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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日光疏(上)▪P124

  ..续本文上一页论,在《中观庄严颂注疏·文殊上师欢喜教言论》中云:“如以微尘为例(有些外道许微尘为常有,内道有部许无分微尘是刹那实有法),彼等虽许为成实独一,然却无有成实独一的理由。否则,此独一成实法上不能有其余之分别法,那么成应除此独立自相的微尘以外,其余的一切所知法悉皆无有。如是在一切所知的范围内,若许何法为实有也与此相同。如是安立为实有独一的微尘法,从方分的角度来观察,众生相续中所摄纳的心识,能安立很多不同的异体分别识,在如是众多的分别识中,何者亦未能见到一个自相实有的无分微尘为所境法(也就是此微尘非能成为众多分别识的所缘境),那么于彼所境上应有如是未见法的众多分类。又从时分的角度来观察分析,一切有情于劫、年、月、日、刹那的无量分别心中,何者亦未能见到一个自相实有的微尘为所境法,那么于彼所境上应有如是未见法的众多分类。并且此实有的无分微尘既非心识,亦非宝瓶等法,亦不是其自体本身有多少所知法而有如是非为成实独一法的众多分类。对此又反过来观察,若以方分与时分的种种分别识,皆能见到一个实有的无分微尘为所境法,那么在其所缘(无分微尘)上亦可以安立如是众多分类(也就是说,方、时的分别心有多少去见微尘法,如是于微尘上应有等同分别数量的众多分类法)。其实诸法皆由分别心安立,从肯定的侧面而言,“是”的反体有多少,如是亦应有相同的众多类别,诸如是微尘、是细小、是所知法等,若于此等中认定何者是成实独立的一体法或无论承许何者为成实的独一法,那么在方分与时分的何者分别识面前皆不成所知,因此所谓的成实独一体仅仅是立宗而已。或此无分微尘亦可再分为无量异体,如是怎么能安立为成实独一体呢?故于此等中无论认定是何者,均遍寻不得彼彼不可再分的成实独一法。凡是有分类之法非为一体,不能分类之法乃为一体,若不将其安立为一体的名称,则于所知法的范围内很难找到另外的一体法。

  总而言之,于所知法的范围内,无论何种自体,凡是胜义中安立为成实独一之法,那么在方分与时分的无量心识面前,除此独一的所缘外,其余的一切法、甚至任何一法亦皆应成非所缘境,此外亦不可能有其余的一个方分与时分之法。如是观察的最终结论,此所说的独体法,也并不异于心识外而单独存在。若许存在者,应成不是独一之法,因为有分别故(是色法、不是心识等)。如果连分别自境的心识也不存在,那么实有一体的所缘境亦应成不可缘,如是在种种显现的所知法中,无论何者皆应成如兔角般根本不存在。故于一切所知的范围内,成实独一之法,过去没有成立,现在亦不能成立,未来仍然不会有。然而方分与时分的诸法显现仍是极为明显应理,亦无任何偏颇。如云:所知范围设一实,应成所知皆不现,所知一法不成故,无边所知各明现。(设若在一切所知法的范围内存在堪忍的一体实有法,则应成与般若空性相违之法,当知这样的所知法应成一切时处都不能显现。从胜义实相般若大空性的角度而言,堪忍实有的所知法在二谛中一法亦不成立,是故名言谛中显现无量无边净与不净的所知法都是依靠各自同类的因缘而明现相应的种种果法,犹如水月般,即是殊胜的缘起性空。)

  唉玛(极希奇)!诸法之法性,乃为不可思议,极奇希有,倘若听闻遍知此等者——善逝所宣等性的狮吼声,则于智慧之身力能增上广大,犹如一口能吞尽无边虚空,其手能持斩断现有戏论的甚深正理——文殊手中的宝剑,连一法也不成实有,诸法在空性中皆由缘起显现,对此缘起性空的究竟真理,生起稳固、殊胜的定解,请将此理广弘于世间生众。如是上述甚深难测的殊胜理论,乃由自之智慧的力现而为诸有缘善士宣说。”如是所说也。

  由于所知法包括心法与色法或有为法无为法,一切所知法又是观待因缘所安立,若不观待名言的因缘而有之所知法决定不成立。然则不能因为色法观待于心识,而认为色法有少许的独立性,甚至将其推广到绝对的独立性。其实这少许的独立性亦是由心识去了知的,乃为分别心的所境,非真实智慧的境界。如是由分别心幻现的一切所知法绝无堪忍的自相实有,仅仅是分别心的假立而已。不仅所知法无实,且于能知的心识亦毫无实质,这是通过正理观察、抉择所得出的结论。是故应成派所运用的离一多因就能彻底破除四边八戏,直接抉择了离一切戏论的无遮大空性,所抉择的正见亦是般若的大无遮见。

  五.大缘起因:在经典中的《龙王请问经》与论典中的《中论》等皆已用到了“大缘起因”,其理论主要是抉择一切诸法的本体皆为大空性,亦是共同抉择因果所摄一切诸法的本性或三解脱门的一种殊胜理论,它涵摄了前述四因的全部理论,因此在五大因中最圆具权威的就是大缘起因,其之威力能摧毁一切实有的执著,同时遣除常边与断边,故又被称为五大因中的“因王”。如本论云:“由说诸法依缘生,非诸分别能观察,是故以此缘起理,能破一切恶见网。”

