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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讲记 上▪P27

  ..续本文上一页力而连在一起。《释迦佛广传》中也有记载:世尊与提婆达多在过去世中,曾一起转生为共命鸟,他们的身体连在一起,头不相同。据说泰国就有一对二十几岁的连体女孩,她们小时候一起生活还可以。但长大以后,两人都非常苦恼,因为性格不同,爱好也不同,所以经常发生摩擦,比如到了晚上,一个想睡一个不想睡等等。后来二人都表示:“我们宁可死,也不愿再这样生活下去了!”经二人一再要求,医生为她们做了分离手术,但手术之后二人都死了。此外,一个人断了头还能不能活呢?一般来说是不能活的,但《前世今生论》中也引用过一个公案,说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就见过一个断头人,虽然他的头已经断了三年,但却一直活着。这也说明众生的业力确实不可思议。

  学习了以上两个颂词,我们知道有实法与无实法都无有灭。通常我们认为灭法存在,不是有实法灭,就是无实法灭,但这只是我们的分别念,实际并不存在。灭法不存在,并非在观察以后,有的变成了没有,而是它本来就没有。如佛经云:“不生不灭。”其中“不灭”,就是指一切万法本不存在,所以说不灭,并不是指观察之后的结果。全知无垢光尊者亦云:“观察之时皆无有,如是未察时亦无。”意思是说,我们在如理观察时,一切万法的确不存在;其实在未观察时,也同样不存在。

  我们来到这个世间,一直不能了知这个道理。不管年轻人、老年人,因为受过各种邪说的教育,所以总是将不存在的法认为存在,存在的法认为不存在,具有这样的颠倒邪执。学了中观以后,我们应该树立正见。

  寅六、(观察自灭他灭而破):

  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诸法不能以自相灭,也不能以他相而灭,就如诸法不能自相生,也不能他相生一样。

  假如一切法有灭,则或以自灭,或以他灭。所谓自灭,即自己坏灭自己,比如人的自杀,或者事物的自然毁坏;所谓他灭,即由他法而坏灭,比如人的他杀,或者事物被他法所摧毁。然而,所谓自灭他灭都是未经观察的说法,其实并不存在真实的灭。

  首先,自灭不成立。因为自己只有一个本体,不能成立能灭所灭,没有能灭所灭就不能成立灭法;如果出现能灭所灭两个法,又与一法相违。此外,若有自灭,那自己也能对自己起作用,如宝剑锋自割,指尖自触,舌头自舔,眼根自见等等,很多自作用的过失就会出现。因此,自灭无法成立。

  其次,他灭也不成立。如果有为法以灭法而灭,而灭法又需要灭法,如是则有无穷的过失;若灭法不需要灭法,那灭法就成了无为法。如果有为法以其他的法而灭,比如说瓶子以铁锤来灭,那当瓶子未被铁锤摧毁前,它是否成了虚空一般的常住无为法呢?显然不可能,因为它是无常的,是刹那灭的。所谓铁锤摧毁瓶子,只是终止了它的相续,创造了碎片,并未真实毁灭瓶子。因此,所谓他灭也不成立。既然无有自灭他灭,就说明灭不成立,这如同无有自生他生的道理一样。

  以上抉择了无有生住灭。此时有实宗又疑惑地问:没有生住灭则没有有为法,那你们中观宗对万事万物的存在如何抉择?中观宗回答:在观察胜义谛时,不要说生住灭,连生住灭的事相本体也不存在,乃至不存在也不存在,总之,万法皆远离一切戏论;而在名言中,我们承认如梦如幻的生住灭,以及一切有为法的存在,虽然它的本体是空,但在众生面前的迷乱显现依然存在。由此可见,由于中观宗在抉择胜义中无芝麻许实质性的同时,也承认世俗中的无欺显现,所以没有任何过失。

  本品依靠诸多理证,以总破、别破的方式对有为法的法相进行了观察,相信很多道友会有一些深入的体会。为什么这里对有为法的分析这么细致呢?因为一般众生都认为有为法存在,而对无为法的存在,几乎没有什么执著。正是对有为法自性的执著,导致了人们对实相的迷惑。而这一法我执产生的根本来源,就是对一切有为法的强烈实执。我们以上述理证观察以后,就会对生住灭不存在之理深信不疑;以生住灭不存在,又会了知它们所表示的事相有为法也不存在,这样就可以破除这种执著。因此我想,只要我们如理抉择,一定会在自相续中生起定解。当然,这种定解需要你在听闻以后再再思维,没有思维,任何定解都是不会生起的。

  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

  由于生住灭三法相不成立,所以事相有为法也不存在。

  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有为法是事相。前文我们以较广的方式抉择了生、住、灭不存在,此处则归结遮破有为法:既然生住灭不成立,那么有为法也无法成立,没有法相岂能有事相?就如没有石女儿的不共特法,自然无法安立石女儿一样。对于有为法的认识,小乘宗以无常遮破了常有的邪执,其实无常即是生住灭的本性。《阿含经》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然而,虽然他们承许无常,却仍未摆脱实有的执著,并试图以生住灭成立有为法的存在。但当中观宗以胜义理论遮破生住灭以后,也就遮破了无常,并彻底破除了他们对有为法的实有执著。

  对于生住灭的遮破,在《七十空性论》、《中观四百论》等论典中也有阐述,大家可以参阅。在了达了生住灭不存在以后,则可以切实体会到,一切有为法不存在。

  壬二、(遮破无为法):

  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

  既然有为法不存在,那又如何会有无为法呢?

