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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灯之光之二 如何学密 (附:密乘十四条根本戒)▪P5

  ..续本文上一页,瞋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弥天大罪。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的根本戒。修学过大乘佛法的人,比如:闻听过《入行论》或者菩提心修法、四无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体会,一般不会违犯这条戒。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念头。

  五、舍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不可能舍弃的,所以这里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体地说,也就是愿行菩提心中的愿菩提心。因为,虽然舍弃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为度化众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会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弃了为度化众生成佛的念头,就象一张纸被烧毁后,上面的字迹都荡然无存一样。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随着这个念头的失去而烟消云散、土崩瓦解。如果因为懒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来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却遭到他人的恶意中伤,就有可能万念俱灰地认为:度化众生太难了,我还是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这种念头,就违犯此根本戒。

  在大乘中并不忌讳盗、淫、妄等行为,在经书中有很多与此有关的公案,如果纯粹是为了他人,不含有丝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开许。《普贤上师言教》中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的例子。行为上的犯戒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里藏着自私心,一心只为自己打算,那么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经从根本上断绝了。舍弃愿菩提心来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严重,就越可能放弃愿菩提心。

  我执并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执以后,如果能发誓:我就是要去度化众生,我就是要去利益众生,无论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现在就要去做,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执并不可怕。如果藏在精进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后的目的,不是为了众生得到安乐,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今生来世的善报。这种发心,在大乘佛教中就象毒品一样可怕。无论这种念头出现于何处,与其相关的一切闻思修行都会被染污殆尽。本来生起愿菩提心就不是易如反掌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愿菩提心,却因此而化为乌有,是让人痛心疾首的遗憾之事。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戒。如果因为一念之差,而同时违犯两种戒是愚不可及的。我们要知道,如果舍弃了愿菩提心,就如同磁盘被格式化后,所有的信息都不复存在一样。自己通过多年的闻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会随之而彻底坍塌、尽付东流。所以,一旦有舍弃菩提心的苗头产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掐断,万万不可铸成大错。

  六、诋毁宗派

  也就是诋毁自他宗派。关于这里所指的对境,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说,即使毁谤外道也算违犯此戒。另一种说法认为,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显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这两种说法中的第二种是正确的。

  由此可见,此戒的对境,是指自声闻道至大圆满,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

  关于外道,经书中也讲过,众生的根器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趋入解脱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的。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信仰,强迫所有的人通通都来学佛教,学密宗。所以,如果没有度化他众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毁谤践踏其他宗教的。虽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却有着极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时毁谤外道,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两年内获得成就,却因为随意毁谤外道,而使解脱的时间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后世。

  什么样的行为就可以称为诋毁呢?如果对某个教派具有瞋恨心,或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说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讲的,比如认为某部经典不是佛宣说的等等。当然,如果你有确凿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看法,那么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说出你的观点倒也无妨。但是,如果随意言说诸如密宗并非佛所宣说之类的语言,即使他没有灌顶,没有趋入密宗,不会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过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无疑已经犯戒了。

  诋毁他宗是否需要对方听见呢?有人认为,可能需要对方听见,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看到明确的根据。所以,无论在对方是否能听见的场合,我们都应当注意,不可诋毁其他宗派。绝对不可谤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论典是否属于对境的范畴呢?如果是正确的论典,比如《中论》、《入行论》等等,虽然属于论典,但其真正的含义与佛所说的没有差别,如果随意毁谤这些论典,说其见解是一派胡言等,也违犯此戒。如果只是开玩笑,则不会违犯此戒。对整个经论没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没有诋毁的行为就可以。显、密、净、禅都是正法,绝不可诋毁。