  应当如何认知万法的缘起本性呢?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论》中云:“观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缘起因,是抉择诸法自性不生,由因缘集聚后假立而生,无因则决定不生,显现的诸法亦当体即空,毫无自性,因缘缘起法本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性的诸边戏论故。若以相近真实法性的胜义理论来衡量时,除无欺缘起力所产生外,若于四边生、四句生以及有、无、常、无常等中何者为实有,都无法安立为名言世俗法,故应成诽谤了一切名言。由是能以得出无实法犹如幻化、缘起显现与空性乃为一义的结论。是故唯有中观宗所假立的一切名言现法极为应理,以此便能成立世俗名言,以及四谛、三宝等出世间一切宗派的名言。在此正理之王大缘起因中,摄集了金刚屑因等所有胜义理论,不以理论观察时,一切缘起显现之法皆能成立,一旦以理观察时,因、果、体性何者亦不成立。此于《中论》等中有广说缘起之理。如是在世俗中因、果、体性三者的显现而安立名言,在胜义中因、果、体性三者即是无自性的三解脱门,都是大空性的本体。如是二谛无别大双运的具胜空性,乃为修中观道者所证之法界,亦即出生三世佛、佛子的了义佛母。在安住根本慧定时,现空二谛一味无别的大平等性犹如虚空,超离分别意境,虽离言思,但以无念的各别自证智慧安立为等性。在后得时诸法现相与梦境、影像、幻现、变化等喻相同,现而无有自性。如是具足甚深定解,以此妙慧分别二谛而安立此基道果,无误现证并为他人宣说,从现证的空性义中产生大乘道与果的一切殊胜功德。”是故对此甚深的金刚语,应当再三闻思,反复观察后运用在心相续中修行,此对修行者来说,是抉择一切所知法最为殊胜的窍诀。

  总而言之,缘起法是内道大小乘所共同承认的。在般若大空性的基础上建立名言的缘起显现法是中观派的观点。在理解观待缘起法的前提下,首以简明易知的比喻来说明这一问题。所谓观待者,如同此山与彼山、上面与下面、长短、大小、左右等皆为观待而成立之法。如果上面没有,观待它而有之下面依然不会存在。又如儿子与父亲,亦是互为观待而成立的,如果尚未观待父亲之前就有了儿子,应成无父之子,或说勿须观待儿子,而得有父亲之名,那么一切众生在出生之际就应该成为父亲,此许有违于名言规律,故极不应理。如是能生因与所生果之间的关系亦与此理相同。若不互相观待,永远不能产生同类因之果法,譬如青稞的芽果必须是观待青稞的种子而产生,同样一切诸法并非不观待而存在独立实有,而是因缘缘起所假立产生的。如梦境中的第六分别识面前所现之法,或如无分别眼识前所见的水月等一切所境色法均有待于各自同类或特定的因缘而产生,其差别仅在于有境的分别识与无分别识。若以胜义理论观察皆为平等的无生大空性,其本性本无来去、生灭等相。如本论云:“如日轮有蚀等别,于影像上亦能见,日影合否皆非理,然是名言依缘生。”其实现而无实之空体(影像),勿须胜义理论,仅依名言理论观察亦不难易知,诸法现而无有自性,皆为缘起假立。譬如,水月在尚未观察的基础上似有,以名言理论稍作观察则知毫无实体,再进一步观寻,此现而无自性的水月到底从何处来,住于何处,消失时去于何处等如是观寻了不可得。如是诸法在因缘缘起聚合之时自然会有显现,当缘起力不具足时,自然就会消失。并且依靠缘起力正在显现的诸法,其本性亦是本空离根的,犹如镜中影像现而无自性。假设说诸法不是因缘缘起假立而是自性实有的话,那么所现之法必定会有它的来源、住处、去处等,然却对此上下求索、遍寻不得,所以诸法并非自性实有,唯是缘起假立显现而已。因、果、体三与上述比喻相同,因缘聚合时则现,正现之时亦是无生大空性的本体,如此现而无自性、缘起性空的甚深义理,请详见于《定解宝灯论》第五问答义。

  在因缘缘起的基础上所假立的轮涅诸法,如怙主龙树菩萨云:“知此诸法空性已,一切业果依缘起,希有又此极希有,希奇又此极希奇。”这种缘起法的甚深道理,唯有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才能无倒宣说,其他外道的所有论师都未能如实地宣说这种甚深见解。故于《中论》中云:“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在古印度有很多种外道,约有三百六十多种见解,其归纳为六十四种,再为归摄即常见、断见两种,这些具有外道见解的论师们虽然创立了各种各样或千奇百怪的教派,但实际上都未能通达无我空性的正见。如胜论外道虽许外境色法如梦如幻,但究竟亦未通达无我空性,并且以此见解引起的是遍计执著,因彼建立了一个具九种或五种或不可思议功德之我为独立实有。从外道的甚多典籍中亦不难易知,彼等从未提及过缘起性空的甚深道理,虽然他们的论典中有讲到如梦如幻的世俗法与实相、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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