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的天律
梁乃崇教授
今天要讲的是「财富的天律」。为什么要讲这个题目?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们一般人为了生活,一定要追求财富,也就是一定要工作、拿薪水,这是现在一般人的生活方式。如果在谋生之余也想要修行,相当多的人在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所抱持的态度是:赚钱的时候就赚钱,所以就按照赚钱的方式去做;而修行的时候,才按照佛法的规则去行。也就是佛法的规则只有在修行时才考虑遵守;但在赚钱的时候,佛法的规则就丢开不要了,所依循的只是商场的规则。
然而现在商场的规则有很多和我们佛法几乎是相冲突的,譬如说做生意一定要有贪欲,要去抢夺,要不择手段去获得利润,讲的都是这一套东西;而这些规则的性质与我们佛法最简单、最明显的规则——要除去「贪、嗔、痴」——却完全不合。
所以修行人在这个时代常常会把自己一分为二:打坐、读经与念佛的时候是一个佛教徒,就遵守佛教的规则;而其他时候则依旧贪、嗔、痴。这对一个真正认真修行的人来,是种困扰;对并不是很认真修行的人来说,则很无奈。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下了一阵子的功夫,深入思考财富的问题,希望帮助佛教徒在求财的时候,也能够合乎佛;也就是当他们在追求财富的时候,无论是行事或心理都没有违背佛法的规则,没有违背佛的教诲。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找到了一套方法,这套方法不但合乎佛法,而且比现有的那些赚钱的规则更优秀、更合乎人性。
以前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也断断续续在谈这个问题,但是大家听了以后,可能并不知道怎么去实践。现在我把过去所讲的浓缩成三条规则,只要把这三条规则记住了、弄熟了、晓得其精义之后,再运用这三条规则去求财,不但合乎佛法,而且又能生财。
这三条规则我称为「财富的天律」,也就是财富的天条。「天」的意思就是自然法,而不是人为法。它是自然的,并不是人做出来的。这是我观察这个世界所发现的,只是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而已,而这三条规则与我们的佛法是非常相合的。
这三条规则在上个星期六(七月十三日)下午,我应经济部中央标准局同济会的演讲时第一次谈到。但现在我又做了一些修改,希望更完善一些。这三条「财富的天律」是:
第一条:物质不等于财富,凡改善生活品质者皆是财富。
第二条:个人财富包含在整体财富之中;个人财富脱离整体财富时,立刻不成为财富。
第三条:贡献财富者(这里的「财富」就是第一条:「凡改善生活品质者」指能贡献改善生活品质者。),才有报酬;未做贡献者,没有报酬。报酬有「天然」 与「人为」的两种,应使二者一致。
如果合乎财富的天律而去求财,必然富裕,也必然合乎佛法;而违背这些财富天条的求财者,必然遭遇天谴。
现在我们就来解释「财富的天律」第一条:「物质不等于财富」。因为物质本身还只是物质,而财富是物质再加上人的智慧和心力,并且能改善人类生活的时候,才叫做「财富」。如果不能够达到这个功能,单纯的物质本身并不是财富。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物质就是财富」这个观念虽然有问题,但我们却不能够认定财富里面就没有物质——是的,财富里面是有物质,可是我们并不能在这两者之间画上等号,毕竟它们是有很大差距的。
比如说健康食品,它的物质层面和其他的食物似乎并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它有特殊功能,吃了之后健康情况会改善,这就是财富。因为它里面已经放了智慧、放了知识。如果我们心里面还是把它想成只是物质,没有想到里面已加了许多智慧和知识,这种判断就有问题。
所以我们看东西,得看它有没有价值,也就是要看它能不能改善我们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第一条天律下半段要强调:「凡改善生活品质者皆是财富」。因为只消极地说物质不是财富,这仍是不够的,必须积极指出财富就是什么,大家的观念才能厘清。