  在犯此戒的同时,也犯了谤法的严重罪业,也就是同时有两条罪业降临在自己的相续中。大家务必要规行矩步,三思而行,切忌毁谤佛法!这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谓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见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观点、修法、行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指密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错误,害怕被他人了知。但众生的根基是不同的,在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胜其他宗派的不共见解,反而会导致他人的反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往今来的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深奥的法门在刚刚传播于世时,往往会遭受他人的误解。比如大乘佛法刚刚出世的时候,一些声闻道见识浅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对,认为大乘教法完全是标新立异,根本不是佛所宣说的;在汉地的禅宗刚刚诞生的时候,也是四面楚歌,众多的抱残守缺者都认为其见解纯粹是故弄玄虚;同样,在密宗刚刚出生于世的时候,也曾面临过个别显宗修行人的反对。在藏地也是一样的,中观应成派、时轮金刚、大圆满法刚刚流传于世的时候,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风霜雨雪,面临过重重叠叠的艰难险阻。“夏虫不可以语冰”,这正说明,由于这些新诞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拟的独到超凡之处,才会高深莫测,让一般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者难以接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后,就开始认同这些教法,也就对这些见解行为习以为常了。现在,有很多曾被大家争论不休的教派,在冲破种种障碍之后,都被公众所认可了,但是都必须经历一段过程。所以,他人的不认可,不但不能证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为其本身的殊胜性所导致的。在与其根基不相应的情况下,就应该保密,不能随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见解与修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让这些人造谤法的罪业。反之,泄露秘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没有遵守密宗的要求,而泄露了秘密,就会犯此戒条。那么,泄露秘密的对方包括哪几种人呢?1、是没有得过任何灌顶的人;2、如果泄露秘密之后,对方因不能接受深奥的观点,有可能产生邪见的人;3、虽然得受过灌顶,但只得过宝瓶灌顶的人,只能为其传授相应的生起次第修法。类似圆满次第、大圆满的修法,就不能为其传授;4、失毁密乘根本戒,却不愿忏悔的人。当然,如果失坏了密乘戒,却愿意诚心忏悔的人,不在此范围内。

  另外,在以下六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违犯此戒:1、泄露秘密的对方必须是以上所讲的四种人之一;2、对方必须生起邪见;3、明知对方会生起邪见。如果因为自己事先没有料到对方会生起邪见,而对方却生起了邪见,也不会犯此戒;4、对方必须听懂;5、没有特殊需要。比如,传法对象中的大多数,都能严护戒律、依教奉行,只是个别人的根基还不太相应,在此情况下,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考虑针对多数人而传授密法;6、所泄露的内容,必须属于密法不共同的观点、修法等。比如大圆满前行中的人生难得、寿命无常等等,不属于不共同的观点,如果他人对此生起邪见,就不算犯戒。

  我们都没有他心通,不能对他人的想法洞若观火,只有通过别人的表情来判断对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见。这条戒虽然不是很容易毁犯,但是,如果随意对毫无密法基础的人讲说甚深见解,也有可能会犯此戒条。大家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八、诋毁五蕴

  密宗认为,身体是五方佛的坛城。一切都是清净的。如果有人认为,身体是不清净的、是无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坛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诋毁五蕴。戒律中认为,以手指供佛、绝食、过午不食等等都违犯此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守持八关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为了佛法、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极力赞叹的,密宗也有不净观的修法,无常的修法。

  虽然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问题在于,如果持这样的态度:五蕴的本体虽然是五方佛的坛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却是由肮脏的血、肉、骨骼、皮肤、脓液等组成的,虽然这只是一种幻觉,但从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现象角度来看,的确是无常、是不清净的,修不净观和苦行也是佛说的方便。就不会犯密乘戒。

  但是,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究竟、实相)的角度来观察身体,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种观点肯定是不了义的,是佛陀针对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事实并非如此。这种想法已经与密宗的根本观点背道而驰了,在此基础上诋毁五蕴,摧残身体,则犯此戒。有关此戒的界限,在有些经书上讲得不是很明确,只是片面地宣讲苦行、自杀是犯密乘戒,但自杀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认为身体不是佛的坛城,在此基础上自杀,则违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为一时想不开而自杀,虽然有罪过,具备了杀死一个人的一半的罪过(因为不是杀他人,而是杀自己,所以不具备杀一个人的完整罪过。)但与犯密乘根本戒毫无瓜葛,所以没有犯失此戒。这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

  这条戒律与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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