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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學 第八章 佛教寺院▪P2

  ..續本文上一頁之主。長老不僅德高望重,還是能啓迪教化後學的大師,故又稱“化主”;長老爲了不時地接待弟子們的“請益”參問,住在一間很小的單間中,稱“方丈”;寺中的各種事務劃爲十大類,每一類稱“寮舍”,每寮設“首領”一人,將所有的僧衆組織起來各司其職。在禅堂設維那一職,專門負責檢查和維護寺院的紀律。發展到宋元時代,禅寺的這種組織製度又有了新的發展,更加完備,並被其他寺院普遍采用。這種組織製度是:每一寺院以住持爲首,他是一寺之長,又稱方丈、“堂頭和尚”。在住持之下,設東西兩序。西序主持教務,其職事的序列是:首座,即上座,由僧臘年高足以表儀衆僧的高僧充任,其職責是輔助住持,處理全寺重大事務;書記,執掌文翰書寫之事;知藏,管理佛教經書;知客,擔任接待賓客的任務;知殿,管理佛殿、法堂;寮元,主持接待和管理臨時過往僧人的工作。東序主持寺務,其職事的序列是:監院,即寺主,俗稱“當家”,主持管理全寺的財産及日常事務;副寺,即知庫,主管寺院的收支出納;維那,負責監督檢查僧人的儀表及綱紀;悅衆,協助維那工作;侍者,專門負責侍奉住持;莊主,負責管理寺院莊園等。在兩序之下,又有專司一種事務的職事,如飯頭、菜頭、火頭、水頭、門頭、茶頭、炭頭等。就總的情況說,不管寺院組織多麼複雜,基本上由四個方面構成,即“四大堂口”:禅堂、客堂、庫房、衣缽寮(住持的辦事機構)。寺中重大事務,一般由住持會同首座及四大堂口的主持僧開會議決。

  二、藏傳佛教的寺院組織

  藏傳佛教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地方性的全民信仰和政教合一的製度,即宗教領袖同時又是政治領袖。這種製度從清前期一直維持到新中國建國後的民主改革前。在這種背景下形成了藏傳佛教特定的寺院製度。藏傳寺院是一種母子聯寺製,比如黃教,以拉薩叁大寺和後藏的劄什倫布寺爲主寺,其他藏區佛寺爲屬寺。一個較大的黃教寺院都可分爲康村、劄倉、寺院叁級。康村是黃教寺院最基層的組織,又有“家院”之稱,是基層僧團食宿起居的地方,有屬于自己的牲畜、田産、房舍。康村設吉根(長老)管理;吉根下還有歐涅、拉岡、格根等執事僧。這些職事都由本康村的年資合格的僧人擔任。若幹個康村組成一個劄倉。劄倉是僧人接受經業教育的地方,也是康村的上級機構。劄倉的主持者稱堪布,相當于方丈。由主寺任命,負責本劄倉的僧衆的教育管理及行政事物,下設襄佐一人,即總管家,協助堪布管理劄倉事務;格貴一人,是劄倉的監察司法官;翁則一人,即總經師。若幹個劄倉組成一個大寺,寺主稱池巴,即總堪布,一般由活佛充任,其下由各劄倉堪布組成的喇吉委員會,重大事務由委員會議決定。池巴之下設吉索2~4人,負責寺院田産及其他經濟活動,管理寺院的收支出納等;協敖2人,管理僧衆的名冊及綱紀,俗稱“鐵棒喇嘛”;欽摩1人,爲寺級總經師。在藏傳佛教中,達賴、班禅是最高宗教領袖,也是最高一級的活佛,其下還有大寺院一級的活佛。

  活佛轉世製是基于佛教的輪回思想,也是因爲藏地僧人一般不准結婚,沒有子嗣而采用的一種選擇繼承人的辦法,以達賴和班禅的轉世儀式最隆重。當前世活佛去世後,就要組織尋訪靈童,在最後確認的2~3位靈童中,由中央大員主持,通過抽簽的辦法確定新一任活佛,這就是“金瓶掣簽”。通過“金瓶掣簽”而確認的新世達賴和班禅還要經過中央政府的冊封或批准的手續。

  藏傳僧人進入寺院,先要在劄倉內學習顯宗經論,稱“貝恰瓦”(讀書人),經15~20年的學習,逐年升級,當升到最高班級時,就可考取“格西”(意爲“善知識”,是藏傳佛教類同博士的一種學位)。取得格西學位也就取得了修習密宗的資格,就可進入拉薩叁大寺的上下密院,修習密宗的格西,一旦取得這種資格就可充任堪布。堪布任滿稱堪蘇。當得到堪蘇的地位就進入了黃教教階的最高層次,就取得了可遷升叁大寺首席的資格。

  叁、南傳佛教的寺院組織

  南傳佛教如同藏傳佛教,不論在斯裏蘭卡、緬甸、泰國等國,還是我國的雲南的傣族地區,幾乎是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全民信仰,因此它們與漢傳不同,有著自己的一套特定的寺院製度,但又因國家、民族的不同而千差萬別。比如在斯裏蘭卡,國家設“佛教部”,統管全國佛教,部長由總統兼任;在各大派別都有一位大老長總管全派。在緬甸由國王敕封的僧王是全國佛教寺院的領袖。在泰國亦設終身任職的僧王,僧王下設“大長老會”統管全國僧事;在僧王下,各教區設僧長。在老撾,也實行僧王製,僧王下有各省級的僧長;省級以下有縣級僧長;縣級下有鄉鎮級僧長;再下就是寺院的住持。在我國的西雙版納地區,幾乎村村寨寨都有寺院,從村寨到地區形成有一定隸屬關系的四級寺院。在州所在地有總佛寺,稱“大羅阇總寺”,是最高寺院,發布全州統一佛事的日期及有關規定,批准高級僧侶的晉升等;在各勐設勐的總佛寺,稱“大羅阇勐寺”,主持全勐的佛事活動,決定下屬寺院的住持,批准僧職的晉升;在勐的總佛寺下,每4個或4個以上的村寨建中心布薩堂佛寺,所屬村寨的僧人在每月初一、初八、十五、二十叁日都必須到中心佛寺集體舉行自恣儀式。中心佛寺負責管理該地區的僧事;村寨佛寺是最基層的佛寺,是僧人日常禮佛誦經的地方,也是對年輕僧人進行文化教育和傳授佛教知識的地方。

  包括整個南傳佛教地區,都幾乎有一項規定,就是男性一生都要到寺院中出家一次,或幾次,並在寺院中接受文化和佛教知識的教育,否則就被稱爲“生人”,即不成熟的人,各方面都將受到歧視。比如我國雲南傣族等南傳佛教地區,男孩1O歲左右就要到寺院學經,稱“柯勇”,經過半年學習,合格者可個別或集體受沙彌戒,出家爲僧。出家的時間可長可短,最短的3個月。到了20歲,大多數還俗,回家參加生産勞動,只有少數人繼續留下深造,並在受具足戒後,根據資曆和學識擔任不同的僧職。僧職基本分10級,即帕諾(預備僧)、帕(沙彌)、都(比丘)、都龍(住持)、祜巴(都統長老)、沙密(沙門統長老)、僧伽羅阇(僧主長老)、帕召祜(佛師、闡教長老)、松迪(僧正長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長老)。在這10級中,只要成爲“都”就取得了住持佛事和擔任主持的資格,一旦擔任住持就被尊稱爲都龍(大比丘),從都龍到祜巴的升職以及以後的晉升都十分嚴格,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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