成有一定隶属关系的四级寺院。在州所在地有总佛寺,称“大罗阇总寺”,是最高寺院,发布全州统一佛事的日期及有关规定,批准高级僧侣的晋升等;在各勐设勐的总佛寺,称“大罗阇勐寺”,主持全勐的佛事活动,决定下属寺院的住持,批准僧职的晋升;在勐的总佛寺下,每4个或4个以上的村寨建中心布萨堂佛寺,所属村寨的僧人在每月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日都必须到中心佛寺集体举行自恣仪式。中心佛寺负责管理该地区的僧事;村寨佛寺是最基层的佛寺,是僧人日常礼佛诵经的地方,也是对年轻僧人进行文化教育和传授佛教知识的地方。

  包括整个南传佛教地区,都几乎有一项规定,就是男性一生都要到寺院中出家一次,或几次,并在寺院中接受文化和佛教知识的教育,否则就被称为“生人”,即不成熟的人,各方面都将受到歧视。比如我国云南傣族等南传佛教地区,男孩1O岁左右就要到寺院学经,称“柯勇”,经过半年学习,合格者可个别或集体受沙弥戒,出家为僧。出家的时间可长可短,最短的3个月。到了20岁,大多数还俗,回家参加生产劳动,只有少数人继续留下深造,并在受具足戒后,根据资历和学识担任不同的僧职。僧职基本分10级,即帕诺(预备僧)、帕(沙弥)、都(比丘)、都龙(住持)、祜巴(都统长老)、沙密(沙门统长老)、僧伽罗阇(僧主长老)、帕召祜(佛师、阐教长老)、松迪(僧正长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长老)。在这10级中,只要成为“都”就取得了住持佛事和担任主持的资格,一旦担任住持就被尊称为都龙(大比丘),从都龙到祜巴的升职以及以后的晋升都十分严格,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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