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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之二 如何學密 (附:密乘十四條根本戒)▪P5

  ..續本文上一頁,瞋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彌天大罪。

  違犯這條戒的同時,也違犯了菩薩的根本戒。修學過大乘佛法的人,比如:聞聽過《入行論》或者菩提心修法、四無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體會,一般不會違犯這條戒。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我們一定要杜絕這種念頭。

  五、舍菩提心

  勝義菩提心是不可能舍棄的,所以這裏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體地說,也就是願行菩提心中的願菩提心。因爲,雖然舍棄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爲度化衆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會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棄了爲度化衆生成佛的念頭,就象一張紙被燒毀後,上面的字迹都蕩然無存一樣。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隨著這個念頭的失去而煙消雲散、土崩瓦解。如果因爲懶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來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卻遭到他人的惡意中傷,就有可能萬念俱灰地認爲:度化衆生太難了,我還是潔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這種念頭,就違犯此根本戒。

  在大乘中並不忌諱盜、淫、妄等行爲,在經書中有很多與此有關的公案,如果純粹是爲了他人,不含有絲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這些方面有一些開許。《普賢上師言教》中也多次提到過類似的例子。行爲上的犯戒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裏藏著自私心,一心只爲自己打算,那麼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經從根本上斷絕了。舍棄願菩提心來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嚴重,就越可能放棄願菩提心。

  我執並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執以後,如果能發誓:我就是要去度化衆生,我就是要去利益衆生,無論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現在就要去做,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執並不可怕。如果藏在精進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後的目的,不是爲了衆生得到安樂,只是爲了一己私利,爲了今生來世的善報。這種發心,在大乘佛教中就象毒品一樣可怕。無論這種念頭出現于何處,與其相關的一切聞思修行都會被染汙殆盡。本來生起願菩提心就不是易如反掌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艱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願菩提心,卻因此而化爲烏有,是讓人痛心疾首的遺憾之事。

  違犯這條戒的同時,也違犯了菩薩戒。如果因爲一念之差,而同時違犯兩種戒是愚不可及的。我們要知道,如果舍棄了願菩提心,就如同磁盤被格式化後,所有的信息都不複存在一樣。自己通過多年的聞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會隨之而徹底坍塌、盡付東流。所以,一旦有舍棄菩提心的苗頭産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將其掐斷,萬萬不可鑄成大錯。

  六、诋毀宗派

  也就是诋毀自他宗派。關于這裏所指的對境,也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認爲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說,即使毀謗外道也算違犯此戒。另一種說法認爲,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顯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這兩種說法中的第二種是正確的。

  由此可見,此戒的對境,是指自聲聞道至大圓滿,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

  關于外道,經書中也講過,衆生的根器是千差萬別、參差不齊的,趨入解脫的途徑也是五花八門的。我們不能控製別人的信仰,強迫所有的人通通都來學佛教,學密宗。所以,如果沒有度化他衆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毀謗踐踏其他宗教的。雖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卻有著極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時毀謗外道,本來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比如一兩年內獲得成就,卻因爲隨意毀謗外道,而使解脫的時間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後世。

  什麼樣的行爲就可以稱爲诋毀呢?如果對某個教派具有瞋恨心,或毫無根據地信口雌黃,說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講的,比如認爲某部經典不是佛宣說的等等。當然,如果你有確鑿的、有說服力的證據,可以證明你的看法,那麼站在實事求是的角度上,說出你的觀點倒也無妨。但是,如果隨意言說諸如密宗並非佛所宣說之類的語言,即使他沒有灌頂,沒有趨入密宗,不會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過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無疑已經犯戒了。

  诋毀他宗是否需要對方聽見呢?有人認爲,可能需要對方聽見,但在這一點上,我們沒有看到明確的根據。所以,無論在對方是否能聽見的場合,我們都應當注意,不可诋毀其他宗派。絕對不可謗法,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論典是否屬于對境的範疇呢?如果是正確的論典,比如《中論》、《入行論》等等,雖然屬于論典,但其真正的含義與佛所說的沒有差別,如果隨意毀謗這些論典,說其見解是一派胡言等,也違犯此戒。如果只是開玩笑,則不會違犯此戒。對整個經論沒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沒有诋毀的行爲就可以。顯、密、淨、禅都是正法,絕不可诋毀。

  在犯此戒的同時,也犯了謗法的嚴重罪業,也就是同時有兩條罪業降臨在自己的相續中。大家務必要規行矩步,叁思而行,切忌毀謗佛法!這是第六條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謂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見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觀點、修法、行爲。這樣的做法並不是指密宗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錯誤,害怕被他人了知。但衆生的根基是不同的,在時機沒有成熟的時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勝其他宗派的不共見解,反而會導致他人的反感。

