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予非理權。
內部一切眷屬衆,即使行事不如理,
亦莫嚴厲懲罰之,以和緩式驅遠處。
于諸親近之眷屬,勿因小事而發怒,
若愛眷屬如愛子,則衆亦視君如父。
于諸大臣做事者,當以慈心恒愛護,
因爲君主諸苦樂,皆掌握于眷手中。
君主于諸做事者,合理所得之薪資,
成辦善事之喜宴,此等一切莫遮止。
切切莫忘諸恩德,感恩圖報並稱贊,
若普平等慈眷屬,眷衆雲集成諸事。
一切眷屬亦應當,擁戴君主如獨子,
眷屬享有之幸福,皆源君主之福德。
縱是粗暴之君主,眷屬亦應盡力護,
倘若眼中出現病,不應挖眼當醫治。
一切大臣及法官,應當合法辨善惡,
若看情面受賄賂,則將摧毀全國家。
不顧國王重大事,私欲強者若爲臣,
盜賊獵人及娼妓,豈不亦可作大臣?
一心爲國無私心,平等待人即大臣,
想方設法令國安,私利自然便圓滿。
一切如理大臣寶,即使僅僅有一人,
亦利君主事業故,于彼國家尤爲重。
形形色色賢劣人,盡管口中言種種,
然從行動可確知,內在所具功與過。
是故君主選大臣,應看此人適合否,
全面觀察再抉擇,草率任用損國政。
欲使國泰民安樂,君主如是了知後,
應當授權與善士,切莫予權與劣者。
一切上等諸君主,主要虔信行佛法,
亦勤治國安幫策,令國政如上弦月。
一切中等諸君主,著重興盛福祿法,
善護自己之眷民,依此國政久穩固。
一切下等諸君主,貪財不思民衆利,
猶如爛根之樹木,依此國政速毀滅。
暴力懲治諸民衆,所獲之財供君主,
昏君依此而歡悅,濁世之人誠可悲!
人類佛法極重要,正法利益現後世,
其次權勢名重要,依此今生享安樂。
于此二者不注重,看重財富亂王法,
不適合任衆生主,勿置高位授大權。
無論國王或大臣,抑或地方之長官,
只應接受合理財,切莫貪圖非法財。
人中顯赫之高位,縱以黃金亦難買,
任何身居顯位者,皆是君主所恩賜。
于饑餓者食爲重,于富裕人寶爲重,
于高尚士地位重,故當維護彼地位。
獲得職位當思維,如何方能利他衆,
應當生起布施心,切莫産生掠奪意。
一切處于高位者,倘若如理護他人,
不攏食財自然集,即使無財位亦穩。
是故地位顯赫者,應于如理如法中,
全心全意唯考慮,利國以及君主事。
如法而行君主前,彼之一切親屬眷,
勿以種種偏執心,進行非理說情也。
縱是上師或父母,若提非理之要求,
君主向彼解釋清,切莫開許違法事。
不違法律與法規,應當盡己之所能,
饒益親戚及眷屬,滿足彼等一切願。
凡與君主協商者,莫言私心偏袒語,
如理呈禀自所知,好壞取舍諸事宜。
君主奉爲國師者,應深思維慎考慮,
令彼君王現後世,獲得安樂之方法。
君主若持非法行,應當告之此非理,
于諸一切合法事,盡力而爲令彼行。
除非死刑懲罰等,少數不違正規外,
一切世間法律事,上師切莫托情也。
上師嚴厲對境故,違其教言不應理,
彼若多次提要求,亦成君主爲難處。
是故上師護君主,君主亦能敬上師,
今生和諧又吉祥,來世亦將享安樂。
君主所慈任何人,彼亦一心爲君主,
成辦一切有益事,且言君主慈憫我。
提出種種己私事,致使君主行非理,
此人無有慚愧故,君主知後應舍棄。
相續清淨如純金,君主及其眷屬衆,
應爲護佑諸衆生,詳閱正教法規論。
如是具福之君主,以智觀察諸人士,
具德眷屬妙莊嚴,如芸香樹高聳立。
倘若具有賢眷屬,縱是卑者等勝主,
君主眷屬若皆善,則能肩負廣大地。
君主一人難抉擇,世界人民之賢劣,
若攝賢者爲眷屬,則諸眷民皆成善。
君主善護眷屬衆,眷屬擁戴彼君主,
同時可使全國家,充滿幸福與安甯。
第五品終
第六品 觀察作法
宣說方便幻化經,明曰主尊大菩薩,
示現調伏外道相。真實語者佛陀前,
猛光國王詢問言:一切國王諸君主,
應當如何護衆生?此經所說諸意義,
于此論中明宣說,諸君主當敬谛聽!
所謂衆生即五蘊,四生所攝諸有情,
五大所攝器世界。護衆方法有二種:
各自業力而護持,君主保護諸衆生。
初如北俱盧洲者,以及初劫之人衆,
具足受用無貧窮,相互無爭無損害;
賢劫之時人類衆,孝敬父母行善法,
雖未安立諸國王,然靠各自業享樂。
除此二種護持外,稱爲君主護衆生。
此又分爲轉輪王,大國王及一國主,
小國君王四種也。其中主尊金輪王,
人壽八萬時出現,賜予諸衆勝灌頂,
勝伏邊境四大洲,自處十善法道中,
是故奉行諸正法,令他行善即法王。
彼具七種輪王寶:能勝諸方之輪寶,
勝騎希有白象寶,殊勝嬉樂玉女寶,
照明資具勝珠寶,具足受用施主寶,
智勇雙全大臣寶,順利行程绀馬寶。
諸轉輪王所統轄,一切地方如何護?