在最早的时候,人类只顾追求生存;而当生存没有问题的时候,就想进一步改善生活品质。在这个过程里,首先就必须把握财富天律的第一条:「凡改善生活品质者皆是财富」,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人追求财富的时候,并不是想改善生活品质,而是在追求金钱的多少,或是房地产的多寡。即使他的金钱与房地产很多,可是生活品质并不一定改善,这种情形就不能叫做拥有财富。
所以有很多人虽然赚了很多金钱、很多房地产,可是他的生活过得并不好,这种人就是把自己的目标弄错了。目标一弄错,就等于犯了第一条天律,所以他就会受到报应。他的天谴就是生活得很痛苦,这就是报应。以上就是财富的第一个天条。
再来谈第二条天律:「个人的财富包含在整体财富中,个人财富脱离整体财富时(譬如说脱离市场的供需系统),立刻不成为财富。」
我可以再举个例子:现在许多人都有汽车,汽车也是种财富,因为它可以改善我们生活中「行」方面的品质。我们如果有汽车,那就是个人的财富。可是这辆汽车、这种个人的财富必须包含在整体社会系统里面,是这整个经济体系里面的一部份,而不能单独脱离。当这辆汽车脱离整个社会体系,也就是脱离社会的时候,就没有用了,就不是财富了。
这话怎么说?因为当它一脱离这个社会的时候,就买不到汽油,车不能开,就只是一堆废铁而已;同时,如果没有道路可供行驰,它仍然是个废物;或是一旦有什么地方损坏了,因为没有零件,没有人帮忙装修,也就成了废物。所以财富不仅不能脱离社会,而且根本是整体社会里面的一部份。
我们再举另外一个例子:譬如说有人运气非常好,在荒野里捡到了一块钻石。如果他始终没有和这个社会连系上,只是一个荒野中的人,对他来讲那块钻石的价值只不过是一个比较亮的石头而已,并不是什么财富;可是如果把这块钻石带到这个社会经济体系来,经过匠人切割、琢磨,再把它放到珠宝店里面,那么就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这块钻石所以能产生财富,是因为有整体的财富、整体的市场系统在背后支撑。当这个整体经济系统没有的时候,财富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我说个人的财富是依附在整体财富系统里面的,这是事实,没有什么深奥之处。
但是一般人在追求财富的时候,常常违反这条规则。他们是怎么追求法呢?他们让个人的财富增加,可是却使整个社会的财富减少了!譬如说开一间工厂,这间工厂很赚钱,可是却把四周的环境污染得很严重。
这种让整体财富减少,而使个人财富增加的做法,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短期来看,他自己的财富是增加了;但环境长期被污染后,整体财富就会减少了、消失了,他个人的财富也要随着减少、消失。所以大家应该要了解:我们个人的财富根本建筑在社会整体的财富之中,是不可以违反的。
以前我也常常说我们在追求财富的时候,要平等互惠,要对大家都有好处;不要弄得只有自己好,其他人都倒楣,这种事情就不能做。还有一种情形,个人的财富虽然增加了,可是整体社会的财富并没有增加,这样也不好,还是有问题。所以像这种状况,我们也要避免。
第三:「贡献财富者,才有报酬;未做贡献者,没有报酬。」这一条我以前已经说得很多了,大家也听过很多次,我不再多做解释。现在要稍微说明一下,为什么这条文字我做了一些修改。
以前是说:「未做贡献者,不收报酬;做了贡献,才收报酬。」,现在改成「贡献财富者,才有报酬;未做贡献者,没有报酬」。所谓贡献财富者也就是贡献了「生活品质的改善」,那么这时候就有报酬了。并不是收或不收报酬的问题,而是报酬自然就产生了,收或不收是另外一个问题。所以我把它改成「贡献财富者,才有报酬;未做贡献者,没有报酬。」
因此如果开一间公司,企业体里面的员工都想获得薪水,这就是报酬,而这些报酬是怎么来的?不要以为是老板赏赐的,其实根本就是自己贡献出来的,所以是应得的。
一个企业体只要订定一些合理的规则,就可以让有贡献的人得到报酬,而没有贡献的人得不到。千万不要让没有贡献的人坐享报酬,抢走了有贡献的人应得的一份,如果有这种现象,这个企业一定失败。
所以报酬的来源就是你的贡献,你贡献了财富,老板才能把你的贡献变成了报酬给你,只不过换一个名词而已,财富根本就是你创造出来的。如果能依照这个规则订出合理的制度,我们得到报酬的时候会是心安理得的;不致像抢来的报酬,半夜扪心自问,总是有点惭愧。
《财富的天律》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