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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法规论▪P3

  ..续本文上一页予非理权。

  内部一切眷属众,即使行事不如理,

  亦莫严厉惩罚之,以和缓式驱远处。

  于诸亲近之眷属,勿因小事而发怒,

  若爱眷属如爱子,则众亦视君如父。

  于诸大臣做事者,当以慈心恒爱护,

  因为君主诸苦乐,皆掌握于眷手中。

  君主于诸做事者,合理所得之薪资,

  成办善事之喜宴,此等一切莫遮止。

  切切莫忘诸恩德,感恩图报并称赞,

  若普平等慈眷属,眷众云集成诸事。

  一切眷属亦应当,拥戴君主如独子,

  眷属享有之幸福,皆源君主之福德。

  纵是粗暴之君主,眷属亦应尽力护,

  倘若眼中出现病,不应挖眼当医治。

  一切大臣及法官,应当合法辨善恶,

  若看情面受贿赂,则将摧毁全国家。

  不顾国王重大事,私欲强者若为臣,

  盗贼猎人及娼妓,岂不亦可作大臣?

  一心为国无私心,平等待人即大臣,

  想方设法令国安,私利自然便圆满。

  一切如理大臣宝,即使仅仅有一人,

  亦利君主事业故,于彼国家尤为重。

  形形色色贤劣人,尽管口中言种种,

  然从行动可确知,内在所具功与过。

  是故君主选大臣,应看此人适合否,

  全面观察再抉择,草率任用损国政。

  欲使国泰民安乐,君主如是了知后,

  应当授权与善士,切莫予权与劣者。

  一切上等诸君主,主要虔信行佛法,

  亦勤治国安帮策,令国政如上弦月。

  一切中等诸君主,着重兴盛福禄法,

  善护自己之眷民,依此国政久稳固。

  一切下等诸君主,贪财不思民众利,

  犹如烂根之树木,依此国政速毁灭。

  暴力惩治诸民众,所获之财供君主,

  昏君依此而欢悦,浊世之人诚可悲!

  人类佛法极重要,正法利益现后世,

  其次权势名重要,依此今生享安乐。

  于此二者不注重,看重财富乱王法,

  不适合任众生主,勿置高位授大权。

  无论国王或大臣,抑或地方之长官,

  只应接受合理财,切莫贪图非法财。

  人中显赫之高位,纵以黄金亦难买,

  任何身居显位者,皆是君主所恩赐。

  于饥饿者食为重,于富裕人宝为重,

  于高尚士地位重,故当维护彼地位。

  获得职位当思维,如何方能利他众,

  应当生起布施心,切莫产生掠夺意。

  一切处于高位者,倘若如理护他人,

  不拢食财自然集,即使无财位亦稳。

  是故地位显赫者,应于如理如法中,

  全心全意唯考虑,利国以及君主事。

  如法而行君主前,彼之一切亲属眷,

  勿以种种偏执心,进行非理说情也。

  纵是上师或父母,若提非理之要求,

  君主向彼解释清,切莫开许违法事。

  不违法律与法规,应当尽己之所能,

  饶益亲戚及眷属,满足彼等一切愿。

  凡与君主协商者,莫言私心偏袒语,

  如理呈禀自所知,好坏取舍诸事宜。

  君主奉为国师者,应深思维慎考虑,

  令彼君王现后世,获得安乐之方法。

  君主若持非法行,应当告之此非理,

  于诸一切合法事,尽力而为令彼行。

  除非死刑惩罚等,少数不违正规外,

  一切世间法律事,上师切莫托情也。

  上师严厉对境故,违其教言不应理,

  彼若多次提要求,亦成君主为难处。

  是故上师护君主,君主亦能敬上师,

  今生和谐又吉祥,来世亦将享安乐。

  君主所慈任何人,彼亦一心为君主,

  成办一切有益事,且言君主慈悯我。

  提出种种己私事,致使君主行非理,

  此人无有惭愧故,君主知后应舍弃。

  相续清净如纯金,君主及其眷属众,

  应为护佑诸众生,详阅正教法规论。

  如是具福之君主,以智观察诸人士,

  具德眷属妙庄严,如芸香树高耸立。

  倘若具有贤眷属,纵是卑者等胜主,

  君主眷属若皆善,则能肩负广大地。

  君主一人难抉择,世界人民之贤劣,

  若摄贤者为眷属,则诸眷民皆成善。

  君主善护眷属众,眷属拥戴彼君主,

  同时可使全国家,充满幸福与安宁。

  

