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药)的供养。
+「尊者/bhante,如果您需要任何帮忙或服务,可以跟我說。」
** 这种邀请法只能让出家人向施主请求帮忙而不能向施主要如法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已经将钱交给负责建造孤邸的建筑商/工匠,您只需要监视他们工作是否适当就行了。」
+「尊者/bhante,无论您需要什么东西或要将什么东西给予什么人,尽管派他们来我这里拿。」
+「尊者/bhante,我将把钱交给净人或给我自己的人,或我亲身保管,您尽量接受、使用得自于此的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换必需品的礼卷价值xx元。」
**只能换取如法必需品,而不能兑换现款的礼卷或书卷等可以允许接受。
+「尊者/bhante,我要为您办护照与签证手续。 」
+「尊者/bhante,您所有的医药所需由我来负责。 」
+「尊者/bhante,我们要把一块有xx公顷的果园供养给僧团作为寺院。」
+「尊者/bhante,愿我们把这座禅修道场奉献给现在与未来的四方僧伽。」
有时因为一些施主向出家人提出不当的邀请之词句,而导致该供养变成不如法,在这情况下如果任何南传出家人以三种方式[38]中的任何一种来接受供养就违犯戒律。所以在用词时要谨慎,不要牵涉到供养金钱,或尽量不要提出与钱相关的语词。以下是一些错误、不如法的邀请法:
-「尊者/bhante,请问您有净人吗?我要供养您xx元。」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红包xx元,我该把这些钱交给谁?」
- 「尊者/bhante,我想供养您xx元作为您如法必需品的资金,请问谁是您的净人?」
- 「尊者/bhante,我该把这笔作为您购买如法必需品的钱交给谁?」
-「尊者/bhante,某某施主叫我把这红包交给您作为您的必需品资具,请问我该交给谁?」
**以上的几个例子,当施主以错误的方式询问时,若出家人指出净人是谁就犯舍堕(nissaggiyā pàcittiyā),因为这是命令他人为自己接受金钱。对于不如法的邀请,出家人唯一能做的只是拒绝接受。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的基金xx元,已经托付给您的净人。」
- 「尊者/bhante,请接受这笔买如法必需品的钱吧!」
- 「尊者/bhante,某某人委托我将这笔钱供养您作为如法必需品,请将钱收下。」
- 「尊者/bhante,某某人派我来送钱给您买袈裟与钵,请将钱拿去。 」
以上几个例子都很表明供养出家人的是钱(基金),而不是如法必需品,出家人听了若接受就犯舍堕。如果一个施主拿着钱、红包或以纸袋包着钱,虽然施主口头上并没有说要供养金钱,而对着出家人表明说:「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必需品。」或者说:「这是作为您换如法必需品的。」然后把钱放进钵里、或放在地上、或放在出家人的身边、或放在某一处,出家人也一律不能接受。如果在家施主以不如法的东西供养南传出家人,施主将得到的是「非福」(apuñña),因为不如法的供养能导致出家人犯戒,而对施主本身来说也是一种不善业。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xx元,作为您的飞机票、车票等。 」
- 「尊者/bhante,如果您需要经济的支持/经济上需要帮忙,请跟我说。」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支持您的生活费。」
- 「尊者/bhante,您的车费、交通费用、电话费我來出/付/供养。」
-「尊者/bhante,我帮您付/出护照与签证的费用。」
- 「尊者/bhante,我为您付所有的医药费。」
**因提到「费」、「费用」,是比较可议,为不恰当之供养法。应当改提供养「生活所需」、「机票」、「药物」、「电话卡」比较好。
- 「我将这笔基金供养给僧团,尊者/bhante们,请从这里取得您们的四事供养。」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这笔基金给僧团,建一座禅堂、斋堂、厕所或其他。」
- 「尊者/bhante,我们为了佛塔、寺院、孤邸、新建筑而供养这些钱,请您拿去保管起来。」
