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彻断烦恼趋入解脱彼岸外,别无永恒保持安乐之道。
癸三、(破不作恶行而爱增上生):
问曰:若舍弃一切现世五欲贪执而以积集福业求生天的善果,那是否合理呢?
弃舍此境已,要求得境界,
如是颠倒法,何因许为正。
弃舍此等已得的安乐境后,又要希求悦意果的境界,这样的颠倒法,以什么原因许为正确呢?
今世舍弃贪爱欲乐的恶行,而努力修善积福,以求后世得到生天的安乐,这种行为是外道的颠倒修法,实不应理。因为今生五欲境既然是舍弃对象,那自己为什么还要贪求来世的欲乐呢?要追求人天福报,必须守持戒律,《俱舍论》中说过:“为得善趣持律仪,为得解脱修心要。”持守律仪必须舍弃对五欲的贪着,因此舍弃已得的安乐境,去追求未来的乐境,这诚然是颠倒行为。按这种做法,对欲乐前舍后取,前后二者自相矛盾,有智慧者谁会将这种颠倒做法,许为正确呢?不管如何寻找根据,应舍今世而求后世人天欲乐的观点,皆无法成立为应理之宗。虽然在内道中有人天乘修法,修持五戒十善,但这并非是求后世欲乐,而是为了有机会修法解脱轮回,先求得人天善趣闲暇的基础。
譬如说,山羊在斗角时,先会各自跑开,然后又转过来相互靠近撞击;同样欲求后世人天安乐者,先将此世的五欲享受舍弃,这种做法与山羊斗角一样,实是颠倒愚昧之举。诸修习正法者,若能明了此中颠倒,则极易断除贪求有漏安乐果的非理贪念。
壬三、(别破为求增上生而积业)分五:一、破为求受用而积业;二、破贪着世间法规而积业;三、破为求可意境而积业;四、破为求权势而积业;五、破为求后世富饶由爱而积业。
癸一、(破为求受用而积业):
问曰:世间的财富能为自己带来受用安乐,所以应该为了财富等而积聚善业。
福果为财富,常须防护他;
若常防他者,如何为我所。
世人的福德善行果是财富,而财富须要恒常防护他缘侵害;如果要常常防护他缘,怎么能称为我所拥有之福果呢?
世人为求得财富等受用,往往会修布施等善法,认为这是合理的行为,值得贪执,而实际上对其所谓的福德果进行观察,就会发现这些贪求不合理,应当舍弃。因为世人通常以施舍等有漏善行,去希求福德果报,这种福果一般是指财富受用。但这些所谓的福果——财富,得到者必须要时常保护,以防盗贼及水火等违缘侵害,财富越多,即需要付出越多的力量去保护。如是需要防护他缘消散的财富,怎能称之为是我所有的福果呢?若是我所,则自己应有自主自在权,他人无法损害这种权力,而事实恰好与此相反,所以应了知,世人以贪心无论如何追求,实际上皆无法使自己获得真正的福果,不但如此,反而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龙树菩萨说过:“积财守财增财皆为苦,应知财为无边获根源。”世人以辛勤劳作积业而求得受用财富,实际上整个过程皆是痛苦,无有丝毫安乐可得,因此为财富受用而积业者,实是不值得贪执的非法行为。
譬如说,如果自己依止一位上师,那么自己不得不时刻跟随上师,依教奉行;同样道理,希求财产者,也不得不象弟子侍奉上师一样,日夜侍奉财产,成为财产的奴仆。古人常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若贪执财富,必然会死在求财、守财的劳作中,因而有智者,实不应为了祸患之源的财富受用而积业。
癸二、(破贪着世间法规而积业):
问曰:贪求善趣福果而修施等善业诚然是颠倒,那么遵随世间共许的法规应合理吧。
世间诸规律,随彼行名法,
是故较于法,世间力尤强。
世间各种各样的规律中,只有随顺世人们当时所行持的才被名为法,所以与法规本身相较之下,世间人的风俗习惯力量尤其强盛。
随顺世俗规律而修施等有漏业,也不应理。因为在世间有着种种规律,这些规律皆是世人共许而成,比如说嫁女娶媳妇等等,各种行为规则在世间各地都有。但是,针对特定地区的人们,只有随顺他们当时所行持的规律去行持才会称之为法,才会被承认为合法行为。而从不同地区不同时代去观察,世间无有不变的法规,现在人们共许的法,到了另一个时代,也会被判为非法;本地人共许的合法行为,在另一地往往被评为非法行。真正合理的规律本身与世间风俗时尚比较起来,世间习俗力量尤为强盛,而习俗往往是随顺世人分别恶习而成,所以对世间人所谓的法规,求解脱者实不应去随顺。因为这些法规毫无可靠性,大都是随分别恶念而转的邪法,并无真实合理性可言,如果去随顺,只会让人积累轮回恶业,陷入更深的轮回。
譬如说,呀瓦国有一种传统,当地男人经常念一种咒语,用以加持火焰,而火焰中会发出音声:你可以娶自己的女儿。于是当地有很多男人娶自己的女儿为妻,并许此是合法行为。有一外国人见到了这种情况,他也想按这种习惯娶自己的女儿,便花费许多钱财学会了这种咒语。回国后,他点了一堆火,然后以咒语加持,这时火堆中传出声音:“呀瓦国的传统习俗与你们本地不同,你应随顺本地习俗!”从中不难看出,所谓合法与非法皆是随世人的习俗而定,在世间并无真正合乎正理的法规。作为求解脱者,应当以佛法正理为根本,而不能盲目地随顺世俗造轮回业。当然,于经论中虽然也强调过应随顺众生,但其所指并非是让修行者随顺世间造轮回业,而是为了引导度化世人,修行人在表面形相上的行为,首先不应让世人生反感邪见,对此应仔细区分。
癸三、(破为求可意境而积业):
问曰:世间安乐来自享用可意境,而可意境是福业之果,所以为求安乐理应修福业。
境由善可爱,彼境亦为恶,
舍彼成吉祥,修彼复何为。
色声等境由于被认为善妙而觉得可爱,但是这些五欲境亦为求解脱者所厌恶,而舍弃彼等即成为吉祥,因此修福求彼等又有什么必要呢?