第五品终

  

第六品 观察作法

  

宣说方便幻化经,明曰主尊大菩萨,

  示现调伏外道相。真实语者佛陀前,

  猛光国王询问言:一切国王诸君主,

  应当如何护众生?此经所说诸意义,

  于此论中明宣说,诸君主当敬谛听!

  所谓众生即五蕴,四生所摄诸有情,

  五大所摄器世界。护众方法有二种:

  各自业力而护持,君主保护诸众生。

  初如北俱卢洲者,以及初劫之人众,

  具足受用无贫穷,相互无争无损害;

  贤劫之时人类众,孝敬父母行善法,

  虽未安立诸国王,然靠各自业享乐。

  除此二种护持外,称为君主护众生。

  此又分为转轮王,大国王及一国主,

  小国君王四种也。其中主尊金轮王,

  人寿八万时出现,赐予诸众胜灌顶,

  胜伏边境四大洲,自处十善法道中,

  是故奉行诸正法,令他行善即法王。

  彼具七种轮王宝:能胜诸方之轮宝,

  胜骑希有白象宝,殊胜嬉乐玉女宝,

  照明资具胜珠宝,具足受用施主宝,

  智勇双全大臣宝,顺利行程绀马宝。

  诸转轮王所统辖,一切地方如何护?

  既无外来侵略者,亦无与之抗衡者,

  既无严重损害者,亦无兵害惩罚迫,

  无三非理以正法,不堕偏袒平等护。

  所有居于四大洲,大国小国之君主,

  于转轮王前呈禀:请您纳受我财富,

  遍满民众我国境,敬请轮王护吾等,

  我等希望跟随您。随即恭敬作顶礼。

  转轮王亦告诸王:各自统辖国土者,

  依法治国止非法,切莫喜爱非法行,

  平等护持诸眷属,汝等皆为吾随从。

  除此之外诸国王,有因继承自种姓,

  或以福力得王位,成为统治彼境主。

  诸位国王依何法,护持国境诸众生?

  除去转轮王之外,君王当依诸论典,

  如理护持诸众生。如此而行何以故?

  诸转轮王出世时,无有三种非理故。

  何谓三种非理耶?极其喜欢十恶业,

  此乃非法之贪心;于自财富不知足,

  此乃非理大贪欲;依止颠倒邪论典,

  即是所谓行邪法。如是彼时未曾有,

  行三非理之众生。因为一切转轮王,

  本身地位威望高,是故众生亦未有,

  违其心意法令者。轮王所行无勤中,

  相合众人心愿故,无需观待诸论典。

  次后一切诸众生,具有非法贪等时,

  具足智悲之佛陀,为利一切诸君主,

  令知合理与非理,并且铭记心中故,

  撰造君主法规论。何谓护持诸众生,

  君规教言之论典?对治非理之贪心,

  以及嗔心与痴心,即是无有贪嗔痴,

  宣说自性三对治,彼等分类及功德。

  三种对治之等起:乃是慈悲不放逸。

  所谓不放逸为何?一切君主如是想:

  受用无常如云飘,我亦终将会死亡,

  恒时处于正念中,了知贪欲之过患,

  并以希求出离心,享用一切诸受用,

  严谨依法而治国。所谓大慈大悲心:

  莫享非己之受用,非时不享自财富,

  即使时间极适合,损害贫者不享用。

  饥馑灾时救他人,制止盗匪抢劫之,

  互相害时行饶益,赈济贫困无怙者,

  于诸蛮横凶恶者,施以正当之制裁,

  应当依此护众生。如何依靠诸惩罚,

  制裁蛮横凶恶者?正当应时及具义,

  适量慈悲共五种,君主以此行制裁。

  第一正当之制裁:理应处罚狡诈者,

  倘若惩治无辜者,将成极为颠倒处;

  第二应时之制裁:如若君主具威力,

  应据罪情来处治,否则将成为非时。

  第三具义之制裁:当按初订条例行,

  随心所欲违法规,将成不具意义也。

  第四仅仅以批评,不能起到作用者,

  虽然理应予制裁,亦莫断肢杀除根。

  慈悲绑缚入牢狱,殴打恐吓作惩罚,

  没收财产驱出境,应当合理来制裁。

  倘若越此施暴力,则将成为粗暴行。

  君主乃护众生故,如若屠杀野蛮人,

  彼等多数以嗔心,死后堕入恶趣中,

  久远生生世世中,亦将结上仇恨缘。

  倘若断肢根残废,尔后不能得恢复,

  此外绑缚殴打等,能恢复故可施行。

  假设于诸野蛮者,未以慈悲心护持,

  则护众生之事业,君主未曾圆满也。

  第五何谓以慈悲,粗暴惩治野蛮众?

  譬如父于蛮横儿,为制止其造罪业,

  并非残酷杀害之,而是殴打呵责等。

  无害心之调伏法,必定无有罪过也。

  理应依法予制裁,蛮横之人有五种:

  于彼君主作损害,彼此之间互残害,

  不听君主之教言,依靠邪命过生活,

  步入邪道之诸人,搅得世间不安宁。

  首先谋害君主命,侮辱王妃毁财等,

  予以讥讽不保密,造作此等损害者。

  应据罪情予惩罚,呵责批评没收财,

  绑缚驱逐出境等,如是今后无损害。

  相互之间损害者,应施责骂恐吓害,

  殴打关入监狱等,依此惩罚可阻止。

  虽在自己所属境,不听君主吩咐者,

  依靠威力制服之,莫将彼等逐出境。

  因自未被驱出境,于君主生报恩心,

  以恐吓令众人服,君主名扬获福德。

  猎人屠夫猖妓等,不持戒律恒作恶,

  于以邪命过活者,威严厉声告诫说:

  今后切莫如此行,否则必受此制裁,

  应当如此遮罪行。诸如持执非理见,

  失毁戒律邪命活,一切步入邪道者,

  想方设法令改过。于诸破戒邪命活,

  丧失威仪邪见者,僧众协商欲摈除,

  即使各自已承诺,若时无法摈除彼,

  君主善加观察后,应当支持僧众方。

  倘若双方之僧众,诤论出现毁戒等,

  君主如若知佛法,则应自行而解决。

  抑或招集本境内,沙门以及婆罗门,

  精通佛法高尚士,平息彼等之争论。

  尔时君主应支持,合情合理之一方;

  当以恐吓逐出等,阻止对方入歧途。

  行法君主国境中,父母老时不孝敬,

  不施亲友奴仆等,合理饮食与财物,

  指使做事极辛苦,此等野蛮者属于,

  五种不驯善何种?于彼饶益自己者,

  不予合理之布施,所有财产自享用,

  乃为大邪命之故,属于邪命不驯善。

  出言不逊恶语伤,乞食沙门婆罗门,

  邀请作客后断食,违法供斋殴打等,

  不敬理应承侍处,此等即是大邪道,

  是故诸如此类者,属于步入邪道也。

  当知以此为范例,非理邪命邪道者,

  彼等皆可包括于,后二不驯善之中。

  任何国境区域内,步入歧途者若多,

  天众应时不降雨,成为饥馑荒凉地。

  非天散发瘟疫等,遭受种种之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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