  木秀于林,風必摧之。古往今來的曆史也說明了這一點。一些深奧的法門在剛剛傳播于世時,往往會遭受他人的誤解。比如大乘佛法剛剛出世的時候,一些聲聞道見識淺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對,認爲大乘教法完全是標新立異,根本不是佛所宣說的;在漢地的禅宗剛剛誕生的時候,也是四面楚歌,衆多的抱殘守缺者都認爲其見解純粹是故弄玄虛;同樣,在密宗剛剛出生于世的時候,也曾面臨過個別顯宗修行人的反對。在藏地也是一樣的,中觀應成派、時輪金剛、大圓滿法剛剛流傳于世的時候,都遭到過不同程度的風霜雨雪,面臨過重重疊疊的艱難險阻。“夏蟲不可以語冰”,這正說明,由于這些新誕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擬的獨到超凡之處,才會高深莫測,讓一般的孤陋寡聞、因循守舊者難以接受。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對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後,就開始認同這些教法,也就對這些見解行爲習以爲常了。現在,有很多曾被大家爭論不休的教派,在沖破種種障礙之後,都被公衆所認可了,但是都必須經曆一段過程。所以,他人的不認可,不但不能證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爲其本身的殊勝性所導致的。在與其根基不相應的情況下,就應該保密,不能隨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見解與修法,這樣就可以避免讓這些人造謗法的罪業。反之,泄露秘密就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如果沒有遵守密宗的要求,而泄露了秘密,就會犯此戒條。那麼,泄露秘密的對方包括哪幾種人呢?1、是沒有得過任何灌頂的人;2、如果泄露秘密之後,對方因不能接受深奧的觀點,有可能産生邪見的人;3、雖然得受過灌頂,但只得過寶瓶灌頂的人,只能爲其傳授相應的生起次第修法。類似圓滿次第、大圓滿的修法,就不能爲其傳授;4、失毀密乘根本戒,卻不願忏悔的人。當然,如果失壞了密乘戒,卻願意誠心忏悔的人,不在此範圍內。

  另外,在以下六個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才會違犯此戒:1、泄露秘密的對方必須是以上所講的四種人之一;2、對方必須生起邪見;3、明知對方會生起邪見。如果因爲自己事先沒有料到對方會生起邪見,而對方卻生起了邪見,也不會犯此戒;4、對方必須聽懂;5、沒有特殊需要。比如,傳法對象中的大多數,都能嚴護戒律、依教奉行,只是個別人的根基還不太相應,在此情況下,爲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也可以考慮針對多數人而傳授密法;6、所泄露的內容,必須屬于密法不共同的觀點、修法等。比如大圓滿前行中的人生難得、壽命無常等等,不屬于不共同的觀點,如果他人對此生起邪見,就不算犯戒。

  我們都沒有他心通,不能對他人的想法洞若觀火,只有通過別人的表情來判斷對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見。這條戒雖然不是很容易毀犯,但是,如果隨意對毫無密法基礎的人講說甚深見解,也有可能會犯此戒條。大家還是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八、诋毀五蘊

  密宗認爲,身體是五方佛的壇城。一切都是清淨的。如果有人認爲,身體是不清淨的、是無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壇城,在這種情況下,就會诋毀五蘊。戒律中認爲,以手指供佛、絕食、過午不食等等都違犯此戒。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守持八關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爲了佛法、爲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極力贊歎的,密宗也有不淨觀的修法,無常的修法。

  雖然這些表面上看起來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問題在于,如果持這樣的態度:五蘊的本體雖然是五方佛的壇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卻是由肮髒的血、肉、骨骼、皮膚、膿液等組成的,雖然這只是一種幻覺,但從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現象角度來看,的確是無常、是不清淨的,修不淨觀和苦行也是佛說的方便。就不會犯密乘戒。

  但是,如果認爲:從勝義谛(究竟、實相)的角度來觀察身體,也不可能是佛的壇城,這種觀點肯定是不了義的,是佛陀針對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事實並非如此。這種想法已經與密宗的根本觀點背道而馳了,在此基礎上诋毀五蘊,摧殘身體,則犯此戒。有關此戒的界限,在有些經書上講得不是很明確,只是片面地宣講苦行、自殺是犯密乘戒,但自殺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認爲身體不是佛的壇城,在此基礎上自殺,則違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爲一時想不開而自殺,雖然有罪過,具備了殺死一個人的一半的罪過(因爲不是殺他人,而是殺自己,所以不具備殺一個人的完整罪過。)但與犯密乘根本戒毫無瓜葛,所以沒有犯失此戒。這是第八條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

  這條戒律與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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