既無外來侵略者,亦無與之抗衡者,
既無嚴重損害者,亦無兵害懲罰迫,
無叁非理以正法,不墮偏袒平等護。
所有居于四大洲,大國小國之君主,
于轉輪王前呈禀:請您納受我財富,
遍滿民衆我國境,敬請輪王護吾等,
我等希望跟隨您。隨即恭敬作頂禮。
轉輪王亦告諸王:各自統轄國土者,
依法治國止非法,切莫喜愛非法行,
平等護持諸眷屬,汝等皆爲吾隨從。
除此之外諸國王,有因繼承自種姓,
或以福力得王位,成爲統治彼境主。
諸位國王依何法,護持國境諸衆生?
除去轉輪王之外,君王當依諸論典,
如理護持諸衆生。如此而行何以故?
諸轉輪王出世時,無有叁種非理故。
何謂叁種非理耶?極其喜歡十惡業,
此乃非法之貪心;于自財富不知足,
此乃非理大貪欲;依止顛倒邪論典,
即是所謂行邪法。如是彼時未曾有,
行叁非理之衆生。因爲一切轉輪王,
本身地位威望高,是故衆生亦未有,
違其心意法令者。輪王所行無勤中,
相合衆人心願故,無需觀待諸論典。
次後一切諸衆生,具有非法貪等時,
具足智悲之佛陀,爲利一切諸君主,
令知合理與非理,並且銘記心中故,
撰造君主法規論。何謂護持諸衆生,
君規教言之論典?對治非理之貪心,
以及嗔心與癡心,即是無有貪嗔癡,
宣說自性叁對治,彼等分類及功德。
叁種對治之等起:乃是慈悲不放逸。
所謂不放逸爲何?一切君主如是想:
受用無常如雲飄,我亦終將會死亡,
恒時處于正念中,了知貪欲之過患,
並以希求出離心,享用一切諸受用,
嚴謹依法而治國。所謂大慈大悲心:
莫享非己之受用,非時不享自財富,
即使時間極適合,損害貧者不享用。
饑馑災時救他人,製止盜匪搶劫之,
互相害時行饒益,赈濟貧困無怙者,
于諸蠻橫凶惡者,施以正當之製裁,
應當依此護衆生。如何依靠諸懲罰,
製裁蠻橫凶惡者?正當應時及具義,
適量慈悲共五種,君主以此行製裁。
第一正當之製裁:理應處罰狡詐者,
倘若懲治無辜者,將成極爲顛倒處;
第二應時之製裁:如若君主具威力,
應據罪情來處治,否則將成爲非時。
第叁具義之製裁:當按初訂條例行,
隨心所欲違法規,將成不具意義也。
第四僅僅以批評,不能起到作用者,
雖然理應予製裁,亦莫斷肢殺除根。
慈悲綁縛入牢獄,毆打恐嚇作懲罰,
沒收財産驅出境,應當合理來製裁。
倘若越此施暴力,則將成爲粗暴行。
君主乃護衆生故,如若屠殺野蠻人,
彼等多數以嗔心,死後墮入惡趣中,
久遠生生世世中,亦將結上仇恨緣。
倘若斷肢根殘廢,爾後不能得恢複,
此外綁縛毆打等,能恢複故可施行。
假設于諸野蠻者,未以慈悲心護持,
則護衆生之事業,君主未曾圓滿也。
第五何謂以慈悲,粗暴懲治野蠻衆?
譬如父于蠻橫兒,爲製止其造罪業,
並非殘酷殺害之,而是毆打呵責等。
無害心之調伏法,必定無有罪過也。
理應依法予製裁,蠻橫之人有五種:
于彼君主作損害,彼此之間互殘害,
不聽君主之教言,依靠邪命過生活,
步入邪道之諸人,攪得世間不安甯。
首先謀害君主命,侮辱王妃毀財等,
予以譏諷不保密,造作此等損害者。
應據罪情予懲罰,呵責批評沒收財,
綁縛驅逐出境等,如是今後無損害。
相互之間損害者,應施責罵恐嚇害,
毆打關入監獄等,依此懲罰可阻止。
雖在自己所屬境,不聽君主吩咐者,
依靠威力製服之,莫將彼等逐出境。
因自未被驅出境,于君主生報恩心,
以恐嚇令衆人服,君主名揚獲福德。
獵人屠夫猖妓等,不持戒律恒作惡,
于以邪命過活者,威嚴厲聲告誡說:
今後切莫如此行,否則必受此製裁,
應當如此遮罪行。諸如持執非理見,
失毀戒律邪命活,一切步入邪道者,
想方設法令改過。于諸破戒邪命活,
喪失威儀邪見者,僧衆協商欲擯除,
即使各自已承諾,若時無法擯除彼,
君主善加觀察後,應當支持僧衆方。
倘若雙方之僧衆,诤論出現毀戒等,
君主如若知佛法,則應自行而解決。
抑或招集本境內,沙門以及婆羅門,
精通佛法高尚士,平息彼等之爭論。
爾時君主應支持,合情合理之一方;
當以恐嚇逐出等,阻止對方入歧途。
行法君主國境中,父母老時不孝敬,
不施親友奴仆等,合理飲食與財物,
指使做事極辛苦,此等野蠻者屬于,
五種不馴善何種?于彼饒益自己者,
不予合理之布施,所有財産自享用,
乃爲大邪命之故,屬于邪命不馴善。
出言不遜惡語傷,乞食沙門婆羅門,
邀請作客後斷食,違法供齋毆打等,
不敬理應承侍處,此等即是大邪道,
是故諸如此類者,屬于步入邪道也。
當知以此爲範例,非理邪命邪道者,
彼等皆可包括于,後二不馴善之中。
任何國境區域內,步入歧途者若多,
天衆應時不降雨,成爲饑馑荒涼地。
非天散發瘟疫等,遭受種種之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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