为了追求可意境的受用而修持有漏善业,也是无有意义的颠倒恶行。色声香味触五欲境,在世间凡夫异生心目中,如果生起它们很善妙的分别计执,立即会觉得可爱而生贪心,再而由受用彼等生起虚妄的悦意安乐感。可是一般凡夫异生前的可意五欲境,在明了诸法真相追求解脱者前,是厌恶远离的对境,因为五欲境其本质唯是无常、不净、苦性、无我的不可爱法,是有情依之生起贪嗔烦恼的根本,是生死轮回中众多苦患的根源,以此三种原因,求解脱者会立即舍弃五欲境如同不净粪一样。而彻底舍弃了五欲贪执的修行者,即舍弃了过患的根源,一切皆成为吉祥,《入菩萨行》中言:“离贪自在行,谁亦不相干,王侯亦难享,知足闲居欢。”因此,欲要追求真正的安乐,怎么会为了可意境而修有漏业呢?世人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地劳作,其目的都是围绕可意五欲境而行,但无数劫已过去了,追求五欲享受者除了生死轮回外,并无任何结果,若有心去对此应当明了。
譬如说,以前有一群比丘去甘巴遮地方化缘,路上遇到了一个狡诈者,他欺骗比丘们说:“你们到了甘巴遮,千万不要说话,因为那儿有一种风俗,若见到比丘说话,人们会不高兴。”那群比丘信以为真,为了不让当地人不高兴,便在化缘时一直保持沉默。当地人见到了这群默然无声只会眨眼睛走路的比丘,误认为是那个狡诈者所幻变的人。因为他们之间经常比赛幻术,于是甘巴遮地方的幻术师,也以幻术变现了一群不会说话的比丘。过后那个狡诈者又在某天,告诉去甘巴遮地方化缘的比丘们,说现在可以说话了,比丘们到了该地时,该地幻术师又误认这些会说话的比丘是狡诈者所幻变,不得不认输,因为他们无法幻变出能说话的人。比丘本身并无变化,只是前时没有说话,由此而使甘巴遮的幻师们生起执著比赛之心,其实这只是狡诈者的欺骗手段而已。而后来比丘们露出正常相,虽然当地人没有完全了知其真相,而比赛之心已消。同样,世间人在贪欲狡诈者欺骗下,对五欲境生起贪爱执著,若能了知初步的苦谛等少分真相,则能断除误执,不再为贪求欲乐而造有漏业。
癸四、(破为求权势而积业):
问曰:为五欲境虽然不应以贪心造业,但是世间的王位权势是安乐之因,所以为求权势而修福是应理行为。
谁不用教敕,彼则不需法,
谁求得教敕,是众中愚人。
谁人不用教诫命令,则他不需要权势等世间法,谁人希求得到教敕权,那他是众人中的愚人。
为安乐而希求王位权势是不合理的愚行,因为自己如果不想用对他人指手划脚下命令这种方式办事,则他无需王位权等这些世间法。就象那些心得自在的大修行人,他们无需任何勤作,无需差遣命令他人,即能成办所欲的安乐事业,因而对王位高官的权势,他们无有任何希求之心,也无需为权势而作种种布施等有漏善法。而世间希求得到王位,得到能教敕他人的权势者,这些人是愚人之中的愚者。一方面是因为权势地位无有实义,不是真正的安乐富饶之因,如那些大修行人无需此即能成办一切所欲的事业,另一方面,希求王位权势是大罪恶的根本,世人为此往往不择手段,造尽恶业,而得到王位教敕权势者,也会因此而造严重恶业。因此,为求安乐而追求这种罪恶根本的权势,无疑是缘木求鱼式的愚行。
譬如说,有一占卜师推算自己的爱子六天内会死亡,结果到了第六天儿子还没有死,占卜师为了得到名声地位,让人相信自己的推算灵验,于是一边哭一边将儿子杀死。同样,希求王位权势者,为了暂时权位安乐而将自己的后世安乐善根损害,这种人如杀儿子的占卜师一样,是最为愚蠢的人。因此诸有智者,绝不应为求权势而积业。
癸五、(破为求后世富饶由爱而积业):
问曰:为求后世的富饶安乐果而积集福业,难道不合理吗?
由见未来果,汝贪爱法者,
见贪未来边,岂不畏何为?
由于想到了未来的果报,…
《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