  对方认为:有为法存在,以无为法存在的缘故。

  按《俱舍论》观点,无为法有三种:抉择灭、非抉择灭、虚空。而按照《大乘阿毗达磨集论》的观点,无为法有八种: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虚空、非抉择灭、抉择灭、不动、想受灭。

  一般而言,对方将灭谛(抉择灭)涅槃叫作无为法,认为它是一种不空的法。然而我们观察这一无为法,其实它是依有为法而建立的,既然有为法不存在,那无为法也根本不可能存在。因为互相观待的法,当一者不存在时,另一者也无法存在,就如有和无,瓶不存在,无瓶也不存在,或者此和彼,此岸不存在,彼岸也不存在等等。因此,观待有为法而建立的无为法是不成立的。此外,对方所谓的涅槃,其实并未离开有、无、二俱、二非四边。但涅槃并不是有实法,若涅槃是有实,那么它虽名无为,也仍落入有为法的范畴,如本论《观涅槃品》云:“若涅槃是有,涅槃即有为。”涅槃也不是无实法,如本论又云:“涅槃若非有,无实亦不成。”如果认为涅槃是二俱的法,也不合理,因为究竟涅槃是不住有无的大无为法,有无二俱则成了有为法,如本论云:“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涅槃也不是有无二非的本体,如论云:“分别非有无,如是名涅槃。若有无成者,非有非无成。”因此,所谓的涅槃无为是离开四边的大空性。

  全知果仁巴在他的《中论注疏》中说过:现在藏地有人把唯识宗的观点认为是中观的究竟观点,他们认为实有的法界无为法就是中观的究竟见,这是值得深思的。果仁巴大师是在表达他对觉囊派某些论师的不满,因为某些觉囊派论师认为无为法本体永恒存在。不仅在藏地雪域,现在汉地的某些法师,也认为究竟的无为法是一种实有存在。虽然他们口头上说在弘扬玄奘大师、窥基法师的唯识宗,并推自己是所有宗派中至高无上的宗派,但实际情况是,他们并不了解佛陀二转*轮的意义,自己已落入了一种实有耽著之中。如果看到龙猛菩萨这一偈,他们该如何解释呢?是要否认龙猛菩萨,在实相中建立一个不空的法吗?那如来的《般若经》又如何解释呢?虽然果仁巴大师驳斥了觉囊派的观点,但他肯定清楚,觉囊派的究竟观点并非如是。因此我觉得,真正要深思的,是汉地一些承许无为法不空的有相宗。

  壬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

  就如幻化、梦境、乾闼婆城一样虚假不实,所谓的生住灭,其相也是如此。

  对方认为:你们说生住灭不存在,这与教证相违,如《大云经》云:“诸比丘,有为法有生、有灭,亦有自住法往他法之转变。”因此,说生住灭空,不是与教证相违了吗?

  《大云经》及其他相关大小乘经典中,的确宣说了一切有为法存在生住灭,这一点我们不否认。但这是了义还是不了义呢?不了义。为什么呢?因为佛陀针对不能直接趋入实相的众生,才宣讲了生住灭三相,而就二、三转*轮的了义观点而言,生住灭是不成立的。此处单从了义空性来看,生住灭并不存在;说有生住灭时,就是说名言中在众生面前存在一种迷乱幻现。

  经论中多以比喻宣说有为法的相状,而本颂则针对生、住、灭,分别宣说了如幻、如梦、如乾闼婆城。一切法本来无生,如咒师所幻化的象、马,或银幕上的人、物等,其实没有真实的本体。一切法本来无住,如梦中所享受的色声香味触等外境,并无一法能够真实成立。一切法本来无灭,如乾闼婆城,乾闼婆城也叫寻香城,是由乾闼婆神在开阔的沙漠或海洋上空所显现的一种城市,它没有真实,但显现存在。这种现象现代人也经常见到,人们叫它海市蜃楼。科学家对此觉得稀奇,但他们解释成阳光与水蒸气的融合现象:当水蒸气上升,与反射的阳光交会时,中间便显现各种相状。但这种解释,恐怕连他们自己也难以信受,因为这些显现很复杂且并非杂乱无章。以前就有这样的报道:海洋上首先现起云雾,一般呈灰色,没有彩色。然后云雾显现为城市,城市里有高楼、平房;平房上有烟囱,烟囱里冒出一缕缕的烟;底下有街道,街道上有轿车……这些现象的确很奇特。科学的解释显然不合理。总之,灭相就如这海市蜃楼、空中楼阁一般。以上对应一切法无生、无住、无灭,宣说了三个比喻,以此便可了知生住灭的本体。

  关于这三个比喻,其他经论中也经常使用,《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中观四百论》云:“诸法如火轮,变化梦幻事。”《六十正理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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