**南传出家人不仅是不准许为自己接受金钱,即使是要赠给僧团、一群的出家众、自己的父母与亲人、其他人、佛塔、寺院、慈善机构、倡印佛书、建设寺院或做为其他用途的义款、救济基金等,南传出家人也都一律不准许接受。如果有南传出家人接受这些钱后拿来买必需品或用来建道场的话,那么该必需品或道场都是属于舍堕物或舍堕道场(不如法物品或道场),不能为其他南传出家人使用。如果没有提到僧团、僧群或个别出家人作为接受者,施主们只是说:「我们将这笔基金供养佛塔、寺院、孤邸、新建筑或作为僧团的四事供养。」那么出家人能通知其净人说:「这群施主们是如此如此说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位出家人不需要拒绝,因为在场的出家人没有被要求接受这笔钱。除了告诉净人他们所说的话之外,出家人什么也不能做,他们不能接受这笔钱。
要分辨以上两类邀请法如不如法其实很容易:如法的邀请法只是供养出家人如法四资具;而不如法邀请法是供养金钱。在一些情况,如果有施主把钱掺在必需品一起供养,比如供养的书籍中夹有金钱、红包(无论施主是有意或无意的),接受供养时出家人也没有察觉到而无意中接受到这些“意外”的钱,虽然出家人没有图意,但也能构成犯戒。出家人能做的是对犯戒不覆盖,接着可把这些钱交还给施主,或如粪便般舍弃或丢掉。
南传比库是不能向沒有作出姿请的非血缘要求任何的必需品(生病除外)。如果想要供养但又不知所需者可以向出家人提出邀請,或者直接跟出家人的净人联系。对于那些没有净人服务的南传出家人,施主也绝对不可以为了方便而供养金钱,只能供养佛陀允许的必需品如:钵、袈裟、坐卧具、针盒、腰带、滤网、剃刀、日式拖鞋、药品、书籍、佛像、文具、车票、机票、船票等。如果施主不确定南传出家人需要些什么,那么施主应该自动向出家人提问,或者邀请出家人在有任何需要时可以向施主本身开口要求。
除了供养南传出家人如法必需品之外,施主也可以直接把慈善义款、材料、交通工具等布施给有关道场/寺院的管理人、负责人或护法团体来应付僧伽生活费、或作为道场的建筑经费、道场行政开销、日常开销、弘法支出、或做为载送出家人之用等。也有些护法会员或自愿的信众每月固定捐献若干数目给寺院道场,让管理人或出家人的净人来作适当的分配与管辖这些钱,总而言之不可交给僧团或南传出家人。金银、钱币、货币等基金是造成违犯舍堕罪(nissaggiyā pàcittiyā)的犯因。珍珠、宝石、珠宝、七种未煮的谷物、生肉、妇女与少女、男奴与女奴、马象、家禽、田地与土地[39]是造成违犯恶作罪的犯因。这些都不许为个人、僧团、群体、或其他人而接受。除此以外,基于出家人的威仪与形象,南传出家人是不允许自己开车、驾电单车或踏脚车的。
在南传佛教的巴利圣典中找不到一处有记载到因为南传出家人没有净人服务、或是因为净人不可靠或捲款而逃、或为了种种善巧方便、为了佛教事业、为了弘法利生的目的等等之堂皇的理由而开缘持钱。一个戒行清净、生活谨遵佛陀所制下戒律、无论多小都不随意取舍、对任何应当学习的学处都正持学习、对微细的罪过都见其怖畏的出家人本身就是最有力量的弘法与身教。不仅如此,同时也是真正在护持佛陀的正法久住,让更多的众生能够获得至上法义的熏陶。
主要参考资料:
南传佛教出家戒律:比库巴帝摩卡Bhikkupātimokkhaṃ – 玛欣德比库编译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
tid=23632&extra=page%3D1
沙马内拉学处Sāmaṇera sikkhāpadāni -玛欣德比库编译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
tid=23625&extra=page%3D1
分文不取A Life Free of Money 原著者:汤敏达 比库 编译者:库那威罗 比库等
http://dhamma.meibu.com/books/yuanshifojiao_bcjyj.htm
不持金钱学处指南-帕奥禅林学众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
tid=23633&extra=page%3D1
沙门果经及其注疏 菩提比库英文编译 德雄比库 中文主译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
tid=23039&extra=page%3D1
南传佛教在家居士须知 Bhikkhu Santagavesaka(觅寂比库)编译
试论南传佛教的传承 玛欣德比库著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
tid=23607&extra=page%3D1
戒律纲要 黄谨良译者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
tid=23810&extra=page%3D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南传佛教的出家众可分为五众:比库 (…
《如何分辨真假僧人及供养南传出家人指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